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斯旎
(湖南长沙市第一中学 湖南长沙 410000)
数学学习是该重视过程还是结果?
郑斯旎
(湖南长沙市第一中学 湖南长沙 410000)
数学学习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自己学习成果的重要依据。在数学学习中,学习过程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学习结果,而且好的学习过程也是自身数学学习能力的重要体现。该重视学习过程还是学习结果这个问题一直都是数学学习中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就是围绕这个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数学学习 学习过程 学习兴趣
由于现阶段考试压力越来越大,在数学学习的过程中,我们有时为了得到出类拔萃的学习成绩,大多采用题海战术,不重视学习过程。其结果往往导致自己缺乏学习兴趣,没有主动学习的意识,养成不良的学习习惯,这种情况下学习结果并不能得到根本的改变。重视学习过程,培养自己的学习兴趣,才是提高学习质量的正确途径。[1]
我国对于检验学习效率的形式过于单一,多数地区都只能通过考试来检验学习效果,把考试结果作为学习成果。通过评比考试成绩来衡量学习成果的优劣。由于对学习成果的评价手段过于依赖考试,考试成绩也就成了评价数学学习综合能力的唯一手段。
1.良好的学习过程有助于培养自己的学习兴趣
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应重视与老师之间的互动,注意积极主动的学习,在学习方向出现偏差时,及时做出纠正。通过独立思考、相互探讨、自主提问等多种有效途径去学习课堂知识。在这个学习过程中,老师会对自己的学习结果做出评价,对于好的会给予表扬,有出入的会给予指导。老师也会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引导学生围绕课堂知识相互讨论相互学习。自己应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去解释比较抽象的数学知识,全身心的参与到数学学习中来。自己同时积极的和同学讨论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分享心得体会,与同学互相学习共同进步。通过真心的分享自己的见解去帮助别的同学,收获同学的友谊和老师的赞扬,这样自己也会从心底里喜欢这样的数学课堂。
2.重视学习过程是提高学习质量的重要途径
我们要提高自身在课堂上的主观能动性,培养自身的学习意识。高中生学习是受动机推动的,一定要让自己切实体会到学习数学的乐趣。通过对学习过程的优化,避免让自己在学习过程中感到枯燥。采用自己感兴趣的学习方法引导自己主动参与到学习过程中来。我们在具备了学习动力后,更能结合到与学习有关的实际经历,注意力更加集中,思维更加活跃,对于知识的记忆也能保持的更加持久。
1.学习过程直接的影响学习结果
在数学学习中,评价学习成果的好坏主要就是通过考试成绩去体现。要想真正的提高考试成绩,就必须重视学习过程。一味的重复单调的练习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学习质量。只有优化学习过程,丰富学习活动,让学习方式更加多样化,才能使自身主动的参与到课堂活动中来。通过这些课堂活动发现数学这门学科的趣味点,找到适合自己的数学学习方式。只有这样才会保证每堂课都能集中注意力,积极主动地去思考,大胆自信的表达自己的观点,从根本上改变对数学的学习态度。态度决定行为,有了好的态度,学习效率自然就会得到提高。
2.只重视学习结果不重视学习过程不利于数学学习
如果为了好的成绩,不重视学习过程,盲目的加大习题的练习量来提高成绩。那么在枯燥的练习过程中,自己就会容易在遇到难题时产生焦虑等负面情绪。这些情绪得不到及时的引导,就会严重影响自身学习数学的兴趣。被动的去重复练习大量习题是没有效率的,并不能有效提高成绩。从长远的角度考虑,没有了学习兴趣,自己在课堂上就会注意力不集中,开小差,对数学学习产生厌烦甚至害怕的情绪,这样更不利于数学学习的进行。[2]
3.只有重视学习过程才能有好的学习结果
我们要重视自身的课堂体验,让自己在课堂上能够运用到已有的知识与经验,尽量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去解释数学抽象化的问题。自己还要积极参加多样化的课堂活动,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去提高课堂的趣味性,如可以积极通过多媒体的形式把一些数学问题通过视频或幻灯片等方式呈现出来,把自己的一些与数学学习有关的经历分享给同学们。自己主动加强与老师之间的互动,通过相互讨论、自主提问等形式开放自己的思维,同时培养自身的独立思考能力,提高自己学习数学的兴趣和信心。相信我们通过对学习过程的不断丰富优化,一定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数学学习方法。在课堂上有计划的培养自己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从根本上提高学习质量。
目前我国教育模式在不断的改革创新,国家更加重视对我们整体素质的培养,传统的应试教育已经不能满足这个要求。而我们要提高自己数学学习的整体素质就应从优化学习过程入手。通过改善自己的学习方法,加强与老师之间的互动等措施来提高课堂学习效率。有计划的培养自己数学学习的兴趣,养成良好的课堂学习习惯,让数学学习变得更加轻松有趣,从根本上提高数学学习质量。
[1]王培赟. 提高高中学生数学学习质量的思考与探索[J]. 学周刊,2015,(3):48.
[2]陈世亨. 中学数学课堂教学评价五大误区透析[J]. 基础教育研究,2014,(21):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