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
寓学术思辨于古籍整理与柳集整理的集大成之作
——评尹占华、韩文奇合著《柳宗元集校注》
刘城
(广西教育学院 文学院,南宁530023)
北京大学中文系杜晓勤先生曾于《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隋唐五代文学研究》中谈及20世纪的柳宗元作品整理时说:“1979年,中华书局出版了吴文治点校的《柳宗元集》,该集在版本校勘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是一部较可信赖的柳集。199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王国安笺释的《柳宗元诗笺释》,这是今人所作的第一部对柳宗元全部诗作进行注释、系年的著作。”在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柳宗元集》与《柳宗元诗笺释》的优点后,他也非常遗憾地指出:“到目前为止,仍未出现一部今人精校、笺释、系年三合一的,能够充分体现本世纪柳宗元研究最高水平的《柳宗元集校注》”。[1]
2013年10月,由西北师范大学尹占华、韩文奇先生合作校注的《柳宗元集校注》(一下简称《校注》)问世,极大地弥补了学界的这个遗憾。该书为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重点项目成果,被列入中华书局整理出版的大型丛书“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更荣获了2013年度全国优秀古籍图书一等奖。《校注》煌煌十册,三百多万字的篇幅,其收罗资料之丰富,体例之完备,校勘之精良,注释之准确,体现的学术水平之高,作为柳宗元诗文集整理的集大成者,当之无愧。
一
《校注》广征博采,参考了大量的古籍以及今人重要的学术研究著作。就引用书目而言,该书引用了八百多种古籍以及岑仲勉、章士钊、周绍良、卞孝萱、吴文治、郁贤皓、陈尚君等现当代著名学者的相关研究论著,对资料的占有可谓是竭泽而渔。更值得称道的是,该书体例完备,文列“校记”“解题”“注释”“集评”“辩证”“附录”等项。
以文字校勘而言,《校注》对传世的12种柳集版本诸如注释音辩本、训诂本、五百家注本、世綵堂本等都详加考辨,并辅以《文苑英华》《唐文粹》《全唐文》等总集类文献校勘文字,以求尽可能地还原柳集原貌。
“解题”一项,有助于读者理解该诗文写作的对象、时间、背景及缘由等。《校注》或采撷前贤之论,或纠正旧说。更重要的是,其中多有校注者对于文章的独到见解。如关于《天爵论》,《校注》云:“孟子言仁义忠信为天爵,即天所赐予,意为人之本性。柳宗元不以为然,认为‘志’与‘明’乃天爵。明,其义近今之‘聪明’;志,则与‘意志’较为接近,故一取明离,一取恒久。何者为先天禀赋,显然柳宗元之论更具科学性。人之性格与理解力基本与生俱来(即天),仁义忠信则属于伦理道德的范畴,为社会之产物,不是自然而然,当然也不是人之本性。柳宗元又曰:‘使仲尼之志之明可得而夺,则庸夫矣;授之于庸夫,则仲尼矣。’是圣人虽具有不同于人的先天之禀赋,但并不是神人,此论也极大地抹去了圣人头上神圣的光环。宗元又取‘自然’一词言天,其唯物之思想,于此亦可见一斑。”比较柳宗元与孟子所言之“天爵”之异同并肯定柳宗元的高明之处。[2]137—138在谈及《柳常侍御状》一文时,《校注》还指出其文与当时文风的联系:“此文于赞颂处多用骈偶,盖当时风气如此”。[2] 533在《驳复仇议》中,《校注》简述前人之说后,云:“柳宗元议执法与旌表不可兼行,是也;然报仇属私自执法,则未可贷。柳宗元之意在为无权势者开脱,缘此等人法律上属于弱势群体,为其辩解,是可谅,而不可法也。故治法者,亦应为弱势群体着想,广开法治之门,为冤案昭雪,以求社会之公正”。[2] 296所论不但对理解柳文有益,也可看出校注者的现世情怀。
注释方面,《校注》广采传世诸柳集之所长而又有所补充或纠误。其有如下特点:一是前贤之说为佳者则径录。二是前人有多种意见者,则先摘录,然后做出自己的判断,如《佩韦赋》有“义师仁而恶很兮”一句,关于“义”为何人,世有“宋义”和“翟义”二说,《校注》于此则先明两种说法的出处,然后下按语肯定为“宋义”。[2] 177三是前贤之说如有不详或有可补充者,《校注》多加按语,详加补充说明。如旧注在注释出处时,一般只列书名,此种情况,《校注》则补出详尽章节或卷数,免去读者查询之苦。《唐铙歌鼓吹十二首》中“澶漫”一词,童宗只云其出自读杜诗“澶漫山东一百州”,《校注》则补其出处为《承闻河北诸道节度入朝欢喜口号绝句十二首》之八。[2] 59
“集评”一项,《校注》尽可能就某篇作品收集古人(民国之前,极少数为民国初年)的相关重要评论,涉猎广泛,包括政治、人品、道德、文风、艺术特色及写作技巧等方面。读者借此可大致了解古人如何看待该作品,作品的哪些方面为世人所关注。关于柳宗元作品的评论汇集,柳学研究大家吴文治先生有《柳宗元资料汇编》上下两册,按时代为序汇集了历代评论者关于柳宗元的评论资料,此书惠泽学林五十多年。而《校注》则在每篇诗文之后,罗列关于此作的重要评论,让读者对某篇作品有了更为集中、深刻的认识,同时大略显现出某篇诗文在历代的接受状况。除此之外,《校注》中的不少评论还为吴著所阙,以柳宗元之名篇《封建论》为例,所录之司空图、叶适、真德秀、楼昉、程敦夫、黄唐、程大昌、黄震(《苏文》一则)、王荆石、何乔新、杨慎、陆梦龙、蒋之翘、张履祥、储欣、爱新觉罗弘历、沈德潜、浦起龙、焦循、王文濡、林纾(《林纾选评古文辞类纂》一则)等人的评论均可补吴著之阙。在《柳宗元资料汇编》的基础上,《校注》还能补充如此之多,可见校注者在资料收集方面的辛劳与努力。
在《校注》的第十册,有“附录”,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柳宗元年表”,按年岁详列柳宗元于该年的可考事迹及所作之作品,柳宗元生平及作品系年可一目了然。二是“柳宗元资料汇编”,分数项:“墓志、传记”可帮助了解柳宗元的生平事迹,“著录”列历代柳集在古代的流传情况,“序跋”多为历代文人为各版本柳集所撰的序跋,“艺文”“评论”“杂录”等多补集中,不适宜入“集评”一项的内容。
二
对于柳集中历来有争论的诗文,《校注》几乎都有着自己独到的判断以辩作品真伪。这些考证也最能清晰地体现出校注者在古籍整理中的学术思辨,其主要体现于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书中所设置的“辨证”条目。就柳文而言,“辨证”分两方面:第一是“去伪”,即指明误入柳集的诗文,如《邕州柳中丞作马退山茅亭记》《代广南节度使举裴中丞自代表》《代广南节度使谢出镇表》《进农书状》《代荐从事表》《柳州谢上表》等篇。以《邕州柳中丞作马退山茅亭记》为例,对于此文的作者归属,多有争论。一是以宋人王应麟、清人何焯为代表,认为此文为独孤及所作;二是以清人纪昀为代表,主张为柳宗元所作;三是以清人姚范为代表,主张此文为后人伪作混入柳集。当今学界多持独孤及之说,如黄权才、[3]徐翠先、[4]刘鹏[5]等均有文论之。《校注》在该文的“论证”部分,先列出古人的三种观点,然后把前人的论证总结为三点,说明此文非柳宗元所作。[2] 1802—1804上述所举柳文的辩证,多在古人及当今学界的基础上,或总结陈述,或补充说明。另外,《校注》不但明辨古代已误入柳集之文,而且还就当代学者误以为是柳文的作品进行辨晰。如彭石居先生在《文学遗产》1998年第5期发文称《幸南容墓志铭》是柳之佚文,《校注》就此问题于《送幸南容归使联句诗序》一文的“辨证”中,举了四个证据力证此文为伪作。实际上,尹占华先生已有文章《〈幸南容墓志铭〉非柳宗元所作》[6]证《幸南容墓志》非柳宗元所写。尹先生把此观点移入《校注》中,体现着作者把自己多年来的研究积累以及学界成果贯注于书中的学术精神。第二是“存真”,即被认为是伪作之文,《校注》进行辨证以证实其为柳宗元所作,诸如《礼部为文武百寮请听政表三首》《为裴中丞奏邕管黄家贼事宜状》《柳州监察御史柳汉自代状》等篇。以《礼部为文武百寮请听政表》第三篇为例,自《文苑英华》始,有不少学者认为此文为林逢所作,章士钊先生对此文则是先定为柳文,后又否定。当今学界亦难下结论,如《柳宗元大辞典》就云:“或以为第三表非柳宗元所作,待考”。[7]《校注》则力证此文为柳宗元所作。[2] 2344—2346
另外一个方面是,《校注》有时不置“辨证”一项,但会在书中表达对作品归属权的意见,如《河间传》,历代有不少学者诸如清人马位、今人章士钊等就曾质疑其非柳所作。但《校注》却在该文的“解题”处坚持其为柳作无疑,且认为“当永贞之际,皇位更迭,政治风云变化,宗元目睹了某些士人的翻覆与背叛,遂撰此文以讽”。[2] 3305
在对柳宗元作品真伪的辨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龙城传》的作者问题。该书虽署名为柳宗元,但历代学者多证其为伪作,中华书局1979年版的《柳宗元集》就未收录。直至今日亦多有学者证其非柳作,如稗秋《〈龙城录〉不是柳宗元所作》[8],陶敏《柳宗元〈龙城录〉真伪新考》[9],薛洪勣《〈龙城录〉考辨》[10],罗宁《〈龙城录〉是伪典小说》[11]等即可为代表。关于此,尹占华先生于2011年曾发文《〈龙城录〉再考辨》,从五个方面证《龙城录》确为柳作。[12]在《校注》中,尹先生也把自己的学术观点移入书中。《龙城传》有43则短篇小说,其证实为柳作,可使得柳宗元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的地位变得更为重要,而且也更能体现出柳宗元在文学创作上的全面性。尹先生在柳集的校注中体现着自己独立的学术思想,也最大程度地收纳柳宗元的作品。
就作品的“辨伪”而言,吴文治等先生点校的《柳宗元集》在书末附有“辨伪杂录”一项,录32篇有争议的柳文篇目,后列历代学者的考证辩论之语。而尹占华先生对作者归属权有争议的作品,除了简录前人的观点外,还多有着自己的学术判断及论证。这亦是《校注》超越前贤之处。
三
关于柳宗元集的校注工作,虽自1985年由国务院国家古籍整理小组立项,但中途人员变动频繁,直到2008年由尹占华先生接手以后,才步入正轨。除三十至三十四卷的“书”由韩文奇先生完成外,其余均由尹占华先生一人执笔。如此巨大的工作量,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
《柳宗元集校注》虽为古籍整理之作,但又有异于传统古籍整理之处。除文字校勘、词语注释外,书中还有很多考证思辨之处,对许多问题都有着自己的学术判断,或肯定,或补充,或纠正,或立新说。可以说,传统的古籍整理与现代学术思辨相结合,这是《校注》超越一般古籍整理类著作最为关键的原因。
该书是继1998年的《令狐楚集校笺》(与杨晓霞合著)、2006年《王建诗集校注》以及2007年《张祜诗集校注》之后,尹占华先生又为学界贡献的一部古籍整理的力作。该书不论是研究对象的重要性、影响力,还是著作本身所取得的学术成就,均超过了前几部。它不但是柳集整理的集大成之作,更可视为尹占华先生数十年学术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参考文献]
[1]杜晓勤.20世纪中国文学研究:隋唐五代文学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1:1208-1209﹒
[2]尹占华,韩文奇.柳宗元集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黄权才.试论独孤及的美学思想,兼考证其《马退山茅亭记》的著作权[J].广西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4):64-68.
[4]徐翠先.《马退山茅亭记》的作者是独孤及[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6):41-43.
[5]刘鹏.再论《马退山茅亭记》非柳宗元作[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2,(3):16-20.
[6]尹占华.《幸南容墓志铭》非柳宗元所作[J].中国典籍与文化,2009,(2):17-19.
[7]吴文治,谢汉强.柳宗元大辞典[M].合肥:黄山书社,2004:108.
[8]稗秋.《龙城录》不是柳宗元所作[J].社会科学战线,1997,(4):40-40.
[9]陶敏.柳宗元《龙城录》真伪新考[J].文学遗产,2005,(4):45-53.
[10]薛洪勣.《龙城录》考辨[J].社会科学战线,2005,(5):124-27﹒
[11]罗宁.《龙城录》是伪典小说[J].文学与文化,2011,(1):64-77﹒
[12]尹占华.《龙城录》再考辨[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6):43-45﹒
[责任编辑兰一斐]
作者简介:刘城(1980—),男,壮族,广西钦州人,南京大学文学博士,广西教育学院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散文史及韩柳文批评研究。
基金项目:2013年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SK13LX550)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