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海 良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京 102617)
基础教育现代化视界的学习和借鉴意义
顾 海 良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京 102617)
刚结束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今后五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了全面规划,其中包括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面规划。引人注意的是,在教育方面,这一规划纲要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突出了“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特别是“加快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目标要求。
实现我国的教育现代化和完善现代教育体系,需要确立新发展理念,也需要有更为宽广的发展视界。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办好中国的世界一流大学问题时指出:“必须有中国特色。没有特色,跟在他人后面亦步亦趋,依样画葫芦,是不可能办成功的”;同时,他也提出:“我们要认真吸收世界上先进的办学治学经验,更要遵循教育规律,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习近平,2014)办好世界一流大学是这样,在中国教育现代化中,办好世界最好的基础教育也是这样。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在当代科学技术革命迅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基础教育发展中“认真吸收世界上先进的办学治学经验”更有其重要的意义。
美国2015年通过的基础教育的新法案《每一个学生都成功法》,包含有许多“先进的办学治学经验”,有着多方面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美国教育界对《每一个学生都成功法》的赞赏,可能集中于“将基础教育管理权归还各州”的教育体制问题;而从教育现代化视界来看,对我们具有的学习和借鉴的意义,或许更多的在于它所透露的基础教育的质量提升和教育公平观念,以及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理念和举措等问题。
一是更加重视对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成就的评价问题。在美国2002年通过的基础教育《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中,就已经意识到:“公立学校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我们每一个人——不论是家长、学生还是公民。但是,美国有太多的孩子因期望值低、识字少和缺乏自信而被隔离开来。在劳动力技能要求日益复杂化而且不断变化的世界里,仅就识字而言,孩子们正落在后面。”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基础教育的根本立场,在《每一个学生都成功法》中得到了更为显著的体现。其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它所要求形成的以“各州的问责制”为体制依托的,以对学校“创新性评估”为基础的,以“多种方式”为特征的整体质量评价体系,即利用多种方法来评估学校绩效,而不仅仅依靠考试分数,其中包括利用衡量学生成绩和学校质量的其他指标,如学生参与、获得并完成高级课程作业、学校氛围和安全等指标评价体系。
二是更加重视基础教育的教育公平问题。先前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的显著特点就是对教育公平的高度关注,甚至可以将其看作是美国社会力图强化基础教育公平的法案。这一法案出台所面对的美国的基础教育现实就是:“将近70%的城区四年级学生在国家阅读测验中未达到基本的阅读水平。在国际数学测验中我们的高中学生落后于塞浦路斯和南非的学生。将近三分之一的大学新生在他们能够开始正常的大学课程前却不得不参加补习课程。”美国政府最大的疑虑就是:“我们国家正逐渐地被分为两个‘国家’:一个‘国家’的公民具备阅读能力,而另一个‘国家’的公民则不具备这种能力;一个‘国家’的公民心怀理想,而另一个‘国家’的公民则没有理想。”现在出台的《每一个学生成功法》,实际上是对之前法案的教育公平主张的赓续。美国的基础教育公平问题,历来是美国教育制度“痛点”,因此时而也成其“热点”。在基础教育公平问题面前,《每一个学生都成功法》之“成功”的涵义就在于,在基础教育中要面对和认同无家可归的学生所面临的特殊挑战,并为他们注册、入学和在学校取得成功提供必要的支持;其重点则在于给美国社会至今还不能达到教育公平底线的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有色人种学生、残障学生、英语学习者以及处于移民状态、无家可归状态的学生、寄养儿童等以更多地关注,使他们至少也能够享有美国社会在形式上历来倡导的教育公平。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把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对于中国基础教育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战略意义。特别是教育公平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识和根本理念,甚至成为未来五年中国基础教育发展成效的圭臬。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中,正式增列了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容,第一次在国家法律形式上确立了教育公平原则,并将正在基础教育中推进的“均衡发展”作为实现教育公平原则的根本要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这一新的修改,对于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基础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应该看到,教育公平既有机会均等的意义,也就是有不考虑经济、文化、民族、性别等因素,所有人都均等地享有接受教育权利的涵义;同时也有利益补偿或差异性原则的意义,也就是有对那些处于不利位置的弱势群体进行利益的补偿,保障生存不利者接受教育的权益的涵义。前者是从同一性出发,追求的是同等对待的原则;后者是从差异性出发,追求的是区别对待的原则。在“十三五”期间,在基础教育上,教育公平的后一方面的意义,应该成为教育公平的着力点。“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这里说的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本的是要加强农村全面建设的问题;同样,对于教育现代化来说,根本的就在于加强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的现代化问题,其中特别是基础教育质量和公平的提升问题。如果我们认可美国《每一个学生都成功法》在基础教育上有其先进性,也许它更多的就体现在对弱势群体和教育相对滞后区域的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的极力关注和多方推助上。
三是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每一个学生都成功法》公布后,美国教育界多有对该法案的褒扬和对它所取代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的贬损。其实,从教育学意义上来看,《每一个学生都成功法》对《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有着十分明显的继承性,特别是在重视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上,更有有着内在的统一性。《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中就强调“政府培养、培训和招聘教师方案的基本理念是:出色的教师是提高学生成绩的关键”,提出“每个美国儿童应该有一个高素质的老师”的理念。《每一个学生都成功法》继承前一法案关于“高素质的老师”培养和培训的理念,承诺教育每一个儿童的教师都是优秀的教师,学校必须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获得达到一定质量的教育。为各州和学区提供资源或活动支持教师、校长和其他教育者,包括为新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为教师提供持续的基于证据的专业发展,为招聘新教育工作者提供机会。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我国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的关键和根本。“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做好基础工作,社会和各级政府都要在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健康和维护教师权益上有新的措施。要广泛地了解和理解基础教育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要找准基础教育中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这些方面制定更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在艰苦环境和条件下工作的教师队伍建设,更要给予实实在在的关心和支持;对乡村中存在的结构性、阶段性和区域性教师短缺的问题,更要有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习近平.(2014年5月5日).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