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势在必行

2016-03-07 11:56张军
中国经贸导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宏观调控总量独立性

张军

“十三五”规划建议将创新宏观调控摆在了突出位置,这一点非常重要。过去十年我国宏观调控总体上做得不是很完美。这几年出现了可喜的变化。

以前,对总量调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2005年前后经济过热的时候,学界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经济过热,需要调控;另一种认为经济只是结构性的过热,行业“有冷有热”。特别是2007年经济全面过热的时候,出现了“结构性通货膨胀”的观点,认为“结构性过热”不适合用总量政策来调控。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决心和对宏观调控的认识。

过去十多年来,整个经济还是过度依赖需求的刺激,导致经济总是出现较大波动。同时又没有在需求管理上把握住机会,至少2005年和2007年这两次都是深度调整的机会,但都没有把握住。2008年“四万亿元”的大规模刺激就把这个问题“掩盖”了下来。2010年以后,政府才开始下决心调控经济,但过去积累的一些问题想在短时间内完美解决显然没有那么容易;想在短期内消化掉由于过去需求管理失误而引发大量无效投资和过剩产能也是不可能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巨大就是过去十多年需求管理上的失误引发了供给侧上的结构性问题时时得不到解决造成的。由此,“十三五”规划建议稿才提出要创新和完善宏观管理(需求管理)的方式方法。

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目标需要一定政策独立性。宏观经济的稳定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必要条件,为确保宏观经济不出现大起大落,需要很多审慎的宏观管理政策。当前政策有很多创新工具,这当然很好,但我国货币政策还是要把稳定宏观经济、防止通货膨胀、控制货币超量发行等作为目标。

应当看到,央行很多宏观调控政策在时间上和力度上的把握很大程度上都是由国务院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调控难度就更大了。怎样在经济出现过热时能够形成共识?实施调控还是不实施调控,实施什么力度的调控,很大程度上都是利益之间博弈、妥协的结果。所以有时会让宏观管理的政策打折扣,有时会错过最佳时机。

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目标还是要有一定的政策独立性,减少利益集团对其的干预。国务院各部委之间、央行各部门之间应寻找一个合理的决策机制,不要所有的问题都放到国务院层面上来协调。这样对调控的执行效果很重要。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应着重把握好哪些基本原则?我认为,最重要的政策还是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现在的确比较复杂,其受到全球经济的影响,也受到美国经济的影响。要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同时金融政策要有一定的开放,这样相互之间进行牵制。现在一个好的势头是:最近两年,央行在调控流动性的政策上进行大胆创新,比如PSL(信贷质押再贷款)、MLF(中期借贷便利)、SLO(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F(常备借贷便利)及定向降准等,包括现在正在试行的信贷资产质押贷款等。特别是在当前大数据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工具执行的效果是可以优化的,还可以更加精准,做到总量和结构之间的结合。过去货币政策都是总量政策,很难体现结构调控的色彩和目标,现在其实是可以做得到的。

可以说,创新宏观调控政策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的结合。当前,更加精准、具有明确的结构导向的货币政策是可以做得到的。这是未来宏观调控创新的基本方向。

除了国际上一些通用的宏观调控思路、做法,我国的宏观调控应当不断减少行政性调控,不能一味重复过去行政干预的做法,尽量用货币手段和财政手段来调控经济。财政手段当中更多的要靠政府开支和税收政策来调控。这种做法在过去出现过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也带来很多失败的教训。只有把政府的行政当局和货币政策制定者之间在不同条件下的各自权、责、利大体上能界定清楚,才能减少货币政策执行过程当中的低效率状况,也才能减少货币政策在行政过程当中受到一些部门利益牵制的情形。

(作者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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