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树林
(作者单位:武清区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采访技巧
吕树林
(作者单位:武清区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突出“社会”一词,它反映的是人们身边发生的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有广泛性、社会性、生动性等特点,极易引起人民大众的兴趣,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当然也会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因此,新闻工作者在社会新闻采访中,要讲究一定的技巧,提高社会新闻的可看性。
社会新闻;采访技巧;准备工作;提问技巧;采访对象
社会新闻脱离不了人们的社会生活,它报道的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社会事件、产生的社会问题、形成的社会风貌等,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因为如此,社会新闻与大众密切相关,极具可看性。与其他类型的新闻相比,社会新闻形式活泼、语言生动、受众面广的特点尤为突出。所以,社会新闻记者应具备高度的新闻敏感力,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新闻,还要注重新闻的时效性,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采访,就会错失良机,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做到实事求是,不能歪曲事实,以免给当事人、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
新闻工作者须以事实为依据,及时把握新闻采访的时机,迅速发现新闻点,以便于掌握一手材料,最大限度地发挥新闻价值。
2.1 采访前做好充分准备
“不打无把握之仗”说明了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在社会新闻的采访中,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到位决定了新闻采访能否成功。所以,新闻工作者在采访之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做足功课。首先,充分的准备可以帮助记者迅速进入工作状态。[1]比如,利用网络的方便、快捷、信息量大等优势,及时对自己要采访的新闻事件、当事人背景进行详细、全面、透彻的了解,做到有话可谈,尤其是人物采访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增进对被采访者的了解,便于面对面沟通,以顺利完成采访工作。其次,充分的准备会使采访更具深度、广度,提高新闻价值。这就需要社会新闻记者对新闻事件的来龙去脉了如指掌,而如果准备工作不充足,采访将停留在表面,采访就失去了意义。因此,积极充分地做好采访前的资料收集与其他准备工作,是采访不可缺少的一个关键环节,更是采访重要的技巧之一。
2.2 采访中
2.2.1 善于沟通,拉近与被采访者的距离
作为一名社会新闻记者,首先要从心理上摒除“我是记者、他是被采访对象”的认知,把自己与被采访者的关系定位为“朋友”或“家人”,而不是工作关系,这样利于感情交流,会拉近与被采访者之间的心理距离,这样才能让被采访者全力配合采访工作,主动卸下心理包袱,实话实说。其次,学会换位思考,做一个合格的倾听者,社会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多数是普通老百姓,他们看待问题的角度尤其是涉及切身利益的事情,他们可能会有怨言,还有可能情绪激动,此时切记用质问或呵斥的语气交谈,否则会前功尽弃,要站在对方的角度,让采访对象敞开心扉,把自己心里的想法真实地表达出来,在此基础上,采访者再予以引导,从而完成采访任务。[2]所以,社会新闻的记者要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这利于营造良好的采访环境,形成好的沟通氛围,这是采访成功的前提。
2.2.2 提问要有技巧
在社会新闻的采访中,采访对象各种各样。因此,在交谈时必须做到提问有效,便于挖掘思想,总结提炼出有深度的报道主题。首先,不要一味发问,应多考虑被采访者的情绪、思想等。比如,当被采访者有不愿说的困苦时,更应戒骄戒躁,耐心说服,一边引导一边给采访对象一定的空间,以巧妙的引导来消除采访对象的思想顾虑。其次,提问既要给被采访者充分发挥的空间,又不能天马行空,偏离主题。再者,提出的问题简洁,重点明确,不要转弯抹角,让采访对象失去耐心,以便于采访对象给记者提供所需要的有关新闻事实的信息。还有,提出的问题不能过于宽泛,应围绕主题,使被采访者的回答能集中在有效范围内,避免答非所问,也避免自己被采访者牵着鼻子走。
2.2.3 采访角度要合适
选择采访角度也是记者采访的重要技巧之一。记者采访的主要目的是社会新闻事件的真实情况,但不需要了解所有的事实,所以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比如,与社区居民聊身边的大事小情,上至国家的两会,下至社区甚至是家庭生活,从众多的内容中去粗取精,找出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达到新闻报道效果最大化,这样的新闻才会有观众,才会有生命力。在一些社会事件中,群众对管理部门的工作不满,希望新闻媒体介入,但有时当事一方容易激动,很难冷静,这种情况下,记者贸然介入,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往往会使当事人更加激动,造成场面失控。[3]因此,社会新闻的采访还要注意控制局面,以免激化矛盾。
采访技巧的高低离不开新闻记者的知识积累、个人素质,这决定采访能否成功,只有熟练掌握并成功运用采访技巧,才能使采访更加深人、细致、全面,才能从个体事件中折射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这样的新闻才是有生命力的。
[1]罗筑娟.解读采访对象的身体语言[J].贵阳学院学报,2010(1).
[2]张亚珍,彤曦.谈一线记者的新闻敏锐与采访技巧[J].群文天地,2011(3).
[3]姚冬梅.谈采访者与被采访者的心灵沟通[J].新闻传播,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