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建制型国家:拉美的道路

2016-02-27 18:03卢正涛
学术界 2016年6期
关键词:拉丁美洲自主性工业化

○ 卢正涛

(贵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25)



迈向建制型国家:拉美的道路

○卢正涛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贵州贵阳550025)

拉丁美洲迈向建制型国家的道路较为独特,未受社会变革冲击的大庄园社会造成了独立后的拉丁美洲缺乏自主性国家,无力整合国家、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致使迈向建制型国家议程被延迟。城市移民社会的出现为启动工业化,迈向建制型国家提供了契机,但受大庄园、私营企业与工会的制约,拉丁美洲国家迈向建制型国家之路未能走通。

建制型国家;拉丁美洲;道路

笔者曾提出,18世纪60年代从英国开始的工业化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国家形态——建制型国家。建制型国家立足于国家、市场和社会各自自主,或者说建立在自主性国家—自主性市场—自主性社会结构之上,它通过在国家(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市场与社会三个方面构建基础性制度,将国家、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有效整合起来,同向发挥作用,使人类社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建制型国家的降临,大大加剧了国家之间的竞争。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想赢得竞争的胜利或不落伍,就必须转向建制型国家,同时发挥国家、市场和社会三者的作用,实现赶超。〔1〕但是,由于各国的国家—市场—社会结构差异,不同的国家在转向建制型国家时面临的任务不一样,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各不相同,由此决定了不同的迈向建制型国家之路。从世界范围内看,欧洲大陆的法国、普鲁士—德国和北美的美国等从19世纪初开始陆续转向了建制型国家。19世纪下半叶,亚洲的日本也成功走上了建制型国家的道路。绝大多数的国家则是在20世纪才开始了迈向建制型国家的历程,而且至今大多没有完成迈向建制型国家的历史使命,其中,拉丁美洲国家又颇具代表性。19世纪初,拉丁美洲国家赢得了独立,从时间上来说最有可能紧跟欧美国家启动工业化,迈向建制型国家。然而,时间差不多过去了200年,拉丁美洲国家在迈向建制型国家的道路上仍然是步履蹒跚,似乎并没有找到通往建制型国家的入口,徘徊在建制型国家的大门外。考察拉丁美洲国家迈向建制型国家的历程,探究其未能跨入建制型国家的根源,总结其中的得与失,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不无启示意义。

一、迈向建制型国家的逻辑

一部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人类不断探索发展以求过上美好生活的历史。在长达几百万年的历史进程中,人类经历了数不清的曲折、灾难,付出了无法估量的代价,到工业革命开始时终于认识到,推动发展的是国家、市场和社会三种基本力量,需要协调、整合三种力量,使三种力量同向发挥作用,产生力量作用的叠加效应,实现快速发展。〔2〕然而,并非每一个国家都得到了幸运之神的青睐,顺利整合三种力量实现了发展。众所周知,国家(政府)、市场和社会也是三种不同类型的组织,它们之间的互动构成了国家(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结构(本文简化为国家—市场—社会结构)。在不同的国家,国家—市场—社会结构是不同的,呈现出的国家形态也有很大的差异。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国家—市场—社会的结构也不一样,国家形态因而也有变化。工业化向每个国家——无论位于世界的什么地方,是否曾经有过怎样辉煌的历史,也不管做没有做好准备——提出了必须迈向建制型国家的历史任务。

迈向建制型国家,是指一个国家从前建制型国家或非建制型国家转向建制型国家的过程。对于绝大多数国家来说,要完成这一过程,首先需要进行社会变革,创造一个有利于迈向建制型国家的国家—市场—社会结构。社会变革是最好的除草剂,它铲除社会中的“杂草”;社会变革还是最好的杀毒剂,它清除社会土壤里的“有害病菌”,为市场组织、国家(政府)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而言,对于有较长历史、贵族或地主等传统势力强大的国家,社会变革在某种程度上就等于捣毁旧社会,破除社会等级壁垒,实现社会起点上的相对平等,从而制造出了一个新社会,形成了新的国家—市场—社会结构。旧势力在社会变革中被摧毁,消除了国家自主性的最大威胁。同时,社会变革解除了原有社会对市场的束缚,为国家支持民间创办各类企业、采用机器生产,启动工业化创造了条件。法国是典型。〔3〕而近代的普鲁士—德国、日本等,虽然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变革,土地贵族等旧势力受到冲击,但仍有较强的实力。不仅如此,他们还不断从工业化中获得支持,成为迈向建制型国家道路上的沉重包袱,形成了有别于法国的国家—市场—社会结构。土地贵族尽管在总体上未对国家的自主性构成威胁,也未阻碍国家对私营企业的扶持,但却造成了国内市场的狭小。为了保持规模生产,国家不得不将目光重点转向国外,呈现出较强的侵略性,最后还是在外国军事占领之下进行强制改造才得以解决遗留下来的社会问题,完成了国家—市场—社会结构的更新。由移民形成的国家,情况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如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宗主国在殖民时没有把旧大陆上没落的社会搬到新大陆上去,一开始发展的是商人、农场主社会,社会中没有或不存在严重的特权问题,不需要大规模的社会变革,市场相对自主于社会,社会也自主于市场,市场与社会并存,独立后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形成支持私人创办机器生产企业,启动工业化的国家—市场—社会结构。另一类则是拉丁美洲国家,宗主国将落后的社会移植到新的土地上并在事实上不断强化,形成世所罕见的大庄园社会。大庄园出于维护、巩固自身特权及其优势地位的考虑,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阻碍私营企业的出现。严格说来,殖民地时期的拉丁美洲,各殖民地内部不存在市场同社会并立的市场—社会结构,这不仅阻碍着新市场组织的产生,而且严重制约着独立后的国家,极易导致国家失去自主性。因此,拉丁美洲在独立后需要社会变革,消灭大庄园社会,构建起国家—市场—社会结构,创造迈向建制型国家的先决条件。

其次,国家获得相对自主性是迈向建制型国家的前提。建制型国家与人类社会历史上其他任何一种国家形态的区别在于,国家主动承担起培育采用机器生产的私营企业、支持市场对社会进行改造、打击旧势力对工业化的破坏和控制市场改造社会引发的各种“反向运动”、通过构建基础性制度保障市场自主和社会自主等责任。由此可见,自主性和行动能力对于建制型国家的重要意义。迈向建制型国家,意味着通过社会变革,消除社会或市场中的强大势力集团,造就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而后在国家的主导下,依靠工业化培育出具有自主性的市场和社会。换句话说,当一个国家的国家—市场—社会结构呈现出强自主性国家—弱自主性市场—弱自主性社会结构状态时,有利于该国迈向建制型国家。如果国家没有自主性,缺乏行动能力,将会导致两种情况的发生。一是国家的发展主要是由市场力量的推动,如中世纪末期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和佛罗伦萨等城市共和国尽管商业盛极一时,但终究敌不过开始整合国家、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的西欧国家。二是国家的发展主要依赖社会力量的驱动,国家与市场受到社会的严重束缚,典型的是独立以后的拉丁美洲国家,在工业化的欧美国家面前不堪一击。不论是哪种情况,国家缺少自主性和行动能力,都不可能及时而又顺利地引导整个国家迈向建制型国家。

再次,国家支持市场的发展是迈向建制型国家的关键。从功能上来划分,市场主体可分为从事商品生产的主体(生产性主体)、负责商品交换的主体(流通性主体)和消费商品的主体(消费性主体)。消费性主体群体越多、规模越大、消费能力越强,市场的需求就越旺盛,越能刺激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在古代,市场机制之所以主要在商品流通领域而不是生产领域里发挥作用,原因在于绝大多数人即农民进行的生产是自给自足性的,消费能力极度有限。〔4〕工业革命能够在英国发生,是英国拥有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美国学者认为,“英国出口的发展和庞大的国内市场共同促进了规模经济的形成和重要的资本投资,这正是真正的工业革命所需要的”。〔5〕所谓“国家支持市场”,一是国家推动社会变革,将依附于社会权势集团的广大民众解放出来,进行有利于下层民众的收入再分配,造就庞大的消费性市场主体,支持社会成员增加收入的一切活动(英国等西欧国家甚至通过海外扩张做这样的努力),从而创造出一个有着巨大需求的国内市场。二是规范市场秩序。随着国内市场的成长,商品流通和交换的规模也随之扩大,国家应及时介入,制定相应的规则,规范市场的流通和交易,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是鼓励民间创办各种企业,支持私营企业采用机器生产,启动工业化,走规模化生产的道路。从事规模生产的新市场主体的涌现,赋予市场新内涵,更新了市场的形态。正是有了新市场主体,工业化才得以推进,市场才有能力改造传统农业社会,将其转变成为现代工业社会。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如果仅从国内生产性市场主体的角度来说,就是国家(政府)与私营企业、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国家(政府)主要是依靠私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作为工业化的组织载体,关系着一国的工业化、迈向建制型国家最后能否成功。有学者指出,国家(政府)赋予国有企业多种职能,但“为民间企业发展创造条件,是市场经济国家举办和经营国有企业的基本目的,也是国有企业最重要、最普遍的职能”,并且“组建每一个国有企业都有具体的目的,并赋予它一定的任务和使命”。〔6〕国有企业是国家(政府)实现发展目标或战略的载体之一,相对于国家(政府)来说并不具有自主性(世界各国处理国有企业的无数实例已经明白无误地证明了这一点)。假若国家(政府)主要依靠国有企业来实现工业化,那就变成了主要依靠国家(政府)自身来实现工业化,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为处理国家(政府)内部的关系,在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构建基础性制度也就没有了需求。再说国有企业也很难满足消费性主体种类繁多的需求,只有私营企业才具有这样的动力,才能将生产性主体、流通性主体和消费性主体有效衔接起来,使市场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所以,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国家(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关系,即国家(政府)如何支持私营企业发展的问题。国家培育新市场主体,就是培育支撑工业化的私营企业,依靠私营企业的成长壮大、市场对社会的改造,完成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在这方面,拉丁美洲国家实际上是依靠国有企业来推动工业化。

最后,构建基础性制度是迈向建制型国家的保障。依靠新市场主体的市场不断改造传统农业社会,一方面,传统势力衰落,其社会地位甚至变得无足轻重。另一方面,创造出新的社会力量,如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7〕当然还有后来各种各样的专业人士等等。这些新社会力量结成不同组织,以组织的形式开展活动,形成强大的社会政治势力,构成了社会自主性的基础。这样,自主性国家、自主性市场和自主性社会三者之间既相互依赖,又保持着一定的张力,需要国家建构基础性制度以灵活地调整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三者同向发挥作用。制度建设并不是国家单方面的需要和行为,而是国家、市场和社会共同的要求。基础性制度非一般性的制度,它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保障性。国家(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自主,是国家(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市场与社会三对关系存在的前提,也是整合国家(市场)、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发挥三者作用的基础,基础性制度保障国家(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自主。二是包容性。正如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指出的那样,决定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是包容性制度(inclusive institutions),而导致国家失败的是汲取性制度(extractive institutions)。〔8〕基础性制度不是一方对另一方取得完全胜利的结果,或一方为了控制另一方的制度安排,而是一方包容着另一方,保证双方并存并且相互支持的制度。三是协商性。国家(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自主,决定了必须在三者之间进行协商,以使三者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基础性制度体现了国家的自觉,国家通过制度安排优化国家(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的组合,使三者之间既维持着一定的张力,又通过协商等形式求得一致,有效整合三种的力量,形成合力。迈向建制型国家,意味着国家(政府)有意识地推动自主性市场和社会的产生,构建基础性制度。拉丁美洲国家缺乏构建基础性制度的内在动力。

二、大庄园社会:迈向建制型国家议程被延迟的根源

拉丁美洲国家独立后处在一个极为有利的时间节点上,人类工业化的大幕刚刚拉开,如果积极进取,采取的措施得当,就可以顺利搭上工业化的第一班车,迈入建制型国家。然而,受制于殖民时代开始形成的社会—市场—国家结构,拉丁美洲的国家(政府)缺乏推动发展的能力,丧失了与欧美国家同步迈向建制型国家的机会。

拉丁美洲与北美都是从殖民者建立社会开始起步的。但是,殖民的后果迥然不同。在北美,殖民者发展起商业和面向市场的商品农业,形成的是农商社会,独立后商人和农场主掌握了国家政权,积极引导国家转向发展正在兴起的制造业。从北美的社会—市场—国家结构看,独立前,向往自由、怀着建立新社会理想、具有独立冒险精神的人移民北美,有的在沿海进行捕捞和发展远洋航运,变成了商人;有的从事农业生产,成为独立的农场主。无论哪类人,都需要通过市场联接起来。自由的农场主、自由的商人(至少在北美的北部是这样),组成了北美的社会(后来的南北战争消灭了南方的大庄园社会,将北方的自由社会扩展到全国),殖民时代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形成了自主性市场—自主性社会结构,加之于其上的则是压制性殖民政权。独立实际上是推翻压制性的殖民政权,建立一个支持市场和社会发展的国家。显然,独立战争中诞生的邦联政府无法承担起这份责任。于是,各州代表聚会费城,制定了1787年宪法,在现有的州政府之上叠加上一个强有力的联邦政府(州政府实际上被降格为地方政府)。随着1789年联邦政府的成立,人类历史上未曾有过的自主性国家—自主性市场—自主性社会结构出现在北美大陆的东海岸。美国的这一国家—市场—社会结构甚至比原来的宗主国英国还要优越(英国有清除不利于发展的社会因素等历史任务),当然也就不会错过方兴未艾的工业化浪潮。〔9〕

拉丁美洲则形成了大种植园经济和大庄园社会。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不是移民,而是军事征服,每占领一个地方,就按照“功劳”大小,圈占大片土地,建立大庄园。例如科尔特斯征服墨西哥以后,分得二十二个城镇、二万五千平方英里的土地以及十一万五千个印第安居民;皮萨罗征服印加“帝国”以后,也得到同样多的土地和十万印第安居民。他们的同伙,也都得到了五千到一万平方英里的土地和相当数量的印第安居民。〔10〕由此产生了一个又一个大庄园。大庄园根据世界市场(其实是欧洲国家)的需要发展一种或者少数几种出口商品,如蔗糖、烟草、棉花、橡胶、香蕉和咖啡等,成为欧洲国家的大种植园。“到17世纪末,许多地区的大庄园基本上变成了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拥有可耕土地、牛羊牧场、提供燃料和建筑材料的林地,甚至还有制造和修理庄园设备的作坊。庄园通常还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单位,里面有教堂、商店和监狱。教堂由定居的牧师照管,工人使用工资从店铺里购买物品,监狱里则关押着不顺从的苦工。在大庄园主宽敞、陈设豪华的大房子里,居住的不仅是他的直系亲属,还有许多需要他保护和供养的亲戚。

大庄园里通常有一个或几个土著村庄,他们曾是这片土地的主人,现在却以农奴的身份在这里生活和工作。……具有经济和社会组织特征的大庄园最真实地体现了殖民地社会封建性的一面”。〔11〕殖民时代拉丁美洲的社会与市场互动形成了完全不同于北美的社会—市场结构。从市场方面看,在大庄园之内,大庄园一身兼二任,既是生产性主体又是流通性主体,生产农奴、黑人奴隶以及庄园主亲戚所需要的产品,如果庄园本身不能生产,则将外地甚至国外的商品运来销售。大庄园内的工人,即农奴、黑人奴隶构成了主要的消费性主体,他们只能从大庄园主开办的商店中购买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商品,没有也不可能走出庄园进行别的选择。因大庄园主实行超经济的强制,工人收入微薄,需求不足,消费能力极度低下,并且消费市场仅存在于大庄园之内,没有能够越出大庄园发展成为殖民地一定管辖地域内的统一“消费市场”。在大庄园之外,因大庄园生产同种或相似的商品,相互之间没有互补性,故大庄园互不构成市场主体;又由于西葡王室规定殖民地产品只能运往西班牙或葡萄牙,禁止殖民地发展工业以及各地之间建立横向经济联系,殖民地没有产生出与大庄园并行的生产性主体和流通性主体。可见,拉丁美洲的市场在商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方面被大庄园切割,未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市场主体的这种构成及其相互关系决定了市场严重依附于大庄园社会,不具有任何自主性,甚至可以说不能构成市场—社会结构中的一极。从社会方面看,农奴、奴隶需要大庄园主提供“就业”机会,不能自由离开庄园,在人身上依附于大庄园主。依靠大庄园主保护或供养的亲戚也处于从属地位。大庄园在一定程度上还履行着“国家”的功能,它自行设置监狱,将不服从“管教”的农奴、奴隶投入其中。由大庄园组成的社会实际上是一个大庄园主享有特权,高度组织化的社会。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殖民时代拉丁美洲的社会—市场结构是自主性社会与无自主性市场相结合的结构。在这一结构中,联接市场和社会的就是大庄园主,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大庄园主把社会与市场融为了一体。高踞这一结构之上的则是压制性的西葡殖民政权,形成了压制性殖民政权—自主性社会—无自主性市场的结构。大庄园社会尽管是西班牙葡萄牙催生出来的怪胎,但因殖民政权强制从拉丁美洲提取资源输往欧洲,它一出世便与殖民政权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力图摆脱西葡殖民统治,建立一个无法对它行使管制之权的国家,19世纪初的独立战争不过是这一矛盾发展的逻辑结果。遗憾的是,拉丁美洲独立战争在事实上仅仅是大庄园社会反对压制性殖民政权的行动,没有演变成为一场捣毁大庄园、重组社会的变革,塑造出有利于国家、市场成长所需要的自由环境的运动,造成了自主性社会与无自主性国家、无自主性市场相搭配的奇怪结构,致使独立后的拉丁美洲国家无力启动工业化,迈向建制型国家。

独立时成型的自主性社会—无自主性国家—无自主性市场结构由于没有社会变革将其打破,拉丁美洲国家只能在这一结构锁定的道路上继续前行:不断增强大庄园实力,巩固大庄园社会,同时弱化国家和市场。第一,大庄园通过侵占教会地产、印第安人村社的公地,以及征服“荒地”而不断扩大和拓展。1879年,阿根廷罗加将军和国民军最终占领了潘帕斯草原南部和整个巴塔哥尼亚地区,“多达2100万英亩的边疆土地现在落入仅仅381人手中”。〔12〕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19世纪拉丁美洲国家的发展史,其实就是大庄园不断扩展领地、大庄园社会进一步巩固的历史。第二,伴随大庄园社会不断巩固其地位的则是国家被剥夺了自主性和行动能力,无法整合国家、社会乃至于市场的力量改变自殖民时代开始的发展道路,无力落实“迈向建制型国家”这一事关国家、民族命运的议程。国家缺乏自主性和行动能力的根源在于:一是国家的权威被大庄园社会瓦解。国家是一个统一的等级化的组织,如果国家有自主性就可采取一致行动。大庄园社会则不同,它由一个又一个的大大小小的庄园(当然农奴、奴隶家庭包含在其中)构成,它们之间没有层级节制关系,尽管拥有极强的自主性,但却无法采取一致行动,它们之间的竞争、争夺反而导致国家的衰落和失序。

早在独立战争进行之时,大庄园主支持的考迪罗们(有的考迪罗本身就出自大庄园主家庭)组织民兵,赶走西班牙省督,掌握了一省之权力。这些依靠军事实力支撑的考迪罗是独霸一方的独裁者,容不下持异议者或反对者。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国家——中央政府,显然无法号令这些独裁者,导致国家深入社会、建立权威的失败。国家本身也控制在考迪罗的手里,只不过政府的更替是通过频繁的军事政变完成的,是一个考迪罗取代了另一个考迪罗而已。二是国家没能建立起独立的税收体系。“新独立国家废除了过去王室征收的许多税种,而保留的税种却又无能收缴”。〔13〕众所周知,税收是国家行动的基础,没有财政收入,国家寸步难行,甚至维持自身的存在都成了问题。独立之初,所谓征税,其实就是向大庄园、向土地征税。由于大庄园主的反对,拉丁美洲国家的中央政府未能建立统一有效的税收体系,而地方则自行征税,国家受收入不足的长期困扰,债务违约频频发生。三是国家没有建立起统一的法律制度和执行体系。在拉丁美洲国家,超越规制和规则执行不力的现象大量存在,法律往往是随意的和无常的,随政权更迭而改变,而且极易因腐败而遭到破坏。〔14〕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福山认为,国家构建就是造就一个有行动能力的国家,其重要的途径是建立一套非人格化的官僚体系。〔15〕拉丁美洲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和执行体系作为依靠,怎能将国家意志贯彻到民众之中?国家的缺位,使得大庄园主能够继续对农奴和奴隶施以统治。第三,在大庄园社会的“禁锢”之下,市场无法成长为国家—市场—社会结构中的一极。19世纪,拉丁美洲国家最大的就业部门是农业,农业工人即在庄园中劳动的印第安人、黑人以及各种混血种人,只是被动地作为消费性主体而存在,不可能从他们中间产生生产性主体或流通性主体。至于拉丁美洲国家中经营自己土地的小农及其印第安村社等,在大庄园的挤压下走向破产,无法成长为与大庄园相抗衡的生产性主体。大庄园社会堵塞了市场主体大量产生的通道。19世纪末,有人对巴西圣保罗最大咖啡种植园的描述可从侧面反映出这一点:“庄园供养着5000人。它包括23个定居点,规模最大的由70个家庭组成。这里有为工人提供食物的大商店,还有面包店、药店、锯木厂、刨削厂,甚至还有酿酒厂。这里有清洗咖啡的大工厂,它们为咖啡的销售做准备,记账员负责计算开支,他们能告诉你每500万棵树能够产出多少咖啡,并且给出采摘咖啡和将咖啡运往港口的明细”。〔16〕总而言之,自主性社会—无自主性国家—无自主性市场结构导致了拉丁美洲国家缺乏启动工业化,迈向建制型国家的关键性力量——自主且能行动的国家。国家也找不到可以支撑工业化的载体——独立于大庄园的私营企业,仅有社会作支柱的拉丁美洲国家只得搁置“迈向建制型国家”议程。非但如此,由于大庄园社会的生存依赖于世界市场,这就使得主要依靠社会力量推动发展的拉丁美洲国家继续依附性发展的道路。

三、两个社会的掣肘:迈向建制型国家的歧途

大庄园社会是19世纪拉丁美洲与北美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一切根源。不摧毁大庄园社会,拉丁美洲国家又如何造就一个有自主性和行动能力的国家,以及支撑工业化的市场呢?独立后,拉丁美洲国家试图利用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吸引欧洲移民,在移民达到相当规模的基础上创造出新市场主体和新社会,以此造就一个新国家。但是,拉丁美洲国家吸引移民的优势是不存在的,对比拉丁美洲和北美的情况就很清楚了。在北美,美国1787年《西北令》规定西部国有土地的最小售地数为640英亩;1804年《土地法》降低到160英亩;1820年《土地法》又降为80英亩;1832年《土地法》为40英亩;1862年《宅地法》规定最小为40英亩,最大为160英亩。售地的条件也一再降低。1787年,每英亩最低售价1美元,1/3付现金,余额3个月内付清;1832年,每英亩最低为1.25美元,只允许现金交易;1862年规定免费获取,只需交10美元登记费,住满5年即可拥有土地的全部所有权,6个月后可以以每英亩1.25美元的价格交易。〔17〕不断降低的条件吸引移民前往北美,土地与人力资源的结合加速西部的开发,使美国迅速崛起。个中缘由就在于,北美西部有辽阔而又“空闲”的土地,移民通过购买,最后免费拥有了自己的农场。原有的市场因移民的西进而拓展,随移民的加入快速扩大、成长,原有的社会因移民的融入而增强。拉丁美洲国家则不同,内陆为一个个的大庄园占据着,并不存在北美那种“空闲”的土地,尽管国家(政府)也采取一些鼓励措施但收效甚微,移民无法大规模深入内地,往往聚集在沿海地区或沿海城市里(被卖为奴隶的黑人除外),形成了与乡村大庄园不相融的社会。两个社会的出现意味着拉丁美洲国家产生了两条可能的迈向建制型国家的道路:一是以移民社会为基础塑造一个崭新的国家,并且国家足够强大,依靠在移民中形成的市场启动工业化,使城市移民社会成长为有强大工业支撑的工商社会,取得对乡村大庄园社会的绝对优势,同时城市工商社会逐步向乡村扩展,逐步分化、吸收乡村大庄园社会,最终完成对乡村大庄园社会的改造。这条道路比较理想,但近乎天方夜谭。二是城市移民社会与乡村大庄园社会的并立为国家获得一定的自主性创造了条件,国家也借助于在移民中产生的市场启动了工业化,呈现出一个与过去不同的“新国家”形象,但又无法摆脱乡村大庄园社会的纠缠,做不到与之切割开来,保留着浓厚的“旧国家”特色,最终使迈向建制型国家之路走入死胡同。

19世纪下半叶,大庄园在世界工业化第二次浪潮的冲击下进行了维持自身地位的调整,发展服务出口初级农矿产品的工业,尽力防止产生新市场主体,以免分享出口带来的收益和削弱大庄园的地位。另外,投资外国人开办的股份公司,与其变相合谋占领国内市场。尽管如此,移民的大量到来,在城市移民社会中还是开始了新市场主体的形成过程。一些人利用移民到来后产生的市场需求和政府管制措施创造的机会,开办工厂。最典型的莫过于阿根廷迪特利亚的故事:迪特利亚出生在意大利,1895年移民到阿根廷。18岁时,他抓住卫生条例禁止用手揉面包面团规定带来的机遇,开始制造一种后来整个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面包房都使用的和面机,随后进军其他行业,成为阿根廷最大的工业家。〔18〕拉丁美洲国家由此发展起一些加工业,但水平较低。一战前,“大多数共和国(甚至一些大国)没有对现代制造业进行任何重大的投资。最发达的国家阿根廷,就其收入和财富而言,其工业结构相对落后。实际上,阿根廷工业劳动率比智利还低,尽管该国人均收入更高。墨西哥工业发展迅速,但无论如何,它毫无利润可言,在革命前夕只占GDP的12%。秘鲁工业化在1914年前显示了停滞的迹象。巴西制造业表现出高速增长,但只有很小一部分劳动力在现代工厂干活,这使得工业成为把出口部门生产收益转移到非出口经济的工具,人均实际收入依然很低”。〔19〕随着工业的发展,在拉丁美洲的市场中产生了新生产性主体——私营企业,这是拉丁美洲最终能否迈入建制型国家的希望所在。国家应当与私营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充分发挥国家的作用。一是国家支持私营企业统一国内市场。本文已论及,殖民时代和19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由于大庄园的分割,拉丁美洲缺乏统一的国内市场。现在新生产主体的出现为拉丁美洲国家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提供了机会:国家动用政权力量保护城市市场(如19世纪晚期工业化国家普遍采取高关税政策以保护本国市场那样),以城市市场哺育私营企业;支持私营企业突破乡村大庄园社会设置的障碍,向乡村大庄园社会提供它所需要的工业制成品,将庄园内存在的消费市场纳入到城市市场之中;鼓励大庄园主创办机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规定工业生产、商业活动同庄园原来的经营活动相分离,阻断大庄园延续自给自足的通道,形成新生产性主体和新流通性主体(这是在不触动大庄园的前提下国家可能做到的事情),壮大私营企业的队伍和规模。二是国家支持私营企业外向发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拉丁美洲工业上的落后与私营企业仅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有关。美国学者伯恩斯一针见血地指出,“最大的制造业进步发生在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和秘鲁。在这五国中,消费产品的50%到80%是由国内生产。但是,大部分产品质量低下,没有发展出生产出口商品的工业”。〔20〕纵观欧美国家的工业化历程,私营企业的成长都是充分利用了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国家不仅支持私营企业走出国门,甚至不惜动用武力为其争夺国际市场。后起的德国和日本由于保留了传统的土地贵族势力,国内需求不足或国内市场狭小,更突出了争取和扩大在世界市场中份额的重要性。拉丁美洲国家虽不具备欧美国家那样的实力,但支持私营企业走向国外应作为一项战略长期坚持下去,因为狭小的国内市场确实无法把企业养大,只是走出去的方式肯定不是欧美国家的那种武力扩张。当然,占领国内市场与开拓国外市场应并行不悖,即使是欧美国家采取高关税保护国内市场时也没放弃开拓国外市场。唯有如此,拉丁美洲国家才能以出口工业制成品取代出口初级农矿产品,改变从殖民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几百年的发展模式,实现国家发展道路的重大转变,私营企业也才能壮大起来,产生足够的动能改造乡村大庄园社会。三是限制工人运动,压制工会。本来,伴随工业化而产生的工人阶级争取提高工资、改善工作条件,组织工会以集体的力量行动是必然的事情,也是社会对市场进行“反向”运动、重构社会与市场之间关系的要求,国家应适时介入并予以支持。但是,拉丁美洲国家的工人运动则不同,它是从欧洲输入的。19世纪末,欧洲工人运动开展得广泛且深入,组织工会在许多国家得到了承认。移民在跨越大西洋的同时也把欧洲工人运动的组织方式带进拉丁美洲。结果,拉丁美洲国家在工业化还没有真正开始时就遇上了有较强组织能力、要求高工资的工人。显然,这种早熟的工人运动对自主性本就脆弱的拉丁美洲国家又构成了限制。〔21〕拉丁美洲国家必须限制工人运动,压制工会,使之与工业化、国家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应当说,这是拉丁美洲国家在乡村大庄园社会与城市移民社会并存的新格局下唯一可能正确地迈入建制型国家的道路。当然,这取决于拉丁美洲国家能否获得自主性,又在多大程度上能维持自主性,以及工业化政策是否正确等等。

从20世纪30年代起,在国内经济社会结构和世界局势发生巨大变化的条件下,拉丁美洲国家“一批新的以工业资产阶级为核心的、以经济民族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精英集团开始登上历史舞台”,〔22〕产生了拉丁美洲国家历史上的所谓“新国家”。“新国家”不同于此前的“旧国家”,一是它具有一定的自主性。“新国家”不仅获得工业资产阶级的认可,而且也得到民众的支持,阿根廷的庇隆政权、巴西的瓦加斯政府都是典型的民众主义政权或具有明显的民众主义色彩。二是它启动了工业化,作出了迈向建制型国家的努力。大庄园社会支配下的“旧国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支持工业化,而“新国家”则推动国家的工业化。然而,拉丁美洲国家自主性的基础是极端脆弱的:进行工业化需要的资本来自初级农矿产品的出口限制了拉丁美洲国家的自主性。巴西瓦加斯政府通过“外汇充公”政策将出口收入,尤其是出口农产品的收入转移到工业部门,推动民族工业的发展。〔23〕墨西哥采取了支持北部诸州私人农业、牺牲南部地区的集体和村社的道路来为工业化积累资金。据估计,1946至1961年,大约有2.5亿美元的资金从农业部门转移到其他经济部门中。〔24〕这就是说,大庄园有了新使命,以出口创汇支持建立工业企业,成为国家自主工业化不可或缺的角色。国家遂不能对乡村大庄园社会逐步进行改造,也就难逃自主性不足、能力低下的宿命。乡村大庄园社会与城市移民社会之所以支持国家进行自主工业化,是因为“一战”导致欧洲国家将资源用于战争,中断了对拉丁美洲的工业制成品出口,拉丁美洲也无法出口农矿产品。类似的剧目在20年代末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中再次上演。国际局势的动荡让拉丁美洲国家的两个社会吃尽了苦头,认识到没有工业的巨大危害。可见,特定时期出现的这种“共识”对拉丁美洲来说是多么的弥足珍贵,很可能因局势的变动消失。从这个角度看,给予拉丁美洲国家的时间确实不多。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对于拉丁美洲国家能否迈入建制型国家至关重要。不幸的是,拉丁美洲国家面对有组织的大庄园、私营企业和工会工人,谁也得罪不起,虽然试图增强自主性,进行自主工业化,但最后发现迈向建制型国家的道路是现有的社会结构“给定”的,无法走通。

从世界范围看,后发展国家的优势在于,政府收集欧美国家工业发展的信息,仔细分析其产业发展的顺序,整合国内力量,集中发展资金需求量不大、技术要求不高的低端制造业,即消费品工业,首先实现轻纺产品的进口替代;而后转向外向发展,使轻纺产品成为出口的主要商品,进而凭借出口工业品创造的外汇,转向发展资金需求量较大、技术要求高的中间产品和资本货工业,提升产业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可是,拉丁美洲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却不是如此:拉丁美洲国家最初支持发展消费品工业,但没有等到其发展成为出口工业就急切转向发展中间产品和资本货工业。在整个自主工业化时期,拉丁美洲国家没能把任何一个工业部门培养成出口产业,即使到了20世纪60年代强调出口的进口替代高级阶段也如此。在产业发展上采取这样的政策,其实是由拉丁美洲国家两个社会的“共识”限定的,即工业化的目的就是避免国际局势变化造成国内市场上工业制成品供给的中断,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建立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而不管每一个产业是否有效率。拉丁美洲国家不断把在欧美国家出现的产业复制过来,自主工业化成了不断烧钱的国家行为,而且是初级产品出口创汇支撑不了的烧钱行为。无奈之下,拉丁美洲国家走上了依靠外国直接投资和借债发展工业之路。外国大规模投资致使外资直接控制了重要工业部门。20世纪80年代初,外资在巴西工业纯资产中的占比为,汽车制造业95.8%,烟草工业95.5%,电子工业67.8%,制药工业67.19%,造船业51.5%,飞机制造业50.6%。〔25〕借外债导致了债台高筑,1960年,巴西偿债率达到23%,超过了20%的国际警戒线,1967年以后更是高达50%以上。1966年,墨西哥外债和外国直接投资累计分别约为19亿美元。到1975年,外债总额增加到106亿美元,这一数字大概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两倍半。〔26〕最后不得不按照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所谓的新自由主义改革,中断自主工业化进程。

与上述产业发展相一致,拉丁美洲国家选择了主要依靠国有企业推进工业化。本来,依靠私营企业推动工业化,市场随私营企业的发展而成长;支持市场对社会进行改造,将农业社会逐步转变为工业社会,创造出自主的市场与社会;在工业化、市场化过程中推进基础性制度建设,是一个国家迈向建制型国家的正确之路。国有企业不同于私营企业,它是国家(政府)实现发展战略的手段或工具,相对于国家(政府)不具有自主性。国家建立国有企业是工业化初期从事机器生产的私营企业严重不足时的暂时之举,一旦私营企业有所发展,国家尽量将其处理给民间,以增强私营企业、市场的力量。如果国家主要借助于国有企业实际上是依靠国家(政府)自身,而不是将国家、市场甚至是社会三种力量整合起来推动工业化,当然不能增强市场的力量,形成国家(政府)与市场,乃至于国家与社会、市场与社会的正常关系,因而构建基础性制度失去了需求。拉丁美洲国家通过建立国有企业这种形式,可以把欧美国家出现的产业尽快复制过来,避免了工业制成品断货之虞,满足了大庄园、私营企业和工会工人的要求。另外,国家乘势掌握一定的资源,减轻对大庄园、私营企业的依赖,同时还可以雇佣更多的人,使之成为支持国家的坚定力量。但是,这种做法的最终结果是把国家置于与大庄园、私营企业对立的位置上,其成功的前提是国有企业能够赢利,并且逐步将大庄园、私营企业吸纳进国有企业之中。毫无疑问,这根本不具有任何可行性,自主工业化走到尽头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受到乡村大庄园社会和城市移民社会的限制,拉丁美洲国家不是推进社会融合,不是构建基础性制度以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而是在社会各集团之间玩平衡的游戏。首先是在乡村大庄园社会与城市移民社会之间寻求平衡。由于在工业化资金需求上对大庄园存在着直接的依赖,国家放弃了对大庄园的限制和改造,而是给予支持,土地改革、进行有利于农村下层群众的重新分配的声音越来越弱,就连曾经爆发革命,强调分配土地的墨西哥也在事实上推行扶植大庄园的政策,结果大庄园依旧是势力强大。与大庄园相对的农村居民遭到忽视,国家对农村居民无任何扶持,就连最能改变人的一生的教育也没有做好。直到20世纪80年代,“在巴伊亚州,几乎50%的人是文盲”。〔27〕其次在城市社会,国家努力在私营企业主与工会工人之间保持平衡。拉丁美洲国家建立国有企业除了推进工业化这一目的外,出于安抚工会、稳定社会秩序等考虑尽量多雇佣人,这当然引起私营企业主的反对。为了平息私营企业主对国有企业的不满,国家(政府)给予其特殊的支持。例如,墨西哥的政治家及其顾问在鼓励公营部门发展的同时支持私营部门,措施之一是实行低税收政策。结果,为了鼓励私人投资,政府牺牲了它的财政健康,以及能用于收入再分配目的的资源。60年代末,税收仅为国民生产总值的9.9%。〔28〕尽管如此,冲突依然不断。每当依靠民众选票上台的政府试图推行国有化或有利于下层的分配政策时,私营企业主支持军队发动政变,政治总是在选举与政变之间摆动。最后,国家平衡的结果是社会更加不公正。工业化前,大多数人生活在农村,贫困问题隐藏在大庄园社会之中。工业化使得大量人口流入城市,这些人在非正式部门中就业,无法享受工会的保护,“强有力的工会在某些情况下能够通过谈判达成毫无疑问提高其成员生活水平的协议。但这些法定的措施很少到达未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29〕在1950—1980年代,拉丁美洲经济的显著增长没有对财富分配产生重大影响,在民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同时维持(甚至加重)了业已存在的高度不平等。〔30〕拉丁美洲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没有完成打破乡村大庄园社会与城市移民社会之间的隔绝,推动融合形成现代工业社会的使命,使得问题以另外的形式即贫困展现出来,城市中规模巨大的贫民窟,基尼系数居高不下等,都是世界其他地方不曾有过的。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长期受乡村大庄园社会与城市社会挤压的、负债累累的拉丁美洲国家不得不进行所谓的新自由主义改革,自主性的基础受到削弱。从1991年10月到2005年12月,巴西有超过120家国有企业被出售,总金额达87亿美元。〔31〕1983年,阿根廷有国有企业305家,到1999年,绝大部分企业被私有化了,只剩下国家银行、造币局和核电站等少数国有企业。〔32〕没有了国有企业,政府也失去了工会的支持(当然工会的地位也下降了),自然更不能超越私营企业主、大庄园主制定、执行符合整个国家需要的政策。随之国家能力下降,国家无力减缓贫困,社会更加不公、对立。大规模的国有企业私有化,将原来由国家保护的工会工人抛向市场,大量的工人失业了,使得原本严重的贫困问题雪上加霜。“20世纪末,巴西共有5300万穷人,占全国人口的1/3。在占总人口近30%的大都市区,穷人的比例是21.5%,绝对数量是1140万人”。〔33〕国家放弃了已不为大庄园和私营企业欢迎的自主工业化的努力,工业产值在GDP中的占比下降,出现“去工业化”现象,重新回到倚重农矿产品出口的发展道路。新自由主义改革正式宣告拉丁美洲国家自主推进工业化,迈向建制型国家努力的失败。

四、结 论

迈向建制型国家是人类社会自工业革命时期开始出现的新发展趋向。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拉丁美洲国家的道路颇具代表性,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原型”,即缺少社会变革,旧社会阻碍着整个国家迈入建制型国家。社会一脚踩着国家,国家失去了自主性和行动能力;另一脚踏住市场,市场主体难于产生或成长壮大。拉丁美洲迈向建制型国家的历程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启示。一是社会变革是防止国家—市场—社会结构固化的“良药”。社会变革可以是革命、改革,也可以是社会运动甚至外国占领下的强制改造等诸多形式,其关键在于破除权势力量对社会成员的支配,解除束缚市场和国家发展的外在限制。拉丁美洲国家的迈向建制型国家之路之所以走得那么艰难且不成功,根源在于拉丁美洲缺乏社会变革,没有可供自主性国家生长和市场主体产生的社会土壤,阻碍工业化的社会势力长时间主导着国家的命运。二是自主性国家的作为决定着能否迈入建制型国家。从欧美国家的经验来看,迈向建制型国家是自主性国家导演的杰作,国家(政府)改变对市场的态度,依靠(或培植出)新市场主体(从事机器生产的私营企业)对传统农业社会进行改造,促使社会不断变化;同时运用政权的力量直接压制旧势力,镇压其反抗,保证新社会的顺利诞生,从而有效地将国家、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协调起来,同向发挥作用。拉丁美洲国家的悲剧就在于自主性国家的缺失。三是市场只有在国家(政府)的强力支持下才能突破社会权势力量设置的重重障碍,发挥改造社会、重组社会的作用。国家(政府)推动形成并不断扩大国内统一的消费市场,维护和发展流通市场,以规模日益增长的消费市场和秩序良好的流通市场刺激商品生产市场的发展,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生产生活均受市场机制的支配,实现市场对社会的改造和重组。四是具有包容性的基础性制度不是在任何一种国家—市场—社会结构中都会产生,只有国家(政府)清醒意识到必须在与自主性市场和自主性社会并存,并采取措施协调国家、市场和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整合三种力量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并得到维护。五是国家不对现存社会进行改造,试图绕开已有的社会,利用移民创造另一个社会,借助于移民社会造就自主性,进而开启迈向建制型国家之路是行不通的。

注释:

〔1〕卢正涛:《迈向建制型国家:近代中日的比较》,《学术界》2016年第1期。

〔2〕如果去仔细阅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是不难有这样的体会的。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上下),郭大力、王亚南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

〔3〕参见英巴林顿·摩尔:《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拓夫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

〔4〕参见美罗伯特·L.海尔布罗纳等:《经济社会的起源》(第十二版),李陈华等译,上海:格致出版社等,2011年,第17-18页。

〔5〕〔美〕杰夫·马德里克:《经济为什么增长》,乔江涛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年,第70页。

〔6〕王金存:《破解难题——世界国有企业比较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7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3页。

〔8〕参见Daron Acemoglu, James Robinson, Why Nations Fall: The Origins of Power, Prosperity and Poverty, Crown Publishers, New York, 2012.

〔9〕张少华对此有详细的阐述,参见张少华:《美国早期现代化的两条道路之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10〕李春辉:《拉丁美洲史稿》(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82页。

〔11〕〔美〕本杰明·吉恩等:《拉丁美洲史》(1900年以前),孙洪波等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3年,第185-186页。

〔12〕〔18〕〔美〕乔纳森·C.布朗:《阿根廷史》,左晓园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0年,第134、191-192页。

〔13〕〔14〕〔美〕谢里尔·E.马丁等:《拉丁美洲史》,黄磷译,海口:海南出版社等,2007年,第277、276页。

〔15〕参见〔美〕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毛俊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美〕弗朗西斯·福山:《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毛俊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

〔16〕〔美〕E.布拉德福德·伯恩斯等:《巴西史》,王龙晓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221页。

〔17〕〔美〕斯坦利·L.恩格尔曼等主编:《剑桥美国经济史》(第二卷),王珏等主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13-214页。

〔19〕〔英〕维克托·布尔默—托马斯:《独立以来拉丁美洲的经济发展》,张凡等译,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第165页。

〔20〕〔美〕E.布拉德福德·伯恩斯等:《简明拉丁美洲史》,王宁坤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9年,第161页。

〔21〕拉丁美洲国家的这一困境也是由拉丁美洲国家的社会结构造成的:由于内陆没有“空闲”的土地,移民到来后不能深入内地成为农场主,故而聚集在沿海城市,有了组织工会等社会环境。美国开通了移民成为农场主的通道,移民迅速西进,不存在组织工会、开展工人运动的社会基础。

〔22〕曾昭耀:《拉丁美洲发展问题论纲》,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11年,第97页。

〔23〕吴红英:《巴西现代化进程透视——历史与现实》,北京:时事出版社,2001年,第156页。

〔24〕〔26〕Migual D. Ramirez, Mexico’s Economic Crisis : Its Origins and Consequences , Praeger Publishers, New York, 1989, pp.53,84.

〔25〕周世秀:《巴西从自主工业化向负债工业化的转折》,《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5期。

〔27〕Scott P. Mainwaring, Rethinking Party Systems in the Third Wave of Democratization——the Case of Brazil,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California, 1999, p.213.

〔28〕Mora Hamilton, Timothy F. Harding ed., Modern Mexico—State, Economy, and Social Conflict, Latin America Perspectives, 1996, p.136.

〔29〕Daniel Levy and Gabriel Székely, Mexico: Paradoxes of Stability and Change, second edition, Revised and Updated, Westview Press, Inc., 1987, p.146.

〔30〕Philip Oxhorn and Pamela K. Starr ed., Market and Democracy in Latin America——Conflict or Convergence?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Inc. Boulder, Colorado, 1999, p.15.

〔31〕〔美〕维尔纳·贝尔:《巴西经济:增长与发展》(第七版),罗飞飞译,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14年,第284页。

〔32〕沈安:《阿根廷危机的回顾与思考》,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9年,第522页。

〔33〕〔英〕莱斯利·贝瑟尔主编:《剑桥拉丁美洲史(第九卷):1930年以来的巴西》,吴红英等译,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3年,第676页。

〔责任编辑:力昭〕

卢正涛(1967—),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比较政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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