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对纳税人影响的调查报告

2016-03-03 12:32盛亚超
2016年1期
关键词:税法纳税人纳税

盛亚超

前言

税收宣传不仅仅只是要求纳税人了解知道自己的纳税义务,同时也需要纳税人知道自己在义务背后享受的权利。宣传纳税人的权利,让纳税人了解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才能通过正确的途径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

本文将通过一个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调查问卷的结果,来探讨分析下目前税收宣传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作用及影响。本文存有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的调查研究。

一、税收宣传月的诞生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我国税收事业得到飞速发展,财政收入90%以上主要靠税收。受长期的计划经济影响,人们对税收概念的认识极为模糊,纳税意识十分淡漠。税收工作困难重重,国家税务局领导一致认为,要达到目的,加强税收宣传、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是关键。于是,他们确定先从加强税收宣传入手,建立专职宣传机构,调集专职宣传骨干,大力开展税收宣传。

从1992年开始,税务系统每年定于4月份集中开展税收宣传,称为“税收宣传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指导思想、宣传主题,各地国税局、地税局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至此,我国已经迎来了24个税收宣传月。以下是2003-2015年的税收宣传月主题。

由此可见,国家税收宣传的目标是收税征纳服务向民生、便民的方向发展,让广大民众、广大纳税人更加清楚明了自己的纳税义务与权利。然而,税收宣传的目标完成情况怎样,没有一个切实的绩效考核机制和评判标准,本文通过几个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问题的问卷调查来做一个简单的探讨分析,真正的宣传效果由广大读者自行体会。

二、调查问卷的问题、结果及分析

此次问卷调查的人群年龄在20-40岁,涉及到有小微企业老板、员工,中型企业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社会普通务工人员和少量学生,高中以上学历人员占99%。随机抽取70份问卷结果进行分析。

有关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调查

1.作为纳税人,您觉得税务局的智能应该偏向于哪个?

2.4月份是宣传月,您觉得哪个标题更合适?

税务机关作为税法的执行机关是征税人,征税人要依法征税,纳税人要依法纳税,违背税法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体现,建立在这一原则基础上的税收法律关系,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应该是平等的。然而,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方面,税务机关相对纳税人却是占有优势地位,税务机关人员是否应该转变心态,以服务人民大众的心态来工作。针对此现象,设计了以上两个题目。

Q1 结果反映出,纳税人更加期望税局以纳税服务的态度来帮助纳税人解决税务问题;Q2 是关于宣传税法的两个名称的问题,两个名称的差别也是在服务两个字儿上,结果反映出纳税人更偏向宣传月定为“税收服务宣传月”,这个名称也更能体现出税务机关的服务性,拉近征纳双方的关系,促使征纳双方地位平等。

3.您所知道的税法知识是通过哪几种方式获得的?(多选)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法基本知识的不足长期困扰着大部分纳税人。税收宣传便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但不同的宣传途径的绩效却大不一样。现在的时代是个网络时代,通过Q3调查结果可知,电视网络带给人们更加便捷的方式来学习了解税务知识,凸显了税收知识网络信息化的重要性。同样,也显示出了税务机关定点宣传方式的落伍,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取得的效果却不理想,大大增加了税收成本。

4.您了解纳税人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吗?

5.您了解的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多选题)

每个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几乎每天都在发生,而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纳税人却不是十分明了。Q4、Q5是针对纳税人是否了解自己享有的纳税权利和享有哪些权利进行了调查。根据两个问题的综合结果可知,15%-27%的纳税人大概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权利。了解最多的权利是知情权、税收监督权和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知道其他权利的纳税人不足50%。

根据这一调查结果也反映出,不同阶段的纳税人所关注的纳税情况不相同,所需的税收知识也不相同,不同纳税人享受的权利也不相同,了解到的应享受的权利亦不相同。同时,从另外一面来讲,税局进行的税收权利宣传也应分门别类的进行,将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分类,有针对性的介绍相应的税收知识和应享受的税收权利。

6.您了解纳税人应该负有哪些义务吗?

7.您了解的纳税义务有哪些?(多选)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却不是每个公民都知道自己有义务纳税,或者说是不知道自己具体有哪些纳税义务。Q6、Q7的结果可知,了解到有义务纳税的纳税人只占27%,说明我国国民的纳税意识还是相当低下。最广为人知的义务便是按时缴纳税款、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不同纳税人负有的纳税义务也不相同,需要了解到的应负有的义务亦不相同。从另外一面来讲,税局进行的纳税义务宣传也应分门别类的进行,将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分类,有针对性的介绍相应的税收知识和应负有的税收义务。

同时,从Q4、5、6、7的结果中可以从反面反映出之前年度税收宣传的失败,尽管宣传了24个年头,纳税人对自己负有的纳税义务和应享有的税收权利知之甚少。给国家带来的税收流失也不在少数,在此就不做赘述。

8.您觉得现有的宣传方法对您有帮助吗?

Q8的结果可知,68.57%的纳税人觉得现有的宣传方法有助于纳税人了解税收基本知识;Q3得知,62%的纳税人偏向于通过电视网络传播方式的学习。利用好电视网络传播税收知识将是一个有效的提升纳税人税收意识的途径,同时让更多的人了解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负有的纳税义务。

对于目前的税收宣传,还有一部分声音反映在网友留言上:

[当仁不让]:税务部门需要维护自身的利益,需要完成税收任务,它与纳税人的利益是相冲突的,怎么可能很好地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呢?

[邪影]:我也在协助搞税收宣传月,基本上依托高校和事业单位在搞,形式上、活动上有了文章,但真正的宣传并为到真正需要懂税的人的头上,更多的是形式化的宣传

三、启示

(一)正确认识税收宣传,做好整体规划

税收宣传意义重大,直接影响纳税服务质量,关乎纳税意识的增强,纳税遵从度的提高和治税环境的改善。税收宣传只有做到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才能收到好的成效。具体而言,税务部门应该每年初制定出一年的工作计划,包括时间、方式、宣传内容、宣传所需配套措施、宣传要实现的目标、具体负责人等,实现阶梯式宣传。

(二)把握纳税人需求,实施分类宣传

税收宣传内容应该包括税收基本知识、最新的税收政策、税收行业优惠政策、征管办法及办税流程、税务处罚规定、发票知识等方面。不同的对象对上述知识、需求侧重点是不同的,需要针对其需求确定宣传内容和方式。具体可分为4类:潜在纳税人、新办纳税人、中小企业税收宣传、大企业、跨国公司。

(三)创新和优化宣传渠道,建立立体宣传模式

新型的宣传渠道如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办税资料、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集中税收培训辅导、网上税收知识测试、税收宣传册等因其不同特点在税收宣传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将需完善的地方进一步完善。

(四)建立税法宣传成效考核机制

税收宣传成效考核机制,应由一系列指标构成,涵盖各种宣传手段。具体有以下几点,一网站税收宣传考核指标;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发送考核指标;三税收宣传册领用指标;四学分考核指标;五培训成果考核指标;最后,纳税遵从考核指标等等,用以考核税法宣传对纳税人纳税行为的影响程度。(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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