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跃进教授及其国家安全理论研究
——兼评刘跃进教授的《为国家安全立学》

2016-03-07 15:30王宏伟
关键词:立学安全观安全法

王宏伟

(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



● 学术书评

刘跃进教授及其国家安全理论研究
——兼评刘跃进教授的《为国家安全立学》

王宏伟

(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

刘跃进教授《为国家安全立学——国家安全学科的探索历程及若干问题研究》一书出版已经两年多了。这是刘跃进教授在国家安全研究领域的又一具有前瞻性的力作。两年多来,随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国家安全战略纲要》的审议通过、《反间谍法》和新《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开展,我越来越觉有必要为刘跃进教授的《为国家安全立学》这本专著及其与此相关的研究成果说几句话,以此推进我国国家安全理论研究和国家安全学科建设更好地向前发展。

自1998年发表《为国家安全立言——“国家安全学”构想》以来[1],刘跃进教授一直致力于构建一个能够包纳当代国家安全各方面问题的理论体系。2001年发表的《试论当代国家安全的10个方面》,已经提出了当代国家安全的十个构成要素,即国民安全、领土安全、经济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2003年发表的《试论国家安全学的对象、任务和学科性质》一文,再次强调了当代国家安全的10个构成要素,只是把前文中的“领土安全”改为了“国土安全”,用以表达“国家领土安全”的含义。2004年出版的《国家安全学》,完全按照这篇论文的构想展开全书内容,其中从第5章开始用了10章专门讨论当代国家安全的10个构成要素,即国民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2]

然而,刘跃进教授对国家安全构成要素的探索,并没有因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家安全学》一书的出版而终止。在2011年11月发表的《国家安全体系中的语言文字问题》一文中,他又把“社会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一个独立构成要素列了进来,指出“国家安全本身的构成要素包括国民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这样11个方面。”这种观点,在2012年发表的《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社会安全问题》中得到进一步确认和发挥。2014年1月出版的《为国家安全立学——国家安全学科的探索历程及若干问题研究》,在对国家安全理论和学科建设的进一步探索中,不仅把原来的“国土安全”扩展为“国域安全”,而且还把原来置于“经济安全”之下的“资源安全”独立为一个单独的一级要素,从而使当代国家安全构成要素从11个增加为12个,即国民安全、国域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

刘跃进教授对国家安全理论的持续探索,在最近两年多来中央的国家安全决策中,特别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时,发挥了重要的知识服务作用。且不说刘跃进教授在这一过程中曾多次就国家安全问题直接为中央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仅比较一下总体国家安全观所涉及的国家安全12个方面与《为国家安全立学》一书中提出的国家安全12个构成要素,就能够明显看到二者之间的重要关系,看到多年的理论研究对国家安全现实决策做出的重要贡献。

对于刘跃进教授国家安全要素研究成果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内容之间的这种关系,有人在2015年就撰文进行了比较,但这个比较忽略了《为国家安全立学》中对国家安全构成要素的新论述,也没有把习近平所强调的国民安全纳入国家安构成要素之中。[3]

事实上,在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一段中提到了11个安全,而且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一段中详细论述了11个安全中没有的“国民安全”,从而总共讲了国家安全的12个构成要素,即国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4]

把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所提12个国家安全要素,与刘跃进教授《为国家安全立学》中所述12个国家安全要素进行比较后不难发现,其中绝大多数要素完全相同,不同之处除排列顺序外,主要有三点:一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提的“国土安全”,在《为国家安全立学》中已修改为“国域安全”;二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核安全”,《为国家安全立学》中没有;三是《为国家安全立学》中有“主权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中没提。然而这些差异,不仅没有掩盖二者之间重要联系,反而证明了它们之间具有广泛的契合。这一方面说明学者的理论研究如果做得彻底,做得科学,就一定能够在现实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另一方面也说明党和政府的决策越来越多地吸纳了学界的各种创新性理论,越来越具有学术理论和科研成果的坚实支撑。对于学界与政界的这种实际互动,《为国家安全立学》有所介绍。至于上述几点不同,刘跃进教授后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与国家安全学的“体系”》中也有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作为一部对国家安全学科建设10多年成就进行回顾总结并力图规划未来的专著,《为国家安全立学》提到了这一进程中刘跃进教授本人的一些重要论著,如2000年的《制定国家安全战略势在必行》、2001年的《系统安全观及其三层次》、2004年的《国家安全学》、2005年的《论保障我国国家安全的五项战略性需要》、2006年的《国家安全法的名与实》等等。这些论著,集中或分别阐述了对我国国家安全具有战略重要性的五个方面的问题,而这五个方面恰恰是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以来,中央国家安全战略布局中涉及的五大领域。

在2005年的《论保障我国国家安全的五项战略性需要》一文摘要中,刘跃进教授概括写道:“为了应对‘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的安全形势,保障我国国家安全,我们需要全方位的观念——系统的国家安全观;需要全方位的法治——真正的国家安全法;需要全方位的谋划——完整成文的国家安全战略;需要全方位的保障——统领全局的国家安全机构;需要全方位的研究——科学创新的国家安全理论。”

在2013年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后,中央的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布局恰恰也体现在如上五个方面:(1)2014年1月24日,中央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2)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国安委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3)2015年1月2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4)2015年7月1日,新《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5)新《国家安全法》不仅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而且要求“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虽然在2001年发表的《系统安全观念及其三层次》一文中,在2004年出版的《国家安全学》教材中,在2014年出版的《为国家安全立学》专著中,刘跃进教授提出的都是“系统国家安全观”,但这种系统国家安全观,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不仅都要强调国家安全的全面性、整体性、系统性,而且都特别强调国民安全或人民安全在整个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最终目的性,因而都是一种高级的非传统国家安全观。从实际进程看,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前中央征求意见时,刘跃进教授曾指出,无论用什么名字,包括综合安全观、整体安全观、总体安全观、系统安全观等等,都是要表示当代国家安全体系包括了丰富多样的内容,因而必须全面地、联系地、动态地、系统地认识和处理日益复杂的国家安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我国立法速度很快,而且早在1993年就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但是正如刘跃进教授早在2005年《论保障我国国家安全的五项战略性需要》一文就已指出、2006年《国家安全法的名与实》一文中详细阐述的那样,1993版《国家安全法》是一部名实不副的法律。对此,《为国家安全立学》直接引用2006年的文章指出:“我国现行的《国家安全法》是一部名实不副的法律。在《国家安全法》的修订中要做到名副其实,一方面应该根据现行《国家安全法》的内容之‘实’,以及这些年专家学者关于这部法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把其定‘名’为《反间谍法》,另一方面应该根据‘国家安全’之‘名’,以及当代国家安全现实和国家安全理论研究新成果,制定一部与名相副的真正的《国家安全法》。”显然,在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任务后,两年多来的国家安全立法路径,完全证实了刘跃进教授多年前建议的正确性。在2014年11月颁布实施《反间谍法》并据此废止1993版《国家安全法》后,一部名副其实的《国家安全法》于2015年7月颁布实施。理论研究的现实意义再次得以彰显。

当然,对于“国家安全法治”必要性和艰巨性,刘跃进教授也有清醒的认识。他在《为国家立学》中写道:“国家要长治久安,就必须使国家安全事务管理由‘人治’转变为‘法治’,变‘人治的国家安全’为‘法治的国家安全’。”“为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过程中,我国还需要大力推进目前还相对落后甚至十分落后的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这其中既包括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更包括法治精神和法治程序在国家安全领域的贯彻落实。”在本书已交出版社但还没有出版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任务,刘跃进教授为此发表文章指出:“‘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顶层思路虽然已在中央文件中形成,但要真正‘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特别是最终实现国家安全法治,可能还有相当长的路需要法学界、国家安全学界、国家安全政界携手合作,共同跋涉。”[5]

关于制定国家战略和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问题,《为国家安全立学》没有进行专门讨论,但在其作为国家安全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历程追溯的历史材料中,2000年由《国家安全通讯》刊发的《制定国家战略势在必行》一文专门讨论了我国制定国家安全战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01年在国际关系学院学术讨论会上提交的《当前形势下的国家安全问题》一文则提出了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建议,而且这两点在2005年的《论保障我国国家安全的五项战略性需要》作为独立部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述。至于根据新《国家安全法》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为国家安全立学》及刘跃进教授其他一些论著也曾给予关注和论述。

《为国家安全立学》通过对以前文献的梳理,使我们清楚看到了刘跃进教授多年来的国家理论研究与近年来我国国家安全战略布局之间的深刻联系,看到了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对现实工作的巨大作用,同时也使我们看到了进一步深入研究国家安全,推进国家安全学科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国家安全立学》正是这样一部承前启后的重要著作,也正是要做这样一件承前启后的重要事情,同时也确实很好地完成了这样一项承前启后的重要任务。

从这部书的历史叙述中,我们不仅如前那样看到了刘跃进教授本人20年来对国家安全理论的探索及其对现实的贡献,看到了国内外其他专家学者的国家安全研究成果及其演进,看到了中西方从古至今国家安全学术思想史的大致脉胳,而且也看到了刘跃进教授对国家安全学科建设持之以恒的执着和具体扎实的推进。

本书的16章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一到八章,各章标题依次为:“古代的国家安全思想”,“近现代的国家安全思想与研究”,“国家安全研究在中国内地的兴起”,“国家安全学的初步探讨与两本《国家安全论》”,“国家安全学科体系探索与三本《国家安全学》”,“国家安全学对象、性质及地位的多方面探讨”,“国家安全学应有的学科地位与专业地位”,“国家安全学的理论内容与体系结构”。显然,这八章内容主要涉及的是国家安全思想史和学科史,以及十多年来中国大陆国家安全学科建设中一些相同或不同观点,包括作者本人对国家安全理论和学科建设的探讨与认识。据刘跃进教授在书中介绍,他曾在2006年牵头申请获得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教改项目,题目是《国家安全学的专业地位及教学内容与方法探讨》。在2009年结题的研究报告和2014年1月出版的本书中,刘跃进教授都颇有预见性地指出,“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仅中央政府会成立专门的综合性国家安全领导和管理机构,而且原来的军事国防、社会治安机构、外交外事领域、情报保卫机关,也都会越来越需要具有综合性国家安全知识的人才”。“为未来的国家安全事务管理提供高素质人才,是高等教育的应有之责。设立国家安全专业不仅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应尽之责,而且也能够为学生的就业提供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因此,“国家安全学既应成为独立的专业,列入我国高等教育本科和研究生专业目录,同时又应成为军事科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情报保卫、公共安全、外交外事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在这些专业中普遍开设。”我相信,在新《国家安全法》关于“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规定出台后,将会有更多高校开设国家安全学课程,某些高校也将很快开办国家安全专业,国家安全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为国家安全立学》的第二部分内容,是第九到第十六章,主要探讨了国家安全学进一步发展时需要深入研究的一些基本概念和重要理论问题,包括“‘国家安全’中‘国家’概念”(第九章)、“‘国家安全’中的‘安全’概念”(第十章)、“不成立的‘非传统安全’一词”(第十一章)、“‘恐怖主义’概念的定义困境”(第十二章)、“国家安全体系中的社会安全问题”(第十三章)、“国家安全体系中的文化安全问题”(第十四章)、“文化安全问题中的语言文字安全问题”(第十五章)、“国家安全保障中的公平正义与法治民主”(第十六章)。这八章内容,既具有更深刻的理论性、学术性、科学性,也具有更现实的实用性、应当性、可操作性。例如通过对国家安全法治的深入研究,刘跃进教授明确提出要在未来《国家安全学》修订时,专门增加一章“国家安全法治”。

不仅如此,刘跃进教授还认为,在当今思考和研究国家安全问题、确立国家安全观念、制定国家法律、完善国家安全战略时,绝不能把国家安全这一“国之大事”排除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外,而必须把其放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中,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他甚至满怀激情地写道:“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和完善,国家安全治理也必将从密室政治变成阳光政治、从少数人的政治变成全体国民广泛参与的多数人政治、从‘食肉者谋’的政治变成‘食肉者’与‘食草者’‘共谋’的政治。”这样的人文情怀与价值诉求,使刘跃进教授的国家安全理论研究在体现探索客观真理的科学精神的同时,也充满了恪守人类价值的哲学智慧。其实,本书开头作为“代绪论”的刘跃进教授本人的一篇旧文,其标题已经点得十分明确:“国家安全学是国家安全科学与国家安全哲学的统一”。

从2004年的《国家安全学》到2014年的《为国家安全立学》,刘跃进教授在国家安全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中付出了巨大艰辛,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前,随着国际形势日趋错综复杂和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学势在必行。刘跃进教授以其独具慧眼的超前眼光为我们指明了前行的方向。他的学术探索必将在国家安全研究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1] 刘跃进.为国家安全立言——“国家安全学”构想[J].首都国家安全,1998(2).

[2] 刘跃进.为国家安全立学——国家安全学科的探索历程及若干问题研究[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4:136.

[3] 李家恒.国家安全的构成要素论析——谈学者与习近平主席的细微认知差异[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5(2).

[4] 习近平.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N].人民日报,2014-04-16(1).

[5] 刘跃进.中国国家安全顶层设计新思路[N].学习时报,2013-12-16.

(责任编辑:王 荻)

2016-10-30

王宏伟,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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