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广斌
[摘要]雾霾治理既是一种政府行为,也是一种社会行为。公民舆论监督作为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特殊形式,理应在雾霾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的形式化、渠道的单一化、公民意识的淡薄化都成为雾霾治理中公众参与的障碍。因此,在雾霾治理的实践中探寻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的有效途径成为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雾霾治理;公民舆论监督;法制化
[DOI]1013939/jcnkizgsc201607163
当人们还在饱餐于工业化文明成果时,殊不知环境污染已悄然而至;当人们还在呼吁“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时,殊不知漫天扬尘已笼罩着整个大地。雾霾,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字眼儿,正像瘟疫一样席卷着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和城市。它不仅给公众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了严峻的威胁和挑战,而且影响着整个国家的和谐与稳定。特别是近几年来,雾霾天气频率越发明显且呈逐步扩大之势,雾霾治理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任务。
公民舆论监督作为监督的一种特殊形式,实现了舆论与监督的结合,其本身就具有公众性与现实性的特点。就一般意义而言,公民舆论监督权就是指公民通过各类传播媒介,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言论,对政府机关、公务人员、社会知名人士、公司法人等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
1雾霾治理的公民舆论监督机制可行性分析
雾霾治理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过程。雾霾治理的成败取决于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当前政府主导的雾霾治理行径在暴露其弊端与缺陷的同时,也警示社会公众参与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1公民舆论监督机制可有效弥补政府主导的雾霾治理的不足
在雾霾治理的过程中,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公民参与为主体的综合治理体系既是对雾霾治理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又是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科学实践。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理应承担雾霾治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而过分地依赖政府主导的单一治理模式不仅不利于雾霾治理甚至阻碍其进程。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地区之间的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各个城市雾霾产生的根源也大相径庭。如何因地制宜地治理雾霾成为科学决策的关键。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可有效弥补政府主导的雾霾治理的不足,公民舆论监督权的有效发挥可及时地为政府建言献策。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政府在雾霾治理中的缺陷和不足,从而为有针对性的完成雾霾科学治理提供保障。
12公民舆论监督机制可有效监管企事业单位的绿色生产经营
形成雾霾的主要原因在于工业生产排放、汽车尾气、燃煤废气、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扬尘等。企事业单位成为雾霾污染的主要来源。有效监控和管制企事业单位的绿色生产经营成为预防和防治雾霾治理的关键。而在现实生活中,基于我国企事业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国家因不能有效监管而导致许多企业为追求眼前利益采取“搭便车”的行为。在此背景下,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的有效介入可以加强公众对企业事业单位绿色生产经营的有效监管。由于公众是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直接生产者,因而公众所掌握的信息要比政府更加全面,因而对整个企业事业单位的绿色生产起到一定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13公民舆论监督机制可有效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英国学者戴维·赫尔德认为,参与型民主有利于推进人类发展,强化行政效率感,培养对公共问题的关注,进而形成对政府事务感兴趣的公民。雾霾污染直接损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雾霾治理也关乎整个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公众的参与不仅可以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增强公众对雾霾治理的关注和了解;而且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也有很大帮助。
2当前雾霾治理中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的现状与困境
在雾霾治理的过程中,公众监督不管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公民舆论监督作为公众监督的一种特殊形式,在雾霾治理的过程中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现实生活中,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的现状与困境却着实让人担忧。
21公民舆论监督机制形式化
舆论监督权作为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理应得到国家法律制度的保护。公民舆论监督机制作为有效保障公民舆论监督权的制度体系,理应具备时代性和实用性。而在雾霾治理中,公民舆论监督机制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方面,公民舆论监督的内容太过分散,无法发挥整体效应。尽管公民舆论监督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并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制度加以保障。但从总体上看,公民舆论监督机制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公民舆论监督权缺乏专门性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并没有制定一部专门性的法律来对公民的舆论监督权加以保护,这就使得公民的舆论监督权不能受到有效的保护,因而公民的舆论监督机制也不能有效发挥。
22公民舆论监督渠道单一化
科学合理的舆论监督渠道是公民充分行使舆论监督权的平台和场所,同时也是构建政府与公民之间双向互动机制的有效桥梁。但在现实生活中,公民舆论监督渠道的单一化和滞后性却成为阻碍公民有效监督的屏障。首先,公民舆论监督渠道并不能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的舆论表达诉求,公众的很多建议及主张仅仅停留于理论层面而没有切实落地,因而消减了公众的参与热情与积极性;其次,我国公民参与雾霾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参与方式不具体,参与途径少,参与效果无法保证,从而导致我国在雾霾治理方面的公民舆论监督渠道无法成为公民表达诉求的有效场所;最后,公民舆论监督渠道理论研究仅仅局限于国内文献而少有外国文献参考,从而导致我国的理论研究落后于外国优秀理论实践。
23公民舆论监督意识淡薄化
据国家环保总局一份关于我国公民参与环保活动的报告显示,在环保行动中,我国公众低度参与比例为659%,高度参与比例仅为83%。由此可见,公民舆论监督意识的淡薄化已是不争事实。首先,尽管雾霾污染与公众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但公众并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环保措施,戴口罩、少出门等逃避性的行为并不能为整体环境改善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改变。其次,公民意识转向规避化,潜意识中不愿触及雾霾污染所带来的危害,大部分公民采取漠视的态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的侥幸心理也使得公民在雾霾治理过程中采取消极应对之策。最后,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及公民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使得公民舆论监督意识参差不齐而难以控制。
3雾霾治理中构建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的有效途径
雾霾治理关乎区域乃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的构建涉及公众参与乃至整个国家民主政治的完善,需要全民参与,更新完善。在雾霾治理中构建一套科学的、合理的公民舆论监督机制成为当前解决雾霾治理的现实需要。
31纳入法制轨道建设,规范公民舆论监督机制
在雾霾治理的过程中,公民舆论监督机制之所以不能发挥实质性作用,其根本原因在于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缺乏有效的法律机制和法律保障。因此,将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成为当前治理雾霾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方面,必须制定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的有效实施。只有将其纳入法制轨道建设,才能增强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的权威性,进而增强社会公众在雾霾治理中的话语权;另一方面,要根据时代的要求及时地更新和完善公民舆论监督机制的内容。
32创新政府实践方式,扩宽公民舆论监督渠道
首先,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公民参与为主体的综合治理体系。雾霾治理不只是一种政府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行为。政府在有效监管和治理的前提下,要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接受公民舆论的监督,切实实现政府与公众密切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其次,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双向互动机制,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当今世界是信息科技的时代,互联网成为广大公众日常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即时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及时捕捉网络公众的信息反馈,可以快速地提高政府治理雾霾的行政办事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雾霾污染的综合治理。最后,政府在雾霾治理中要善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33培养公民环保理念,增强公民社会参与意识
社会公众既是雾霾污染的“生产者”,又是雾霾治理的“消费者”。培养公众的环保理念,增强公众的社会参与感,是实现雾霾治理成功的关键。首先,相关政府部门及气象研究机构应及时更新、发布有关雾霾研究及治理的相关信息,增强社会公众对雾霾成因的关注和了解,同时强化雾霾治理在社会公众心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逐步培养公民的环保理念和环保意识。其次,国家应善于利用现有宣传媒介,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展示互动和视觉冲击的方式增强社会公众的危机感和紧迫感。《2012》《难以忽视的真相》《人类消失后的世界》等国外纪录片就是很好的借鉴。最后,拓宽公民教育形式,提升公众参与能力。实时改变当前我国传统应试教育模式,将公民的社会参与意识编入学习课程,不仅使得公众在环保意识方面得到提升,还可以强化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能力,进而实现雾霾治理的全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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