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美
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中小学校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2016年1月11日《现代金报》)
从教育常理来看,学生的家庭作业理所应当是孩子本人独立完成,或者与其他同学一起合作完成。而且,既然是老师给学生布置的家庭作业,那么学生的家庭作业就应当是由布置作业的教师亲自批改。家长不是学生,也不是老师,让家长代劳孩子做作业和代劳老师改作业,这本身就不伦不类,违背了教育一般规律。现在不让家长帮孩子做作业、替代老师改作业,只不过是回归教育常识,回归教育一般规律。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老师,家庭教育是一个人价值观形成的基础,在孩子的人格培养上有着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家庭教育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孩子能否健康成长,但眼下的家庭教育只剩下“陪孩子写作业”,忽略了孩子的劳动、运动能力以及人格等方面的培养,这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家长不再做作业,不再改作业,直接减轻了家长的“课业负担”,让广大家长从孩子的家庭作业中解脱出来,不必把所有心思都花在辅导孩子的作业上,这样家长才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以外的家庭教育,让孩子在人格等方面能够更健全的成长,减轻学校这方面的负担,真正达到家校合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