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昕昕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 山东烟台 264600)
中小学生欺负行为问题及干预研究
卢昕昕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 山东烟台 264600)
欺负行为是中小学生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特殊类型的攻击性行为。欺负行为在我国中小学较为常见,随着近期校园欺凌问题频频发生,社会、学校和家庭已经开始密切关注这一问题,并希望通过道德,法律和其他有效手段进行遏制,避免由此引发的惨剧的发生。本文简要介绍了欺负行为研究的发展现状,并从欺负行为的类型和特征,产生的动机与心理分析方面对其进行分析。欺负行为是家庭、学校、社会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最后从这三方面引出了对欺负行为进行有效干预的措施。
中小学生 欺负行为 干预
心理学家对欺负问题的探讨和关注可以追溯到百年前,但将它作为一个国际性研究课题的历史却十分短暂。1978年挪威卑尔根大学心理学系的Dan Olweus教授出版的英文版《学校中的攻击:欺负者与替罪羊》,被认为是校园欺负问题系统研究的开端。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小学生的欺负问题才开始引起广泛关注,并成为相关心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近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心理学家都对校园欺凌问题展开了系统研究,而我国在该领域的系统研究相对落后,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校园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此行为的研究亟待提上日程。[1]
欺负行为通常是指学生之间力量较强的个体或群体对力量较弱的一方施加的重复性攻击行为,是儿童间尤其是中小学生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特殊类型的攻击性行为。欺负行为若得不到有效干预,有可能发展为校园暴力。欺负行为包括直接身体欺负,直接言语欺负和间接欺负三种类型。欺负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受欺负者会出现抑郁情绪,导致注意力分散,课堂学习无力,学习成绩下降,孤独、失眠、逃学,甚至会导致自杀。频繁受欺负者为自保或其他原因还会由受欺负者变为欺负者,形成恶性循环。由于欺负行为相对稳定,欺负者欺负他人极有可能会造成以后的行为失调,更甚者可能会发生暴力犯罪。[2]
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属于欺负行为,首先考虑行为者的动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对欺负行为的动机分析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马斯洛将人的需要划分为五个层次: 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1.对欺负者的动机与心理分析
首先,欺负者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已得到满足,欺负者的欺负行为既可以保证自己不受欺负,又能获得心理满足,从而满足自身安全的需要。欺负者一般都以非正式团体的方式存在,并且有扩大的趋势,满足团体成员归属的需要。团体中的强势存在者,通过团体内部成员或被欺负者的存在所形成的威慑力,获得被尊重的需要。通过不断获取的自豪感,甚至可以达到自我实现的满足。欺负者欺负他人,原因受以下几方面影响:
自身人格特征。脾气暴躁或缺乏自控的学生有着强烈的权力欲和支配欲,这类中小学生,特别是处于青春期时,喜欢通过控制别人而获得自身认同。
家庭生活经历。某些学生由于家庭或社会原因极度缺乏安全感,冲动促使下对他人的伤害可以使他们获得满足感和自豪感。家庭教育对塑造儿童早期行为的影响贯彻孩子一生,具有关键性作用。
社会竞争压力。我国总体正处社会转型期,在学校教育中这种变化会导致某些学生的心理病态发展。在社会、学校和家庭的三重教育压力下,一些孩子的不健康精神心理发展导致了欺负行为,借此达到发泄内心不满,缓解精神压抑的目的。
2.对被欺负者的动机与心理分析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被欺负者生理需要已满足,但由于时常处于恐慌中并伴随焦虑情绪,安全需要未得到满足;因而可推测其归属与爱的需要不易满足,进而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未满足。长此以往会影响其个性的形成与发展,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被欺负者具有以下几方面心理特征:
惧怕报复。一些学生因为受到欺负者的恐吓,受到欺负后害怕遭到报复而不敢寻求帮助,便往往将事件隐藏并默默地忍受。
选择沉默。某些欺负者采取间接欺负方式如:散布谣言,背后揭短,挑拨离间,孤立讽刺等对被欺负者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能够感知却羞于表达,造成沉默。
自卑无助。受欺负者长期受欺负,自信心和自尊心收到极大伤害,从而产生自卑心理,不敢向别人讲述自己的遭遇。如果讲述后解决方式不当,又会给被欺负者招来更为严重的报复,更加强化了欺负者的欺负行为。
近年来,包括我国在内的中小学校园中频频传出欺凌事件,甚至有些事件的发现和处理相当滞后。这一现象的存在值得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欺负干预的研究迫在眉睫。欺负行为本身是家庭、学校、社会相互作用的产物。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反思国内研究存在的问题,措施总结如下:
1.家庭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和第一责任人,理应对孩子的行为承担责任。在教育的过程中对子女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如有欺负行为的产生应坚决制止予以否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及时交流,加强监督,避免欺负行为的重复发生。
2.学校
校本干预是目前各国研究者对欺负行为进行干预的最主要途径。校园内教师与学生接触最为频繁,应加强教师对校园欺负行为的敏感度和重视度并加强教师和家长的沟通联系。班级干预也是十分有效的干预方式。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学生在班级中的行为互动更直接地体现了个体人格倾向。
3.社会
由于我国在该领域研究和探索相对滞后,人们对于校园欺负行为的认识较有限。校园欺负行为本身具备隐蔽性,使得公众参与对于校园欺负行为干预不足。校园欺负行为的预防和控制是一个全面而系统地工程。仅仅依靠某一方面的力量很难达到理想效果。政府在其中应起主导作用。学校、家长以及社会等力量也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总之,欺负行为对儿童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伤害极大。我国开始重视欺负行为的研究并取得了较大成效,也引起了教育界的广泛响应。但由于研究相对不成熟,局限性较大,深入系统研究势在必行。
[1]Olweus,D.Bullying at School:WhatWe Know and What We Can Do.Oxford:Blackwell,1993.
[2] 张文新.中小学生欺负/受欺负的普遍性与基本特点[J].心理学报,200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