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选秀对我国流行音乐的影响

2016-02-26 20:49顾楠华
学术交流 2016年6期
关键词:音乐性商业性流行音乐

顾楠华

(南昌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南昌 330031)

电视选秀对我国流行音乐的影响

顾楠华

(南昌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南昌 330031)

[摘要]电视歌唱选秀节目的兴起和不断发展,深度影响着当下我国的流行音乐。但电视节目与流行音乐的生产和传播规律冲突明显。作为大众媒介产品的电视节目,需要在激烈竞争中博取收视率,内容和节奏编排上刻意设置“戏剧”和冲突,因而选秀选手所选歌曲及演绎、演唱,明显呈现出“躁”“新”“怪”的特点,这俨然成了当下我国流行音乐的审美趣味,极端化现象突出。电视选秀对电视台和经纪公司无疑是最营利的节目类型和模式之一,但却造成了流行音乐商业性与音乐性的严重割裂,对其长期、可持续发展无甚助益。

[关键词]电视选秀;流行音乐;音乐性;商业性

至2015年,我国电视选秀*本文的电视选秀特指选手来自普通大众,面向大众、以演唱流行歌曲为主的歌唱类选秀节目,如《中国好声音》《超级女声》《花儿朵朵》《最美和声》《中国梦之声》等。《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我是歌手》以及注重原创性的《中国好歌曲》等不在本文论述的范围之内。已走过了十余个年头。期间,电视选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成了我国电视荧屏上最引人注目的节目类型之一,也构筑了一道社会文化景观。如果说2004年的《超级女生》是国内电视选秀的滥觞,那么2005年的《超级女声》可以说是真正带动了歌唱选秀热,“掀起了国内娱乐革命的风暴”。受政策的规制,经过几年的短暂紧缩期,2012年横空出世的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再次搅热了电视选秀市场。各家卫视和制作商在“引进—模仿—创新”的循环中不断推出新作品。[1]270凭借着这类节目,一批又一批“选秀歌手”刷爆电视荧屏,成为各类社交媒体的热议对象。毋庸置疑,电视选秀是影响当下我国流行音乐发展的“关键词”之一,不容小觑。作为大众传媒的电视与作为大众文化的流行音乐同属一个文化范畴,二者的结合可谓顺理成章、不谋而合。按此逻辑,电视选秀在当下我国流行音乐的发展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影响如何?又是如何影响的?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电视选秀已成为当下流行歌手的重要生产机制

歌手,或者说歌星,是流行音乐产业的核心、稀缺资源。有研究者用本杰明(Walter Benjamin)提出的“光晕”(zura)概念来解释歌手之于流行音乐的价值。对流行音乐而言,“其最独一无二的光晕即是亲临现场聆听从歌手口中所唱出的音乐,光晕即时来自于歌手本身”[2]。如何发现、培养、推广和开发歌手,是流行音乐产业的中心。积累至今,在当下中国流行音乐歌坛,选秀歌手几乎占去了“半壁江山”。以至于有人认为电视选秀是继“94新生代”之后,中国歌坛第二轮声势浩大的造星运动。[1]269电视选秀当仁不让地成了当下流行歌手的重要生产机制之一,它改变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依靠唱片公司、演艺公司、演艺学校等专业机构以专业性为标准来选拔“歌星”的机制。

参加电视选秀的选手大多是从未受过系统专业训练但怀揣音乐梦想的年轻人,选手本人及制作方也刻意强调这一点,以凸显选秀节目的平民性和草根性。零门槛的海选、观众的高度参与都刻意彰显出选秀的平民性和大众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参加选秀的选手已不再局限于“草根”阶层,许多选手有多次参加选秀节目的经历和经验,或在国内外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或在歌坛已经具备一定的地位和资历。如参加第二季《中国好声音》的姚贝娜,从小便接受系统的歌唱训练,并早在2008年已获得央视“青歌赛”通俗组的金奖。“大腕”们的加入增加了节目的看点,增强了节目的专业性,但平民性、大众化仍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各种幕后花絮、煽情性叙述、导师和选手间的互动占据了相当一部分时间,目的无外乎是吸引甚至取悦观众。

传统歌手在成为“歌星”之前一般都要经过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其中包括自身歌唱水平的积累和提升、唱片公司的包装和推广、音乐市场的定位与淘汰,以及偶然性很大的发展机遇等。但电视选秀似乎把以上诸多环节都压缩在一两个月,甚至是短短的几个夜晚来完成。这对那些抱有“出名要趁早”的想法、怀揣歌星梦想的年轻的音乐爱好者来说,电视选秀无疑成了一个可以迅速成名的特别通道。成名周期的缩短,方式的快捷,遮蔽了背后的过程与细节,但也产生了新的压力。在选秀节目扎堆的当下,各类头衔的选秀歌手不断从电视荧屏上冒出来,而只有极少数能持续性地沿着流行音乐的道路发展,绝大多数则随着该季选秀节目的结束而迅速淡出大众视野,专业上当然也无从建树,对流行音乐增量意义的贡献极其有限。这一点,音乐学界、业界都有共识,靠选秀推动流行音乐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也是不科学的。电视选秀成为流行音乐歌手生产机制的另一影响,是其在整个流行音乐界话语权的增强,唱片公司、专业院校等机构都无法无视其存在,并积极考虑与其合作。近几年,一些专业音乐学院新设立了通俗或流行音乐学院、系或专业,并积极鼓励学生参加电视选秀博取名次,且在平时授课、社会实践方面借鉴选秀歌手的长项,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的个性和风格,让学生充分展示自身特质,逐渐积累舞台经验。一个流行音乐专业的学生坦言,其“最大的梦想就是参加选秀、取得成绩”。[3]

二、电视选秀引领当下流行音乐审美趋向

尽管歌曲本身并不是电视选秀的唯一或主要看点,背后的花絮和煽情的故事、评委的点评和逗乐有时候会比演唱更吸引眼球。但不可否认的是,流行音乐是支撑选秀节目的重要资源和看点之一。作为大众文化的主要艺术形式之一,流行音乐的娱乐性往往大于审美性,但这并不排斥其有审美性。审美性也是流行音乐的重要属性之一,只是会随着流行的变化而变化,因而体现出明显的易变性和当下性。

电视选秀的火爆深刻影响着当下我国流行音乐的审美趋向。从节目组选中何种类型的选手入围,到歌手选唱什么样风格的歌曲,从评委或导师的当众点评,到哪些选手可以晋级直至夺冠,无不呈现出该选秀节目认同的审美趣味。同时,电视选秀中的每一环节都可视为流行音乐审美个性的“把关人”,尤其是评委及导师们的选择和选手的去留。“导师们的每一次选择,其实都意味着一次审美观念、审美价值判断的展示与较量,选手们的每一次去留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当今流行乐坛某种审美取向的盛衰。”[4]这也必然影响电视机前大众关于当下流行音乐审美趣味的认知,并通过短信投票等互动方式体现出来,进而影响当下整个流行音乐的审美特征。当然,最直接的影响来自选手对演唱歌曲的选择。笔者通过对每年多个电视选秀节目的分析,发现其在审美趋向上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躁”——劲歌热舞型。这一类型的歌曲在选秀节目中比较普遍,它可以让歌手展示自身的唱跳功底,动感十足,可以迅速搅热现场氛围、激发观众热情。歌手卖力的表演、劲爆的节奏和绚丽的舞台,常常让观众仿佛置身于一场歌会。这样的场景注定选择的歌曲需要躁一点。一个“躁”字非常形象地概括了此类歌曲的个性特点,也比较暗合当下普遍浮躁的社会心理状态。更为关键的是,此类型歌曲唱跳结合,画面感强,效果好,会带来较高收视率。选秀中当然不乏以“静”取胜的,但选择这类风格的歌曲从来都是少数,倒是“躁”性歌曲在任何一档选秀节目上都占绝大多数。

第二类是“新”——老歌新编型。参加节目的选手常以翻唱老歌的形式参赛,尤其是翻唱那些知名度较高的经典老歌。“老歌”有较高的识记和熟悉度,可以迅速拉近与大多数观众的距离;创新的唱法则成为看点之一,“翻唱和模仿成为草根歌手最为重要的看点和技能”[5],满足了电视观众求新求变的观看心理。选手为了提高声音的辨识度,赢得评委和观众的好评,在翻唱老歌时往往强调新颖而个性化的表达,甚至进行颠覆原作式的改编和演唱,如抒情歌曲常被改编成爵士、布鲁斯、摇滚等欧美风格的唱法。因为此类曲风不仅能体现歌手的歌唱技巧、嗓音条件和对多种曲风的驾驭能力,而且还能与国际流行音乐接轨。除了翻唱一些经典老歌外,还会翻唱一些相对比较小众的冷门歌曲,通过选秀歌手的重新演绎,这些小众的歌曲被迅速扩大了传唱范围,成为大众耳中的“新歌”,开始“流行”。

第三类是“怪”——另类型。个性化是流行音乐的主要属性之一,大多流行歌手都比较注重表现自己的个性。然而要想在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常规性、一般性显然是不够的,还要追求“个性中的个性”,即特别、不一样、另类、非主流、颠覆,造成的结果就是“怪”:演唱演绎方式怪异,服饰发型包装怪诞,言行举止另类妖气。2012年《中国好声音》亚军获得者吴莫愁,参赛时走“搞怪”路线,在台上和台下判若两人,被称为“歌坛魔女”,怪诞的妆容和台风也令许多观众瞠目结舌。“怪”几乎成了吴莫愁的唯一标签。不管如何“怪”,于选手无非是展现自己的个性,于节目无非是制造话题效应,都是为了引起关注,吸引眼球。

在一个时段、一个地域内,流行音乐的审美特征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电视选秀以其特有的影响力,深刻影响着当下中国流行音乐的审美趋向。这种影响主要表现为:“躁”“新”和“怪”。选手们处心积虑地想要“出奇制胜”,没成想却导致另一种同质化,势必走向另一个极端。促成此种审美趋向的内在逻辑是诸多选手间的惨烈竞争逼迫着其必须充分展现个性,引起关注和注意;而选秀毕竟是电视节目,遵循电视传播规律,追求故事性、画面感、感官刺激和轰动效应,以取得较高的收视率,音乐本身被削足适履般地迎合这种需要,自然侵蚀了其艺术性的张扬。

三、电视选秀改变了流行音乐产业模式

流行音乐有较强的商业性,在世界范围都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论述电视选秀与流行音乐的关系,除了探究音乐性(艺术性)之外,还必须考虑其文化产业、商业属性,在各属性结构与平衡中寻求合适的“度”。

我国传统唱片业因基础“空洞薄弱”,当下又受到数字音乐和盗版的冲击,尚未形成一个各方利益分配合理且行之有效的产业链,发展前景堪忧。台湾著名歌手、音乐制作人黄舒骏认为:“网络兴起之后彻底摧毁了唱片业,它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建立一个新的模式,让大家能够像我们过去一样去享受这些过去没有的,也许有一天会有新的模式出现,但是至少在这个时刻我们是看不到未来。”[6]著名乐评人王晓峰指出:“中国唱片业命运多桀,从来就没有赶上好时候,始终处于混乱不堪的状态。”[7]在传统唱片业日渐衰弱之时,电视选秀却给音乐产业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据《2014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3年音乐产业占到文化产业总体市场规模的8%,已超过了动漫、电影、网络游戏等文化娱乐产业。其中,广播电视音乐行业市场总规模为34亿元,并呈不断上升趋势,尤其是依托电视节目衍生的音乐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传统唱片业是围绕着唱片的制作、发行、宣传、销售等环节为主的产业,唱片的收入是整个产业运转的基石。在盗版和数字化等不利因素的破坏下,单纯依靠卖唱片已无法维持整个产业的运转,于是唱片公司与歌手签定经纪约,从歌手的演唱会、广告代言或其他商业演出中获利,以弥补唱片销售的差额,维持产业正常运转并赚取市场利润。特别是近十年来电视选秀的出现,催生了一大批“偶像”大于实力的歌手,也让一些原来过气的歌手通过担任评委或亲自参加选秀重新回到舞台中央,且催生并固化了一种新的消费模式——“粉丝”经济。在较有影响的选秀节目中,基本上每位选手都有自己固定的“粉丝”群。这些“粉丝”群呈现出规模化、职业化和组织化的特征,成了音乐产业中真正贡献的产值者。有人将这种聚集了选秀歌手、明星和观众的电视选秀称之为“集体欢腾”(collective effervescence)。集体欢腾的效应越高,艺人的“光晕”越容易建立与强化。“选秀节目需要艺人的光晕来吸引大量参与集体欢腾的观众以提高收视率,而艺人则需要选秀节目所制造的欢腾效应来强化、建构自己的光晕,并进一步提高身价而延续后端的商业价值。”[2]“粉丝”群成了唱片公司和经纪公司商业策划运作的基本支撑。唱片业在电视选秀的催化下从制作音乐为主转向全方位包装歌手为主,流行音乐的消费也从消费音乐为主转向消费“偶像”为主。于是,唱片不再是唱片业的主要收入,而只是提升歌手知名度的一种手段。艺人演唱会、广告代言、商业演出等演艺经纪成为唱片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国内最大的唱片公司之一太合麦田的唱片收入只占总收入的2%,而艺人经纪如参加商演、广告代言、艺人劳务等占到了30%—40%。“超女”的制造者天娱传媒的艺人经纪收入占据了50%左右的份额,如果把综艺节目和演唱会等项目的收入包括在内,则高达60%—70%。[8]总之,电视选秀促动了大陆流行音乐产业的根本转型,即从“唱片经济”走向“娱乐经济”“偶像经济”“粉丝经济”。

电视选秀为当下流行乐坛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日渐衰微的传统唱片业带来了一线生机,就暂时的商业效益而言,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但我们不得不看到在这个过程中忽略了最基础而核心的对象,即流行音乐自身。正如著名流行音乐乐评人金兆钧所言,电视选秀对音乐的影响“不在于音乐方面,而是在于操作方面”[9]。这也是大批选秀歌手在比赛过后销声匿迹的原因,即缺乏音乐成就这个歌手的安身立命之本。他们在比赛时翻唱的是经典老歌,在舞台上信誓旦旦要实现音乐梦想,但比赛过后所做的事情似乎与音乐梦想毫无关系。歌手之间的较量也从舞台上的创作、演唱方面转向了台下粉丝群的规模大小、代言的广告品牌多少、演唱会的上座率高低之间的较量,即商业价值的较量,甚至不惜弄虚作假、靠绯闻炒作换取一些关注。电视台和经纪公司并未朝着把他们打造成优秀歌手的方向努力,而是仅仅把歌手当成获取市场利益的资源,并通过他们的知名度牟利。这种商业模式对电视台和经纪公司而言无疑是成功的,起码短期之内是获利的,至于歌手在音乐上有什么突破和进步,则被置于脑后。流行音乐是一种文化产业,有商品性,但不能忽略其艺术性,艺术性是商品性的基础。中国流行音乐学会会长、作曲家谷建芬认为:“流行音乐是艺术,不是一夜成名的发财商机,一切违背艺术规律的做法终究不能长久。”[10]因此,我们在充分开发商品性的同时,必须重新审视、重视艺术性,最起码不能忽略艺术性,这是值得业界学界警惕的。

这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传统唱片业时代。虽然其商业模式落后,唱片制作成本高,长期受盗版的困扰,但“它绝对不会错过一个天才,尽可能向消费者提供各种不同类型的音乐产品,这些产品力求在市场和审美之间寻求平衡,通过这些产品营造一种文化氛围,形成文化潮流”[7]。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电视选秀与“94新生代”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二者在同样淡出人们的视野后,前者无代表作,而后者总有一首歌留存下来,被人提及和记忆。[1]269可见,当下大陆的流行音乐,既要探索符合国情的科学、可持续的产业模式,又要坚守一定的审美原则和底线,在商业性和音乐性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和平衡点。

四、结语

歌唱选秀节目的兴起和不断发展,使电视对流行音乐的影响日益深化。在专业院校和机构之外,电视选秀已成为当下流行歌手的重要生产机制。这种机制最外在的标签是实现了平民到歌星的直接转换,中介就是电视选秀本身。成为中介之后的电视选秀成为梦想与欲望的制造机器,选手的一举一动都需要与之契合。为了引起关注和设置话题,节目本身也需要戏剧和冲突,电视选秀中选手所选歌曲及演绎演唱,明显表现出“躁”“新”和“怪”的特点,这成为当下我国流行音乐的审美趣味,极端化现象严重。电视选秀对电视台和经纪公司无疑是最营利的模式之一,但对歌手和流行音乐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而言却是失败的。概言之,以电视选秀为中介的流行音乐,商业性被充分开发利用,而音乐性却无创新和进步,商业性与音乐性被严重割裂。我们应该认识到电视选秀并不是流行音乐的救星和良药。流行音乐的发展离不开大众传媒的参与,但应遵循自身规律,探索适合自己的产业模式,将音乐性和商业性有机融合起来,如此才可以重新激活流行音乐产业,并为大众传媒产业提供持续性的资源支撑。

[参考文献]

[1]王丽慧.歌声中的文学[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3.

[2]李育菁.歌唱选秀节目热潮带给了流行音乐产业什么?——以“集体欢腾”建构歌手“光晕”[J].文化产业e 周报,2013,(169).

[3]边思玮.选秀时代下的中国流行音乐教育[N].中国文化报,2012-12-04(8).

[4]王思琦.“谁的好声音”?——由《中国好声音》看中国流行音乐的审美取向及其他[J].歌唱艺术,2012,(11):11-15.

[5]张慧瑜.当代中国的文化想象与社会重构[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4:213.

[6]南都娱乐周刊.对弹[M].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13:129.

[7]王小峰.音乐去哪了[J].三联生活周刊,2014,(42).

[8]李伟.明星、粉丝、操盘手的新逻辑[J].三联生活周刊,2009,(47).

[9]金兆钧.乱花迷眼,山雨潇潇——2005歌坛观[N].人民日报,2006-02-16(9).

[10]吴晓东.这几年流行歌曲怎么成了“流星”[N].中国青年报,2009-04-02.

〔责任编辑:王巍〕

[收稿日期]2015-09-24

[基金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4年度项目“电视选秀对流行音乐的影响研究:文化产业的视角”(YS1432)

[作者简介]顾楠华(1978-),女,河南许昌人,讲师,硕士,艺术理论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从事音乐传播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G221;J9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6)06-019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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