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焕智,曹海林
(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小微企业的网络借贷:现实信任到网络信任
刘焕智,曹海林
(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小微企业在中国改革开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体金融方面的借贷面临诸多困境。随着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特别是进入“新常态”经济后,网络借贷的出现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在从现实信任逐步向网络虚拟信任扩展背景下,网络借贷作为新兴事物存在诸多不足,网络虚拟信任也面临危机。以强化网络虚拟信任为目标,建构小微企业、网贷平台、政府等多方参与征信体系迫在眉睫,需要从制度、政策等多方面加强监管,促进多项因素有效耦合。
信任;网络虚拟信任;小微企业;网络借贷
(一)小微企业发展及困境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1]小微企业的概念比较接近以前“简单商品生产”,即以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商品生产,又因其生产条件和熟练程度不同,商品价值和个人劳动价值容易受市场波动而变化,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向两极分化。
E.F.舒马赫教授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企业发展中“小而美”的概念,要克服对“大而全”大规模的迷信,强调小规模的优越性。尤其是体现在对消费者需求的更大满足,小微企业不断推陈出新,在产品品质化、多样化和个性化上创新层出不穷。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6.57%,若将个体工商户视为微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则小微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达到94.15%。小微企业已占市场主体的绝对多数。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中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吸纳了70%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并创造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2]可见,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互补、互动,构成市场经济体系的微观基础。[3](P2)
小微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但其发展过程也面临众多问题,特别是借贷融资方面的困境,就外部因素而言,“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带来银行收紧贷款,其次是银行入围门槛不断提高、民营融资机构生存日趋艰难,民间借贷资本虽快速有效但成本、利息高等;就内部因素而言,小微企业因其体量小、变化快、管理层次低、倒闭跑路多等影响了其声誉。
(二)网络借贷的形成与发展
在互联网络时代,“对网络的运用已经主宰了我们的生活”。[4](P1)而在金融领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从现实实体走向虚拟网络,在此背景下网络金融应运而生。网络借贷就是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网络平台,实现借贷的“在线交易”。[5]网络借贷的基本理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的小额贷款。自1974年尤努斯教授在孟加拉开展小额信贷扶贫试验以来,小额信贷逐渐在全球迅速扩张,迄今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减缓贫困的有力工具。[3](P138)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一种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借贷业务的新型小额信贷形式迅速发展,这就是网络借贷P2P(peer-to-peer)。[6](P152)
(三)小微企业的现实借贷向网络借贷的转换
小微企业融资难,特别是个体工商户贷款难的问题始终存在,并成为影响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7](P10)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小微企业由爆发式发展进入了波动调整期。虽然国家出台小微企业减税政策,由原来的应纳税额低于6万元提高到低于10万元,73.9%的小微企业从中受益。但从《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中显示,仅43.1%的参访企业表示感受到了优惠政策的效果。减税依然是小微企业最迫切的政策需求之一。
在融资问题上,尽管国家出台了多项化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意见,但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融资环境依然并不乐观,由于各方面的缺陷,导致其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存在困难。为了顺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谋求发展,这些企业只能转而寻求民间资本的帮助,一些企业甚至因此陷入高利贷的泥潭,最终走向“死亡”。在此背景下,众多小微企业只能由现实金融体系转向更为便利、灵活的网络借贷。
(一)社会信任问题研究
信任概念是通过哲学与政治著作进入社会学领域的。经典社会学的许多社会关系的模型中都涉及信任概念,并探讨了与信任有关的现象,但他们对于信任都缺乏明确的研究。直到20世纪70年代,信任才成为社会学研究的一个专门课题,并在最近的十几年在西方社会学界掀起了一股研究热潮。
社会学对于信任的研究,是把它理解为一种社会现象,一种与社会文化结构和文化规范密切相关的社会现象,因而信任本身就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卢曼等社会学家将信任理解为社会制度和文化规范的产物,是建立在法理(法规制度)或伦理(社会文化规范)基础上的一种社会现象。
有关信任问题的研究,国内学者翟学伟、薛天山主编的《社会信任:理论及其应用》做了较为全面阐述。[8](P1~10)薛天山曾对当今中国的信任困境进行了五条归因,分别是社会关系变革引发的信任基础动摇,社会角色模糊引发的信任判断失效,制度缺失引发的信任环境不健全,群体约束减弱引发的信任约束消散,传统文化遭质疑所引发的信任密码嬗变。[9]中西方社会科学家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出发开展社会信任基础的研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如有关社会信任基础的“道德规范论”“政治制度论”“产权制度论”“认识发生论”“网络嵌入论”“理性博弈论”等。
(二)中国传统信任对企业借贷的影响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有着基于血缘、地缘的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也就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差序格局”。在这样的关系网中生存的小微企业,要想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获得长足的发展,都需要尽可能地借助熟人关系来开展融资活动。熟人社会中的小微企业融资活动,并无一定的规则或制度来约束,其归根结底是依靠情感因素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但这种情感型的人际信任一旦被打破,熟人社会的融资活动将会终结,信任就随之断裂。
这种以熟人、亲缘关系为基础的融资方式并非适用于所有的小微企业。因此,陌生人社会中的融资必然成为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扩展或补充,甚至对部分无法形成或融入有利的熟人社会的小微企业主来说,如何在陌生人社会中获得融资渠道,开展规范的融资活动,将成为其成功进行企业融资的关键。而这一过程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卢曼的人格信任到系统信任的转换。
(三)网络信任及小微企业的网络借贷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普及,依托网络平台开展的传统业务也越来越多,网络技术潜移默化改变普通人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刺激了新产品、新行业的发展。信息社会的来临,将现实的人际关系拓展到了网络虚拟世界,传统人际交往而具有的信任关系也延伸到虚拟网络空间,并且因为网络的开放、匿名等特征,其充斥的海量信息中混杂了众多虚假内容,更突出了网络信任对于网络虚拟世界伦理建构的重要性。[10](P100~103)基于陌生人的网络借贷模式的产生,有效地补充了熟人社会关系下小微企业融资的“高人情费”的产生。网络借贷正是在此种大背景下发展起来。
而随着中国金融管制的逐步放开,基于巨大的人口基数、日渐旺盛的融资需求、落后的传统银行服务状况下,网络借贷新型金融业务得以中国迅速推广运用,尤其在小微企业中获得了爆发式增长。中小企业强烈的融资需要催生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迅猛发展,其“单数多,金额小”的特点导致交易量的猛增、换手率的猛涨。2006年4月,中国首家P2P借贷公司宜信公司正式成立。[11](P37)到2014年6月,全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263家;[11](P37)仅2013年一年P2P网络借贷市场的成交金额增长就达到了300%,足以证明网络借贷市场在中国的超速发展。[12](P9)
(一)网络信任的触发生成
对一般的日常社会生活来说,信任关系的产生总是要依赖于一定的基础。美国社会学家祖克指出,信任的产生主要有三种机制:一是由声誉产生信任,二是由相似性产生信任,三是法制产生信任。[13]同日常社会交往活动不同的是,由于网络社会交往在具体的交往对象、交往形式、交往内容、交往范围等各个方面都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在分析网络信任关系的建立过程时,必须认识到这些不同之处,结合网络交往中信任关系建构的实际过程,分析网络信任关系的建构和发展过程。
网民之间的信任关系主要是建立在双方的熟悉和对交往对象的期望基础之上。[10](P112~113)就网络借贷这个新生事物,大多数小微企业主一是不了解,二是即使知道也是心存疑惑,三是借款的渠道仍然保留了传统的信任模式——最好要有熟人介绍,才能让自己觉得心安。在网络借贷的互动中,为了获得另一方的信任,小微企业主、网贷平台、出资人等往往会根据以往的生活经验做出一些相应的行动,通过摸底、熟人、大数据等使得在互动过程中让对方熟悉自己。[10](P116)
从某种意义上讲,现代社会中积累起来的陌生社会关系以及形成的困境为网络借贷的出现提供了土壤。而受市场环境制约,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形成,现实金融体系还是向大企业倾斜,非正规融资缺乏法律支持。因此小微企业虽然倾向选择通过银行进行融资,但是银行贷款对它们而言又远远不够,因此不得不转向网络贷款。
(二)网络信任的互动强化
在信任关系得到初步确立之后,还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交往活动才能够得到巩固。这种信任关系的巩固,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由于人们的社会交往活动具有一定的物质联系,并具有一定的规范约束,使得这种交往活动一般都可以延续下去。但是在网络活动中,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使得这种信任关系的发展遭到了挑战。[10](P119)
在纯陌生人的社会里,大家彼此之间由于不存在深厚的情感基础,反而能在交易之前将利害关系交代清楚,借贷的动机和目的也很直接简单,即获利。所有需要通过人维系的契约关系都存在不稳定和不长久性,因此在陌生人社会里,相应法律规章和制度的制定就显得极为有必要。网络虚拟信任的发展与传统现实的信任一样,需要在不断的互动中逐步增强。虚拟信任尽管有着各种各样的制度、控制措施,但是对于能动性很强的个体来说,总会找到各种漏洞。所以,强信任的虚拟信任对于借贷者或者网络借贷平台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不管何种类型的网络交易平台,都脱离不了为借贷双方提供接触和了解的机会的功能及为借贷双方搭建借贷桥梁的角色,甚至某些只承担中介职能的网络借贷平台主要职责即为通过分门别类建立不同论坛或者组别对借贷双方进行进一步的区分,以利于借贷交易更好地进行,如美国的PROSPER和我国的拍拍贷。这些所谓的不同组别和论坛就是不同的社会网络,如交易关系网络、论坛用户交流关系网络和用户群关系网络。这些互动既是相互熟悉的过程,也是信任强化的过程。
(三)网络信任的反馈效应
随着网络借贷市场交易范围、人数、金额和环境的变化,小微企业融资的市场系统性风险也大大增加。虽然这与市场的需求紧密相关,但因为作为新生事物,缺乏相应的监管渠道和制度政策,网络借贷平台在繁荣的背后也隐藏了巨大的问题。近几年以来,网络借贷的“野蛮”生长而积累的风险不断增加并正在通过某些渠道加速释放,虚假投资标的、私自转移资金、倒闭关门、跑路等各种乱象纷至沓来,已经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发展构成潜在威胁,对小微企业发展冲击尤为突出。[14](P209)比如,北京“网金宝”P2P平台、[15]旺旺贷P2P网贷平台、[16]南京普拉司博“薪金融”[17]等案件。
从信任关系的发展角度看,如果一个社会情景中制度建立不完善,会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信任关系。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网络社会发展时间短暂,网络伦理、网络道德以及网络法律等规范体系的建设同网络的高速发展相比要落后很多,这就使得在网络发展中出现了社会行动规范约束体制的真空地带,造成了网络犯罪、网络欺诈等网络社会问题的泛滥。[14](P124)最近几年出现的,要么是借贷者——小微企业主等无法偿还而“跑路”的,要么是网络借贷平台所有者“跑路”的,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以及对网络借贷平台带来的严重的负面的社会声誉。科尔曼指出,如果信任的受托人不守信用,委托人给予他的信任只能为受托人增添资本,而给委托人带来损失。在这种状况下,信任就会减弱甚至被撤回。[19](P227~228)
(一)强化制度信任:完善网络借贷信用机制
目前我国的商业征信系统还未建设成,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也未完全开始,需要建立系统、规模的征信模式。从参与提供征信服务的企业看,除包含当前为主的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外,还应在私营征信机构进一步的商业化运作。
为实现系统、规模的征信模式,需要分三步走。第一步有序引导更多的能提供涉及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职能部门、中介机构参与到信贷征信服务建设中,同时优化基于企业信用信息库与个人信用信息库之间的关联性,降低查阅带来的效率低下等问题。第二步是逐步拓宽商业信用数据的积累工作。目前国内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初步建立了基于应收账款管理数据,其能够检索到企业经营的部分信用信息,可以部分有效地防范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诚信问题。第三步是形成统一的资本信用评级基础,成为小微企业、个人信贷服务形成标准化的依据所在。
目前针对小微企业、个人的借贷方式使用的惩戒机制都不够有力,现阶段针对商业的失信措施主要通过金融系统给予惩罚,但仅仅依赖金融惩戒是远远不够的。针对惩戒机制,阿里搭建的“触犯即关店”的惩戒是较为有利的惩戒方式,做得较为成功。除此之外,失信惩戒措施有效性表现还来自于社会对应征信人员对信贷的认可度。
(二)增强人际信任:健全小微企业行业社会网络
美国和英国的实践表明,行业自律组织可以在网络借贷中发挥重要作用。行业自律组织通过自律形式,制定相关规定,组织成员承诺遵守,对于行业发展意义重大,特别是当前我国网络借贷行业良莠不齐,存在众多严重影响行业形象、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情形下,大力发展我国网络借贷行业组织至关重要。
建立的网络借贷行业组织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制定行业自律标准,对会员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主要涉及三大方面,一是借款人信息的共享,二是信用推进信用评级工作,三是制定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我国针对网络借贷市场的行业自律组织已经有若干个,但很多都具有地域性限制,多个自律组织之间相互隔离,过于分散,难以实现行业自律的初衷。在所有自律组织中,人民银行支付清算协会牵头成立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官方背景最为强大,可给予适当行政干预以此整合其他相关自律组织。
同时,建立健全全行业的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帮助网络借贷公司快捷、便利地获取有关借贷方的信用信息,也需要行业协会作用的发挥。从当前来看,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虽然接入的平台有多家,但仍以行政单位、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为主。而网络借贷平台受限于身份不清,无法接入获取有关企业、个人相关的信用指标内容。从国外发展来看,建立系统的共享机制,透明化企业相关内容信息,能更好地帮助企业搭建属于自有的、成本低廉的、高效的征信体系。
(三)落实第三方监管:完善监管机制促进网络借贷健康发展
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各有优势而完全可以互相协调和互相配合。行业自律依靠的是声誉评级机制对网络借贷平台行为的约束,但单纯的声誉评级机制并不能完全规范平台的自律行动选择,当声誉评级的影响作用减弱时,可以通过强化政府监管机制的作用,让政府监管者实施一定的惩罚措施加以引导,弥补其不足。同时,随着行业自律机制作用的发挥,声誉评级的影响进一步增强时,监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的市场环境和行业自律程度,设计不同的监管策略和调整对网络借贷市场的监管力度,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在网络借贷平台监管方面,首先要从法律的角度对市场主体的参与资格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约定,比如营业资格、运营能力等方面都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审核并确定。为了确保该行业的稳定发展,在监管方面首先就要统一市场准入标准,根据国外的实践经验,需要建立网络借贷平台的实名制。在市场准入方面要采取备案措施,任何网络借贷平台的成立,都应该经过完整的注册流程进行注册并在工信部门和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以便日后更好地进行监管。在明确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之外,还要确定刚性的市场退出机制,一旦市场内的网络借贷平台低于监管标准,则需要强制性地退出市场。
小 结
小微企业网络借贷的困境需要以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整体模式创新为依托。而今的互联网金融业态,虽然聚集了各类的资金供给和需求的信息,却并没有足够的技术来对这些信息的质量进行甄选,更没有足够的约束机制和高效的违约惩戒来保障金融秩序的有序运行。基于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互联网征信体系,以及网络虚拟信任的强化,可以更好地打造网络借贷行业的风险识别与定价能力,弥合因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而产生的金融安全风险,使互联网生态的优势可以更好地与传统金融相融合。
可以预计,当未来互联网经济与实体经济更加深度地融合时,理想的商业社会中,各商业要素得以低成本、快速地进行自由流动;理想的信息社会中,各种类别的信息同样应更低成本、快捷且易于获得。如此才能建构更加有效、便利、信任可控的小微企业网络借贷支撑系统及运行。
[1]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EB/OL].(2011-07-04)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1-07/04/c_121619821.htm.
[2]西安日报.小微企业是推进创新的重要力量[N].2010-10-15(08). http://epaper.xiancn.com/xarb/html/2012-10/15/content_151506.htm.
[3]王全在.冲破瓶颈——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体系构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
[4]简·梵·迪克.网络社会——新媒体的社会层面[M].第2版.蔡静,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
[5]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EB/OL].(2015-07-18) http://news.xinhuanet.com/finance/2015-07/18/c_128033384.htm.
[6]陈勇.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报告(2015)[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
[7]米晋宏.社会网络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D].复旦大学,2014.
[8]翟学伟,薛天山.社会信任: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9]薛天山.关系、策略与信任——一项关于信任建构过程的研究[D].南京大学,2009.
[10]鲁兴虎.网络信任——虚拟与现实之间的挑战[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
[11]宜信北京联办财经研究院.小额信贷:互联网微金融时代[M].北京: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12]万校基.网络借贷(P2P)平台的成长模型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3.
[13]彭泗清.信任的建立机制:关系运作与法制手段[J].社会学研究,1999,(2).
[14]陈青松.影子银行[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
[15]网金宝跑路调查[EQ/BL].(2014-06-12)京华网.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4-06/12/content_95905.htm.
[16]旺旺贷跑路 网民寻环迅支付维权遭拒[EQ/BL].(2014-05-20)中国青年网. http://finance.china.com.cn/roll/20140520/2414682.shtml.
[17]南京普拉司博老板跑路 涉案金额2000多万[EQ/BL].(2016-07-12)中国江苏网. http://life.jschina.com.cn/system/2016/07/12/029152902.shtml.
[18]詹姆斯·S.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册)[M].邓方,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黎 玫〕
The Transformation of Trust from Reality to Virtual Network: Research on the Internet Lending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LIU Huan-zhi,CAO Hai-lin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ehai University, Nanjing,211100, Jiangsu, China)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play an active role in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but they are faced with many difficulties in the real financial lending field. With the progress of computer and Internet technology, especially afte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normal” economy, Internet lending has relieved their pressure to a large extent, though. In such background, trust—the core element of people’s economic activities—expands from real trust to Internet virtual trust. However, network lending has its deficiencies too. The cases of Internet lending platforms making off with money have caused lots of social concerns, bringing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financing and internet virtual trust into crisis. Hence it is urgent to build up a credit system involving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Internet loaning platform and government so as to improve the Internet virtual trust. Besides, we need to strengthen supervision from aspects of the system and the policy to promote the effective coupling of multiple factors.
trust; Internet virtual trust;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Internet lending
刘焕智(1974— ),男,山东日照人,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城乡社会学研究; 曹海林(1970— ),男,江苏东台人,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乡村社会、政治社会学研究。
F830.5
A
1006-723X(2016)12-009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