宋元珠江三角洲的农业社会变迁

2016-03-09 12:34吴建新
古今农业 2016年1期
关键词:珠江三角洲宋元岭南

吴建新

(华南农业大学,广州 广东 510642)

宋元珠江三角洲的农业社会变迁

吴建新

(华南农业大学,广州 广东 510642)

本文分三方面说明宋元珠江三角洲农业社会的变迁。首先是由于开荒和种植的需要,铁农具广泛使用在潮田和围田的耕作中。在部分水利条件好的地区,已经出现精耕细作的稻作农业,其亩产量已经接近或达到全国稻作水平。加上沙田的广泛开发,“广米”大量输出,显示岭南与东南数省形成地域性的农业分工。其次在农业经营方面,自耕农经济和佃农经济为主体,商品性农业已经出现,由此说明宋元珠江三角洲农业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第三是乡村社会中,形成稳定的农业聚落;村社形成以乡村精英为先导的水利社会雏形;“耕读传家”的文化传统,不仅促进农学知识在乡村的传播,也促进国家正统礼仪制度在乡村的推进,有利于农业文化的传播。宋元农业社会的变革为明代中叶起珠江三角洲的经济飞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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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们在论述明代中叶岭南经济、文化方面“后来居上”的态势时,尚未提及这一巨大的社会变迁发生于宋元时期的基础;涉及宋元岭南农业的文章或论著,在涉及这一问题时也没有深入论述。[1]嘉靖、万历以来的岭南经济社会的飞跃发展,并不是无本之木与无源之水,而是在宋、元、明代早期已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广州城市真正的繁荣,是从宋元开始。明初孙蕡《广州歌》里记载:“广南富庶天下闻”,下文大量篇幅吟咏广州城的繁荣状况。[2]宋元广州城的繁荣是以周边地区的农业发展为基础的。唐以前,广州城市的繁荣主要靠外贸的支撑。宋以后,广州城市的发展则仰赖周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正是宋以后珠江三角洲农业社会的变革,促进了广州城市的发展。本文主要讨论宋元的情况,明代早期的情况另文叙述。

一、宋元珠江三角洲的农业技术变革

铁农具的广泛使用在岭北是寻常事,而在宋元的岭南是大事。汉六朝唐代少数民族还仍以竹木藤为工具,如阙名《异物志》记载:“夷州土无铜铁,取磨砺青石以作弓矢。”[3]。甚至在清初少数民族还用木质农具,如《广东新语》卷25《木语》记载:桄榔木“肌甚刚,可作锄及枪以代铁。番人多用之。”宋元铁农具得到普及得益于本地铁产量的提高。元丰元年(1078年),广东铁的产量约为5.3万斤,到政和六年(1116年),铁场坑冶增至92处,收铁289万斤,较之元丰年猛增50倍以上[4],显示在北宋末岭南的铁用量达到高潮。虽然这与铜的冶炼有关,但是农田开垦引发对铁工具的巨大需求,无疑是铁冶发展的另一大动力。

可以说,宋元岭南使用铁器是非常普遍的了。南汉时百物皆税,农工具也在征税之列。大中祥符六年七月诏令各地关市,“免税农器”[5]。这促进了农具的制作。南宋时靠近广东的梧州,以及雷州一带的铁再冶技术已经非常先进。[6]铁工具影响了岭南的土著民族。如在梅州客家山区大埔等地,广泛流传宋末元初宗族开基打制铁器以供当地土著刀耕火种之用的故事。[7]垦辟山林,开拓农田,修建水利,就必需铁器工具。铁农具的广泛使用反映广东的土地开发、水利建设进入新阶段。

由于山地开荒,砍伐树木开垦需要锋利的工具,铁斧的使用量很大。继之是开荒用的铁锄、铁锸类工具使用也非常广泛。史载开宝三年,大举南征,宋军“拥丁夫数千,畚锸皆作”。[8]畚锸都是农业生产中的工具,锸是掘土的。崇宁中,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王觉主导的汉唐以来甚至是宋元间岭南最大一次垦荒运动,“开辟荒田几及万顷”。[9]铁斧、铁锄、铁锸、类工具在这次垦荒运动中得到使用。又嘉泰初梁克俊“守循十年”,在其任上发动人民垦荒,“给种与牛,流民载耒来归”。[10]既然官给予牛,流民所携带的“耒”就是指牛拉的犁,也可能是宋元时才出现的新的专门用于开荒的,用牛牵引的犁刀。[11]宋代民间缺牛,官府推广的最多的是踏犁。踏犁其实是耒的另一种演变,保持曲柄单尖类的形式而安装上铁犁铧头,汉代已经出现。[12]因为岭南开发较晚,宋代将它作为一种开荒的农具在岭南加以推广。[13]在珠三角洲的潮田中,使用的较多的是一种叫“梆”的翻土农具,所以这种潮田又叫“水梆田”。这种工具前面的大部用光滑和坚硬的荔枝木板制成,只在锄头的端部镶嵌了钢板,这样梆就比一般的铁锄轻巧,在泥浆样的潮田上耕作时,落在泥里的梆容易提起,翻土比铁锄效率高。这种“梆”端部的凹口,用以镶嵌铁板,与汉代的锸有渊源关系,四会坳仔岗墓葬出土宋代大铁锸可证。珠江三角洲考古发现中,汉代锸的实物很多,据此可以推论,“梆”的使用早于宋代。彭世奖曾经调查过当代东江口黄埔的“水梆田”,认为农民只要一支“梆”和一只船就可以耕作了。[14]

随着土地的集约经营而出现了除草的耨具,王祯农书提到的南方水田的耨具有“镫锄”,还有“耘荡”、“爪耘”、“薅马”等,因为缺乏岭南的记载,不便作太多的推论。但在南宋与元代亩产量较高的潮汕平原和珠三角部分地区会有使用。插秧的秧马经苏轼介绍给惠州太守,[15]北宋唐庚(1071-1121,字子西)就曾在罗浮看到过秧马。[16]这种插秧的工具在清代广东的竹枝词还有记载。在珠江三角洲的水田区,最重要的是水车的出现。李根蟠认为宋代岭南使用的主要是筒车——一种制作成本极低的提水工具。他认为广东使用筒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北宋初年以至更早。[17]陈偁于治平三年在惠州推广水车“汲水入东湖溉田”。[18]《大德南海志》残卷卷十记载,元代番禺县有“车陂正铺”、“车陂中铺”。今广州东圃尚有车陂、番禺沙湾有车陂街,至少是元代地名的孑遗。元时高明一带有“风车总陂”[19],当是一个用风车引低地水源往高处,然后分流各处农田的灌溉系统。在珠江三角洲、潮汕平原这些围田、潮田特别多的水乡,农家有一架小水车、一条船和一套水稻耕作栽培的生产工具,其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已经远离了火耕水耨的方式。

宋元时岭南粮食加工技术也有了发展。用水车牵引水碓舂米,成为可能。东坡寓惠州诗:“要令水力供臼磨,与相地脉增堤防。”[20]可见水车的应用是和水利技术的发展是连在一起的。朱熹给宋朝宰相的书信中说,“广米”的特征是“颗粒匀净,不杂糠粃,干燥坚硕,可以入藏”[21]。米粒“颗粒匀净”、“坚硕”是优良稻品的特征;“不杂糠粃”显示谷米脱粒的过程中不是用传统舂米方式,而是水碓和带有“颺扇”[22]的翻车联合使用,碎米和谷壳被除得很干净。“干燥”显示加工过程中也注意将谷米晒干而使之耐储存。

牛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也可在使用耕-耙-耖的耕作方式,部分人多地少的珠三角、潮汕地区的围田区中实行。珠三角地区与岭南其他地区不同,本地已经摆脱“以牛祭鬼”的习俗,重视牛耕。南宋时林一鸣知惠州,在其任上“禁屠牛”。[23]淳佑四年方大琮知广州,写《广州劝农文》,向人民宣传:“农以牛为主”。[24]元代札忽进义,香山县达鲁花赤,“恤民劝农桑,察民贫者给以牛、种且减其租。”[25]珠江三角洲的围田已经采用耕-耙-耖的耕作技术。这一耕作栽培法在陈旉农书、王祯农书中有详细的记载。即使在广大的潮田区,虽然还是用火耕水耨式的耕作栽培法,但是由于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冲积地的自然生产力,不用很复杂的耕作和栽培技术,不用耨草和施肥,就能获得很高的收成,效率还是很高的。[26]

宋元明初珠江三角洲农业变革的另一方面是水利建设的高潮兴起。珠三角的水利建设在唐代以前几乎是空白,从宋元起,西北江三角洲从高要平原开始,水利堤围逐步向下游扩展。经笔者对历史资料的统计,在宋代西北江三角洲以上平原堤围共20条,长度48795丈,捍护田地3488顷。东江三角洲堤围5条,长度18020丈,捍护田地12228顷。元代堤围集中在西北江三角洲以上,共30条,长度53322丈,捍护田地4887.2顷。[27]则宋元两代珠江三角洲堤围共55条,长度120137丈,捍护田地共20603.2顷。珠江三角洲的堤围建设还有其特色,特色之一是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堤围基址和高度,如桑园围利用西樵山从上游向下游地势逐渐降低的趋势,而将它建成一个开口围。东江堤和桑园围这些大围都以江边的山岗为屏障,将山与山之间的基段用土堤连接起来。这样的施工方案,都减少了建设堤围和维护堤围的工作量。堤围建设都采取不与水争地的措施,减少潮水对堤围的冲刷。堤围取材以泥堤为主,以便就近取材。堤围系统开始注意兼顾捍堤和灌溉的需要,石窦在大堤围中使用了。在南海的低洼地带大致在元代时开始出现防涝蓄水、种养结合的基塘系统。[28]这是对江南水利建设技术的吸收而本地化的成果。

唐森在20世纪80年代已经指出:由于较为普遍的水利建设的开展,宋元的广东已进入了一个“具有真正开发意义的新阶段”。[29]我们认为这个“真正开发意义”,就是说水利建设的大规模开展是宋元珠三角农业变革的基础。在珠江三角洲的河汊纵横的水网地带,堤围建设有利于固定堤围,束窄河道,使河水不致泛滥淹没田地,洪泛区面积退缩;堤围束水归槽之后,泥沙被冲到海口,加快河口堆积,小的捍堤能使更多的荒滩得到开发,使之变为潮田。大的堤围能促进围田发展,并根据水位上升而不断加高,造成广阔的围田区,有利于乡村聚落从高岗、台地迁向低地。这个观点得到历史地貌学研究的支撑。历史地貌学的研究表明,宋代遗民点有向低地平原迁移的趋向,在东莞的莞城、番禺的市桥、顺德龙江的锦屏山都有居民从丘陵、台地向低地迁移定居的个案,显示出沙田开发和围垦的趋势。[30]尽管潮田区残留火耕水耨的方式,但在围田区,人们舍弃了火耕水耨的方式,而运用唐代耕-耙-耖的耕作方式,并舍得向土地投入肥料和运用劳力除草和间苗,实现水稻田的稳产高产。

从水稻亩产量可以看出宋元珠江三角洲水稻生产的进步。东莞“觉华寺旧有田地八十亩。盖宋咸淳二年将仕郎徐渊、教谕何汉清所舍也。见本寺钟铸,岁收租一百六十斛,以供佛赡”。[31]亩租为0.75石,亩产为1.5石。这条史料没有说明是收谷还是米,如果是米,则产谷为3石。宋嘉熙时,东莞有学田二顷,计租“米二百八十四石”,[32]则宋代嘉熙时学田租金为1.42石米,折合谷为2.82,亩产为5.68石谷。上述东莞的两个数据平均计算,为4.34亩石谷,应该是围田地区的产量。元代南海县有学田“良村水口田拾顷被本处豪民扑佃,每岁仅纳租米柒拾贰石,犹复连年拖欠”,官员力主核定田数和产谷数,“豪民伏辜,退还前田。并委南海县尹张拱辰同教谕徐中文理亩监收,乃得谷壹阡捌伯肆拾贰石壹斗伍胜。”[33]则亩租1.84石,每亩产谷3.684石。这也是围田地区的产量。黄挺研究元代潮州地区的亩产,约3.3亩石谷。[34]可见,明清时期珠三角和潮州平原分别成为广东两个粮食生产最发达的地区,在宋元时期已经形成。

宋元珠江三角洲围田的稻谷亩产和全国一样的发展趋势,元代应该比宋代高些。吴慧计算宋元全国粮食亩产量,指出:“元代亩产之所以能比宋代增长,是凭借南宋时南方农业发展的基础。”[35]虽然上文的数据显示宋代东莞围田的亩产较元代亩产稍高,主要原因是数据不足所致,产生差异不足为奇。而且亩产的计算只是说明一种趋势,并不一定实为此数。大致说来,在水利、耕作、栽培条件好的宋元岭南沿海围田地区,水稻的亩产量已经接近东南各省平均水平;以宋元两代比较,元代珠江三角洲出现的“耕读传家”文化比宋代还明显,由于官修农书和《王祯农书》的传播,元代农业的进步会高于宋代,故稻谷亩产会比宋代高,至少是持平。这在岭南水稻史上是一个辉煌的成就。

环珠江口之所以盛产稻谷,与沙田开发和围田区扩展两个因素有很大关系。潮田面积广大,种植水稻,不除草不施肥,完全靠水抑制草的生长,冲积泥是最好的天然肥料,这类潮田不用很复杂的水利设施,在滩涂种植芦苇三年为先锋植物,改良之后的滩涂变硬实之后,就可以种耐咸耐浸的大禾——深水稻,在不用投入太多人力和物力的情况下,单季稻的产量一般可达100多市斤,产量虽低,彭世奖认为这种田制的劳动生产率还是很高的。[36]如将珠江口的潮田区亩产和围田的亩产加权平均,珠江三角洲的亩产和全国水平比较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潮田区较之围田区广大得多,总产量大,两个产区的粮食生产在岭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使珠江三角洲成为“广米”的主要来源。[37]宋元“广米”的出现表明广东与东南各省形成地域性的分工,显示广东以稻作农业为主的农业结构日显重要,标志岭南经济区在南中国地位的提升。

二、宋元珠江三角洲农业经营变革

(一)自耕农与佃农经济的普遍化

唐代以前广东有自耕农,但是峒主役使洞丁的现象还很普遍。六朝唐代广东形成一个旺盛的人口买卖市场,土著领袖和南来的移民群的首领变成乡豪后都有蓄奴的现象。南汉国时蓄奴、奴婢买卖现象也普遍。这长期束缚了岭南劳动力的发展。宋代这种情况发生较彻底的改变。开宝四年三月朝廷专门发布《禁广南奴婢诏》,规定:“广南诸州县民家。有收买到男女奴婢,使转将佣顾以输其利者,自今并令放免。有敢不如诏旨者,当决杖配流。”[38]开宝四年十月朝廷再度下诏禁止买卖人口,令主人放奴,并使“逃亡人户,委长吏招谕。各令复业。”[39]开宝七年,令“黄中检视广南民田”,黄“奏利害数十事,皆称旨。”其中一条是放奴和禁止买卖人口[40]。放奴和禁止买卖人口对解放农业生产力是一大利好。淳化年间下令将岭南土著领袖下属的洞丁放免,如“淳化中,冯拯知端州,奏括诸路隐丁,更制版籍。于是岭西之僚,多为良民。”[41]大量洞丁身份的人就成为身份地位都提高了的佃农或自耕农。[42]宋元时期珠三角出现大量的自耕农,是农业经营进步的重要基础。

在两宋岭南的开荒运动中,不少农民变成自耕农。崇宁中,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王觉主持的大规模垦荒,开田几达万顷。[43]这是汉唐以前没有过的,是岭南历史上第一次由官方主导的最大规模的开荒运动。这次由官府主持大规模的垦田,自然造就大批自耕农。两宋时,东江的循州、惠州官员都招徕流民种植,给予耕牛与种子,鼓励耕作,所以在两宋时,循、惠一带所出租米最多,在“番禺都会中为最饶富。”[44]珠江三角洲和韩江三角洲、雷州半岛都因为大型水利建设的进行,沙田、围田、洋田等都有开发,都是岭南主要的粮食产地,自耕农成为水利建设与水田农业的主要生产力。每岁秋收完毕,江西人入粤贩牛,称之为“作冬”,久而久之,他们便由入南贩牛“作冬”,变为入南开垦作田。[45]这些人就成为自耕农。南宋时因为国家是战时经济,自耕农经济受到损坏。但是在珠江三角洲有很多无主的未开垦荒地,在远离地方统治圈的荒滩辟隅,开垦荒滩的移民就成为自耕农。两宋是岭南史上移民最多的时代。虽然宋代“不抑兼并”,但广州附近土地兼并不太盛行,自耕农沦为佃户的现象并不严重。[46]

宋代的佃户称为“客户”,占全部人口总数的比例可观。两宋广州主户和客户的比例中,客户的比例都在55.8%-54.8%之间,[47]可见佃户经济占的比重较之主户多些。大中祥符七年辛亥,“诏江南、广南伪命日民田并以见佃人为主,讼者官勿受理,克复后即论如法。”[48]这保证佃农佃耕权的法律地位。另外,国家规定“无得侵扰客户,遇灾沴即蠲省之。”[49]这使出现农业灾害时,佃农不致流离失所。总之,宋代的客户地位较之唐代起了很大的变化。至于北宋时没收南汉的官田给民垦种,太平兴国七年十二月诏:“诸路……分给旷土,召集余夫,明立要契,举借种粮,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50]这是封建国家将其直接占有的土地出租时,也要按照民间惯例,定立契约,以便收成时按契约规定分配,使国家和租佃者两造共同遵守。[51]主户拥有一定的资产并向国家纳税,被视为国家的根本。而客户如果拥有一定的财产时,就必须作为主户编入主薄中,但是不一定入籍。[52]客户有了迁徙的自由,如果起移到珠三角的无主滩地上开垦,即使是客户,纳的税也会很轻。广东身丁钱重,贫民往往避入他乡后,“屡诏减免,其避入他乡者即令附籍,于所避他乡为客户,而有司以多附焉。”[53]这刺激了贫民迁到沿海开垦。两宋时珠三角出现自耕农经营和佃户经营的普遍化,与珠三角水利建设的发展也很有关系。因为水利建设使田地价值增加,形成稳定的聚落,人口不轻易流动,精耕细作的农业就有了发展的基础。客户在沿海平原,主户拥有佃户耕作,并且为主户的水利设施出劳力,在保卫家园时主户会动员客户,如北宋初,侬智高犯粤,王罕在潮州任职,“罕择父老可语者问以策,曰:‘吾属皆有田客,欲给以兵,使相保聚。’”[54]这说明宋代主户和客户之间的依存关系还是存在的,但不同于唐代岭南峒主与洞丁那种依附性很强的关系。

在元代时,地主在农作中“驭僮奴”的现象较为普遍,在明初陈琏《琴轩集》为元明之间人所写的墓志或碑记中多有记载。这可能受蒙元役使奴仆的风气影响,或者是宋代的主户与客户之间形成的依附关系而固定下来的主仆关系。明初人陈琏记载中役使元代东莞“僮奴”的主人,都是精于“治生”的农业经营者。“僮奴”的地位需要进一步探讨。这可能是明清珠三角佃仆制的起源。地主精于“治生”的情况在下文讨论。

(二)商品性经营的出现

关履权曾研究过宋代广东的农业商品经营。[55]但是说得还不全面。宋元的商品性经营是明清商品性农业的先声,而且有其特点。宋元珠三角的商品性经营不主要是经济作物,最大宗的商品是稻米。全汉升的研究表明,宋代在广州形成一个很大的粮食市场。[56]但是他没有说明这些粮食的来源。笔者梳理了史料,发现珠江三角洲才是广米的主要来源,数量大而且来源稳定。[57]宋元岭南乡村有墟市以便于米的贸易。当然,宋元的墟市贸易的规模比不上明清的墟市,但是乡村中已经出现从事农业兼营商业的富人,可以利用这些墟市购买农民数量不大但价格很低的余粮以囤积米粮。珠三角是米粮的产地,本地富人多有兼农并从事米粮贸易的。宋代香山刘氏的曾祖耀溪公,“农贾交作,积数十年而富甲一庄”[58],就是这类阶层的代表,“农”表示农业经营,“贾”就是逐“什一之利”,包括根据丰歉之年对米价的涨落买贱卖贵。香山小榄梁氏先祖在宋代“世为商业”,其后代梁弼臣,在元末“营麻布业于乡土”[59],经营的应该还有米,因为小榄是香山沙田区稻米的集散地。元代末期东莞人翟怡民,“督诸子贸易,给朝暮。”[60]元明之际东莞人古隆兴“素以资甲于乡”,常“贷人粟”,人持债券偿还时,“焚其券”。[61]“焚其券”或只是墓志铭作者的谀辞,但这一记载让我们看到当时乡间中存在米粮的存贷关系,富人存粮很多,他们会在粮价低时买入市场上的小数量的米粮,积蓄数量大且米价高时就运到广州的米市贸易,及其在饥荒年或农民粮食不足时贷出米粮以牟利。通过囤积、销售和生产粮食,宋元时珠江三角洲已经形成一个富有阶层。[62]

商品性经营当然还出现在经济效益很高的经济作物的产销之中。首先是园艺作物。北宋时,黄震徙广东转运使,“广南岁进异花数千本,至都下枯死者十八九,道路苦其烦扰,震奏罢之。”[63]这些花木当来自广州郊区园艺业非常发达的地方。元代文献记载广州地区花果蔬之名,“不能尽识”,所记载的果花蔬类植物达百多种。[64]宋元出现了专门种植果蔬的地主。北宋苏轼为惠州王秀才写诗,提到其人“山中奴婢橘千头”。[65]珠江水乡河道两旁多种荔枝。程师孟曾知广州,其诗云:“一等翠林无別水,四边惟有荔枝园”[66],似乎显示清初《广东新语》中所称荔枝中之“水枝”已经出现。龙眼是仅次于荔枝的岭南嘉果。《政和本草》引《图经》:“今闽、广、蜀道出荔枝外皆有之。……荔枝才过,龙眼即熟,故南人目为荔枝奴”,龙眼晒干寄岭北,亦被视为佳果。[67]宋代南海简氏简岸系四世惠圃公、敬圃公是宋人,取名“圃”为其号,可见其意思就是不止农——即稻米生产,而且也视园艺业为其致富的路径之一,惠圃公“其有后代名志圃。盖有志于农业。”[68]伍常,元末人,“先世别业在河南,田园宅第任怡堂。”[69]河南是广州附近最早发达的园艺区。文天祥死后,其孙子逃东莞居住,“树棘为园,栽花莳药,荷锄畚锸以事陇亩。”[70]宋元时人还重视香料植物的种植,如茉莉、素馨的种植极为普遍,为广州城中的香料制作提供原料。檀香树天然资源由于滥采,已经不易得,大德《南海志》卷六《物产》记载在东莞茶园出现最早的莞香栽培。大德年尚在元初,莞香从种植到采香需数十年,则莞香栽培至迟在南宋时出现。蔗糖、茶叶、木棉等经济作物也已经崭露头角,限于篇幅,需另文叙述。

三、宋元珠江三角洲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

在汉唐时代,珠江三角洲的冲积地还不大,而且开发很少,主要是浮家泛宅的疍户在过着“亦农亦渔”的生活,或者称之为瑶族的少数民族在珠三角的丘陵和孤岛上刀耕火种。这些人群都不能形成稳定的农业聚落。随着岭北移民的到来,珠三角到处出现了星罗棋布的村庄。乡村社会也发生了重要的变迁。岭北的移民将岭北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组织移植过来,形成稳定的农业聚落。水利建设需要大规模的村社合作,于是早期的水利社会雏形初现。由于农业的发展与当时知识分子的提倡,所需精耕细作技术的传播,耕读传家开始成为乡村家族的家训与传统。

(一)在平原区出现大片稳定的农业聚落

汉到六朝唐代岭南稳定的大片的农业聚落还没有出现。有人搜罗尽唐代诗文,勾勒唐代全国的水稻连片的分布地,竟然没有岭南。[71]这表明,在唐代适宜稻作的岭南地区,成片的稻产区还未出现,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稳定的从事稻作的大片大片的农业聚落还没有出现。汉到六朝唐代的资料显示,当时人们耕作的大多是坑田、峒田,或者是坦程较高的河边淤积地或沙洲。土著居民如疍户是从事渔业的,或者是过着亦耕亦渔的生活,居住的房舍是搭建在河道两旁的茅寮;这类人群或从事航运业,商业,大多不是定居的。在山地上,瑶族等少数民族从事刀耕火种的游耕农业,到处迁徙。在水源充足的河谷或者台地上,“俚户”或溪洞之民过着火耕水耨的稻作农业,产出很低,土地不施肥,靠自然水灌溉,当地力下降时,也会迁徙到地力较肥沃的地区。加上岭南瘴疠较重,人口的生产力低下,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低,都限制了农业聚落的扩展和稳定。自汉代到六朝、唐代迁移到岭南的居民,在民族融合方面,与原来的土著居民存在相互的交流,甚至有接受“火耕水耨”耕作方式的倾向,以适应生存,这限制了先进农业技术在岭南的传播。[72]

到宋代则不然,两宋时均有大规模的移民,其中最大规模的是南宋末。宋代进入广东的路线有五,大庾岭之外,还有西北路即经过湖南到连州直下湟水经北江抵广州、西路即广西-西江-广州、东路循州、惠州线,东路潮州、惠州线。[73]珠玑巷移民仅主要是从南雄大庾岭越过南岭进入广东境内,经浈江入北江南下珠江三角洲的移民。虽然珠玑巷传说中苏妃、胡妃的故事真假莫辨,并且夹杂明代的东西,但是它反映了宋代两次大规模南徙广东各地,主要是珠江三角洲,却是事实。[74]关于移民的情况已经有不少文献叙述过。移民的到来,不仅使农业生产出现新的劳动力,还改变岭南人孱弱的体质,促进人口增加。于是在岭南大地上出现星罗棋布的稳定的农业聚落。北宋时农业聚落还集中在粤北,到南宋,珠三角和韩三角这些沿海平原,农业聚落连成一片,一改唐代以前瘴疠充斥和人烟稀少的状况。平原上这些聚落有如下特点:

整个大家族南迁的情况很普遍。以罗贵为首的移民就是很多个氏族整族迁徙的。杨宝霖考证了南宋绍兴元年,由罗贵等97家33姓向珠江三角洲各县移居的具体时间。[75]曾昭镟考证,罗贵97家集体南移者,根据族谱可以确考的有18人。[76]这是民间文献中唯一一次可以确考的大规模移民。另一次是在南宋末年,大致是在景炎元年,在元兵南下的压力下,岭北的湖南、江西等省人民逾岭而南,以及随南宋行朝由闽入粤的大量军兵士民、宋朝宗室等,在南宋行朝灭亡之后定居于广东各地,移居地主要是珠江三角洲和韩江三角洲这些待开发土地较多的沿海平原。

移民聚落多安置在高地或台地上,位置在已经生成冲积地或者正在生成冲积的河道旁,如宋代市桥台地沙湾何氏的居住地为青螺嶂,沙湾水道已经有较多的冲积地。市桥台地的古坝韩姓,“由宋代南雄珠玑巷迁来。时一叔携挚四侄。初居市桥乡。厥后四侄欲自立门户,乃迁于寨岗之麓”。[77]香山的小榄,各姓氏“当开辟时,民族多循山麓以居。”[78]类似的记载还有《新会乡土志》等文献。而在已经修筑堤围、潮水不能浸泛的平原,聚落就向这些宜耕和宜居的地方迁移。

宋元时期珠江三角洲的聚落形态,多适应土地开发和祭祀、居住的多样需要。《广东新语》记载明末清初珠三角的聚落:“人多襟冈带阜以居,庐井在前,坟墓在后。其濒海者,亦必多置山场,以为蒸尝之业。”[79]其实这种背靠山岗或台地,庐墓一体,与耕作地相近的聚落形式,是在宋元形成的。这种聚落居址前面的沙田会不断冲积,土地资源呈增加的趋势。祭祀会凝聚家族的血缘纽带,人口会随着耕地的增长而增加。所以宋元的移民聚落会同祖坟结合在一起。祖坟与风水有关,归根结底是与可耕地、水源等生存资源有关,所以粤地有停柩不葬,待寻得风水才下葬的风俗,或者下葬之后将先人遗骸改葬风水地。如东莞茶山卫氏,“支派蕃衍,子孙众多,先世坟墓,历历而在。”至其十世孙重修坍塌的祖坟。[80]宋代东莞刘处士葬后多年未有墓志,其后代于明初将其改葬在刘家塘尾,子孙请陈琏撰墓表。[81]历代的祖坟就表明家族对附近大片农业资源的占有。

宋元时有官品的家族多有族谱,元末时多已经遗失,如明初的陈琏记载:“当元季兵燹后,故家大族虽屈指可数,而子孙能保先世谱牒者不多见。”[82]有官品的大家族会建筑祠堂,如元明之间人麦升,世以文学知名,居住靖康场,率族人“修先人陇,建祠堂而谨蒸尝之祀。”[83]这些大家族已经有了岭南早期宗族的要素。家族文化的传播,与几十万追随南宋小王朝的官僚、将士及其家属在宋亡后定居在珠三角有很大的关系。

庶民的血缘群体会因为宋元明初国家礼仪制度的限制而不完全具备明清时期宗族的要素,但是祖坟是存在的。传说:“宋有厉布衣者,善相坟地。今广州故家大族,其始祖二世三世坟,多厉布衣所定穴。”[84]庶民家族聚族而居,排斥外姓,同姓的人会祭拜自己的祖先,没有祠堂摆放祖先的灵位时,他们会向寺庙捐田,[85]以便在寺庙里祭祀祖先和举行家族成员的聚会。寺庙可能是早期岭南村社的议事中心。直到明代,南海九江乡宗族开浚一条涌和建一座桥时,“通乡士民集正觉寺议开浚。”[86]贺喜对粤西南的研究成果也可以为佐证。[87]庶民没有书写的族谱,但可以通过对历代祖先的祭祀维系对家族血缘的记忆以增强家族的凝聚力。祖先祭祀中有女性崇拜,是宋代岭南的风俗。刘志伟通过对沙湾个案的调查,对珠三角“姑嫂坟”这一独特的现象进行了透彻的分析:姑嫂坟在沙湾何氏宗族的祖先崇拜中,有着比他们的男性祖先更重要的位置。他指出“妇人强,男人弱”是宋代岭南土著社会的一大特色,并且延续到清代。他列举了宋代珠江三角洲的不少大族有入赘的现象,这在宋代文献上有记载,珠江三角洲的不少乡土文献也有,且有女性崇拜的现象。刘志伟指出,由于入赘的男子可以继承女家的财产,入赘曾经是宋代外来男性进入本地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广东不少宗族的谱牒,常常记载这些宗族的祖先的始迁祖通过入赘而定居下来的事实。姑嫂坟的传说产生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88]宋代岭南盛行“奁田”制也说明女性地位之高,如南宋时新会卢敏卿,“有租谷二千六百四十八石,以分给六子,另以六百石为女奁。”[89]宋代新会赵必迎嫁女,三个女儿各得800亩。[90]独特的“姑嫂坟”祭祀习俗,以及“奁田”制的盛行,似乎说明了宋代岭南一个史实:从岭北移居来的家族,为了取得在移居地的落脚点,而入赘先住民聚落;先住民的女子,青睐岭北男子的高大威猛,故女家不惜给数目可观的奁田来吸引男方入赘,以增加自己家族在地方上的竞争力。由于二者的结合,女性在家族发展中占有的地位较之岭北为高。这种新的聚落形式,不仅扩大了人口,而且对宋元岭南人的体质产生极大的影响,“民之生齿罕”[91],即人口自然增长率低的现象逐步改观。

这一时期稳定的农业聚落的形成,也与国家意识形态加强对基层的渗透和控制力有关。国家多次下令“岭南长吏多方化导婚姻、丧葬、衣服、制度、杀人以祭鬼等诏”。[92]这对岭南旧俗的变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官员通过劝农、兴修水利等活动也促进了稳定农业聚落的扩展。

大家族在宋元乡村事务中已经起了重要的作用。如在宋乾道四年,东莞延福乡建设一道桥梁,“乡之巨室,若洪氏、方氏、王氏、尹氏、刘氏、许氏”,与梁氏家族合议出资,这座桥在元、明的修建都是大家族出资的。[93]这些事例还可举出不少,在明初人陈琏的《琴轩集》有不少记载。大家族还参与建设水利、赈济、排解纠纷等,地方精英在乡村事务中发挥作用。以大家族为中心形成稳定的农业聚落,会促进耕地的持续开垦,围田内的生地会变成熟地,滩涂地向水稻土转化;即使是沙田区中残存的火耕水耨,也与原始时代的火耕水耨大不相同,因为潮田区是耕三年后休闲三年再种植的。宋元时期稳定的农业聚落和汉唐时代的四处飘忽不定的游耕部落、溪洞之民不啻天壤之别。

(二)早期的水利社会组织雏形已经具备

在文献中宋元水利工程“官筑”、“官修”、“民修”、“民筑”的背后,可以猜度出岭南早期水利系统运行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关系。宋元官修的广东全省水利工程大致占宋元水利工程总数的41.8%。[94]官修的工程,必然要动员和组织民众,官只不过是倡导和动员民众。这种由官员主导组织民众修堤的社会关系,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水利社会,充其量只是治水社会的雏形。此外就是民修的水利,超过官修的水利,占50%以上,而且元代的民修水利数大大超过两宋。[95]这需要地方精英的影响力。笔者所阐述的宋元“富有阶层”就起到这样的作用。如在东莞,李岩之后的姚孝资重修福隆堤(即东江堤)时,元代东莞石冈人王梦元,“捐赀倡乡人共修筑之,民至今赖其利”。王梦元是一个热心地方事务的地方精英,其祖先有仕宋的经历,方志说他“著有家教……聚族千余指”,有大宗族的背景,而且对于“苛令繁赋之厉民者则必陈说利害,谏谕勤恳,虽数往返不惮。”[96]东江堤的壆长大都是由这类地方精英组成。东莞东江堤是宋代珠三角最大的堤围,壆长制度见明代东莞人曾某《修筑福隆壆事宜》。[97]宋元南海的桑园围实际尚未有统一的堤围概念,故各基段是围内业户——宗族自建和自修。业户——宗族自然是拥有大量田地的群体。南海九江乡元时人岑平汉被《九江乡志》称之为“义士”,这个人有很多地产,“自松冈蚌山龟山凫山及大塘数里,皆其产业,”为了防潦,自筑“鸭舌基以为保障。乡邻利赖。”鸭舌基是桑园围的一个小围。他还有家族聚居的地方,“壶山,大壶、小壶,两山连接,其傍环绕人村,乔木茂林……岑平汉建百岁坊在其左。”[98]他修鸭舌基必然动员了家族的力量。鸭舌基是桑园围九江段的一小段,这只是桑园围当时在建众多堤段之一,为元代桑园围的最后合围奠定了基础。南海县的大型民修水利还有罗格围。高要、高明河两岸数十处民修水利和南海桑园围未合围之前众多堤段的建设,实际上说明了在宋元以来兴起的富有阶层或乡村精英,成为民修水利的领导人物。笔者统计元代高要平原至高明河两岸的数十个水利个案,全部是民修的,而且堤围的长度以及捍田面积很大。

王铭铭认为水利社会“指的便是以水利为中心延伸出来的区域性社会关系体系。”[99]宋元珠江三角洲的这种地域式的水利社会只是雏形,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水利社会,因为宋元珠三角的堤围缺乏稳定的水利组织机构且还没有出现水利法规,在修建堤围时不一定能组成宗族联合的治水组织。但这个“雏形”已经是珠江三角洲乡村的重要历史变化。

(三)“耕读传家”的经济文化影响

宋元珠三角从事广米生产和贸易的富有阶层,接受精耕细作的岭北农业文化,出现“耕读传家”的现象。[100]“耕读传家”是国家正统的礼仪制度向乡村社会传播的基础。这种现象在北宋时已经出现。苏东坡谪居惠州,与友人到增城白水山游玩,他在《赠王子直秀才》诗歌称:“五车书已留儿读,二顷田应为鹤谋。”[101]诗歌中写王秀才还有柑橘千树,加上不少藏书和田地,是耕读传家的士子的典型。明初陈琏《琴轩集》中有宋元明初许多“处士”,或者是“类处士”的人物,在乡村往往不仅因为富有家产而闻名,而且因为富有知识而在乡间有名气。有的人做官回到家乡,因为曾经做官也因为富有知识而在乡间受到重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知识结构,不但是国家的纲常礼仪、文学经学,而且是“资生”的知识——包括务农和经商、甚至是包括医学或者是其他与乡村文化有关的知识。资生知识中以农学知识最重要。这种情况在宋亡之后最明显。不少宋遗民不仕,隐居在乡间“耕读传家”,研习农学。东莞王氏,“宋宣和……因家宝安之厚街……值元之世,当国者阴废南产之士,虽有美材莫能自奋。……(王氏)以耕读为乐,子孙咸化之,知稼穑之勤,称诗礼之习……”。[102]王氏家族还建了一个“稼穑轩”,“当三农暇时,进子侄于前,述祖宗起家之勤,积累之厚,而申之以孝弟忠信之道;于稼穑之道,则淳淳焉告之。俾毋荒于嬉,毋怠于业,毋乖乎行,惟勤俭是尚,礼仪是敦,以永厥图。”[103]可见乡村中的“耕读传家”,其实表明了传统农学伴随着国家的礼仪制度一起在乡间传播的过程。元代的官修农书《农桑辑要》,王祯《农书》,都曾被元朝统治者公开印行,发行到乡村。这些农书篇首都有关于国家正统意识形态的文字,主张重农、重本业的思想之外,还宣扬忠君的思想。“耕读传家”其实与国家在乡村的统治是并行不悖的。“耕读传家”具有很大的经济、文化意义。因为汉唐以来虽然不断有岭北的中原文化传播,但是由于土著民族和岭北移民不断地相互流动和相互影响,彼此的身份相互转变,中原文化尚未能真正扎下根来。甚至有岭北移民“土著化”而接受“蛮风”的现象。[104]“耕读传家”能以文化传播的方式使传统农学与国家的正统礼仪制度世代相传,逐步扎下根来。耕读传家的人士热衷启蒙教学,如富有米谷的南海人区适子,撰《三字经》。[105]这一启蒙读本对提高珠江三角洲乡村的平民文化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翟杰,号朴庵,南街人,精于“资生”之术,绍兴五年进士,致仕后“搆桂华书院,集四方英杰,相与讲学穷经。”[106]有的处士则以医术出名,对革除民间有病不吃药而靠巫术的陋习有作用,如宋末,“有赵北山者……善医”。[107]施某,元代元佑元年生,洪武九年终,大部分生活时间在元朝,精于医术,并以农致富,“人罹灾疠,踵门求医,项背相望。”[108]医家在民间的出现,使珠三角地区在岭南地区最早摆脱有病不吃药,“杀牛祭鬼”的陋习。有病吃药,有利于保护农业劳动力,也有利于保护耕牛。岭南最早的对医药神的崇拜,出现在珠三角,如宋庆历间,高要县有医灵堂。[109]这一习俗表示民间有人生病时依赖药物而排斥拜鬼杀牛的习俗。“耕读传家”还使宗族意识到需要占有大量的农业资源,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宗族人口增加的需要,另一方面有了农业资源,可以有钱资助子弟读书,使他们走上科举道路,提高宗族的地位。因此,占有沙田就成为宗族族产的主要部分。[110]宋元明初“耕读传家”意识在珠三角的乡村宗族中扎根来,其经济文化意义十分重大。

结语

宋元珠江三角洲农业技术的变革,使“广货”中最大宗的产品——稻米输出到东南的福建、浙江、江苏,这标志着自南宋开始,广东和东南数省形成地域性的分工,提升了岭南的经济地位。在农业经营中,自耕农经济与人身依附关系大大松弛的佃农经济为主体,初步出现商品性农业的经济意识,使早期的商品性农业不仅在稻作中出现,而且在果蔬、香料等经济作物中出现。在乡村社会中,稳定的农业聚落遍布珠江平原;为了水利的兴建和修筑,以乡村精英为先导形成早期的水利社会雏形;乡村中随着文化的普及和农学的普及,出现了“耕读传家”的文化现象。这些都是岭南自汉唐以来未有过的巨大的社会变迁,它们出现在宋元,为明代中叶岭南经济社会的飞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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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道光]广东通志[Z].241卷.札忽进义传.续修四库全书本.141页上.

[27]佛山地区革命委员会编写组.珠江三角洲农业志[M]对此有统计,但是讹误较多。笔者据各县方志做了重新统计

[28]明洪武年陈博文筑南海九江的倒流港,显示顺德、南海之间的低洼田经常受涝。挖田为塘是最好的耕作方式,基塘出现时间大致在元代桑园围合围之后。关于这一点,笔者拟另文叙述。

[29]唐森.论宋元时期广东水利建设的勃兴[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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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清]屈大均.广东新语[Z].卷十九.坟语.山场.中华书局.1985年,第500页。

[80][明]陈琏.卫氏孝思亭记,杨宝霖辑陈琏诗文辑佚[Z].,琴轩集附,24页

[81][明]陈琏.故泰然处士刘公墓表.琴轩集[Z].卷二十九,第五册.1824-1825页

[82][明]陈琏.东莞翟氏族谱序.琴轩集[Z].卷十七,桥头村民委员会据清刻本重印, 2000年,第四册.977页

[83][明]陈琏.处士麦景阳墓表.琴轩集[Z].第五册1874—1878页

[84][清]屈大均.广东新语[Z].卷十九.坟语·厉布衣所指相坟地.中华书局.1985年.第504-506页.

[85]可以举出不少宋元庶民向寺庙捐田的数十例.民国.东莞县志[Z].卷九十,金石略就收入宋代民人捐田给寺庙的碑刻。

[86][顺治]九江乡志[Z].卷之一.涌滘.清刊本,二一页下.

[87]如宋元广东最大的陂渠系统雷州特侣塘的水利建设,由附近的天宁寺主持.见贺喜《亦神亦祖—粤西南信仰构建的社会史[M].三联书店,2011年,第106页

[88]刘志伟《女性形象的重塑:“姑嫂坟”及其传说[A]苑利.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传说故事卷[C]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357—3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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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根据笔者对广东各地方志的统计

[95]根据笔者对广东各地方志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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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关于沙田开发与宗族的关系.参看刘志伟.宗族与沙田开发——番禺沙湾何族的个案研究[J].中国农史.1992年第4期

Agricultural Social Changes on Pearl River Delta in Song and Yuan Dynasties

Wu Jianxin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Guangdong,Guangzhou 510642)

Great transformation happened in the agricultural society of Pearl River Delta in Song and Yuan Dynasties.First,owning to the demand of land clearance and plantation,iron farm tools were used for farming the tide field and diked field widely.In a part of diked fields where the water conservation conditions were excellent,the acre yield with intensive cultivation might reach the nationwide level,including tidal land cultivation,large amount output of Canton rice,a regional agricultural division was formed between the south of the Five Ridges and provinces in the southeast.Second,since the land-holding economy and tenant peasant economy became the main actors of agricultural operation,commercial agriculture has appeared,and new energy was infused for the local agricultural economy.Third, stable agricultural settlement was formed.The rudiment of water conservation society which was guided by countryside elites was formed in the rural society.The cultural tradition of rural education delivered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not only promoted spreading agricultural knowledge in the countryside,but also the official etiquette system in the country,and the spread of agricultural culture.These laid a solid basis for the fast development of economy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since the middle period of Ming dynasty.

Song and Yuan Dynasties,Pearl River Delta,Agricultural Society,Change

吴建新(1954—),男,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农业科技史、华南农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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