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蓉 孟子为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互联网+”环境下电视新闻编导的创新思维研究
何 蓉 孟子为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在2015年3月份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了“互联网+”的新理念,为电视新闻的生产创新提供了更大的空间。编导作为电视新闻的把关人和创作主体,是确保电视新闻节目质量的关键人物和直接影响因素,所以,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编导必须要提高自身的创新思维,完善创新机制。唯有如此,才能创作出具有时代意义,同时又接地气的电视新闻节目,也才能在这个新媒体时代占有一席之地。在本文中,笔者以“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以及“互联网+”对电视新闻生产带来的挑战为切入口进行分析,阐述新形势下电视新闻编导创新思维培养的必要性,同时探寻电视新闻编导“互联网+创新思维”新模式的方法和思路。
“互联网+”;新闻编导;创新思维
在2015年3月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指出“互联网+”是以互联网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应用与深度融合的过程,本质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数据化。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是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会,以改革创新激发全社会发展新经济的积极性,使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中国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使互联网经济模式促进新型业态的发展,使其成为中国新常态下再创竞争优势的主要形态。通过“互联网+”计划大力推动模式创新、新应用拓展、新技术突破、新服务创造和新资源开发,着力发展“互联网+”新业态,推进中国产业智能化升级,打造万亿级信息经济的核心产业,建设感知互联的智慧城市,全面提升中国经济社会新时期的科学发展水平。
“互联网+”计划意味着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结合,是国家对于传统媒体转型升级的宏观战略措施,这一战略吹响了互联网影响、驱动、改变传统行业的号角。在这一背景下,传统广播电视媒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加快与互联网有效融合,实现成功转型,完成精确对接,是一项重大的议题。
电视新闻是电视节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众了解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日常生活信息的重要渠道和途径。“互联网+”的提出对传统的电视新闻生产提出了新的命题与挑战。
以电视新闻采集来说,“互联网+”不仅仅是将新闻节目平移到网络电视台、微博、微信和客户端,而是从新闻采集开始,就要建立与受众的紧密联系。事实上,现在的新闻生产已经离不开用户的参与了,当新闻事件发生时,谁会第一个到达现场,是专业媒体的独家报道吗?当然不是,许多重大的新闻事件,第一个发出现场消息的往往是普通群众,他们借助社交媒体可以在第一时间发布最有冲击力的现场视频、图片和消息。尤其是很多重大的突发事件,第一手现场信息都是电视新闻节目的重要线索,这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媒体在某些新闻现场和新闻素材上的缺失。
以电视新闻制作来说,“互联网+”意味着电视新闻编辑等后期制作人员要以互联网思维为载体,在及时性、真实性的原则下,选择便捷、快速的互联网制作方式,利用云技术、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跨越时空和距离的限制,对远距离新闻素材的获取和传输做到及时、高速和高效,争取做到与事件实际进展同步,所以,制作技术的互联网化,可以让电视新闻节目更真实,受众能更及时了解身边发生的事件。
以电视新闻发布来说,“互联网+”意味着电视新闻编导要突破传统的节目传播途径和方式,不断拓展平台。现如今,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媒体APP等方式充斥着受众的手机,传统的电视媒体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互联网+”计划的提出也是国家对传统媒体发展的政策引导,所以,电视新闻编导应依托互联网平台,挖掘和拓展新的电视新闻传播路径,融合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优势,扩大电视新闻的传播路径。
3.1坚持三个基础原则不动摇
3.1.1坚持电视新闻内容至上的原则不变
“内容为王”是媒体发展的永久真理,不管时代如何进步,技术如何发展,对于媒体来说,内容是核心竞争力,因为内容是电视新闻节目的根本,电视新闻编导只有在内容的追求上下功夫,才能明确重心,才能在质的基础上深入挖掘。“互联网+”时代,技术革新日趋加快,新闻同质化严重。所以,电视新闻编导必须另辟视野,挖掘自己独有的新闻内容。“互联网+”加的不仅是内容生成和传输拓展,更在于传播对象从受众到用户的转变过程,以及新闻产品服务意识的建立。只有品质化、专业化的新闻内容才是“互联网+”的起点和根本。
3.1.2保持电视新闻真实性原则不变
电视新闻的真实性是新闻的核心价值之一,正是因为新闻的真实报道、真实呈现,所以电视新闻才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这是电视新闻的一大优势。为了继续保持这一优势,电视新闻编导人员必须紧紧围绕:新闻内容的传播化;新闻形式的直观化;新闻形式的形象化等原则,充分调动电视视听的各个元素,采集真实的声音,展现真实的事件。
3.1.3持续提升新闻编导的专业素养不变
电视新闻编导首先应该具备认真、敬业的职业精神,还应该具备独立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合作创新的长远眼光。电视新闻编导是具有过硬专业技能的技术人才,也是具有较强人格品质的优秀人才,在各种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工作团队中,甚至是具有危险因素的环境中获取有用的信息和反馈信息,满足电视新闻节目的素材需求。所以,好的新闻编导有着不同的专业能力、气质和胆识,电视新闻编导必须有自觉意识,时时更新自己的专业素养。
3.2转变电视新闻编导的思维方式
3.2.1打破常规思维模式
很多节目不具备长期竞争的实力,所以最终会从观众的面前消失,究其原因不难发现,是陈旧的传统思维模式禁锢了节目的思维突破和创新。随着科技的突飞猛进,观众时时刻刻被一些新鲜的技术所吸引。同一种制作模式、制作理念、制作方法的长期使用,会使节目思路单一狭窄,千篇一律,进而落后于其他媒体。而打破习惯性的思维模式,也并非对思维模式进行脱胎换骨,而是将传统的思维习惯和创新思维习惯相结合,从各个方面和角度深层次进行思维加工,通过大胆的假设和尝试,寻找各种思维的突破口,让新闻编导能够将习惯性思维和创新思维结合应用,满足电视新闻节目创新的合理性要求。
3.2.2培养编导的艺术创新思维
随着数字化时代、读图时代的到来,人们的思维逐渐突破墨守成规的模式,接受新事物的兴趣越来越浓。电视新闻制作不仅是一门技术,同时也是一门艺术。对电视新闻编导来说,在体现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必须赋予节目创新的灵魂,以丰富的内容与多变的形式吸引观众,满足观众对节目新颖性的需求,最终将节目艺术化呈现出来。所以,为了激发新闻编导的艺术性创新思维,要充分重视画面内表现主体的情感表现,在真实性原则之下,通过利用画内因素和画外因素,如形态、质量、色彩、动作、空间和时间交错等方式,充分调动观众的情绪和状态,引发观众与表现主体之间的情感共鸣。
3.2.3树立受众至上的思维理念
“互联网+”时代的电视新闻形态多种多样,既有传统的大屏电视新闻节目,也有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推送消息,更有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新闻客户端,但不管形态如何,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理念是不变的。在当下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面对纷繁复杂的资讯,最终选择哪种媒介都由用户和受众自己决定,所以,要想留住观众,使其成为潜在的用户,就必须以用户为中心。“互联网+”时代的电视新闻必须是强调受众至上的产品,它能精准找到受众的欣赏需求和欣赏习惯。借助大数据技术细致分析受众群,勾勒出他们对电视新闻的偏好、口味等个性化需求,然后提供更符合受众需求的有针对性的电视新闻产品。
3.2.4明确电视新闻的产品属性
电视新闻是一个新闻产品,一个新闻选题,优秀的电视记者首先关心受众对这个事件感兴趣吗,他们最关心哪个方面,怎么呈现受众能更明白,如何提高受众的关注度,如何让受众参与进来,播出之后怎么接受受众的评价,这其实就是新闻产品的生产过程。重申电视新闻的产品特征,一是为了更清晰准确地定义其以受众(用户)为中心的生产诉求;二是为了提高电视新闻的传播效果。无论何种定义,电视新闻的最终落脚点是收视率,如果没人看,电视新闻的价值也就无从体现。
3.2.5明确电视新闻的栏目创新
电视栏目创新是编导创新性思维的具体表现形式。电视新闻要想实现长远发展,就必须走电视新闻的栏目创新之路,这是电视新闻编导创新性思维的体现。创新的栏目设计意识和创新的编排思维能对电视栏目的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电视栏目的编导应不断提升持续创新意识,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电视节目吸引观众。很多电视新闻节目开播不久就夭折,而有些节目之却拥有长久的生命力,在于后者的电视新闻编辑善于思维创新,因而,电视编导要不断更新改版,使节目常新。
3.2.6增强电视新闻的交流互动
媒体的发展经历了传者为中心到受传者为中心的时代,即媒体为中心到受众为中心的转变。网络媒体之所以对观众有较强的吸引力,除了时效性之外,还有就是其互动性较强,受众可以及时发表个人观点评论,点赞,分享,引导舆论形成话题。同样的一条新闻事件,网络媒体的报道或者呈现方式让受众的参与度发挥到了极致,然而传统电视媒体的单线传播却没有很好地与观众进行及时交流,所以在传播上很受限制,如果电视编导能将交流互动融入电视新闻,节目内容就会变得更加丰富,更有价值。
在大数据、云媒体盛行的媒介融合时代,每个民众既是信息的生产者、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传播者。在纷繁的信息面前,民众有太多的选择和较高的评价标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互联网+”背景下,传统媒体想要在激烈的媒体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制定长远的战略计划,依托互联网大胆进行传统媒体的转型升级。而这一艰巨的使命也为电视新闻编导指明了今后工作的方向——以与时俱进的“互联网+创新思维”的方式,打造观众喜爱的电视新闻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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