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的前提是家有亲情

2016-02-28 03:33张玉胜
农村青年 2016年8期
关键词:平等性权威性亲情

张玉胜

“常回家看看”的前提是家有亲情

张玉胜

今年3月,即将40岁的杨青收到人生中第一张法院传票。她的亲生父亲将她,还有她的四姐和妹妹告上法庭,诉请法院让三姐妹“常回家看看”。

杨青承认,她和四姐已经10年没回家看过父亲,也没打过一个电话。但她解释,并非自己不孝敬父亲,而是父亲重男轻女,爱打人,自己“有家难回”。

本当血浓于水的父女亲情缘何陷入法庭对峙?尽管这起“常回家看看”的讼案以双方协议调解和父亲维权成功作结,但由此引发的“情法博弈”和“孝道争议”却值得关注与思考。

透过该案,人们不难看到两种“孝道观”的博弈。

一是“权威性”孝道:即基于父母的长辈地位,子女应该顺从他们的心意、维护他们的权威、无条件地尽孝道。该案中,父亲的一番话或可被视为这种“孝道观”的典型表现:“我是父亲,难道让我跟她们低头?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除非她们主动来道歉,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平心而论,尽管这些言论契合父母恩重如山、子女理当表达的孝义伦理,却难掩其过分强调父辈意愿、漠视子女情感的强制之嫌。而在当下的现实生活中,有类似“权威性”思维的行为不乏其例,比如公交车上老年人逼迫年轻人让座等。

二是“平等性”孝道:即父母和子女有强烈的情感依恋,在长期的生活中互相照顾、彼此互助。与父母拥有绝对权威的思维偏执相比,基于“平等”考量的孝道理念,强调了亲情与互动,不仅顺应了对为人子女者人格尊重与情感包容的法治精神,也契合了父慈子孝、父子情深的家道伦理,更易被子女所接受。血缘可以造就亲情,但绝不会替代亲情。只有把两代人关系建立在相互依存、彼此沟通和包容互动的融洽基础之上,由此激发起的孝亲敬老才会真正有亲情、有温度,而且历久弥新。本案中,杨家三姐妹或为此孝道的认同者,而杨父动辄打骂的家暴行为,显然悖逆了“平等性”原则,难免招致女儿们的反感与抵触。由此说来,践行孝道还需两代人的共同经营和相向而行。

必须明白,法律只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底线,它可以调节甚至强制人们的某些行为规范,但永远不能代替道德的作用。过度依赖法律手段解决道德问题,只会让道德力量渐趋弱化乃至消亡。“孝道”当属道德范畴,取决于精神层面的“孝心”而非物质层面的“孝行”。有孝心才会有饱含亲情的孝行,由法律强制却无亲情孝意的“常回家看看”,不过是例行公事的走过场,只会给父母添堵。

尊老爱幼当为相辅相成的整体,过分强调一方都难免导致偏颇。不容否认,“常回家看看”入法注重了对“权威性”孝道的诠释,这不只缘于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善意,更在于老年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弱势。但要达成有滋有味的“常回家看看”,还需“平等性”孝道的深入人心。正如法律专家所言:“每个公民都有被平等对待的权益,任何人不能侵犯他人,也不受他人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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