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逻辑结构的再思考——以邓小平理论的基础性定位为切入点

2016-03-06 04:39
关键词:邓小平理论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

张 明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 210046)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逻辑结构的再思考
——以邓小平理论的基础性定位为切入点

张明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46)

摘要: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逻辑结构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划其中“三要素”之间的张力关系格局。它们并非如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是时间秩序的先后排列、逻辑层面的并列或实践主题的差异,而是呈现为主干与部分、主体与补充的“总分”关系格局。邓小平理论由于实践主题的统筹性、理论基础的指导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基本的逻辑构架,因而在整体理论体系中具有了先在的逻辑优先性与主导性功能。当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的关键环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当代发展及其最新理论表达,必须在邓小平理论所提供的逻辑构架内加以深化与拓展。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逻辑构架;邓小平理论;实践主题;理论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作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概括与逻辑表达,其涵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同时期、不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构成了这一理论体系的主要存在形态与基本理论内涵[1]。尽管从实践发展所经历的时间性流变角度而言,上述3个组成部分构成了不同时期、不同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代中国“出场”的基本形式;并且,从逻辑主题层面而言,三者也是各自针对不同实践主题所作出的理论回答。那么,上述3个因素究竟处于何种关系格局之中?这是科学把握并进一步深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必须要解答的首要问题。尽管从一般意义上而言,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个组成部分之间一脉相承、密切联系,三者之间有着共同的时代背景、理论基础、价值导向与实践主题等通约性要素。但是,通过从整体性维度与本质性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透视,很明显,这3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并非呈现为简单的逻辑并列与时间秩序的先后排列,也不仅仅是针对不同问题做出的不同回答,而是强烈地呈现为主干与部分、主体与补充的复杂关系。也就是说,从根本意义上而言,邓小平理论由于实践主题的统筹性、理论基础的指导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基本的逻辑构架,因而在整体理论构架中具有了先在的逻辑优先性与主导性功能。然而,学界在此问题上却长期处于“失语”状态,常用“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等抽象化概念来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问题,理所应当地认为三者是以实践主题、时间先后的逻辑规则加以排列的。笔者拟从邓小平理论的基础性定位入手,以期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逻辑结构,并为更好地坚持发展这一理论体系提供方法论上的顶层设计。

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灵魂的邓小平理论:基于实践主题的定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非是单纯逻辑演绎或理论推导的结果,而是深刻地根植于现实的实践活动之中——改革开放。这一特殊的社会主义实践活动可以从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进行基本的界划,即时间上的改革开放新时期与空间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中国。可以说,实践性构成了这一理论体系的本质属性。这一点从更宽广的意义上来说,是由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的具体历史、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发生机制与发展逻辑所共同决定的。因为生发于西欧文化传统与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之中的经典社会主义理论,在中国的生根与发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艰苦卓绝地实践具有空前的开拓性。甚至可以说,“摸着石头过河”的比喻,不仅仅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艰难探索的生动概括,也可以从更普遍性意义上被用以描绘社会主义在中国开展的“实践先行”这一基本特征。换言之,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在场性”(包含改革开放前后两个30年的历史性实践),最显著的特征并非是“理论优先”,而是呈现为深刻的“实践先行”,即在不断生动的实践之中逐步探索出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甚至是在经历了系列曲折之后才找到了既契合马克思主义理论普遍性、又彰显中国经验特殊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础性实践主题的科学回答,正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历史阶段中由邓小平理论所构筑的。

1. “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传统社会主义实践的“未解命题”

从社会主义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时刻开始,“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就始终拷问着中国共产主义先进分子。只不过较之于早期中国知识分子单纯从学术研究层面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初始性译介、宣传,中国共产主义知识群体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与探讨突破了单纯学术性理论的研究,而更多地具有了解释并改变世界的意味在内,即将社会主义思想视为救国救民方案而接受并努力将其在古老中国大地之上进行运用与实践。“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的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2]但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问题的理解也经历了由朦胧到觉醒、由自在向自为的深刻转变。毛泽东所言的用马克思主义理论“重新考虑”中国问题,并不意味着从一开始就已经得出指导实践开展的正确路径;“找到马克思主义”与正确“应用马克思主义”之间并不是线性的直接等同关系,二者仍然存在着系列中介。诸如,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国情?是理论剪裁现实抑或是理论与现实结合都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的重要问题。从早期照搬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论教条,到毛泽东时代努力尝试超越“苏联模式”的异质性探索,都构成了社会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曲折历程。实事求是而言,关于上述问题的解答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系列的曲折历程,中国传统社会主义实践并未对此问题做出符合实际的科学解答。“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3]116

那么,缘何说改革开放前数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运动并没有弄清楚这个基本问题?这里涉及一个检验标准的问题。对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认识,从根基上属于主观认识范畴。因此,对于某一主观性理论的认识与判断,不能仅仅依据其内在理论逻辑是否自洽的理论判断,从根本意义上而言,主观认识的正确与否应该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即在实践过程中判断理论与现实的符合程度。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就曾做出明确的表述,即“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据客观上的社会实践结果如何而定。”[4]尽管不能排斥在认识社会主义过程中理论原则的先在性,但无论何种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规定性都最终需要从社会主义的实践活动之中加以证明其科学性,并且只有在不断与现实实践的交互作用之中才能不断加以总结、提炼与升华,乃至最终获得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论体系。在这一点上,需要尤为注意的是,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规定,并非是基于现实实践层面客观经验的总结——马克思生前并未目睹到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现实社会形态而存在,他更多的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的“病理解剖”基础上得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预设,即社会主义在马克思的理论视域中更多的是作为资本主义的“对偶性”存在。因此,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相对零散的理论规定,从本真意义上而言是仍有待于实践进一步检验的假设,不妨将其称之为“马克思设想”[5]。毛泽东时代在社会主义的认识问题上,更多的是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的一般规定性层面入手的,即经济体制上坚持纯之又纯的公有制经济、经济运行制度上坚持计划经济的排他性、分配方式上的按劳分配。当然,不可否认他也做出了新的探索,诸如在上述“3个基本规定性”之上,又加入了阶级斗争与为人民服务的高尚道德这“2个补充”,进而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的“3+2”模式。由此观之,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观,更多的是从“马克思设想”出发,更多地强调社会主义教条的“理论优先”原则,并将其直接运用于现实实践活动之中。这种关于社会主义实践的理想模式,已经由改革开放前30年的历史所证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启,从直接性意义上而言,正是在总结中国传统社会主义实践在对待“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主题上的教训而产生的。

2. 从静态“结构主义”到动态“功能主义”:邓小平理论关于实践主题的新路径

面对传统社会主义实践理论与现实的双重困境,邓小平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传统社会主义建设失败的关键在于未弄懂社会主义实践主题的问题。也正是在此意义上,邓小平通过对这一问题的科学回答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在邓小平看来,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并非是单纯抽象的理论命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不是单纯停留于书本的检索或居于书斋纯粹的思辨,而关键在于现实实践活动的创造性与检验性。“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3]382也就是说,邓小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的理解,主要不是从固守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条”或“本本”出发的,他对这一问题探索性思考的逻辑起点就是传统社会主义实践模式失败的特殊历史背景。在社会主义本质问题上,中国传统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的误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更多的是基于“马克思设想”及其现实实践形式的“苏联模式”,缺乏结合中国具体实际行之有效的思考;另一方面是从静态结构层面出发开展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也就是上面所提到的中国社会主义的“3+2”模式。这种认识更多地从生产关系的维度出发,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了结构性描述。也就是说,它从马克思主义的“金科律例”出发,为社会主义设定了若干结构、框架及其要素,而上述内容都主要是基于静态的生产关系维度去把握的,诸如公有制、计划经济等等。上述从结构性静态层面认识社会主义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便是,“马克思设想”从本质上而言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及其制度的“病理解剖”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是作为取代资本主义的“对偶”而存在的。但这种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现实具体存在(资本主义制度)相对立的“对偶性”存在,首先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充分继承基础之上所展开的。对此,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就曾明确指出社会形态更替的历史性与继承性基础,即“两个决不”思想[6]。但是,中国传统社会主义实践在此问题上却过分强调静态层面的生产关系变革及其巩固,过分追求纯之又纯的公有制,而忽视了发展生产力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功能性规定。邓小平后来对此问题曾做出过深刻的总结,明确将社会主义的本质与优越性转向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功能性层面[7]314。

针对传统实践在社会主义本质问题上存在的脱离中国具体国情与更多停留于静态结构层面的认识失误,首先是要摆脱教条主义本本与框框的限制,解放思想、从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的具体“场域”出发求解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邓小平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并不能从马克思主义的本本出发,而必须深刻地根植于中国具体国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邓小平那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并非是停留于经典尘埃之中的理论圣旨,而是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经过中国经验所中介与整合之后的新的理论形态——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3]63。确立从中国具体实际出发搞社会主义是通过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基础性前提,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也是从对传统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基础上得出的,即中国传统社会主义实践并未弄清社会主义究竟为何以及如何建设的问题,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及其优越性应当体现在较之于资本主义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方面[3]137。因此,邓小平突出了传统从生产关系的静态结构层面理解社会主义本质的误区,明确从功能层面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3]373。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赖以建立与发展的根本前提是对传统社会主义实践所未能解决的实践主题的科学解答,而邓小平理论无疑是第一个对此问题做出科学解答的代表,把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升到新的水平[8]。

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构架:基于理论内涵上的定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源于实践,并经过完善的理论总结之后而形成的一个系统化、理论化的体系结构。尽管从组织构成上来看,它主要包含不同组成部分——不同时期党的理论总结,但是从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内涵及其所呈现出的主导性趋势而言,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奠定了基本构架,这种基础性结构支撑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结合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原则

如前所言,邓小平理论所致力于回答的基础性问题便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纵观社会主义从理论到现实的转变及其具象化展开的近百年历史进程,无论是苏联还是中国都未能科学回答这一问题。其中,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过分依赖于“马克思设想”中所规定的若干原则,而缺乏从本国生产力较为落后前提所设定的社会主义特殊发展阶段的国情出发、未能提出建设符合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针对上述弊端,邓小平通过进行指导思想层面的“格式塔”转换,即重申实事求是的思想原则,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勇于突破马克思主义的条条框框,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寓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特殊性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3]3邓小平理论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规划,从根本上而言是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的产物。因为只有实现了思想的解放,才能不断突破传统教条禁区的限制,才能科学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用发展的眼光对待、结合不断变化发展的实践,在发展中真正坚持,才能提出基于矛盾普遍性基础之上关于矛盾特殊性的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但是,这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便是,解放思想、突破马克思主义条条框框的原则与界限问题。解放思想是否意味着比谁敢突破经典理论传统,比谁的胆子大?毛泽东时代尤其是“文革”时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力度是极其巨大的,但最终实践证明所谓马克思主义理论“顶峰”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不过是导致全国陷入内乱的错误思想。因此,邓小平为解放思想所设定的一个基本底线便是,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结合论”[7]364。建设社会主义需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以发展的眼光对待经典理论及其实践模式,但这首先是建立在对现实情况的科学全面把握基础之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辟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于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突破性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从根基上而言归因于邓小平的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结合论”。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结合论”的创立,从根本上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科学的思想原则。因为其一方面正确处理了对待马克思主义经典社会主义理论的态度问题,即不崇拜、不迷信马克思的经典设想,摒弃教条主义与本本主义的思维范式,以实践作为检验理论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另一方面,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突破性发展并非是毫无原则的否定,而是建立在实事求是原则基础上的继承性突破。

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与改革开放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前提与基本路径

在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的视域中,社会主义是作为资本主义替代性产物而“出场”的,它首先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丰富物质基础的继承性之上。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那里是不存在的。尽管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语焉不详地提及共产主义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9],并且毛泽东在1949年后也提到过社会主义可以分为“不发达”与“比较发达”两个阶段[10],但是他们都并未能够对此做出详细阐释,并且在实践中也未能将上述思想火花进一步发扬。邓小平从中国社会经济落后的基本现实情境出发,从对中国传统社会主义发展历史经验的总结入手——不注重发展生产力,明确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的定位,并在此基础上勾画出关于社会主义在中国实践的整体性布局——呈现出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3]252从初级阶段实际出发的核心任务便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恢复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向度,重塑发展是硬道理、社会主义因为生产方式内部矛盾的非对抗性及其合理化趋势,彰显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趋势。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也理所应当地成为邓小平视域中社会主义的功能性本质。因此,他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指出,建设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具体路径便是改革开放。对内搞改革的本质是通过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层面不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因素的变革,以期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在与资本主义“竞争并存”的格局中凸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对外搞开放的政策,是建立在对“和平与发展”世界主题的敏锐洞察基础之上的战略选择,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学习西方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最终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更快地发展。

改革开放30余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从根本上都是沿着上述实践前提与宏大路径所展开的,并且改革开放也内在成为凸显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与共产党在当代生命力的载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要长期加以坚持的基本原则。有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可以概括改革开放的社会历史性地位,即“以往是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现在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救马克思主义”。也就是说,邓小平所开启的改革开放,是在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低潮情势下的“逆生长”,它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与共产党在当代历史背景下的“在场性”及其生命力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不断容纳进新的理论内容,但可以肯定的是由邓小平理论所规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与改革开放论,必将内在地成为这一理论体系后续发展所赖以支撑的基础性指导。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与“三个有利于”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行的基本构架与评判基准

基于对传统社会主义实践的困境——不注重发展经济,邓小平明确将发展经济视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工作重心,并内在地将其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与主要任务相挂钩。那么,究竟应当如何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对偶”,应当而且只能建立纯之又纯的公有制经济,并且在具体运行机制上只能采取计划经济。也就是说,基于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视域之中,是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而存在的,因此在传统社会主义建设模式中单纯计划经济也成了应然选择。然而,传统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表明,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实行单一的计划经济在根本上与发展生产力的目标是背道而驰,“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3]364因此,邓小平摆脱了经典马克思主义教条的限制,从实际情势出发,将市场从资本主义的属性中剥离出来,而将其视为客观的经济手段加以引入,从而实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嫁接。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提出,突破了马克思主义经典教条为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设定的意识形态属性框架,明确将计划与市场视为调节经济运行的客观手段。然而,面对资本的引进及其挑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也面临着争议与挑战,如何评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理所应当地成为必须回答的重要问题。为此,邓小平明确提出了评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恰当与否的标准,即“三个有利于”标准,这一标准的科学性已为实践所证明,并且仍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程中发挥着检验作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步入新的历史时期,尤其是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重任,改革究竟朝何种方向推进、如何把握改革的方向与步骤、如何科学评价改革的成败得失,仍然需要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的衡量不动摇。

三、重探邓小平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定位的重要意义

通过上面的论述,不难发现,邓小平理论由于实践主题的统筹性、理论基础的指导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基本的逻辑构架,因而在整体理论体系中具有了先在的逻辑优先性与主导性功能。科学理解邓小平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不仅是一种单纯的学理性研究,而且更是具有直接现实性意义的理论探讨。上述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科学理解邓小平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从根本上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未来发展路径及其实践走向。众所周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作为一个系统化的理论体系而存在的,在这一理论体系内部的3个不同组成部分之间,必然存在着协调三者之间关系的逻辑构架。在任何一个理论体系内部,必然有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其决定性作用的主导性地位,并且这个组成部分决定了整体的性质与发展趋向。这一理论体系内部3个组成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究竟表现为何,并非是由外力干预或者人为设定的结果,从根本上而言是由事物的内在矛盾所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就是它所致力于解决的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很明显,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由邓小平理论所解决的,邓小平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的是一种全局性、整体性设计,其他二者都是在这一“总体性”问题视域之下对不同侧面等“枝杆性”内容的补充与发展。邓小平理论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既区别于资本主义、又区别于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新型选择。在当代中国,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主要不是复归于书斋的本本,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其内在核心便是坚持邓小平理论的基础性指导作用。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的理论基础性的夯实、整体发展路径的勾勒与具象化发展政策的描绘,都需要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之中加以不断坚持与发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二,科学理解邓小平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有助于更加科学地从整体上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间的辩证关系问题。邓小平理论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主义建设陷入困境与危机的历史背景下,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思索,其为中国社会主义的新型发展奠定了基本的构架与路径。但实事求是而言,因为主体理性认知的有限性,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构架及其发展路径的勾画不可能是面面俱到的,仍然需要在实践的不断推进之中加以完善与发展。因此,坚持邓小平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性指导地位,并非意味着对它的坚持即是排他性的趋向,仍然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邓小平理论。邓小平所言的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3]291,仍然适用于对待邓小平理论本身。在这里,就涉及科学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就它们二者的实践主题及其主要内容而言——党的建设问题与科学发展的问题,尽管在邓小平理论框架之中也曾有过系列阐释,诸如在党的问题上坚持党的领导体制的改革、坚持“两手抓”,在科学发展的问题上也曾经提出了统筹发展、协调发展的问题,但上述内容都并非以系统化、理论化的形式集中加以提出的。当然,需要指出的是,这与邓小平时代的历史条件及其实践主题是密切相关的。邓小平时代所致力于集中解决的问题是为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探寻出一条符合实际的科学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问题和科学发展问题此时并非居于主要矛盾的地位。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与历史的推进,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东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败,一大批居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一夜之间垮台。这种外部因素的刺激以及内部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党内腐败问题并未呈现出缩小趋势,此时,党的建设问题逐渐突出并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得不回答的核心问题。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政治传统之中,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与共产党三者处于三位一体的关系格局之中,“马克思主义又叫共产主义”[3]254,前两者的现实形态与发展命运最终又由共产党的实践所决定。因此,“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从根本上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邓小平理论这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党建层面的补充与完善。同样,科学发展观亦是如此,邓小平理论将发展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心任务,并且改革开放近30余年的实践确实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但是,面对在发展过程中的代价问题,以及总结西方近代以来发展的深刻教训,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成为推进邓小平理论关于发展问题的重要路向。因此,由发展是第一要务向科学发展的转变内在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发展问题上的新路径。由此观之,尽管邓小平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供了基本构架,但随着实践的不断推进,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邓小平理论,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第三,科学理解邓小平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有助于科学理解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实践活动的整体性理论定位问题。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历史征程中,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提出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理论观点,诸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四个全面”,等等。如何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治国理政思维、如何从理论上进行系统化的总结并提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高度,是目前理论与现实发展的双重需要所共同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以为,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探索性实践,仍然是在坚持邓小平理论基础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和发展。诸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执政伊始就明确提出“中国梦”的概念,将其视为凝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识的重要顶层设计。但外媒与国外一些学者在对“中国梦”的解读过程中却错误地认为“中国梦”这一中性化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去意识形态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始。其实不然,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解释之中不难发现,这一梦想是“国家梦”“民族梦”“人民梦”与“政党梦”的有机统一,“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阶段性目标与长久性目标的有机统一,这一概念的提出并非意味着去意识形态化,而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性与现实性的有机统一。所以,“中国梦”的概念仍然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回答,仍然是在邓小平理论所规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具体框架内推进的,只不过前者是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细化与具体化回答。再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从根本上而言仍然是对邓小平理论的进一步丰富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布局,是对邓小平理论最初将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建设相挂钩的设想的进一步完善——从建设到建成、从单一到全面;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是对邓小平理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战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深化与拓展——从改革的阶段性向改革的整体性转移、从分门别类规划到总体性顶层设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也是对邓小平理论中关于“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的当代发展与推进——国家整体战略层面的法治化规范;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规划,也是对邓小平理论中“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思想的提升——从力度与制度上的双重推进。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前所进行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实践与新探索,仍然是在坚持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所进行的,是对由邓小平理论所构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补充与新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无论是就邓小平理论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及其发展路径的实践主题的基始性回答,还是就邓小平理论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构架及其具体发展路径的规划,都以集中化、显性化形式呈现出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性主导地位。邓小平理论从根基上发挥了主导性作用,其他组成部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与创新都是在有邓小平理论所提供的总体性框架之下做出的。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当代发展及其最新理论表达,必须在邓小平理论的逻辑构架内加以深化与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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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 Change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ransformation

Sun Qiang,et al

(School of Marxism, 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1100, China)

Abstract:The establish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discipline promot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which forms the new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tuation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he fundamental significance lies in change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relationship and the updated awarenes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and the reflection of new connotation on department, organization, relationship and practice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However, breakage of historical dimension and fragmentization of horizontal dimension are the modernity risks during the transformation proces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Meanwhile, the differentiation of the discipline and practice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forms a grey zone of cognition and study on it. Therefore, enough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them and initiative actions should be taken. The key to understanding logical structure of system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a scientific way lies in defining the tension relation pattern of the three elements. These elements reflect the relation pattern of main body and part, main body and supplementary generality-section instead of indicating orderly arrangement of time order, juxtaposition at logical level or the differences of practical themes. Deng Xiaoping’s theory focuses on the overall plan of practical themes and guidance of theoretical basis and lays foundation for the logical structure of system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erefore, its holistic theoretical system bears preexistent logical priority and dominant function. At present, it is necessary for China to deepen and develop the key points of the system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ithin the logical structure provides by Deng Xiaoping’s theory.

Key words: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ransformation; situation system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logical structure; Deng Xiaoping’s theory; practical theme; foundation

Logical Structure of System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Based on the Fundamental Points of Deng Xiaoping’s Theory

ZHANG Ming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46, China)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4970(2016)02-0018-06

作者简介:张明(1987—),男,江苏溧水人,助理研究员,博士后,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中国研究。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MLC006)

收稿日期:2015-07-01

DOI:10.3876/j.issn.1671-4970.2016.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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