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的社会主义观
——基于对《通往奴役之路》的理解

2016-03-06 05:57邓诗璇
关键词:哈耶克集体主义自由主义

邓诗璇

(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哈耶克的社会主义观
——基于对《通往奴役之路》的理解

邓诗璇

(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550001)

《通往奴役之路》是哈耶克的代表作之一,出版于1944年,正值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将要结束之时。此时的英国,社会主义思潮引起了广泛共鸣,战后可能面临的经济困难也为计划经济的兴起提供了可能的机会。作为坚定的自由主义者,哈耶克以清晰敏锐的思辨、结合自己在奥地利生活过的切身体验,揭示出计划经济与集体主义终将毁灭自由、道德与真理的必然性,警示英国不要重蹈德国覆辙,走上极权主义的奴役之路。尽管哈耶克对社会主义非常不认同,但他所批判的并不是科学社会主义,而其论证内容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却不失借鉴意义。

哈耶克;社会主义;奴役

一、引言

1944年,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尾声。带领美国人渡过30年代经济危机和“二战”的罗斯福新政大行其道;苏维埃政权在战争中发展壮大,社会主义阵营连接欧亚。经济上凯恩斯主义和政治上斯大林主义的盛行让哈耶克颇为不安,这位曾经与社会主义经济学家进行论辩并大力反对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家,在经历了30年代纳粹掌权和由此而来的二战及其导致的欧洲政治演变后,为人类社会的前途所深深忧思。在他看来,这种社会主义趋向不但对不久的过去,而且对西方文明的整个演进过程都意味着鲜明的决裂。个人主义的失去导致了哈耶克所言的“通往奴役之路”。

该书共十五章,此外包括一篇序言、一篇引言和一篇结论。序言和引言说明了本书的写作动机,并对该书的政治性加以说明;结论是对全文思想核心的一个小结。除了序言、引言和结论,此书的正文可划分为四个部分。

1.第一章到第四章。关注社会主义的含义及其在欧洲的发展历史,确立分析对象。这个部分围绕两个问题展开:首先,作者指的“社会主义”是什么,其范围在哪里;其次,社会主义是如何从欧洲产生的,人们为什么对这一思想广泛接受,甚至认为它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对这两个问题的分析,作者指出:“社会演化中,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避免的,使其不可避免的是思想 ”——这确立了作者的批判立场,即他所批判的社会主义并非一个不可逆转的历史必然趋势。他的批判主要立足于对社会主义内在矛盾的科学分析上,而非对社会主义理想的价值判断上。

2.第五章到第十一章。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集体主义必然毁灭自由、道德和真理,因此必然无法完成它的许诺”,这一部分是本书的主体部分。正如作者在第三章中所言:“我们在本书中将要提到的一切后果,都源于集体主义的方法,而与这些方法所运用于的目标没有关系。”第二部分就是通过对集体主义制度的内部分析,揭示出从“方法”到“后果”的主要过程,从中展现出集体主义制度导致文明毁灭的必然性。

3.第十二章到第十四章。关注的问题是:“英国目前面临的可能导致极权主义的危险有哪些。”与前两个部分主要进行理论分析不同,这一部分更多地表达出作者的现实关怀,也更具有政治性。通过提醒英国人民注意政治生活中的潜在危险,哈耶克肯定了英国传统自由主义政治文化的内在价值,并试图重塑国民的文化信心。

4.第十五章。关注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建立未来的国际秩序”,在对建立国际范围内的经济计划(即掌握经济权力的国际机构)批判的基础上,作者呼吁建立一种制衡各经济利益集团的更高政治权力,即有限区域内的多国联邦。这一部分看似是充满现实关怀的政策建议,实则是对作者的政治理想的描述。

二、《通往奴役之路》体现的思想

1.社会主义制度的方法是计划经济,而这极易导致极权主义的产生。 计划意味着根据一个单一的计划对一切经济活动加以集中管理,规定社会资源应该“有意识地加以管理”,以便按照一种明确的方式为个别的目标服务。哈耶克认为这种想法是从工程师对工厂的管理中盲目移植到对社会的管理上,认为每件事情都有一个目标,因而整个社会也有同一个目标,所有人朝着同一个目标努力,总比在自由主义经济中,每个人仅为自己的利益努力好。而且从道德层面讲,人为了共同的社会目标比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中仅仅谋求自己的利润更为高尚。反过来这又说明了实际上在一个社会中在尊重个人选择的基础上根本不可能形成一个共同的目标,因为每个人的偏好和价值是不同的,而一个共同的目标必然要对所有人的目标的价值进行排序,这样的排序又违背了平等的原则。如果必然要做出决定,那么集体长期讨论的无效使人们必然要求有一个人或者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来代替大家决定,而这正导致极权主义的产生。在计划经济中,所谓的“共同目标”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明确内容的宣传口号,如果真有什么共同目标的话,那也只可能是一部分人的个别目标罢了。用哈耶克的话说,这就像是“一群人决定一起旅行,而在想去的地点上都没达成一致,结果他们全体可能不得不进行一次他们大多数人都不想做的旅行”。

2.个人自由是终极价值,是评价一种社会秩序的主要标准。 自由历来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者都声称为个人的自由,不过二者显然所指不是同样的内容,最普遍的划分是政治哲学中的两种自由概念——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作为自由主义者,哈耶克认为合理的经济秩序应该是根据最广泛的形式原则“设计一个永久的合理框架,在其中个人根据自己的计划指导自己的各种活动”。简单地说,就是在最低限定的范围内,个人的意图支配自己的行动,是其自己目标的最终决断者。因此,哈耶克的自由指的是消极自由(哈耶克还对自由做出了自己的定义:一个人不受制于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强制的状态)。而集体主义者认为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人们为物质利益所困,因而在获得真正的自由之前,要迫使人们从“物质匮乏的专制”中解放出来,追求更“高尚”的目标。如果仅从表面的描述看,社会主义似乎确实是人们所真正向往的社会。但是哈耶克戳穿了社会主义美好图景的蓝图,也同时揭示了自由主义中逐利的深刻的本质。他解释道,在理性人的行为中,根本没有所谓的纯粹的经济目的,“只有作为我们追求其他目标的条件的经济因素”。自由经济中通常被称为万恶之源的金钱不是束缚人们的原因,而是“人们所发明的最伟大的自由工具之一”。通俗地说,他指理性人追求的不是一沓钞票,而是钞票所能换取的广泛的选择机会(而且钞票是对穷人和富人都开放的)。所以就追求的目标而言,并没有所谓的道德上的高尚与低俗之别。对社会主义的否定是通过证明目标实施的不可能性和所负的代价。在社会化大分工的条件下,经济联系复杂,为制定一个指导一切的中央计划所要知道的信息和具备的智慧是一个理性有限的人所不能企及的。计划者雄心勃勃的计划只是一种“致命的自负”,而且这种单一计划完全抹杀了个人选择的自由,所以计划经济不可能是一种有效的经济模式,而且一旦实施,就要付出丧失个人自由的沉重代价。相反,在自由经济中,价格体系是经济信息的承载者,人们根据自己的计划指导自己的活动。

3.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也是区分自由国家和专制政府国家的标准。 法治具体指的是政府的强制性权力只能够在事先由法律限定的那些情况下,并按照可以预先知道的方式被行使。因此,自由经济中人们会受到被公认为形式法律的一般规则的限制,但关键是制定这些规则没有特定的目的,它并不能预知规则将对不同人产生的影响(当然可能也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任何人在行动前可以预见这些规则,让其作为自己选择的依据,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主义也区别了完全的自由放任。总的来说,自由主义追求在法律面前形式(机会)上的公平和平等,而计划者,追求结果的公平和平等。而人们在起点是不公平的,那就意味着要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做出随时的调整,所以不可能有一个永久的可以被事先预知的形式法律,当然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而且既然要不断调整,那么就极有可能在集体利益无法调和的情况下出现强人或者强势组织获取权力。这种权力表面仅是经济上的控制权,但是与经济密切联系的政治社会等权力无疑都将被集中地为极权主义者掌控,所以计划者对管理经济的权力并不是简单地对个人所拥有的经济权利的加总,而是一种无限扩张的权力。

总的来说,自由主义的状态下,人们在一定形式法律的限度内根据自己的意图行动;而计划状态下,人们根据别人的命令行动。

4.民主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个人自由的作用。 在哈耶克看来,民主本质上是一种保障国内安定和个人自由的手段,其并不是我们追求的最终政治目标,也并不是一贯正确的。民主(政治)意味着个人在自己的领域内根据自己的偏好和价值观行动而免受他人阻碍。而计划则完全根据社会的需求来决定个人应该干什么,是和民主对立的。但是哈耶克特别阐明对民主的误区:有民主的政体就等于有民主政治。一个计划国家,即使有着民主政体,也不可能有民主政治。因为计划状态下,即使建立了民主政体,也只能通过压制不同的意见统一计划,也就是民主根本不可能保障个人自由,所以民主政体实际是形同虚设。而在自由的状态下,个人在对形式法律达成统一意见时,因为法律根本不涉及特定的利益,而且所达成的共同目标并不是个人追求的终极目标,而是各自追求目标的手段。

三、评析

哈耶克把社会主义的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分离开来,他认为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是实现社会正义和最大限度的平等和保障,然而这只是“乌托邦”式的理想,原因不在于目标本身,而是实现该目标的方式。哈耶克对社会主义的批判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社会主义具有独裁性质,其倡导者的思想只有通过独裁的方式才能实现。哈耶克在书中指出:“对他们来说,社会主义意味着,它只不过是通过等级制度的路线审慎地改革社会,并强加一种强制性的‘精神力量’,以此‘终结革命’的一种尝试。” 第二,社会主义对外所允诺的“新自由”只是一种宣传,而不具实质意义。因为在实现“新自由”的过程中势必会受到来自集体的束缚,而这就违背了自由本身。 第三,社会主义所提倡的集中管理反对财产私有制,这抑制了人们自由的选择权和市场的自发竞争,从而导致经济效率低下。哈耶克认为计划和竞争不能共存,他指出:“竞争和集中管理二者如果是不完全的,都将成为拙劣的和无效率的工具,把二者混合起来就意味着哪一个也不能真正地起作用。或者换一种说法:计划和竞争只有在为竞争而计划而不是运用计划反对竞争的时候,才能够结合起来。” 第四,社会主义会导致“最坏者当政”。哈耶克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集体主义,集体主义有两个特征:一是有一个为整个集体所认同的共同目标;二是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而赋予集体最大权力。而当政者,或者说独裁者,利用共同目标来掌握集体权力。当政者能够实现掌握集体权力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使道德和知识水平低化,当政者为了追求相似性和一致性而降低道德和知识标准;二是不断地向民众灌输不能和不准思考的信条,并使人民相信当政者能带领其实现共同目标;三是树立一个共同的敌人,不断地煽动仇恨。

哈耶克在整本书中持续论证着正是计划经济坚持的集体主义观点构成了对自由的戕害,西方国家热衷的福利国家建设也朝着专制的方向又近了一步。他从各个方面分析了被计划所过多3染指的社会,终究会被权利自缚吞噬。哈耶克认为追求计划经济,其无意识后果必然是导致极权主义。尊重和承认个人的权利和差异性、社会组织的复杂性,才能更好地释放个人的潜力和创造性。20世纪中叶,经济、战争等世界格局的急剧变化,给人们的思想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视野和反思。书中很多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观点已经在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得到验证。哈耶克这部富有洞见的作品为我们反思20世纪的政治制度提供了全新的角度。但是,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不是最终的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此类意识形态的划分更多是人类社会形态的一种简化描述。投射到历史当中,社会的组织和权利,应该在维护人类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前提下,不断地进行调整,平衡权利带来的效率和对自由的限制。

该书最大的优点在于对计划下的具体制度的运行过程具有深刻的了解,因此贴近生活经验,立论鲜明有力,对直接批判的对象——计划控制下的社会制度提出了有力的质疑。不过本书仍然属于论战类作品,所谓“先破后立”,在计划问题上,“破”大概没有谁能够像哈耶克做得那样完美,“立”则没有那么精彩。该书最大的遗憾是缺乏历史的视角:作者观点中的市场经济仅仅是一个超越历史、永远运行完善的模型,并未花费笔墨对其合理性进行论证,完全无视自由市场内生的危险和历史上已经出现过的社会灾难。他对社会主义的批判仅仅是从社会主义与纳粹主义思想表面上的类似性入手的,但是社会主义有比纳粹主义更加深远的历史、更加多样的流派主张,并且具有纳粹主义所无法企及的社会贡献和存在的合理性。

哈耶克是自由主义坚定的倡导者,但是他将社会主义与德国的法西斯主义相提并论的观点却是不正确的。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他并不是完全反对计划经济,只是强调市场大方面的主导,而且其论证社会主义的内容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1][英]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M].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冯元兴,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2]王福生.作为通往自由之路的社会主义——对哈耶克社会主义批判的一个回应[J].社会科学辑刊,2013(4):31-34.

[3]郑小霞.哈耶克对计划体制的价值批判[J].社会科学论坛,2007(8):15-16.

[4]何显明.分立的知识与自由的秩序——哈耶克对计划体制的批判[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3(6):22-27.

[责任编辑冒洁生]

2015-10-

邓诗璇,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近现代史。

F091.3

A

2095-0292(2016)01-00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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