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地理比较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2016-03-01 10:32杨玉章衡水市第二中学河北衡水053000
关键词:比较法概念记忆

杨玉章(衡水市第二中学 河北衡水 053000)



探析地理比较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杨玉章
(衡水市第二中学河北衡水053000)

摘要:高中地理学习,旨在帮助学生掌握更加丰富多样的地理事物,对全球地理有深刻地理解。在教学过程中,地理比较法是地理授课时较为常用的一种方式,能更加全面生动地教授地理知识。本文先阐述地理比较法的概念,再介绍其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以及在运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地理比较法 高中地理 地理教学

前言

高中阶段需要把握丰富的地理概念,是一门较为灵活的学科,需要学生具备灵活的思维方式。但是,应试教育的填鸭教育使得学生逐渐在背书中失去了对地理知识运用的灵活性。而地理比较法可以帮助学生将书本的知识与实际联系起来,做到辩证地理解地理知识,也可以帮助教师更为简洁生动地教授知识。

一、地理比较法的概念

地理比较法是在地理教学过程中,一种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的教学方法。现阶段很多学生对于地理的理解仍停留在死记硬背的低层次阶段,这种方式不仅无法帮助学生有效地掌握地理知识,还容易随着时间产生错漏和遗忘[1]。这是学生在学习方式上的谬误,错误地将知识学习与课文背诵联系起来,教师应当在授课过程中传授正确的学习方法。而地理比较法就是一种非常灵活,利于掌握知识的学习方法。这种学习方法重视对地理的了解,通过比较和总结来找寻地理知识中的相同相异点,更加科学,富有逻辑性,能够加深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程度。

二、地理比较法在高中地理教学的应用

1.图形对比法

地理教学中,学生需要对相应地区的地形,周围环境有一定了解,仅仅依靠教师的口述显然不现实,那么就可利用一些图表代替。图表可以直观地显示某地区的地形、气温变化、降水变化,使得学生能够清晰地观察到地区的详细资料,对于整个地区的资料有一个全面的把握,在脑海中能够形成清晰的印象[2]。这种直观的感受,比教师口述和学生想象更加客观,能够保证学生不会产生基础知识上的谬误。

例如在学习澳大利亚的地理知识时,学生可能会对澳大利亚平缓的地形却不发展农业而是发展畜牧业产生疑问。这时,教师就可运用多媒体或者纸张打印出的图片展示给学生,让学生观察澳大利亚的降水、地形和气温变化,然后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澳大利亚无法大面积地在平原上发展种植业。学生就可以通过图表发现澳大利亚中心虽然有大片平原,却缺乏降水,属于亚热带草原气候,土地较为贫瘠,不能承受过于繁重的种植业,只能发展畜牧业。

2.同类对比法

在地理教学的过程中,许多概念之间较为相似,学生在记忆时很可能产生混淆。例如同在中国,却分为多种季风季候,而它们之间还具有非常相似的特性,这导致学生在记忆过程中,很可能混淆它们之间的区别,在答题时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3]。此时,教师不可直接给学生指出其中的不同然后让学生背熟,这种做法更容易将几种季风气候的概念混淆。教师应当在课堂上以引导的方式,给学生展示几种季风气候的雨季时间、每月降水量、年温度变化图,给学生一定的时间进行探讨,自己发现它们之间的不同。这样,学生对自己思考出来的知识能够更加印象深刻,便于记忆,也能够在比较中掌握地理比较法的学习方法。

三、地理比较法在运用时的注意事项

1.比较的内容需要谨慎选择

地理比较法是运用在两种相似却不相同的概念上,通过对比两种概念,掌握其中的相同处,寻找不同处,以达到区别记忆的方式。但若是用来相比较的两种概念之间缺乏一定的相似性,则两者之间缺乏共性,学生在对比时,会发现两种概念重合的区间太小,需要记忆的部分仍然很多。这样,本来是用来节约时间,便捷记忆的方法,却并没有减少需要掌握的内容,也就失去了方法的有效性。同理,当两者非常相似,而只在某几处特异点有不同时,才是适合运用地理比较法去掌握的内容。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若是运用地理比较法进行教学,应谨慎选择进行比较的两者,应做到大部分类似,小部分突出部分相异,否则可能会适得其反,更加混淆学生对进行比较的两种概念的把握。

2.教师与学生之间应是主导与主体的关系

在地理比较法的运用过程中,需要教师与学生双方将自己的位置摆正,教师应当占教学的主导地位,而学生则是教学的主体。教师应当牢牢把握住授课的方向,不仅要为学生选择合适的比较对象,也要在引导学生比较的过程中,关注学生的反应,将学生的思维向正确的方向指引,在学生发生失误时及时引导其改正。教师的主导地位是涵盖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包括新课导入,内容选择,思维引导,总结知识,每一项都需要教师掌握好主导的地位,不能过分放任学生自主思维,也不能缺少在授课结束时进行阶段性地总结。同时,学生在教师的授课中的主体地位不容侵犯,教师应当以学生为主体,各种教学方式都以学生的主体地位为中心。地理比较法的运用,虽然其大方向掌握在教师手中,但是具体的探讨还需要让学生自主完成,不能由教师进行对比后直接将结论展示给学生,这样无疑就失去了地理比较法对学生自主思维能力的锻炼。

四、结语

地理比较法是一种较为灵活直观的学习方法,在教师的授课中,可以使用图形对比法,同类对比法等多种对比方式。但是在运用过程中,也应当注意比较的内容,更要注意把握好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发挥地理比较法在引导学生自主思维方面的效果,提升学生对地理知识的掌握,增加学生的学习效率。

参考文献

[1]瞿春光.比较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D]. 福建师范大学 2013:77

[2]舒心.比较法在高中地理课堂教学的运用研究[D]. 辽宁师范大学 2014:98-103

[3]和小芳.地理比较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 赤子(上中旬). 2014(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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