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成为法律援助的主唱

2016-02-26 10:45杨昌俊
民主与法制 2016年1期
关键词:法律化主唱专题报道

杨昌俊

2015年第33期《民主与法制》刊载的专题报道《法律援助二十年》,回顾了法律援助从筚路蓝缕时的艰难起步,到落地生根从而深入人心的简要历程,揭示了在新中国法治进程中,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的意义所在。侧耳倾听,呼吁政府在其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法律援助主唱的声音越来越强烈。

从2003年9月《法律援助条例》的正式施行,到2015年5月《关于完善法律援助的意见》的出台,可见在制度层面的建设上,随着国家民主化进程的发展,人们对法律作用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化。大量的、迫切的现实需求,决定了应该对法律援助已有的成果与经验进行法律化——《法律援助法>的适时孕育与及早颁行。而“法律援助春天”的到来,有待于物质保障、设施投入、观念准备等方面的水到渠成。

各地探索了不少法律援助的模式,尽管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但遇到的困境是法律援助组织自身难以克服的。比如,民间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志愿者,非常接地气,灵活机动性强,工作效率也高,但其服务范围有限,自发性决定了组织松散、资金短缺、人员不足;政府法律援助有着规模大、人员多、资金足、服务广的优势,但其效率低下、回应性差、用时长等弊端毋庸讳言。立足于我国国情,如何破除这些制约法律援助的瓶颈,直接关系到这一事业能否持续性发展,让受援者获得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期望的那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部感受到公平正义”,政府法律援助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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