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的现象学分析

2016-03-03 11:20张辉
2016年1期
关键词:表达

张辉

摘 要:按照胡塞尔的意识奠基顺序可以划分为:感知←直观行为←客体化行为←非客体化行为。表达的分析在现象学中属于语言的现象学分析并且奠基在直观行为上的客体化行为。胡塞尔现象学中任何一个表达都是由“物理显现”、“含义意向”、“含义充实”三方面构成。含义意向和含义充实的相互融合,即构造出了直观表象中的物理现象,又构造出了意指活动中与表达发生关系的对象即含义。

关键词:指号;表达;含义意向;含义充实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一研究“表达与含义”开篇就对符号这个概念做了双重的区分:“表达”与“指号”。指号没有明晰性和合规律性,产生于心理联想,即我们可以根据事态A去期待事态B,而被胡塞尔边缘化,而作为有含义的表达则被胡塞尔着重进行讨论,胡塞尔认为逻辑学就必定是关于含义本身的科学,表达是含义的在场,指号是含义的缺席。

关于表达的定义在《逻辑研究》第一研究“表达与含义”中胡塞尔做出这样的阐述:“我们从各种指示性的符号中划分出各种有含义的符号,即各种表达。”①这里存在了两个问题。第一、表达既然出自各种指示性符号,那么表达和指示性的符号之间是什么关系?第二、表达既然是各种有含义的符号,那么表达和含义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首先我们看第一个问题,表达既然出自指示性符号,那么表达和指示性符号之间的关系是否是一种种属关系,表达是否是指号的一个属,我们首先从外延上来进行讨论,指号的外延比表达的宽,表达是指号中有含义的符号,这种情况下表达似乎真的是指号的一个属,但是从内涵来看,表达的内涵比指号更精确,表达根据功能可以划分为“交往功能中的表达”和“孤独心灵生活中的表达”。交往功能中的表达当传诉者发出一串物理声音或者写下A这个字母时,聆听者在自己大脑中构造出A这个图像,这种情况下表达还是在作为指号在起作用,表达和指号还是交织在一起的,对于聆听者来说,这时候的表达只是传诉者的一种“思想”符号,就是一种心理体验。但在孤独心灵生活这种纯表达中,表达的对象发生了彻底的转变不再是由交往功能中的传诉者指向聆听者,而是直接由传诉者指向传诉者,这时候表达摆脱了指号而单独起作用,比如我自己跟自己交流的时候,这里已经不需要语词,这里的语词只是想象的语词,即语词的想象的表象。这是表达的最纯粹状态,虽然看似表面上当我自言自语时说:“我饿了,这样做不好。”看似我们说出这些物理声音时,好像在进行着传诉,但这里传诉对象发生了改变,传诉者和聆听者都是同一个人。因此我们对表达和指示性的符号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在交往功能中,表达和指号是交织在一起的,表达作为指号在起作用。但在孤独心灵生活中,表达已经完全脱离了指号跟指号不再有关系,搞清楚表达与指号的关系对于我们在现象学视域下理解表达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表达是从各种指示性符号中划分出的有含义的符号。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就要对表达跟含义的关系以及是什么东西促使表达从各种指示性符号中划分出来,从而具有含义。胡塞尔指出:“每一个表达中都本质地包含着‘传诉、‘含义和‘对象这些相关的说法,随着每一个表述都有某物被传诉,在每一个表达中都有某物被意指并且被指称或以其它方式被称呼”②由此可见表达是由‘传诉、‘含义和‘对象三个要素构成。但是表达原初的职责是为了完成彼此交流话语中的交往功能,传诉者和聆听者在交谈中,传诉者想对某物做出自己的观点时发出一串物理声音或者写下一个文字符号,并且传诉者在做出这些行为的时候通过某些心理行为给这串声音或文字符号赋予了一个他想要告知的含义给聆听者,这种情况下传诉者发出的这串声音被称之为告知的话语,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告知成为可能的前提是聆听者必须理解传诉者的意向。即:(1)有人在和他说话。(2)传诉者在和他说话的同时也在对这串声音进行着某种赋予含义的行为,这就是精神交流能够成立的前提。另外,表达传诉的是传诉者的心理体验,聆听者感知到的并不是传诉者的全部心理体验,而只是某些心理体验,聆听者在感知传诉者的这些心理体验的同时,并没有真实体验传诉者的这些心理体验,聆听者对传诉者这些体验的感知是“外”感知,并不是“内”感知。比如,我和某人交流的时候,我对某人说:“我肚子疼”,这时候“我肚子疼”对我来说是一个“内”感知,而对于和我交流的那个人来说,他只是通过“我肚子疼”这一串物理声音感知到了我的某些心理体验,“我肚子疼”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外”感知。

胡塞尔认为,表达与含义之间具有本质性的关系,表达是有含义的符号,含义是表达成立的前提。我们在进行每一个表达的时候促使我们兴趣朝向发生改变并使这个兴趣朝向于意指活动的原因是含义意向和含义充实。含义充实行为之所以能够成为被给予我们的东西,就是因为通过发出的这串物理声音或写下的文字引发我们对它们赋予意义。我们可以以“人”这个文字符号为例,我们看到被写出来的这个物理符号“人”的时候,最初我们只是直观的感知到了人这个物理符号的一堆感性材料(比如墨迹等等)这时候我们对人这个物理符号的感知只是外感知,人这个物理符号丢失了语词的功能,但当我们的意向朝向“人”这个物理符号背后的含义时,人这个物理符号就不再是我们最初感知到的一堆感性材料,它经历了由感性材料到朝向的意向含义的转变,我们的关注也经历了从最初的一堆物理材料到与这些感性材料发生关系的对象——如“康德”“休谟”等等,即被意指的实事。让一个外感知行为能够成功过渡到含义意向和含义充实行为相互融合的符号意识中的复合行为就需要表达这个因素。胡塞尔认为符号能否存在并以何种方式存在是由符号背后的含义所决定,人这个符号之所以能够被表示成“康德”“休谟”这个特定的人,是因为在符号意识中这个特定的人成为被构造出来的对象,并且与含义充实行为相互融合为符号意识中的复合行为。表达就是通过这些复合行为,即构造出作为直观表象的物理现象,又构造出意指中被意指的对象。当然还有一种情况,胡塞尔我们要把表情和手势排除在表达之外。虽然我们在看一场音乐会的时候,演奏者要通过指挥者的表情和手势来完成演出,但这种表达只是起着指号的作用,这种表达不能像话语中的表达那样具有明晰性。

这里我们发现胡塞尔的讨论已经涉及到语言,动物是否也能使用语言,我们在电视上看见当训狗师做出一套动作后,狗也会做出一些动作作为回应,这算不算表达,通过分析我们会发现这只是一种条件反射,因为训狗师每次做出一些动作后要求狗也要做相应的动作来回应,久而久之,训狗师的动作就会变成一个信号,当这个信号出现的时候,狗就会联想着它也要做一些相应的动作来回应,这跟使用语言的表达是完全不同的。胡塞尔认为只有人才能使用语言,他之所以讨论语言是因为他认为逻辑的“根”是在语言的含义里。

以上的讨论能够帮助我们在胡塞尔现象视域下更好的理解表达以及帮我们理清楚表达跟指号的关系,表达跟含义的关系,当然这些探讨还只是初步的。(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注解:

①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倪梁康译,商务印书馆出版,2015年版,第339页。

②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第51页。

参考文献:

[1] 李朝东:“表述与含义的现象学分析”, 《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2]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商务印书馆出版,2015年版。

猜你喜欢
表达
靠崖窑窑券的技术做法和表达
动画场景设计中的空间材质表现与应用研究
舞台灯光设计的抒情性表达研究
数学史视角:“你知道吗”的另类表达
提高高中学生的英语书面表达能力之我见
试论小学生作文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