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向黎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人民日报》对魏则西事件的意识形态建构
张向黎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魏则西事件爆发以后,《人民日报》进行了一系列报道,引导了舆论。在互联网环境下,自媒体和网络媒体非常发达,表达和传播变得更为便捷,主流媒体的话语权已经被部分分流。在网络公共事件中,舆论迅速爆发,真理不占据主导地位,谣言就会四起。主流媒体如何把网络舆论更好地纳入主流意识形态之中,在网络公共事件中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运用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结合文本分析,探讨了《人民日报》在魏则西事件中建构意识形态的方式。
《人民日报》;魏则西事件;意识形态建构;福柯
2016年4月27日,微博@孔狐狸首先发微博就魏则西事件批评百度,很多大V转发,转发量过万;5月1日“有槽”的微信公众号文章《一个死在百度和部队医院之手的年轻人》刷爆朋友圈;同一天,《人民日报》的社论《魏则西之死拷问企业责任伦理》对事件的评论因其权威性、深刻严肃性得到更高的关注,将魏则西事件推向舆论高潮。本文运用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结合文本分析,探讨了《人民日报》在魏则西事件中建构意识形态的方式。
分析《人民日报》对魏则西事件的意识形态建构,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最早来源于拿破仑时期的法国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德·特拉西,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观念科学。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作家认为,意识形态是意义建构的过程。当代学者莱蒙德·格斯在《批判理论的理念》中区分了三种意识形态,即描述的意识形态、肯定的意识形态和否定的意识形态。顾名思义,意识形态这个概念在他的总结中,有纯学术意义上的,不引入某种价值观,不带感情色彩的,也有肯定的,认为它能正确反映社会存在的本质和批判地把意识形态看做是一种“虚假的意识”“欺骗性的幻象”。本文中意识形态的概念,借用德国学者卡尔·曼海姆的观点,整体意识形态是特定历史时期或特定社会团体的意识形态,目的并不在于现实利益的掩饰和遮盖,而在于塑造特定的世界观,确定理论思维的总体构架和主体的认知态度,其作用范围是整体化的社会舆论。
本文研究了《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对魏则西事件的所有报道,共计30篇,报纸刊登8篇新闻,微博9篇,微信13篇报道。
人民日报报纸刊登8篇新闻,在这8篇新闻中,就有7篇是评论性的,直接表达态度。通过评论直接表明观点,在网络舆论发酵的过程中“力挽狂澜”,杜绝了谣言,引导了舆论。意识形态是用来确定理论基本框架的,评论是最直接可以形成《人民日报》独有的框架的文体,受众会不自觉受制于《人民日报》的框架,在预设的框架内进行再解读。
人民日报微信共13篇,消息有8篇。通过信息选择的角度、词语选择、结构,依然可以构建意识形态。在8条消息中,有5篇是从政府管理整顿的角度入手进行报道的,由此受众就会建立起政府积极作为的形象,这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一致的。并且在报道魏则西事件之外,人民日报微信还关注了闽商和民营医院,由此重新建立了闽商和民营医院的形象,将魏则西事件中的莆田系医院解读成个别现象。特殊化的处理方式就是为了建构相应的意识形态。
人民日报微博共9条,微博话题的设置是紧紧配合报纸的,微博中5条附了报纸新闻链接,5条是评论。微博是人民日报在该事件中建构意识形态整体策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因为该事件本身就是网络公共事件,公众更关注网上的舆论,人民日报借力微博,在网上发声,微博相当于报纸的扩大器,极大地攫取了网民的眼球。
意识形态是一个建构意义的过程,是一种诠释事实的框架和模式。对于新闻来说,就是将作者的意识形态过渡到读者的认知中;对于受众来说,是一个在现有框架内建构意义的过程,是一个由无意识解读到有意识认同的过程。由于新闻需要遵循客观性的原则,所以,新闻的意识形态建构有着自己的规则和方式。
(一)通过建构知识,形成意识形态
福柯的话语理论中一直就在关注“为什么话语的拥有者可以保证制造出真理话语”,他的结论是陈述方式建构了知识,使得说话者可以拥有话语权。在《人民日报》报道魏则西事件的过程中,通过特定词汇、陈述视角、评论的综合作用,使得受众建立起特定的知识:政府在魏则西事件中积极主动作为,效果明显;百度在该事件中竞价排名丢掉了企业责任;社会办医须规范。
(二)通过形成社会规范,反映意识形态
新闻话语在意义化的过程中,将建构的知识进行分类,赋予价值内涵,最终形成符合主流价值观的规范化角色。福柯认为话语本身自行控制,即充当分类、排序、分配原则的那些程序,此时要控制话语的另一维度:事件和偶然性。福柯认为,评论可以很好地消除事件的偶然性,可以形成新话语。人民日报报纸和微博在魏则西事件中就是运用这一原则来规范社会,并反映意识形态的。
(三)通过塑造社会共识,表现意识形态
《人民日报》所建构的知识和形成的规范,被社会认可后就形成了共识,意识形态从此深深扎根在受众的脑海中,并在方方面面发挥作用。在福柯看来,“真理只是在特殊历史状况下被权力所认可的暂时的有用性东西而已”。权力把话语中包含的危险性的东西剔除出去,只留下所谓的“正确”的东西。在魏则西事件之前,公众认知中对这个词是陌生的。现在用百度搜索“企业责任”“竞价排名”“社会办医”等这些关键词,信息全都是跟魏则西事件相关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魏则西事件塑造了一种社会共识。从此,在公众的认知中,竞价排名就是企业不负责任的表现,政府应该促进社会办医的有序生长。这就是社会主义人本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
[1] 王烨.分析网络舆论传播的特点——以“魏则西事件”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16(15):8-9.
[2] 靖鸣,郭艳霞,潘宇峰.“魏则西事件”主流媒体与社交媒体舆论监督的共振与互动[J].新闻爱好者,2016(07):22-27.
[3] 李红,董天策.符号学视域下的网络公共事件及其主体分析[J].现代传播,2012(9):34-38.
[4] 卢颖生,郭志鹃.媒介话语的意识形态建构——一个批判性的视角[J].新闻爱好者,2009(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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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8883(2016)19-0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