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虔敬思想解读
——论苏格拉底的虔敬神与以死殉法的关系

2016-03-06 05:57孙广耀
关键词:牛虻弗洛苏格拉底

孙广耀

(佳木斯大学 学生工作部,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苏格拉底虔敬思想解读
——论苏格拉底的虔敬神与以死殉法的关系

孙广耀

(佳木斯大学 学生工作部,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虔敬是苏格拉底哲学理念的重要范畴,从这一理念出发,可以理解苏格拉底哲学的两种意境:从人与神之间关系出发,研究苏格拉底主张非人格化的理性神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阐释对神的虔敬、对善的追求与获得个体智慧之间的辩证关系;从人与法的关系出发,解析苏格拉底忍辱负重与勇做牛虻并甘愿赴死的内在联系。通过从苏格拉底相信“灵魂永生”且好人的灵魂与坏人的灵魂分别获得不同的命运这一理念入手,深层次地剖析苏格拉底哲学实践的动力、目的和手段。

虔敬;神;善;灵魂

苏格拉底认为心灵的完善才是生命的真正目的,他企图以一种期望道德来代替社会强制道德。当二者激烈地碰撞时,苏格拉底服从了法律的尊严,选择了受死,同时用哲学的方式“以更高傲的姿态向政治宣战”[1](P201)。正如他所说的:“对哲学家来说,死是最后的自我实现,是求之不得的事,因为它打开了通向真正知识的门。灵魂丛肉体的羁绊中解脱出来,终于实现了光明的天国的视觉境界。”[2] (P222)显然,苏格拉底是因为虔敬于信仰,才选择了死亡。因此,“虔敬”是苏格拉底哲学理念的重要范畴,从这一范畴出发,可以理解苏格拉底哲学实践的两种意境:从人与神之间的关系角度出发,研究苏格拉底主张非人格化的理性神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阐释虔敬神对个体智慧的意义;从人与法的关系角度出发,解析苏格拉底忍辱与牛虻的辩证关系。

苏格拉底对虔敬的界定出自他与绪弗洛就对神“度敬”展开的对话。据《欧绪弗洛篇》的记载,苏格拉底在将要受审的法庭外面遇到了欧绪弗洛——一个预言家和宗教专家。欧绪弗洛说,他是来控告他父亲犯了杀人罪。苏格拉底很惊讶,于是问欧绪弗洛,他怎样能确定,他的这种行为能和他的宗教责任相符合。结果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有关对神“虔敬”的讨论。这段对话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与欧绪弗洛辩论众神对“虔敬”界定的不一致性。

苏格拉底:“那么,告诉我你如何界定虔敬和不虔敬?”

欧绪弗洛:“人们都自愿地相信宙斯是所有神里最好、最公正的神,同时他们也承认宙斯曾把他父亲手铐脚镣过,因为他的父亲曾不公正地把他其他几个儿子都吃掉了。而他父亲又曾用相似理由把他自己的父亲阉割过。可是,当我父亲做错事而我控告他的时候,他们就责备我,这样他们显然就自相矛盾了,因为他们为众神订了一条规矩,对我又订另一条规矩。”[3](P5-6)

第二层:欧绪弗洛与苏格拉底辩论“虔敬”的内涵是什么。

苏格拉底:“是不是有道德正直的地方就会有虔敬?还是说有‘虔敬的地方就会正直,可是,有正直的地方,并不一定有虔敬’这句话才确实是真实的……”

显然,这段辩论中并没有对虔敬得出普遍性的定义。但可以肯定的是,苏格拉底主张对神的虔敬是道德的,对神的虔数不是用来向神祈福的交易。

苏格拉底:“你觉得‘虔敬的’和‘虔敬’是什么意思,它们是一种祭祀和祷告的学问吗?”

苏格拉底:“你觉得我们给众神礼物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欧绪弗洛:“荣誉和尊重,以及——就像我方才所说的——感激,你觉得还应该有什么?”[3](P8-22)

第三层:回到问题的开始,重新审视是否应该举报自己的父亲杀人。

苏格拉底:“……如果你不确切地知道所有与虔敬和不虔敬有关的问题,你当初就绝对不会为了一个佣工而想要以杀人罪来控告你的父亲;你不会去冒这个险,因为万一你这么错了,你会非常害怕众神,也会为人们可能做出议论感到非常非常羞耻。”[3](P22-23)

这段辩论似乎也没有给出虔敬的普遍性定义。不过从这段辩论中我们可知:第一,传统多神教的诸神,其生活充满了混乱,他们并无严正的道德规范,对是非善恶的见解也截然相反。如果根据他们的意见和情感来规定虔敬,只会陷入是非不明、善恶难分的困境。由于众神之间对于虔敬的界定有矛盾,也就是对道德的界定存在矛盾,人们无法按照众神的意见界定“善”,因此,苏格拉底主张非人格化的理性神。第二,苏格拉底反对根据传统神意(即诸神的意见和情感)定义虔敬,也反对根据人屈从、服务于神即献祭和祈祷理解宗教美德。 “虔敬也就表现在理智的世俗活动中,并不是对彼岸世界冥冥诸神的敬畏和祭祀”[4](P498),因为那是“神和人之间相互做交易的技艺”。实质上他是主张根据人自身的道德行为规定虔敬这种美德的。在他看来,“虔敬美德即宗教生活的本质,应当是正确处理人神关系,求得对人的生活行为的合理规范,使之合乎正义”[5]。

虔敬同正义、智慧、自制和勇敢这些世俗美德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它们构成有机的美德整体;它们本质上的同一性就在于它们都是知识的善,都有对人有益的功用价值。“正义和一切其他美德都是智慧。因为正义和一切道德行为都是美好的;凡认识这些的人决不会愿意选择别的事情,凡不认识这些的人也决不可能将它们付诸实践。所以智慧的人总是做美好的事情,愚昧的人则不可能做美好的事,即使他们试着去做也是要失败”[4](P460)。

因此,苏格拉底认为:“人与神之间应是一种理智的沟通关系,人可以照着自己的思想说话,即通过内心良知这种‘灵机’来沟通人神关系,获得神的启示。”[4](P498)

那么,人为什么人对神虔敬?虔敬与智慧有怎样的辩证关系?如前所述,古希腊传统多神教的诸神,“是不受任何限制可以随心所欲的,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坏事,可以要人善也可以要人恶”[4](P423),因此,苏格拉底倡导新的非人格化的理性神。这是苏格拉底倡导理性神的现实依据。那么苏格拉底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

首先,苏格拉底认为善是人生的最高目的,在《高尔吉亚篇》中,苏格拉底说:“善是我们一切行为的目的,其他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善而进行的,并不是为了其他目的而行善。”[4](P499)苏格拉底认为知识的善,从传统道德上来讲,包括敬畏神明、不撒谎、不盗窃、不杀人、孝敬父母、不乱伦、以德报德、不忘恩负义等用以维护人类社会关系的道德规范;从知识能力上来讲,包括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如政治家,就像船厂上的舵手、军队中的将领,如果没有驾驭的知识,“只会给那些所不愿毁灭的人带来毁灭,同时使他自己蒙受羞辱和痛苦”。所以参政者应有自知之明,不应用暴力或凭欺骗手段取得政权。

其次,苏格拉底认为神是全能的。他认为神应“指导和安排万物都要合乎理性,合乎善,只有理性和善才是最高的、绝对的真理标准”[4](P423)。苏格拉底主张通过内心良知与神感应,获得神的启示,从而获得智慧,因为神有这样的能力和本性。

“如果你为人服务,就会发现谁肯为你服务,你施惠于人,就会发现谁肯施惠于你,通过向人征求意见,就会发现,神具有这样的能力和本性,能够看到、听到一切事情,同时存在于各处,而且关怀一切存在”[4](P422)。

因此,苏格拉底认为,既然虔敬美德和智慧都是正义的范畴,是善的、美好的[5],那么只有获得至善神的引导,才能做正义的、善的、美好的事情。

据记载,苏格拉底本人无论在家庭生活中还是在与人辩论的过程中,都是一位自制力极强的人,即使被人嘲笑、羞辱也不会发火。苏格拉底的第二任妻子克珊西普性情暴躁,惹得长子朗普洛克莱不满,尽管如此,苏格拉底仍对儿子循循善诱,向他诉说父母养育之恩,强调不可忘恩负义,恪尽孝道。当安提司泰尼询问苏格拉底为什么能容忍这样一位妻子时,苏格拉底俏皮地回答说:“正如驯马师必须驯服最烈性的马,而不是易驯的马一样,他自己的抱负是要能对付各种各样的人。”这一点,苏格拉底确实做到了。他借“神的命令”为自己设定的使命,在雅典城内到处找人谈话,讨论问题,启迪理智,引导人们追求智慧和道德的善,改善灵魂;从而拨乱反正,批判愚昧、私欲、不义和邪恶,以振奋城邦社会。尽管被人奚落、辱骂,其至在古希腊的《云》剧中被描写成一位装腔作势、狡辩骗钱的智者,45岁的苏格拉底依然坚持自己的理想,这使苏格拉底的周围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人,其中有些人后来成为希腊政治上、文化上的知名人物。但是苏格拉底从未收过一文学费,他是自制力强、忍耐力强、不是为名利而活的人。那么为什么苏格拉底在政治生活中坚持做一只牛虻,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以刺痛雅典呢?在他身上“忍辱”与“牛虻”二者是怎样的辩证关系呢?

首先,在政治上,苏格拉底认为参政者必须尊奉法制。在战祸不断、政权更迭频繁的古希腊,苏格拉底认定,任何政权都已无法挽救江河日下的国家。虽然他没有明确反对某种政治制度,但是他看清了现有政治制度的种种弊端。所以苏格拉底会说,问题并不在于雅典,也不在于雅典的政治制度,而是在于凡是坦诚地反对任何大众、阻止城邦中发生不义的人,都活不了,因为没有正义,就不可能有城邦。苏格拉底认为,只有遵守法律,人民才能同心协力,城邦才能强大幸福。他提出:“正义即守法。”苏格拉底所说的法就是“城邦的律法”,包括公认的传统道德即“不成文法”。苏格拉底认为,虽然现世的法存在不足,但是不因此而看轻它的价值。他认为这些是神为人制定的律法,且“神也将正义和守法看作是一回事,如果违犯就会遭到各种谴责”[4](P479)。为了捍卫法律至上的尊严,苏格拉底甘愿赴死。他在临死前将自己比喻成 “牛虻”,为的是刺醒雅典这匹昏睡的马,他呼唤龙马精神。

其次,在生活中,作为雅典的牛虻,苏格拉底告诉青年们,为了获得人的完全自由,他们必须质疑每个已接受的行为准则,并独立地判断任何道德问题。对此,英国学者康福德认为:“事实上,苏格拉底是在破坏社会强制的道德,这种道德要求服从权威、遵奉习惯,它使得各种规模的人群凝聚在一起,且这种情况贯穿了整个人类历史。”[6](P28)这种对抗使“自然法则与人类法则之间的对比第一次显现出来。直到此时此刻,希腊人才清楚地理解社会法律并非神授的制度,违反它不像违反自然法则一样遭到必然的惩罚”[6](P25)。因此,关于苏格拉底被控处死,有人认为这是雅典人做了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这起事件表明,在历史转折的进程中,城邦奴隶主阶级内部有远见卓识的思想家,同缺乏自我危机意识的这个阶级及其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很深。总之,黑格尔认为:“苏格拉底之死,是法律与宗教两种力量对抗的必然,它不过是借此事件,借苏格拉底表现出来而已。”[7](P44-45)

因此,苏格拉底无论是忍辱负重,还是勇做牛虻,其目的都是教化万民、振兴城邦。为了追求他心中虔敬的“善”,“忍辱”与“牛虻”二者在其人生理想与哲学实践中统一起来了。

苏格拉底的实践动力为何?研究苏格拉底在临死前与斐多、厄刻克拉底等人对灵魂问题的讨论,有助于我们更深层次地剖析苏格拉底的人生选择动力。不过,斐多篇的这段对白,康福德认为这段思想是属于柏拉图的。而我国学者中,有的认为它既可能属于柏拉图,也可能属于苏格拉底,如汪子嵩等;有的认为,应该属于苏格拉底,如谢善元等。笔者选择了后者,因为苏格拉底临别时说:“我去死,你们去生。我们去做的哪个更好,谁也不知道,除非是神。”由此可知,虽然苏格拉底不知道自己以这种方式死后结果会是什么,但他坚信死后,他所虔敬的神能善待他,即他相信人死后,灵魂还在。

这段关于灵魂的讨论大致有三个层次。第一层,通过对学习只是回忆的阐释,引发灵魂是永生的讨论。第二层,讨论好人的灵魂与坏人的灵魂的区别。 “灵魂只有处于纯粹的、永久的、不死的和不变的领域内……灵魂的这种状况,我们称之为智慧”[3](P102)。 “坏人的灵魂,它们被迫在这些地方游荡,这是对他们过去的坏行为的惩罚。它们继续游荡,直到最后,由于渴求肉体的念头不断地追随它们,它们再一次地被一个身体束缚”[3](P104)。 第三层,讨论由于灵魂是和谐的,因而灵魂是不容纳死亡的、是永生的。 “灵魂在它几次不同的重生过程中,不曾蒙受不良的影响,所以不曾在任何一次‘死亡’中完全毁灭掉,如果他不得不承认没有人知道在那些‘死亡’或与身体分开的情况,哪一个会对灵魂有致命的影响”[3](P110-111)。 “如果一个灵魂是一种和谐,它就不会含有一丝的恶;因为,如果和谐绝对是和谐,它就永远不可能含有一丝的不和谐”[3](P117)。 “灵魂不容纳死亡……灵魂是永生的”[3](P132)。

由此可见,苏格拉底无论是忍辱负重,还是不畏惧死亡,勇做牛虻,既是追求他心中至高的善,也是他誓死捍卫法律的尊严,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相信灵魂的永生,人死后“不干净的灵魂它绝对地凄凉地独自在那里游荡,直到渡过某些时期之后,它被带到合适它居住的地方去。可是每一个在有生期间过纯洁、稳重生活的灵魂就能享受神的陪伴及指导,而且每一个灵魂都有合适的地方可住……”[3](P135)

讨论至此,我们可知,苏格拉底的虔敬范畴应该包括三个维度。 第一,相信灵魂的永生,且好人死后,灵魂在神的陪同、指导下,处于和谐、智慧的状态,坏人死后,灵魂将会凄凉地飘零,直至时机成熟,灵魂才会被带到适合的地方去。因而灵魂不灭是苏格拉底哲学实践的人生动力。 第二,“认识你自己”本是德尔菲神庙上的一句话,苏格拉底则把它拿来当作自己哲学的口号。苏格拉底说:“只有神才是真正智慧的。那个神谕的用意是说,就智慧而论,人确实毫无价值。”苏格拉底之所以这么说,其主要原因人的能力有限,由于自身思维的片面性,不能看到世界的真相。因此,人贵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既不要盲目自大,也不要盲目自卑。而神是万能的,人只有虔敬于神,获得神的启示,拥有智慧,才能做美好的事情。因而虔敬神是其哲学实践的手段。 第三,苏格拉底认为正义即守法。他所说的法包括“城邦的律法”和“不成文法”。他认为这些是神为人制定的律法,如果违犯就会遭到各种谴责。苏格拉底从虔敬神、遵守善的知识,以获得个人灵魂的永生,从而道德升华,企盼唤起全社会以遵循“法”的方式,维系社会的繁荣稳定。因而虔敬“法”是其哲学实践的外在表现。苏格拉底以自己生命的全部意义诠释了哲学实践的魅力,使其生命、思想获得了永生,并在未来的世界里起着无法估量的作用。阿尔都塞说,实践哲学作为一种哲学范式,是当代哲学的“问题框架”,但也许只有实践本身才能诠释哲学的价值。

[1][古希腊]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M].吴飞,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2][美]斯东.苏格拉底的审判[M].董乐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3][古希腊]柏拉图.苏格拉底最后的日子[M].[英]休·特里德尼克,谢善元,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4]汪子嵩,等.希腊哲学史: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邹佳呈.苏格拉义正义思想解析[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4).

[6][英]弗朗西斯·麦克唐纳·康福德.苏格拉底前后[M].孙艳萍,石冬梅,译.上海:格致出版社,2009.

[7][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M].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责任编辑冒洁生]

The Parse of Socrates’s Piety

SUN Guang-yao

(Students’Affairs Department of Jiamusi University, Jiamusi 154007,China)

Piety is important category?of Socrates.We can realize some distinctive about Socrates.We can study the proposition signification of theory and practice about impersonalization and nous divinity to explain the relation of piety and divinity and wisdom from the relation of person and divinity.We can learn immanency about tolerator?and gadbee.And we can resolve motivity and objective and means deeply of Socrates’s praxis of philosophy by the atman eternal because of different people with different fate.

piety;divinity;perfect;psyche

2015-09-19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孔子和苏格拉底参政哲学之比较”(11E026);黑龙江省文化厅项目“‘尚礼’与‘尚法’两种文化渊源比较研究——以孔子与苏格拉底为例”(2013C058)

孙广耀,佳木斯大学学生工作部讲师,哲学硕士,研究方向: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B12

A

2095-0292(2016)01-0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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