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鹄
辽太宗继位考
林 鹄
辽太宗 皇位继承 应天太后 李胡 草原本位
关于辽太宗得以继位之原因,以往学界大体有三种意见,其中以世选说影响最大。对辽太宗的继位过程作详细辨析,认为太宗继位与世选无关,是应天太后个人意志的体现。而应天之所以选择太宗,是政治妥协的产物,太宗立李胡为皇太子是这一博弈的另一结果。应天的这一举动,对契丹历史影响深远。辽朝前期围绕皇位频繁发生争斗与谋逆,导致政局持续动荡,应天作为始作俑者,难辞其咎。
辽天显元年(926年),太祖耶律阿保机亲征渤海,成功地将其纳入了契丹势力范围。但在返途中,阿保机意外辞世,带来了一场剧烈而又旷日持久的政治动荡。大契丹国整整一年零四个月帝位空悬,最终太祖次子德光取代其兄皇太子耶律倍入承大统,是为太宗。
关于辽太宗得以继位之原因,以往学界大体有三种意见。包括姚从吾、陈述、李桂芝诸先生在内的大多数学者认为,契丹有可汗世选传统,这一传统在辽建国后仍有重大影响,耶律倍虽有皇太子名号,但诸酋帅仍根据世选原则选立了耶律德光①。不过,蔡美彪先生以为,阿保机以德光为天下兵马大元帅,而封太子为人皇王,主东丹,表明太祖晚年已决意改传次子,也就是说,太宗继位是阿保机本人的安排②。此外,李锡厚先生认为,德光承统是太祖应天皇后(倍及德光之生母)的选择,因为耶律倍是东丹王,如果他成为契丹新君,就“可能要利用他原来已经掌握的渤海的人力、物力来统治契丹,这样实际上就颠倒了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关系,最终必然导致内乱,以致毁掉刚刚建立起来的契丹王朝”③。
对于蔡美彪先生的观点,笔者近作已作详细辨析,其说恐难成立④。本文将对阿保机辞世后的政治动荡作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世选说进行检讨。笔者发现,世选说并无坚实的史料依据,辽太宗之继位,的确如李锡厚先生所言,是应天意志的体现。不过,李先生关于应天选择德光的解释太过牵强,太子倍君临东丹并不意味着他会代表渤海故地的利益,他继承帝位后也不可能毁大契丹国以就东丹。本文认为,应天溺爱幼子李胡,本欲以其取代太子,但最终妥协,改立德光,交换条件是太宗以李胡为继承人。应天的这一举动,对契丹历史影响深远。辽朝前期围绕皇位频繁发生争斗与谋逆,导致政局持续动荡,应天作为始作俑者,难辞其咎。
关于太宗继位之经过,我们先看辽朝文献的记载。按《辽史·太祖纪》天显元年七月,阿保机死于扶余,“皇后称制,权决军国事”⑤。应天称制并非太祖本意,阿保机遗诏其弟寅底石辅政,佐新皇耶律倍,但寅底石为应天遣人暗害⑥。也就是说,太祖甫死,应天即发动政变,夺取了权力。
不过,应天虽成功夺权,但并不能降服异己。“淳钦皇后(引者按:即应天)称制,有飞语中伤者,后怒,突吕不惧而亡。”⑦又《辽史·太祖纪》元史臣赞曰:“剌葛、安端之乱,太祖既贷其死而复用之,非人君之度乎?旧史扶余之变,亦异矣夫!”⑧由于旧史今已不存,扶余之变已难得其详,但元人既以诸弟之乱与之相提并论,我们还是可以作出三点推测。其一,扶余之变与皇位争夺有关。其二,契丹重臣反叛,欲除去应天。其三,应天平定了叛乱,并大开杀戒。即便如此,反对者仍未屈服。是年八月,“皇后奉梓宫西还”;九月,“南府宰相苏薨”;十月,“卢龙军节度使卢国用叛,奔于唐”;十一月,“杀南院夷离菫耶律迭里、郎君耶律匹鲁等”⑨。阿保机庶弟苏之死,文献阙如,难以深究。卢国用之奔唐,则非常可疑。卢氏原为晋王李存勖所统新州裨将,神册二年(917年)入辽⑩。《旧五代史·卢文进(国用)传》云:
(降辽)未几,文进引契丹寇新州,自是戎师岁至,驱虏数州士女,教其织纴工作,中国所为者悉备。契丹所以强盛者,得文进之故也。同光之世,为患尤深。文进在平州,率奚族劲骑,鸟击兽搏,倏来忽往,燕、赵诸州,荆榛满目。军屯涿州,每岁运粮,自瓦桥至幽州,劲兵猛将,援递粮草,然犹为寇所钞,奔命不暇,皆文进导之也。
此人效忠契丹不遗余力,奔唐应当与太祖死后围绕皇位发生的大风波有关。
而迭里的被杀,《辽史》中其子《安抟之传》有较详细的记载:“太祖崩,淳钦皇后称制,欲以大元帅嗣位。迭里建言,帝位宜先嫡长;今东丹王赴朝,当立。由是忤旨。以党附东丹王,诏下狱,讯鞫,加以炮烙。不伏,杀之,籍其家。”这段史料明确告诉我们,应天摄政后的政治动荡,是因为太后反对太子倍继位。
早在太祖生前,应天可能就已表明其对耶律倍之不满。按《辽史·太祖纪》天赞三年(924年),阿保机大举西征之前,召集了契丹政权几乎所有重要人物,发布了一道诏书,特意提到“宪章斯在,胤嗣何忧?”这句话恐怕针对的就是应天对太子的攻击。太祖亲自现身说法,表达了对耶律倍的支持。不过,他猝然辞世,权力落入太后之手,局势因而大变。
但耶律倍支持者的力量看来也很强大,因此流血冲突绵延不断、旷日持久。“淳钦皇后称制,恶铎臻,囚之,誓曰:‘铁锁朽,当释汝!’既而召之,使者欲去锁,铎臻辞曰:‘铁未朽,可释乎?’后闻,嘉叹,趣召释之。天显二年卒。”耶律铎臻乃契丹重臣,阿保机之心腹。天显二年(927年)十一月,太宗始得即位,是年铎臻之死显得颇为蹊跷。虽然应天被迫释放铎臻,但他并未屈服,显然是德光继位的一大障碍,笔者怀疑他正是因此终被应天除去。
太祖佐命元勋中神秘死亡的还有耶律海里、耶律欲稳与康默记。《辽史·耶律海里传》记载:“天显初,征渤海……师般,卒。”《辽史·耶律欲稳传》云:“从征渤海有功。天显初卒。”《辽史·康默记传》曰:“营太祖山陵毕,卒。”按太祖下葬在天显二年八月,康氏之死可能在太宗即位之前。海里、欲稳与康默记三人是否正常死亡,也很值得怀疑。又《辽史·王郁传》载:
晋王克用妻以女……太祖崩,郁与妻会葬,其妻泣诉于淳钦皇后,求归乡国,许之。郁奏曰:“臣本唐主之婿,主已被弒,此行夫妻岂能相保。愿常侍太后。”后喜曰:“汉人中,惟王郎最忠孝。”以太祖尝与李克用约为兄弟故也。
按所谓“唐主之婿”之主当指李克用,而“主已被弒”之主则指后唐庄宗李存勖,其间疑有夺文。庄宗遇弒后,克用养子李嗣源继位为明宗,对李氏血亲大开杀戒。在这种情况下王郁之妻提出归国,恐有不得已之苦衷。可能当时契丹宫廷流血冲突迁延日久,克用之女为免卷入其中而出此下策。不过,反复思量后,王郁可能认为胜负已初现端倪,太后方胜算较大,因此决意投靠应天。
按《辽史·太宗纪》天显二年十一月壬戌,“人皇王倍率群臣请于后曰:‘皇子大元帅勋望,中外攸属,宜承大统。’后从之。是日即皇帝位”。在帝位空悬一年零四个月后,耶律倍一方终于败下阵来。这场动荡牵涉到契丹政权中众多关键人物,旷日持久,斗争激烈。上引文称迭里“炮烙不伏”,铎臻拒不去锁,可见太后之胜利着实来之不易。“遥辇痕德堇可汗以蒲古只等三族害于越释鲁,籍没家属入瓦里。淳钦皇后宥之,以为著帐郎君。”此举可能就是乱定后的怀柔措施。
综上所述,据辽朝文献,太宗得以继位的最根本原因,是太后的支持。“倍知皇太后意欲立德光……乃与群臣请于太后而让位焉”,也清楚地阐明了这一点。
不过,中原文献关于此事,其记载有所不同。世选说的证据,就来自《资治通鉴》:
契丹述律后爱中子德光,欲立之,至西楼,命与突欲俱乘马立帐前,谓诸酋长曰:“二子吾皆爱之,莫知所立,汝曹择可立者执其辔。”酋长知其意,争执德光辔欢跃曰:“愿事元帅太子。”后曰:“众之所欲,吾安敢违?”遂立之为天皇王。
所谓诸酋“择可立者执其辔”,被认为是世选传统之表现。但是,太后在诉诸诸酋时,托言“莫知所立”,说明正常情况下,本无需此举,也就是说,这只是应天为废立制造舆论所行之诡计,并非辽朝皇位继承之正常程序,亦未必系契丹可汗选举遗风。
再者,如果德光继位乃世选所致,那他在阿保机辞世不久就应当即位,《资治通鉴》即作此解,故将上引文系于后唐天成元年(即辽天显元年)九月。但辽朝文献帝位空悬一年零四月的记载,其真实性显然毋庸置疑,而这是世选说难以解释的。同样,世选说也无法解释这一年四个月间的腥风血雨。
因此,参诸辽朝文献,笔者以为《资治通鉴》之记载乃中土之误传,不足采信。事实上,关于太宗之继位,中原流行的错误传闻亦不只《资治通鉴》这一种说法。《通鉴考异》曾引《后唐实录》曰:“阿保机妻令元帅太子往勃海代慕华(引者按:即耶律倍)归西楼,欲立为契丹王;而元帅太子既典兵柄,不欲之勃海,遂自立为契丹王。”温公虽不取此说,但他采用的也同样是中土之传闻,同样不足为凭。
太宗继位,出于应天之安排。那么,太后为何改立次子呢?《辽史·淳钦皇后传》曰:“初,太祖尝谓太宗必兴我家,后欲令皇太子倍避之,太祖册倍为东丹王。太祖崩,太宗立,东丹王避之唐。太后常属意于少子李胡。”根据这一记载,欣赏太宗的是太祖,太后只是顺从太祖的意愿,而让耶律倍避让。而《辽史·章肃皇帝李胡传》亦明言“母笃爱李胡”。也就是说,应天真正属意的,是少子李胡,对于德光似乎并无特别偏爱。更让人困惑的是,上文提到应天摄政后出亡的耶律突吕不,正是太宗之心腹。《辽史·耶律突吕不传》曰:
天赞二年(923年),皇子尧骨为大元帅,突吕不为副……大元帅将修攻具,突吕不谏曰:“我师远来,人马疲惫,势不可久留。”乃止。军还,大元帅以其谋闻,太祖大悦,赐赉优渥。车驾西征,突吕不与大元帅为先锋……渤海平后……班师,已下州郡往往复叛,突吕不从大元帅攻破之……太宗(即位后)知其无罪,召还。
因此,笔者怀疑,应天最初欲改立的是少子李胡,不过可能由于其时李胡年龄尚小(天显二年方十五),难以服众,即使用血腥手段亦未能压服耶律倍的支持者。因变乱旷日持久,太后不得已而求其次,扶植次子德光。一方面,这是为了分化瓦解反对派(从突吕不的表现看,太宗最初恐怕也站在耶律倍一方),另一方面,她与德光间可能有秘密协定,天显五年(930年)太宗立李胡为太子,应当就是密约的主要内容。
那么,应天发动政变,除了对少子的溺爱,是否还存在更深层的原因呢?中原史籍中流传着太后固守草原本位的传说,而耶律倍是一个汉化很深的人,这似乎暗示政变背后可能是汉化与草原本位之争。笔者一度持这一看法,但在反复考量后,怀疑中原文献并不可信。
首先,太后固守草原传统的说法完全不见辽朝文献,这不免让人生疑。按常理而言,如果应天确持草原保守立场,契丹文献实毋庸讳之,倒是中原史籍更可能避而不谈。事实却恰恰相反。
其次,根据笔者研究,阿保机建立大契丹国之初即有意逐鹿中原,在神册二年及六年(921年)两度率大军南征未果后,改变策略,定下了先取漠北及渤海之计。渤海平定后,若非意外身故,必将再度南征。而从《辽史》记载看,终太祖一生,应天在军事上始终是阿保机的一个得力助手,二人并无根本分歧。又《资治通鉴》载:
刘守光末年衰困,遣参军韩延徽求援于契丹。契丹主怒其不拜,留之,使牧马于野。延徽,幽州人,有智略,颇知属文。述律后言于契丹主曰:“延徽能守节不屈,此今之贤者,奈何辱以牧圉!宜礼而用之。”契丹主召延徽与语,悦之,遂以为谋主,举动访焉。延徽始教契丹建牙开府,筑城郭,立市里,以处汉人,使各有配偶,垦艺荒田。由是汉人各安生业,逃亡者益少。契丹威服诸国,延徽有助焉。
应天劝阿保机起用韩延徽,说明她并不反对汉化。
再次,如果太后乃草原保守主义者,那太宗即位就应当意味着契丹政权一定程度上的转向,但天显三年(928年)四月,定州王都叛唐,求救于契丹,德光并无任何犹豫,立即遣军南下,初战不利后又派出援军。由于幽薊方向难以突破,此后太宗改变策略,把目光投向云州,而出征云州的主帅正是应天溺爱的李胡。天显十一年(936年)援立石晋之役,李胡同样担当了大任。也就是说,德光即位后契丹之南进策略与太祖时期并无二致,且得李胡支持,而李胡应当能代表应天的态度。
最后,我们来具体分析中原史籍中被认为表明应天保守立场的三处主要记载。
其一,《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云:“(定州王处直)遣其子郁说契丹,使入塞以牵晋兵……阿保机大喜。其妻述律(既应天)不肯,曰:‘我有羊马之富,西楼足以娱乐,今舍此而远赴人之急,我闻晋兵强天下,且战有胜败,后悔何追?’”
其二,按《旧五代史·契丹传》,后晋石重贵嗣位后,辽晋交恶,“时契丹诸部频年出征,其国君臣稍厌兵革,德光母尝谓蕃汉臣僚曰:‘南朝汉儿争得一向卧耶!自古及今,惟闻汉来和蕃,不闻蕃去和汉,待伊汉儿的当回心,则我亦不惜通好也。’”
其三,《新五代史·四夷附录》又记:“初,德光之击晋也,述律常非之,曰:‘吾国用一汉人为主可乎?’德光曰:‘不可也。’述律曰:‘然则汝得中国不能有,后必有祸,悔无及矣。’德光死,载其尸归,述律不哭而抚其尸曰:‘待我国中人畜如故,然后葬汝。’ ”
这三处记载,学者征引频繁的是第一及第三处记载。我们先从最后一条谈起。在这处记载中,太后之保守的确表现得淋漓尽致。她认为藩汉有别,即便征服中原亦不能据而有之,且预言灾祸必至,而太宗之死恰恰印证了其预言。不过,这一记载究竟是否可信呢?
首先,我们注意到,中原文献中存在与此相矛盾的记载。事实上,《新五代史·四夷附录》本身就提供了一个例子。此记载之上即是关于德光死后契丹皇位纷争的叙述,谓耶律倍之子兀欲自立,应天大怒,云:“我儿平晋取天下,有大功业,其子在我侧当立,而人皇王背我归中国,其子岂得立邪?”按照这一说法,应天以灭晋为大功业,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当然,太后的这番话并不可信,因为其时应天支持的是李胡,而非太宗之子。不过,同一卷位置相当接近的两处记载,却自相矛盾如是,不能不让人怀疑欧公在撰写这一部分时,对史料并未作精审的考辨。
而据《资治通鉴》,德光入汴后,“契丹述律太后遣使以其国中酒馔脯果赐契丹主,贺平晋国。契丹主与群臣宴于永福殿,每举酒,立而饮之,曰:‘太后所赐,不敢坐饮。’”所谓“贺平晋国”,说明应天对太宗南下是支持的。上引太后对德光的责难及在其尸体旁的慨叹,都发生在契丹本土,传至中原难保没有扭曲变异,甚或无中生有。而应天遣使相贺,就发生在汴京。因此,仅就二者而论,后者可信度相对要更高。
其次,按《辽史·太宗纪》,德光灭晋后北归,途中皇太子李胡“遣使问军前事,上报曰:‘初以兵二十万降杜重威、张彦泽,下镇州。及入汴,视其官属具员者省之,当其才者任之。司属虽存,官吏废堕,犹雏飞之后,徒有空巢。久经离乱,一至于此。所在盗贼屯结,土功不息,馈饷非时,民不堪命。河东尚未归命,西路酋帅亦相党附,夙夜以思,制之之术,惟推心庶僚、和协军情、抚绥百姓三者而已。今所归顺凡七十六处,得户一百九万百一十八。非汴州炎热,水土难居,止得一年,太平可指掌而致。且改镇州为中京,以备巡幸。欲伐河东,姑俟别图。其概如此。’”
从现有文献来看,应天李胡母子一体恐不容置疑。而德光这整段话的内容及语气,尤其是“欲伐河东,姑俟别图”之语,丝毫不像是对一个反对自己南侵的人所作的陈述,恰恰相反,更像是与共同事业的伙伴在检讨以往成就及失误,并展望未来之宏图大业。
又次,太后作出了“汝得中国不能有,后必有祸”的预言,耐人寻味的是,这一预言居然毫发不爽地实现了。契丹不仅确如其言,一度入主中原,并旋即退走,且太宗亦病死于归途。这是巧合,是应天对时局有极其精准的把握,还是别的原因?
辽晋关系破裂后,大规模冲突不断,双方伤亡都很惨重,契丹在军事上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会同八年(945年)白团卫村一役,辽军大败,太宗孤身鼠窜得免。翌年德光再度南征,终得灭晋,但最重要的原因是后晋主帅杜重威临阵失机,导致主力二十万被围,遂为契丹诱降。辽之灭晋,在杜重威投降之前远非定局。同样,契丹放弃中原亦非必然。根据笔者的研究,耶律德光撤出汴州北归之际,并无意放弃中原,其留守诸将对汴洛地区的控制仍相当稳固,但太宗暴卒这一难以预测的偶然事件导致统治核心陷入激烈的内讧,新君不得已才放弃中原。也就是说,历史本可能有不同之走向。不论是灭晋、弃中原,还是德光之死,都有偶然因素。因此,这番完全为事后发展所证实的预言很像是后人所为。
最后,还需注意的是,在《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中,这一记载并没有紧跟于关于太宗之死的叙述之后,而是出现在太后被德光继承人世宗囚于祖州的记载之后,其上尚有如下文字:
述律为人多智而忍。阿保机死,悉召从行大将等妻,谓曰:“我今为寡妇矣, 汝等岂宜有夫。”乃杀其大将百余人,曰:“可往从先帝。”左右有过者,多送木叶山,杀于阿保机墓队中,曰:“为我见先帝于地下。”大将赵思温,本中国人也,以材勇为阿保机所宠,述律后以事怒之,使送木叶山,思温辞不肯行。述律曰:“尔,先帝亲信,安得不往见之?”思温对曰:“亲莫如后,后何不行?”述律曰:“我本欲从先帝于地下,以子幼,国中多故,未能也。然可断吾一臂以送之。”左右切谏之,乃断其一腕,而释思温不杀。
同样,这段关于太后的记载,也不是紧跟在《新五代史·四夷附录》关于阿保机之死及其下葬的叙述之后。这表明,从“述律为人多智而忍”到“然后葬汝”这一大段,可能不是出自五代《实录》,而是欧公从某部笔记类文献中整体抄取的。而据上文研究,辽太祖死后,太后的确曾大肆杀戮大臣,但这是为了阻止太子倍继位,而非此处所谓殉葬。这一大段的前半部分并不可信,虽然并不能证明后半部分关于应天反对南侵的记载也不可信,但毕竟是个疑点。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太后反对太宗灭晋的记载恐难采信。接下来我们再对上面列举的第二处记载作具体分析。有学者认为,这一记载表明太后自居为“蕃”,并无意入主中原。但这一解读仍有再加斟酌之必要。首先,我们应当考虑应天这番话之背景。其时,辽晋频岁交兵,契丹一度大败,太后有讲和之意,亦在情理之中,未见得是草原本位思想之体现。
其次,太后所谓“南朝汉儿争得一向卧耶”,《资治通鉴》作“汉儿何得一向眠”,意译成白话即是“南朝的汉人怎么能一味躺着睡觉,不主动点呢?”而“汉来和蕃”与“蕃去和汉”的区别,并不仅仅在于和解由谁先发端,真正的关键是谁向谁低头。辽晋关系破裂之导火索,是少帝称孙不称臣。显然,应天所要求的,乃是石重贵主动改悔,纳贡称臣,而非简单的和解。换言之,太后之底线,是回到石敬瑭时代之辽晋体制。因此,这处记载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应天持草原保守政见。
最后,我们来看第一处记载。若“我有羊马之富, 西楼足以娱乐”一说属实,太后无疑是一位草原本位主义者。笔者也的确未找到任何直接证据表明其说不可信。但孤证不立,更何况,如果不拘泥于文本,用逻辑作推论,则这一记载不实的可能亦很大。
阿保机驰援定州,固然要冒与后晋大军发生大规模冲突之风险,但远不如德光应石敬瑭邀援晋之役凶险。而应天在太宗时之权势,恐怕要远大于太祖时代。但太后却并没有反对德光援晋,以此推之,她似乎不应当阻挠阿保机南下。因此,这一记载恐怕也不可靠。
综上所述,中原史籍中被认为表明应天保守立场的三处主要记载有着诸多疑点,难以采信。在新史料发现之前,笔者以为,太后支持德光,反对太子倍最有说服力的解释还是她对李胡的溺爱。
而这一可谓偶然的因素,让辽朝皇位继承的制度化从一开始就陷入了阴影之中。李胡虽得以立为皇储,但德光意外英年早逝,灭晋北返途中暴卒,其时李胡远在龙沙,太宗帐下大将赵延寿先据镇州,意图称帝,契丹军中汹汹。世宗遂利用这一稍纵即逝的时机篡取了帝位,在与太后、李胡的较量中,他就振振有辞地抬出让国皇帝为自己辩护。世宗之所以能取代皇太子李胡登上帝位,除了时机及其身份之外,另一个重要因素恰恰就是应天废太子倍之恶例对皇太子制度的负面影响,正所谓报应不爽。世宗得国不正,在位不到五年即死于察割之手,也可谓玩火自焚,自食其果。此后太宗子穆宗、世宗子景宗相继为帝,在位时宗室谋逆频发。辽朝前期皇位继承如此纷纭复杂,论其始作俑者,应天难辞其咎。
注 释:
① 详见姚从吾:《说辽朝契丹人的世选制度》,氏著《东北史论丛》上册,台北正中书局1976年第四版,第322~323页;陈述:《契丹政治史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1~74页;李桂芝:《契丹贵族大会钩沉》,《历史研究》1999年第6期,第70~71页。
② 蔡美彪:《辽代的天下兵马大元帅与皇位继承》,氏著《辽金元史十五讲》,中华书局2011年,第75~80页。
③ 李锡厚:《耶律阿保机传》,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156~158页。
⑩ 《辽史》卷1《太祖纪上》,第11页。
〔责任编辑、校对 王孝华〕
林鹄,男,1977年生,芝加哥大学人类学系毕业,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邮编 100732。
K246.1
A
1001-0483(2016)03-0094-06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人社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北族政权研究再思考”阶段性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宋会要》的复原、校勘与研究”(项目批准号:14ZDB03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