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伟, 李春海
(1.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2.哈尔滨工业大学 图书馆,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明清艳情小说的价值及研究中应注意的问题
陈志伟1, 李春海2
(1.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2.哈尔滨工业大学 图书馆,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摘要:明清艳情小说之价值还远未被研究者所充分认识,在已有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学界的注意与重视。艳情小说是明清社会现实生活的反映,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艳情小说为文人所作,因而具有一定文学艺术价值,是明清小说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已有研究中受研究者价值观念及传统思维定势影响,对性描写的评价多有偏颇之处。学术研究要严谨、规范,使用词汇应客观、中性,不含贬义,避免阶级斗争观念与词汇的影响与滥用。如此才能使所得结论更加接近真理,经得起时间检验。
关键词:明清艳情小说;价值;价值观念;性描写
明清时期,我国古典小说进入黄金时代,取得丰硕成果,遂使小说这种文学体式成为两代文学的代表。在明清小说宝库中,以性描写为突出特征的艳情小说亦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中国长期深受儒家封建礼教教化熏陶,或至少在表面上需要维护这种礼教,因此,艳情小说长期地、不断地遭到禁毁,甚至被从文学史中抹去。但历史真实是不容否认的,艳情小说仍在顽强地穿越时代不绝如缕地流传着并将继续流传下去。
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出版领域出现些许松动,一些艳情小说得以趁机以各种面目出版,使艳情小说渐为世人所知。进入21世纪后,随着人们观念的日趋开放进步,艳情小说开始引起学界的注意,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投入这一领域,开拓这一禁地。然而由于传统习惯定势的影响,一些人还不能正确地认识艳情小说的价值,在研究中也还存在各种问题。本文即试图阐明明清艳情小说之存在价值,指出研究中应注意的问题,以期推动明清艳情小说研究的开展并保持其正确的方向。
一、艳情小说之价值
明清艳情小说是一定历史条件环境下的产物,有其产生的现实土壤与社会根源,具有显著的市场需求,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现实社会生活,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其作者属知识阶层,所创作作品具有一定的知识与艺术水平。艳情小说的价值在过去长期被埋没忽视掩盖歪曲,人类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在不断进步,对艳情小说的价值也要重新审视,不能再受时代偏见的影响。
(一)艳情小说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
文学作品来源并反映现实生活,社会生活是文学创作的源泉,文学是社会生活的艺术再现。性既然是人类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自然应该在文学作品中得到应有的反映。[1]明清艳情小说并不是无源之水、空穴来风、作家闭门造车的产物,而是有其社会生活基础的。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论及明代人情小说,曾云“世间乃渐不以纵谈闺帏方药之事为耻。风气既变,并及文林,故自方士进用以来,方药盛,妖心兴,而小说亦多神魔之谈,且每叙床第之事也。”[2]135-136将将艳情小说产生的原因,归结为当时的社会风尚,正说明了艳情小说和社会风尚的这种密切关系。明代几位皇帝性生活放纵,亲幸男宠,并影响到知识阶层,而知识阶层又是社会风尚的倡引者,遂使同性恋在全社会大范围地煽扬开来,直入清朝而不衰。受此影响,同性恋题材自然反映到文学作品中来, 其中崇祯年间成为同性恋小说创作的成熟期和旺盛期,“这个时期最为引人注目的成就是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共出版了三部同性恋小说专集,这就是京江醉竹居士的《龙阳逸史》和笔耕山房醉西湖心月主人的《弁而钗》、《宜春香质》。虽然从艺术水平上看,它们还比较粗糙且失之猥亵,但笔法上的朴拙却相对地使它较好地保留了当时社会的原始面貌。它们反映的社会很广,对同性恋风气的表现也很深入,尤其是关于同性恋男妓阶层的内容非常丰富,因此具有异常重要的社会文化史价值。”[3]137-138[4]除此而外,在明清人的笔记中也大量记载了同性恋故事或事例。
同性恋的风靡必然促进了人们性观念的开放。明代中叶以后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商品经济繁荣、市民阶层的壮大,纵欲享乐成为社会风气,由此带动了艳情小说的阅读需求,文人、书商为谋利益,开始创作、出版艳情小说。“明中期后,《如意君传》、《金瓶梅》等的相继出现,把艳情小说逐渐推向成熟。明末清初,艳情小说开始大量出现,形成高峰。”[5]以编撰成书较早的游国恩《中国文学史》为例,亦承认:“在《西游记》之后,出现了第一部文人独创的以描写家庭生活为题材的长篇小说《金瓶梅》。它的出现与中叶后社会风气的堕落有关,作品在思想内容上,虽然存在着严重的缺点;但当时封建统治阶级上自最高的统治者、王侯贵族、各级文武官员,下至地主、恶霸、市井无赖的种种罪恶和腐朽淫荡的生活,在其中得到了比较全面的反映。”[6]13清代艳情小说《梧桐影》,主人公三拙和尚与伶人王子嘉因多与妇女私通,被李御史私自处死,即为明末清初的真实故事。杜守华等亦认为:“明清艳情小说中所反映的题材,一般说来都是那个时代现实生活的写照,即使是写明清以前的诸朝故事,仍然是以明清社会的存在为蓝本的。如在明清艳情小说中《如意君传》、《浓情快史》写的是唐代,《昭阳趣史》写的是汉代,但其形式写古,而其本质是喻今,反映的是明末清初的社会世风,写的是那个时代的市井众生相。”[7]
因此,明清艳情小说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反映,这点已基本得到学界的认同。当然亦有不同之音,如严福明认为:“‘痴婆子’与她们的‘痴’并非真正以明清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女性为原型,它大部分只是披着女性形象的外衣,其实质还是为了满足男性的文化消费,是小说创作者从男性视角出发的一种创作想象。”[8]笔者以为显然失于偏颇武断。
明清艳情小说的大量出现无疑与那个时代追求生命自由的社会风尚密切相关,其性爱描写的认识价值绝不应该被永远忽视。[1]中国之正史历来是帝王将相家谱,[9]118艳情小说既是当时社会现实的真实写照,反映并透视了当时的社会生活,是后人研究明清历史文化的重要参考材料,可补正史之缺,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明清艳情小说中除了提供当时普通社会生活的史料外,又特别反映了当时的性风俗和性心理,从而为后人研究这一时期的性文化提供了丰富的资料。”[1]从这个角度说,艳情小说又具有特别的文化价值。
(二)艳情小说为文人所作,具有一定文学艺术价值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以《金瓶梅》为代表的艳情小说有如下论述:
然《金瓶梅》作者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他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著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惟《肉蒲团》意想颇似李渔,较为出类而已。其尤下者则意欲媟语,而未能文,乃作小书,刊布于世,中经禁断,今多不传。[2]135-136
艳情小说的作者是文人,甚至是著名文人,这就决定了艳情小说必然具有文学艺术价值。《金瓶梅》即是其杰出代表,从问世起就受到社会各界的注意与重视。并能公然跻身学术研究殿堂,被认为“是我国第一部文人独创的长篇小说,又是第一部以家庭生活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对后来小说创作的影响是不小的。《红楼梦》在题材和细节等描写方面就明显地受到它的影响。”[6]134《金瓶梅》的地位与价值已得到学界的公认,然而《金瓶梅》以外的“末流”作品,则由于“著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不被主流社会正统观点所理解和接受,更因此而屡遭禁毁打击,长期湮没无闻,少为社会所知。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文学也是要在继承的基础上才能发展。《金瓶梅》能成为我国第一部文人独创的长篇小说,亦不可能是孤峰突起横空出世,也需要学习借鉴,其它“末流”艳情小说对其产生的影响显然是不容忽视的。艳情小说的文学价值正在逐渐为人们所认识,杜守华等认为,“明清艳情小说的创作价值,首先在于它重视了小说的通俗化的要求。俚语鄙词,市井俗事,陋巷里说,诸种市井现实生活尽入小说题材。这类小说为求最大的读者群,即下层社会的读者群体,在创作中便适应了这类读者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和文化水平。”“明清艳情小说的这类逼真的市井文学的美学意义,确是那个时代小说创作的美学风貌的特点。这个特点出现,标志着中国小说史从英雄传奇到描写世俗生活的人情小说的重大转变,而艳情小说的出现,将这一转变过程变得更加具体完全彻底了。”[7]谢桃坊认为,“明清艳情小说是文学作品,它与同时期的其他通俗小说相比较,无论结构、人物形象、情节、语言等方面所显示的艺术技巧并无逊色之处,但由于它以男女私情为主线,而且有许多猥亵的性过程描写,易于引起读者的性感而抑制了美感,其文学意义淹没于色情描写之中了。”[10]
艳情小说是明清小说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明清小说的创作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与影响。正是因为艳情小说的出现,才使中国古代小说创作题材至此一变,从狭窄的讲史与英雄传奇转而面向广阔的社会生活,从而描绘谱写出多姿多彩灿烂夺目的明清小说画卷。
二、研究中应注意的问题
艳情小说之研究缘起于20世纪90年代,有学者由探讨中国古代文学中之性描写,转入对明清艳情小说的研究。迄今为止已取得一些成就,主要可作如下概括归纳:一是围绕《金瓶梅》而进行的一些探讨。二是对明清艳情小说的整理出版工作。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台湾,那里的一些出版商,集合了全球范围内的一批专家,通过编纂出版《思无邪汇宝》、《古代禁毁小说辑刊》,收集、整理了一大批艳情小说,并且以每篇加“序”的形式,对各篇进行了客观的、历史的、公正的分析和恰当的评价,达到了相当高的学术水平,形成艳情小说研究的一个高峰。三是出现了专门以研究艳情小说为主的一批专家学者,如台湾的陈益源等。四是很多大学教师在配合新的文学史的编纂、教学过程中,开始对艳情小说进行了一些涉及,也出现了很多从文化角度、社会学角度、思想哲学角度撰写的著作。五是有许多元明清专业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在导师们的引导、鼓励下,开始进军这个领域,写出了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11][12]2
虽然如此,对艳情小说的出版禁制、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等原因,毕竟仍然在影响阻碍着研究的进展与步伐,艳情小说研究仍属刚刚起步方兴未艾。而且综览已有研究,笔者以为仍有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研究者注意和重视。
(一)对性描写的认识与评价
性描写是艳情小说的最突出特征,也是其所以成为“艳情小说”的原因。对艳情小说中的性描写时至今日仍是一个争议最大、见仁见智、难以统一的问题。笔者以为这主要是由读者、研究者的价值观念不同决定的。
1.价值观念决定价值评价。价值观念是指人们对各种事物和现象的价值的认识和评价。人们的价值观念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一方面从个人利益、需要出发,不断体验事物的价值,另一方面,在与他人交往中,从别人对各种事物的态度来发现它们的价值。个人的价值观念的形成要受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在一个具体的社会中,长期的共同生活形成了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念,即社会价值观念。在社会价值观念影响下形成的个人价值观念为个人提供了决定态度和行为取舍的价值标准。[13]289“价值观起着行为取向、评价标准、评价原则和尺度的作用。表现为经济价值观、政治价值观、道德价值观、职业价值观、生活价值观、人生价值观等。受到主体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社会地位、教育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是具体的、历史的。”[14]624
社会价值观念随时间而改变,个人价值观念更是千差万别,由此形成的对事物的判断标准评价结果必然不同,应用到学术领域则直接影响到所得结论的严谨与科学。史学领域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史学之争即源于此。[15]价值评价是不可避免的,否则一切研究也便失去了意义。但在科学研究中要掌握价值评价的合理尺度,[16]慎用价值评价,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如此才能使所得结论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2.对性描写要正确认识,客观评价。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历来是一个敏感议题。一方面,从文学作品如实反映现实生活而言,作品中应该、可以有性描写;另一方面,性描写的多少、程度则殊难把握。“性爱”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能和行为,是维系人类社会生存繁衍的动力。然而自从人类社会披上“文明”的外衣,人类的“性活动”遂也被包裹遮蔽起来,迥别于人类其它一切活动,成为一件“只可行之,不可言之”之事。而且,对性描写之认识与评价更是与人们的价值观念直接相关。
时代不同,价值观念不同;个体不同,价值观念不同;同一个体随时间变化,价值观念亦发生变化。人类的整体价值观念是在不断趋于进步的,也正因为如此才使艳情小说能逐渐进入学术研究领域。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相当一部分研究者仍是从传统的落后的价值观念出发,在批判与否定的前提下展开研究:
明清艳情小说的出现与流行确有着一定的社会基础,但它并不是中国古代小说的主流,更不是精华的部分,而是多有糟粕的部分。这是因为内中写了许多淫秽之事,其笔墨实不堪入目,其流毒决不能等闲视之。[7]
这些文字,自然无法进入美的疆域,而只能成为丑恶的标本。在这些描写中,我们几乎看不到艺术语言和艺术形象所需要的蕴藉性、暗示性和分寸感,有的只是男女生殖器的低劣描摹与病态把玩;是男女性交过程的细腻刻画与原态复述……从而使作品性描写停留在“春宫画”的档次上,永远不能进入读者的审美视界。[1]
艳情小说主要人物多为性欲强烈、性行为随便的男女,所写两性关系多是超越常情常理的私通、苟合、乱伦等,充斥着兽欲发泄、性力崇拜、性虐待、性变态,在情欲叙事和“黄色”描写方面比《金瓶梅》走得更远,却根本不具备《金瓶梅》那样的艺术价值和认识价值。……因此,笔者认为,以有违常情常理的性描写为文本主体的“艳情小说”,其文学价值近乎为零。[17]
以上所作判断及结论显然是由作者价值观念所决定,因艳情小说中的性描写而对之多有否定之词,失之客观,难免有偏颇谬误之处。这种情况在早期的艳情小说研究中可说比比皆是、众口一词,在当下的研究中仍不乏此类声音。对艳情小说中的性描写要正确客观对待,“有些描写从艺术上看是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18]性描写对突出人物性格、心理等也是不可缺少的,不能将之一概斥为糟粕,或许这正是小说价值所在。如将所有这些性描写都删去,则艳情小说显然要黯然失色索然无味,也就不成其为“艳情”了。
人类社会的整体价值观念是在不断进步的,人类的性观念也在不断趋于进步和解放。因此,对明清艳情小说的研究一定要用发展的眼光,多一些宽容;对不能接受理解的事物,则慎用褒贬,多一些客观。不能凭一己之好恶妄下断语评论。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审视古代文化遗产,既不能一概肯定,也不能一概否定。对其中的精华要肯定、继承、学习;对其中的糟粕如在落后价值观影响下的因果报应、宿命论思想、歪曲史实等等也要给予否定、批判、借鉴。更不可打着批判的幌子开展研究,重蹈“劝百讽一”的老路。
(二)研究使用词汇应客观、中性,不含贬义
学术研究中,使用词汇应严谨、准确、客观、中性、不含褒贬,如此才能保证所得结论的客观真实与正确,这本是学界共识。然而,在艳情小说研究领域,由于受作者价值观影响,以及传统思维定势惯性作用,贬义词汇、非学术用语多有所见。如淫秽、淫乱、淫妇、奸淫、奸夫、通奸、秽亵、猥亵等等,举凡用来描述性爱的一切贬义用语,似乎都可加之于艳情小说。此外,一些随时代产生的贬义词汇亦当禁用。如《思无邪汇宝》第16册《梧桐影》前言:“戏子也是人们注视的一个目标。王子嘉和三拙和尚有点区别,他长相俊美,加上能歌善舞,号称‘苏州第一旦’,被姓高的富商之妻看中,邀入淫乱。高氏淫兴极高,子嘉本领不济,抵挡不住,听说三拙和尚采战有术,便主动献身,甘做龙阳,三拙授之采战之法,两人遂如夫妇,或同床奸宿,或分头渔色。从此,王子嘉到处鬼混,大肆勾搭人的妻女、侍妾,终于被逐出戏班子。”[19]
此“前言”为丛书编纂者对此部书的解释说明。“戏子”是封建社会对演艺界人士的歧视性侮辱性称呼,在现代社会日常生活中基本已不再使用,何况学术之文。而且文中“淫乱”、“淫兴”、“奸宿”、“鬼混”、“勾搭”等等随意褒贬,失之严谨客观。学术研究要严谨规范,一丝不苟。尤其是社会科学研究,使用词汇更要仔细斟酌推敲,切忌任性随意。具体在艳情小说研究中,选用词汇要客观、中性,不含褒贬。应避免一切贬义用语的出现。引证文献中的贬义用语不能改动,作为主体叙述则不可再因循旧辙,或而导致所用词汇与主观表达意愿相反的矛盾。
(三)避免“阶级斗争”观念、词汇的影响
受文革左倾阶级斗争扩大化影响,将阶级斗争应用于一切领域,历史已经证明其错误,学术领域也是如此。较为典型的如在“红学”研究史上,曾经将“宝玉挨打”分析解释为“两个阶级”、“两大阵营”矛盾的总爆发、总对决。这一观点如今已得到学术界的一致否定。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历史上的阶级斗争,我们所反对的是将“阶级斗争”这一现象扩大化、泛在化、绝对化。而在艳情小说研究中,极容易陷入这种误区,诸如抨击、揭露、鞭挞、腐朽、没落、黑暗等等字眼在当下的艳情小说研究中仍为屡见不鲜。如《姑妄言》“侧重描写家庭、家族伦理道德的败坏,广泛揭露社会的黑暗和罪恶,表达作者愤世嫉俗的情感和治世理想。”[20]9明清世情小说“再现当时社会各阶层各领域的状况,揭露社会的黑暗和腐朽”,[21]等等。
文学作品固然可以有多义的分析与理解,然而亦需与作家作品所处的时代相结合。而阶级斗争学说为马克思在近代所创立,对阶级斗争理念与术语的滥用,只能是对小说时代背景与作者创作意图的主观臆测推断,缺乏科学实证,必然陷入空洞说教,没有说服力。
三、结语
艳情小说的价值正在逐渐为人们所认识,王汝梅认为,这些作品反映了传统文化的某些特点,是研究传统文化的形象资料,我们要以健康的心态、宽容的胸怀、科学的历史观点,给予重新审视。[22]155“艳情小说不光是明清时期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更是我国小说史中重要的一个发展阶段和文学成果,是中国文学史、小说史的一个构成部分,必须对其进行历史的、客观的评判。”[11]“从学术眼光来看,艳情小说在小说的题材内容、叙事技巧方面都对古代小说艺术有所拓展,是中国古代小说发展史的重要一环,并且它在性文化、古代文化传播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所以不能因噎废食,而忽视对它的研究。”[8]
性爱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人类价值观念等诸多因素制约。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人类的性爱观念也在随时而变不断修正,对明清时期艳情小说这一“特殊”的文学与文化遗产也必将有一个不断重新认识、接受、阐释的过程。因此,对明清艳情小说的研究也要面向未来,高瞻远瞩。客观、冷静、理智、谨慎,不能接受、理解,可暂时搁置。可以批判否定讨论,不可以贬斥诋毁中伤,这才是学术研究应有的态度与方法,也惟有如此才能保证所作研究更加接近真理,更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当然,对艳情小说之价值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还远未能充分揭示反映出来,只能是择其突出与主要者加以论说,希望能对明清艳情小说研究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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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长平
Value of the Erotic Novels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CHEN Zhi-wei,LI Chun-hai
(1. College of Humanities,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 China;
2. Library, 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Harbin 150090, China)
Abstract:Erotic novels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y are gradually getting researchers’ attention, but far from enough, they deserve being noticed and paid more attention to. These novels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y reflecting the social reality have very important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value. Literati made these erotic novels, which have certain literary and artistic value, so they are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Ming and Qing novels. In the prior studies, influenced by traditional values and mindset, researchers held a biased evaluation on the sex description in the novel. In fact, the academic research should be rigorous, standardized; researchers should be objective, neutral and non-pejorative and influence from class struggle and abuse of concepts and vocabulary should be avoided.
Key words:novels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erotic novels; value; the sex descriptions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824(2016)01-0070-05
作者简介:陈志伟(1965-),男,吉林舒兰人,历史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秦汉魏晋南北朝史;李春海(1964-),男,黑龙江肇东人,副研究馆员,硕士,研究方向:图书馆学。
收稿日期:20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