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霜
(新疆职业大学 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3)
法律自觉视域下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探索
杨霜
(新疆职业大学 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必修课,法律基础知识是这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文章就如何把握高职院校特色,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服从、服务于高职教育的总体培养目标,从培养学生法律自觉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
法律自觉;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探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必修课,该课程的重新定位问题已成为众多高校和学者关注的焦点。目前,一些高职院校的基础课教学尚不能够适应高职学生的发展特点,没有体现出高职院校应有的特色,教学效果不显著。其中,该课程教学中存在着法律基础知识易被忽视,法律思想贯彻不深入,学生遵法、守法意识淡薄的现象。因此,将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自觉融入到基础课的教学中,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职院校基础课的改革创新中融入法律自觉的重要性
当前,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已成为非常迫切的问题。“历史发展的趋势表明,未来世界的竞争主要是文化的竞争,其焦点又主要地集中在法律文化上。”法律自觉是新时期高校学生思想品德素质中极其关键的一种素质,大学生法律自觉素养如何,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的兴废、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程度、法治国家建设和民族复兴的成败。可见,基础课的课堂教学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意识的主渠道,其教学改革创新是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培养学生法律自觉,有助于培养大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生存竞争日趋激烈,大学生往往只关注与自身专业、职业发展相关的内容,受到社会上多元化价值观的影响,甚至导致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泛起,爱国主义、世界观和价值观等被严重忽视。在高职院校基础课教学中融入法律自觉,就是将培养学生的高尚道德情操摆在首位,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法律平等、法律至上意识。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时刻将爱国主义精神作为一切个人事业发展的基点,肩负起兴国安邦的历史重任。
2.培养学生法律自觉,有助于推动高职院校工学结合的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精神。高职教育的目的是培养现代化建设中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是既具备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技能,又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学生法律自觉,是顺应高职院校开展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目标不是培养业务技能熟练、专业技术过硬的学生,而是将培养学生爱岗敬业、勤劳踏实、诚信友善的朴素的法律自觉精神做为学校培养合格的技术人才的首要目的,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精神。大学生做到法律自觉就是要求自身在岗位上不断地加强技能,提高操作熟练度,自觉遵守岗位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素质。在岗期间,遵守操作流程和管理规章,学以致用;在校期间,夯实基础,业务精进。
3.培养学生法律自觉,有助于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的升华和建立法律自觉行为,构建和谐校园。从学生个人的成长成才角度出发,培养学生的法律自觉,就是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用合格大学生的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在校园内,坚决维护校纪校规,维护各民族同学间的团结,自觉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特别是在没有他人监督的场所,大学生自己能以高尚的道德标准来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时刻做到法律自觉。在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的同时,促进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升华,从而达到构建和谐校园的最终目的。
二、高职院校中影响学生法律自觉的因素
新修订的《教育法》规定,教育应当坚持以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社会生活层面大力倡导的价值观念。
1.校园环境对培养学生法律自觉的影响。学校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学习和接受社会规则、形成价值观念的重要场所。一方面,部分高职院校在校园内宣传大学生自觉懂法、守法的氛围不浓厚,形式单一,实践创新活动相对缺乏,导致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自觉守法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学生往往没有形成一种“由知到行”的良性循环模式,使得多数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往往停留在了解或者简单知道的层面,而并没有实践、领悟的过程和机会,这一点直接造成了学生知法却不会用法的尴尬局面。最后,由于高职院校的课程设置等客观因素,使得像基础课这样的法律基础课程课时紧张,授课内容相对集中,基础课专任教师流动性较大,这些都造成了校园中法律学习氛围不浓,学生很难建立起法律自觉。
2.课堂环境对培养学生法律自觉的影响。现阶段,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基础课课堂教育停留在以面授为主,依据的授课材料多以教材为主,缺乏案例教学等实践教学环节和内容,枯燥的传授内容和方式,很难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的主动性和热忱,授课教师多以思政专业为主,教师本身对法律学习的认识不高,加之授课专业广泛,课时任务繁重,因而,基础课的后半部分的法律基础大多草草了事,学习效果很不明显。学生多半为了应付学分,“上课记笔记,考前背笔记,考试写笔记,考完扔笔记”,抱着“学分万岁”“60分万岁”的学习态度,没有足够重视对法律基础的学习,错失了学习法律知识,建立法律自觉意识的有利时机。
3.学生自身因素的影响。我国教育体制和家庭教育的不当造成大学生普遍存在重知识技能,轻思想教育的观念。长期的应试教育导致学校和家长只注重学生的分数,忽视了思想道德的教育,造成学生德智发展的严重失衡。高职大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后,由于基础较差,缺乏自我约束力,逐渐产生厌学情绪,对旷课和补考不以为然,基础课自然也在其中。现阶段,基础课课程内容相对集中,课时紧张等客观因素的存在,使得学生本身对法律基础课不重视,造成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更有甚者漠视校级校规,以身试法。
三、构建高职院校和谐校园环境与培养法律自觉
1.依法治校,构建和谐育人的校园环境。依法治校,就是要在学校内构建平等的校园环境,大力弘扬平等意识,在学校的体制和制度上落实和体现师生平等、性别平等、民族平等等。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大纲,规定学时,提供必要经费。加强组织和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法律教育教学的效果。在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律素养的教育只是占有很少部分。今后,应当将大学生法律素质和日常操行及行为相结合,所谓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即将大学生基础课的学习与日常操行,进行定期考核,结合大学生的奖助学贷等评定,毕业时也可作为推荐就业的依据,这样,大学生就会从被动地接受法律基础教育到主动自觉地履行自己义务,认真对待个人事务。一方面大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法律修养和法律素质,另一方面学校也节省了大量的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教育的目的。
2.将教育价值元素融入课堂教学中。打造高效课堂关键在于教师的教育理念,取决于教师怎样理解教育规律和教育价值,取决于教师的生活经验、人生感悟、文化修养和精神境界,最后做到润物细无声。“传声筒”式和“复读机”式的教师越来越无法赢得学生的青睐和信任,改革创新基础课的课堂教学模式,采取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情景再现等手法,将这门课的学习价值展现出来,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意义,彻底改变学习法律的态度,由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教师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揣摩、应用不同方法,使得基础课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培养学生自觉践行公民意识、法律平等意识、法律至上意识。培养学生法律自觉的课堂教学本质特征应当是:借法律学习活动,体现实践性;借法律学习过程,体现体验性;借法律学习环境,体现熏陶性;借法律学习互动,体现交往性;借法律文化传播,体现价值性,将这些特征中的“实践”“体验”“熏陶”“交往”“文化”成为认识和评价法律基础课程中的核心概念和关键词,使得师生在此内化创造性的实施过程中共同成长,达到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律自觉的目的。
3.提升大学生的法律自觉。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理应首先是合格的公民,因此公民意识的树立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中首当其中。公民意识是一种现代社会意识,指以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为主。①公民法律地位平等作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一个基本原则,作为当代大学生,应当树立法律地位平等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切实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律义务。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大学生还应牢固树立“法律之上”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依法办事,培养践行法律自觉意识。
四、结语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各种思潮碰撞冲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成为学校德育的重要任务。重建道德高地,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学校责无旁贷。高职院校的教育目的是培养既具有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能力,又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优秀人才。作为学校,首先是要创造全员育人的和谐校园环境,大力发展基础课专业教师队伍,创造全校师生学法、守法的环境和氛围;作为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不断探索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方法,刻苦钻研培养学生法律自觉意识的新方法,不断尝试新途径;作为大学生,应当重视法律的学习,提升自身法律素质,努力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可见,培养学生的法律自觉任重而道远,未来还需我们共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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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孙国华.法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115.
Teaching Exploration on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the Legal Basis in Vocational Colleg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aw Consciousness
YANG Shuang
(Business Department,Xinjiang Vocational University,Urumqi,Xinjiang 830013)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the Legal Basis is a compulsory course for college students; basic knowledge of law is a very important part of this course,but it didn’t play its role to a large extent.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make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c course match and serve the overall training goal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besides,it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reform measur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ivating the students’ law consciousness.
law consciousness;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the Legal Basis; teaching exploration
G642
A
1009-9545(2016)02-0026-03
2016-05-20
杨霜(1986-),女,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