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文体性质再探

2016-02-26 13:46刘成群
学术论坛 2016年8期
关键词:伊尹墨子清华

刘成群

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文体性质再探

刘成群

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与《尹至》《尹诰》编排在一起而位于两者之前,这表明《赤鹄之集汤之屋》在清华简墓主人眼中是《书》一类的文献。从语法、词汇角度研究,可将《尹至》《尹诰》两篇溯源至西周时代,而《赤鹄之集汤之屋》则显示出春秋战国时代的语言风貌。《赤鹄之集汤之屋》有浓厚的巫术色彩,应经过了战国时代楚地士人的增饰。《赤鹄之集汤之屋》情节曲折,想象丰富,谓之小说当不成问题。从文学角度来看,此篇可归属于先秦杂史体志怪小说的范畴。先秦时代存在不少关于伊尹的传说,其中很多伊尹形象并不符合儒家的价值取向。这些伊尹传说在汉代被归为道家《伊尹》和小说家《伊尹说》,《赤鹄之集汤之屋》是小说家《伊尹说》中的一篇。

《赤鹄之集汤之屋》;志怪小说;杂史体;《伊尹说》;《汲冢琐语》

一、《尹至》《尹诰》《赤鹄之集汤之屋》的文体性质

2013年初,《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正式对外公布,此次公布的成果包括《说命》三篇、《周公之琴舞》《芮良夫毖》《良臣》《祝辞》以及《赤鹄之集汤之屋》等篇什。其中《赤鹄之集汤之屋》一篇颇为引人注目,因为这篇充满奇幻色彩的文献具有小说性质,在战国简帛资料中比较少见。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公布前,李学勤就曾谈及将要公布的成果里有一篇《赤鹄之集汤之屋》,这篇《赤鹄之集汤之屋》类似于先秦时代流行的伊尹故事[1](P69)。《赤鹄之集汤之屋》简文公布后不久,便有学者写文章讨论其文体特征,如黄德宽认为:“该篇佚文的发现有可能改写文学史家关于先秦无小说的结论”[2](P81);谭生力则认为这篇简文“为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小说的源头提供了新的价值线索”[3](P4);姚小鸥认为该篇简文“情节曲折生动,不让六朝小说”,“为我们重新认识小说文体观念的形成提供了重要证据”[4](P43)。

仅从单篇来看,《赤鹄之集汤之屋》一文情节曲折离奇,想象丰富,的确具有明显的小说特征。从这一角度切入进行探讨当然也是可行的,但上述研究却普遍忽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细节:《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中的《赤鹄之集汤之屋》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的《尹至》《尹诰》是编排在一起的。肖云晓曾指出:“观察《赤》简15与《尹至》简1,划线与两道竹节全部密合,故可以推定《尹至》当接于《赤》篇之后。”[5](P471)此前,孙沛阳已根据竹简背划线判断,《尹诰》当接于《尹至》之后[6](P449)。《赤鹄之集汤之屋》《尹至》《尹诰》三篇竹书均叙伊尹与汤事迹,且简长均为45厘米,为同一书手所抄写,也就是说,三篇竹书原编于同卷。所以要想弄清楚《赤鹄之集汤之屋》的文体性质,必须将《赤鹄之集汤之屋》与《尹至》《尹诰》结合起来加以分析方才可以。

李学勤认为《尹至》和《尹诰》属于《尚书》类文献,如其云:“《尹至》《尹诰》讲商汤灭夏,按照《尚书》的体例,可以称作《商书》,称作《夏书》也不是不可以。”[7](P107)廖名春也将《尹至》《尹诰》的体裁归为今本《尚书》中的《商书》[8](P122),并一再申述《尹诰》乃是真正的《咸有一德》这一观点[9](P110)。刘光胜认为《尹至》和《尹诰》“是明确可以肯定为《尚书》的篇章。清华简《尹至》为伊尹与汤的对话,属今传本《尚书》中的《商书》。《尹诰》是《尚书》佚篇,今本篇题作《咸有一德》”[10](P77)。此后,学界对《尹至》和《尹诰》的探讨走向深入,但基本上都立足于《尹至》《尹诰》乃系《尚书》类文献这一基本点。《赤鹄之集汤之屋》与《尹至》《尹诰》被编于同卷,并位于《尹至》《尹诰》之前,那么《尹至》《尹诰》被视作《书》类文献的话,则《赤鹄之集汤之屋》也应该属于《书》类文献,起码在清华简墓主人眼里如此。

但我们认真比对《赤鹄之集汤之屋》《尹至》《尹诰》三篇文献的语法与词汇,则可发现《赤鹄之集汤之屋》与《尹至》《尹诰》两篇存在较大的差别。《尹至》《尹诰》两篇其语法、词汇与殷周之际乃至周初的部分文献相似,李学勤曾谈到:“《尹至》开头,汤见到伊尹,‘汤曰:格’,现在今文《尚书·汤誓》有:‘王曰:格’,王就是汤,就等于说‘汤曰:格’。《商书·盘庚》有‘王若曰:格’。这种句子,其它地方没有,所以它们应该是同出一源,同时而作。”[7](P107)在《尹至》《尹诰》中,还存在不少商与周初时代的特定用法,如在《尹至》中有“其有吉志”“其有众”“其有民”“其有夏”,《尹诰》中有“其有夏”“其有……”一再出现。在商与周初时代的一些文献中常常能见到“其有……”这样的结构,如在《盘庚中》有“其有众咸造”,在《大诰》有“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多士》中有“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逸周书·度邑》中有“其有夏之居”。此外,《尹至》中的“其如台”也是一个典型的商代用语。如《盘庚上》中有“卜稽曰其如台”之句,《高宗肜日》中有“乃曰其如台”,《西伯戡黎》中有“今王其如台”。再有,在《尹至》和《尹诰》两篇当中,多出现商与周初时代的虚词,如其、于、不、乃、之、弗、兹、亦、咸、及、厥、克、曷、俾等,像肯、未、犹、而、且、尽、常、虽、再、彼、此、所、焉、者等具有春秋时代特征的虚词全不出现。就代词而言,《尹至》和《尹诰》中的用法也符合商与周初时代文献的一般特征,如汤与伊尹的对话只用“汝”一词,在商周时代,“汝”和“尔”是有区别的,“‘汝’多用于表示亲热和尊重的语境,‘尔’多用于表示谦恭或训诫的语境。《周书》的《康诰》《梓材》《无逸》《君奭》诸篇,主要为周王室成员之间的劝告问答之词,对称皆用‘汝’”[11](P13)。最后,《尹至》和《尹诰》竟然没有出现一例句末语气助词,这也符合商与周初时代文献句末语气助词十分贫乏的一般特征[11](P21)。综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尹至》和《尹诰》的成书年代至迟不晚于西周中期。

《赤鹄之集汤之屋》却显然不具备商与周初时代的语法特征,而是呈现出了春秋战国时代的语言风貌。首先,《尹至》和《尹诰》中常用的代词“厥”被《赤鹄之集汤之屋》中的常用代词“其”取代,如《尹至》和《尹诰》有“厥志”“厥众”“厥辟”,《赤鹄之集汤之屋》则变为“其上”“其下”,“其”取代“厥”符合商与周初时代词汇向春秋战国词汇演化的规律,这种转变到了秦汉时代更为常见,“今文《尚书》的《尧典》《微子》《牧誓》《禹贡》《洪范》五篇凡63个‘厥’字,《史记》引用涉及58个有‘厥’字的语句,把其中的56个‘厥’字都替换为‘其’字”[12](P22-23)。其次,在《赤鹄之集汤之屋》中出现了4个“也”,非别是两个“亡不见也”,一个“是小臣也”,一个“不可食也”。“也”在甲骨文中没有出现,在《尚书》中也无一个出现。“也”字具有句读标识功能,在春秋战国的文献中才大量涌现[13](P55)。《赤鹄之集汤之屋》出现“也”字,则可证明其为春秋战国文献的可能性非常大。

春秋时代的楚国的《书》学文化并不发达,孔子之前楚人引《书》仅见一例即鲁成公二年(前589),申公巫臣引用《康诰》中的“明德慎罚”来劝谏庄王不要纳夏姬。所以,《尹至》和《尹诰》这两篇可以溯源至西周乃至更早时期的文献当是来自北方地区,或当为墨子所献。我们推测《尹至》《尹诰》与墨子有关存在一定依据。首先,墨子藏书甚富,据说有简策三车。墨子曾南游至郢,献书给楚惠王,楚惠王曾以“良书”目之[14](P440)。这批“良书”中应该包含有所谓的先王之书,我们判断不错的话,《尹至》和《尹诰》两篇应在其中。楚惠王之后的楚王依次是楚简王、楚声王、楚悼王、楚肃王,清华简《系年》下限至楚肃王时代,因此在时间上比较合适。其次,《汤处于汤丘》中“汤处于汤丘,取妻于有莘。有莘媵以小臣,小臣善为食,烹之和”[15](P135)的说法可以和《墨子·尚贤上》《墨子·尚贤中》《墨子·尚贤下》中的相关记载相参证。《汤处于汤丘》记载了一段汤与其臣下方惟的对话,这一情节又见于《墨子·贵义》。清华简《尹至》在描述商汤灭夏之战有“入于水”[16](P128)之说,关于夏桀败后涉水而走的记载也见于《墨子·三辩》,其文曰:“汤放桀于大水。”综上可以判断清华简与《墨子》在有关于伊尹的记载上应有共同的祖本。最后,清华简中多《商书》。在清华简已经刊布的前五辑当中,共计有《书》学类型的史书18篇,其中可称为《商书》的共计9篇,占总篇数的二分之一。而《墨子》一书亦对《商书》相当熟稔,其不仅常引《商书》①如《墨子·七患》引《殷书》,《墨子·尚贤中》引《汤誓》,《墨子·兼爱下》引《汤说》,《墨子·明鬼下》引《商书》,《墨子·非乐上》引《汤之刑官》,《墨子·非命上》《墨子·非命中》《墨子·非命下》皆引《仲虺之告》。,而且还记录有不少有关伊尹及傅说的传说。以上几点是我们推测《尹至》和《尹诰》有可能为墨子所献之书的依据。

墨子曾在宋国做过大夫,其学有宋文化之遗风[17](P108-109)。是以《墨子》所引之《书》有可能是来自宋国的版本。宋国为殷人后裔,保留一定的殷商文化自在情理之中。譬如《诗经》中《商颂》就与春秋时代的宋国有莫大关系。所谓“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18](P205)《商颂》可能经过宋襄公时代文化人士的校订与整理,但却不可能是凭空臆造而出,来自于殷商时代的原始材料应该还是有的。同理,校订整理《商颂》的文化人士也应该校订整理过一批记载殷商史料的公文档案。墨子之《书》可能就来源于此,《尹至》《尹诰》祖本若为墨子献楚之《书》的话,其可溯源至商或周初也就不难理解了。

与《尹至》《尹诰》相比,《赤鹄之集汤之屋》显然不具备商或周初时代的语法词汇特征,而却清楚地显示出了春秋战国时代的语言风貌。虽然,《赤鹄之集汤之屋》与《尹至》《尹诰》编排在一起并位于《尹至》《尹诰》之前,但其应该是战国时代的楚人为了丰富伊尹传说而添加上去的一个章节,因此,它也就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楚地巫文化和浪漫主义传统的影响。楚地尚巫,《汉书·地理志下》认为楚地“信巫鬼,重淫祀”,王逸亦云:“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19](P55),这一特点也能在出土资料那里得到印证,如在包山楚简中就能很明显地发现楚人对卜筮祭祷的崇尚[20](P63-69)。李泽厚曾把楚文化归纳为“充满浪漫激情、保留着远古传统的南方神话——巫术文化体系”[21](P67)。这种浪漫不羁的巫文化使得楚人对审美愉悦的追求远远超过了其他地区。譬如楚辞就较为完美地表现出了楚人绚丽奇幻、诡谲动荡的精神气质,尤其是《九歌》与《招魂》,其驰骋的想象、飘忽的思维,在娱神、礼魂的仪式中发挥得淋漓尽致。可以说,巫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楚文化浪漫唯美的格调。

李学勤认为《赤鹄之集汤之屋》“有浓厚的巫术色彩”,“可能与楚人好信巫鬼的习俗有关,是在楚地传流的伊尹传说”[1](P79)。在《赤鹄之集汤之屋》中可以明显看到巫术情节,如商汤用巫术诅咒伊尹,伊尹中了诅咒后躺倒在了路上,动弹不得,睁着眼睛却不能说话;又如天帝让黄蛇、白兔、后土等异类来惩罚夏桀,此皆为楚人巫鬼之风的体现。浓厚的巫术色彩不仅孕育了屈原式的瑰伟绚烂,同样也激发了楚地士人丰富奔放的想象力。《赤鹄之集汤之屋》即为楚地士人想象力释放的产物。正是这些丰富奔放的想象使得《赤鹄之集汤之屋》情节安排夸张怪诞,洋溢着一种奇幻色彩,显示出了浓郁的文学特征。其文学特征主要表现在:

第一,《赤鹄之集汤之屋》篇幅较长,全文达到800余字。长的篇幅实有利于构建波折离奇的情节。《赤鹄之集汤之屋》整篇故事由偷羹、遇乌、除祟三个环节组成,不仅过渡自然,而且各部分均能充分展开铺叙,这在相当程度上得益于长篇幅的容纳。

第二,《赤鹄之集汤之屋》在情节设计上具有明显的戏剧性因素。整篇文章中偶然、巧合、骤变各环节勾搭连环,腾挪跌宕,为制造紧张、激烈的矛盾冲突铺平了道路。尤其是伊尹中诅咒之后遇乌、遇乌后除祟的情节颇是出人意料,谓之动人心脾亦无不可。

第三,《赤鹄之集汤之屋》的语言十分生动。譬如“汤返廷,小臣馈。汤怒曰:‘孰调吾羹?’小臣惧,乃逃于夏”一段,就把汤发怒的样貌展现得活灵活现。又如“汤乃□之,小臣乃眛而寝于路,视而不能言”[22](P167)一段,则清晰勾勒出伊尹被咒倒地后,瞪着眼睛不能说话的画面。笔墨虽不多,却极其传神。还有,文中各个人物之间的对答也非常流畅,一问一答间颇现神采。

第四,《赤鹄之集汤之屋》趣味性十分明显。在先秦典籍中,以寓言故事讲明道理乃是通例,《庄子》《韩非子》莫不如此。但这些作品中的寓言往往有非常明确的现实指向,常借以攻击儒家及其他学派的思想。在《赤鹄之集汤之屋》一文中尚看不出明显的功利目的,似乎纯粹是趣味主义,大大凸显了其审美功能。

总之,《赤鹄之集汤之屋》想象丰富,情节跌宕,已经足够曲折离奇,按现在的标准来看,谓其为小说并不成问题。当然,《赤鹄之集汤之屋》在战国时代楚人的眼中,并不一定被视为小说,大抵应是《书》一类的著作。我们首先要明白这一点,在此基础之上再去谈论其小说性质,方能认识得更加透彻。

二、杂史体志怪小说

西汉末,刘歆作《七略》,序列先秦、汉初诸子学派,共计“九流十家”,而“小说家”位列“十家”之一。班固《汉书·艺文志》认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桓谭则曰:“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治家,有可观之辞。”[23](P1)虽然到汉代才有学者从理论角度对小说家进行界定,但小说家在先秦已然存在却是不争的事实。战国时代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分化,士人阶层开始崛起,成为塑造“百家争鸣”这一文化景观的主导力量。正如《汉书·艺文志》所谓“战国从衡,真伪分争,诸子之言纷然殽乱”。于是,“战国之士私相缀续”[24](P7)的情况出现了。对原有典籍的比附、曲解、编造、篡改也在这个时代大量涌现,譬如“寓言十九”的庄子就是改编的高手;而《列子·仲尼》记载乐正子舆谓公孙龙子则“漫衍而无家,好怪而妄言”。在“百家争鸣”这样一个大的语境当中,不但出现了儒、墨、道、法等学派,同时也使神仙方术之士、阴阳家、小说家等形而下者登上了历史舞台,由此形成了“饰小说以干县令”的局面。

历代小说作品,或被史家归为诸子,或被列入史部杂传,直至宋代才单以“小说类”之面目见于《新唐书·艺文志》中。此可证明,小说观念在这一时代“经历一次重要变化”[25](P40)。明清时代,一些学者开始侧重于小说研究,譬如胡应麟就把小说分为了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辩订、箴规等六个类别。像箴规中包括的“家训、世范、劝善、省心之类”[26](P374),其文学意味明显不强。很显然,胡应麟的“小说”观念要比文学意义上的“小说”概念更为广泛。四库馆臣们把小说区分为叙述杂事、记录异闻、缀辑琐语三大派别[27](P1182),如《山海经》《穆天子传》《神异经》《搜神记》《续齐谐记》属于记录异闻,《博物志》《述异记》《酉阳杂俎》等则属于缀辑琐语。四库馆臣们的小说观念较为侧重文学层面,正如鲁迅指出的,无论记录异闻还是缀辑琐语,都属于志怪一类,所谓“第析叙事有条贯者为异闻,钞录细碎者为琐语而已”[28](P5)。若按照四库馆臣们的标准,具有记录异闻性质的《赤鹄之集汤之屋》当属于志怪小说一类。

志怪的产生大抵与上古神话、原始宗教、巫术以及阴阳术数等因素相关,而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的大背景则是志怪生长的良性土壤,如庄子、列子等皆是拟寓言志怪的高手,《庄子·天下》所谓“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是也。此外,我们也不能忽略史书对志怪小说的影响,李剑国就认为有很多志怪小说是从史书中分化出来的:“志怪小说由口耳相传的志怪故事到被零星分散地载入史书,再到取得独立地位,成为一种书面文学样式,这是它形成的一般过程。这一过程在春秋战国时期志怪小说初步形成时出现过,在两汉志怪进一步成熟发展时也出现过,都表明了志怪小说是史传之支流。由于志怪同史书有血缘关系,所以它自身在内容和形式上有着明显的历史特征,周秦汉的早期志怪尤为突出。”[29](P21)

《赤鹄之集汤之屋》一文有着浓厚的巫术色彩、鲜明的志怪因素,同时也具有十分明显的历史特征。《赤鹄之集汤之屋》中的商汤、伊尹、夏桀都是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其故事也发生在汤、桀对峙的历史背景当中。从文学发生的角度来看,《赤鹄之集汤之屋》有可能就是楚地一些具有史学素养的小说家在某些古史传闻基础上进行演绎的结果。也正基于此,有的历史学者就曾尝试过挖掘《赤鹄之集汤之屋》的史料价值,如刘国忠认为:“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虽然是一篇属于‘怪力乱神’的文献,但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30](P64)所以他尝试根据篇中所述的伊尹与商汤、夏桀的关系,去分析古史传说中伊尹间夏的有关情形。

《赤鹄之集汤之屋》集巫术、志怪、历史三者于一身,这一特点使人很容易联想到先秦时代的一部志怪小说《汲冢琐语》。《汲冢琐语》系西晋时出土的“汲冢书”中的一种,出土时计11篇,后佚。清人洪颐煊、严可均、马国翰、王仁俊等学者有辑佚本。《汲冢琐语》大约出自于三家分晋前后晋国或魏氏的史官,有非常明显的史学特点。正如李剑国等认为的:“《琐语》作为小说,是退化自杂史的,仍带有母体的鲜明特征,即国别体的史书体制,因此它属于杂史体志怪小说。”[31](P77)在《汲冢琐语》现存的20多条内容当中,涉及到了不少历史人物,譬如周宣王、周幽王、晋平公、齐景公、宋景公、子产、晏子、师旷、范献子、豫让等。所以说,此书并不脱杂史之窠臼。除了具有杂史体特点外,《汲冢琐语》也表现出了光怪陆离的志怪特点,凡卜筮、梦验、预言乃至灾祥之事皆充斥其间。譬如:

齐景公伐宋,至曲陵,梦见大君子,甚长而大,大下而小上,其言甚怒,好仰。晏子曰:“若是,则盘庚也。夫盘庚之长九尺有余,大下小上,白色而髯,其言好仰而声上。”公曰:“是也。”“是怒君师,不如违之。”遂不伐宋也。

齐景公伐宋,至曲陵,梦见有短丈夫宾于前。晏子曰:“君所梦何如哉?”公曰:“其宾者甚短,大上而小下,其言甚怒,好俯。”晏子曰:“如是,则伊尹也。伊尹甚大而短,大上小下,赤色而髯,其言好俯而下声。”公曰:“是矣。”晏子曰:“是怒君师,不如违之。”遂不果伐宋。

初,刑史子臣谓宋景公曰:“从今已往五祀五日,臣死。自臣死后五年五月丁亥,吴亡。已后五祀八月辛巳,君薨。”刑史子臣至死日,朝见景公,夕而死。后吴亡,景公惧,思刑史子臣之言,将至死日,乃逃于瓜圃,遂死焉。求得,已虫矣。[32](P108)

以上三条描写十分生动,却皆是荒诞不根之说,难怪《晋书·束皙传》称其为“诸国卜梦妖怪相书也”。胡应麟也认为《汲冢琐语》博于妖,甚至谓其为“古今纪异之祖”[26](P377)。

从文学角度来看,《赤鹄之集汤之屋》与《汲冢琐语》一样,应同属于杂史体志怪小说。《汲冢琐语》是一部非常珍贵的文献资料,据说它是现存最早的具有文学意味的志怪小说。胡应麟谓其为“古今纪异之祖”,今人陈梦家亦称“此《琐语》乃后世小说的滥觞”[33](P15)。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与之大体相似(所不同者,乃在一南一北而已),其文献与文学意义都不可小觑。

三、《赤鹄之集汤之屋》与儒家思想多相扞格

如上所论,《赤鹄之集汤之屋》在战国时代楚人眼中可能是被视作《书》的,但在当代学界,学者们普遍将其视为小说性质的著作。为什么古今的评判竟有如此大的悬殊?倘若战国乃至汉代的儒家学者们能够看到此篇文献,又当作何判断?

先秦儒家以“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为使命,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周公都是其尊崇的对象。伊尹作为商汤时代的重臣,在儒家那里一直是备受称颂的对象。譬如孟子说认为伊尹是“圣之任者也”,他来到世间似乎就带有“以斯道觉斯民”的使命,所以他“以尧舜之道要汤”,“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救民”,于是商汤遂有天下。孟子甚至还把伊尹塑造成了帝王师,《孟子·公孙丑下》云:“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经过孟子的包装,伊尹简直成为了儒家思想的代言人。就此,丁山曾指出:“由于甲骨文发现‘媵臣’官名,我认为伊尹与武唐的君臣际遇,绝对是由媵女的关系,孟子所谓,‘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汤三使往聘之’,硬将伊尹抬出处士的身份来;那只合于儒家所想象的圣贤必备的条件,绝对不合于古代的史实。”[34](P54)在先秦时代的典籍中,我们能发现不少有关伊尹负面形象的记载,譬如《战国策·燕策二》记载伊尹曾叛逃于汤,并多次反复于桀、汤之间,曰:“伊尹再逃汤而之桀,再逃桀而之汤,果与鸣条之战,而以汤为天子。”《国语》和《竹书纪年》还涉及到了伊尹与夏桀妻子妺喜相交的事迹,曰:“妹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末喜氏以与伊尹交,遂以间夏”[35](P16)。甚至在《竹书纪年》和《汲冢琐语》中还有伊尹自立的记载:

仲壬崩,伊尹放大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大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35](P23)

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乃自立四年。[34](P107)

伊尹自立,或系史实。至于甲骨中隆重祭祀伊尹,丁山解释说:“伊尹虽因篡位被杀,他是商代的开国元勋,功亦不可泯没;所以终商之世,总是特祀伊尹,几乎比于先王。”[35](P16)无论是《战国策》还是《竹书纪年》,其说法虽然与儒家口径大相抵牾,但其中记载的伊尹可能更符合历史的本来面目。如前所述,清华简《尹至》《尹诰》系商或周初时代流传下来的史籍,其中的伊尹面貌亦是较为原始,如《尹诰》曰:

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尹念天之败西邑夏,曰:“夏自绝其有民,亦惟厥众,非民亡与守邑,厥辟作怨于民,民复之用离心,我捷灭夏。今后胡不监?”挚告汤曰:“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汤曰:“呜呼,吾何祚于民?俾我众勿违朕言?”挚曰:“后其赉之,其有夏之金玉实邑,舍之吉言。”乃致众于亳中邑。[16](P133)

伊尹向商汤建议:把灭夏过程中获得“金玉”散发给百姓,他认为这样就能收拢民心,实是一种实用主义的策略。若把清华简《尹诰》与伪古文《咸有一德》进行对比则可发现,清华简《尹诰》的思想非常素朴,而伪古文《咸有一德》显然经过了儒家价值观的刻意塑造。就此李学勤曾指出:“‘清华简’中《尹至》《尹诰》等《尚书》文献多讲神话传说,其中体现的一些思想是后来形成的儒家传统思想中所没有的;而后人伪本的《古文尚书》常讲大道理,二者体现的历史观、价值观都有区别。”[36]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记载伊尹叛汤投桀,并帮助夏桀成功地除掉了作祟的异类。上述行为尤甚于《尹至》《尹诰》所记,显然与儒家价值倾向背道而驰。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清华简《书》类文献尚未经过百篇《书序》本那样的整饬。

在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的大环境中,儒家处于显学的地位;汉代罢黜百家之后,则唯立五经博士。这种状况使得儒家学者常常十分强势地排斥与自己价值取向相左的学派及其著作。《赤鹄之集汤之屋》在战国某些楚人眼中可列为《书》一类的著作,但在儒者的眼中,其荒诞不经固不足论。若经由他们的评判与分拣,《赤鹄之集汤之屋》由《书》类著作沦为小说类著作则是不言而喻的。

在《汉书·艺文志》中著录有道家《伊尹》51篇,小说家《伊尹说》27篇,今皆佚。我们推测这51篇道家《伊尹》和27篇小说家《伊尹说》就是经过儒家分拣归类之后的结果。鲁迅曾考证出遗文之片段:“《史记·司马相如传》注引《伊尹书》曰,‘箕山之东,青鸟之所,有卢橘夏熟。’当是遗文之仅存者。”[28](P12)《吕氏春秋·本味》中涉及大段伊尹之传说,其中亦有一句曰:“箕山之东,青岛之所,有甘栌焉”,因此早在清代就有学者梁玉绳推测这篇《本味》有可能是《汉书·艺文志》中著录的小说家《伊尹说》当中的一篇[37](卷一),此后又有严可均踵武其说[32](P15)。《吕氏春秋·本味》先描述伊尹生空桑,继而谓有侁氏以伊尹媵女,乃后以伊尹口吻谈论了一些烹饪理论,如火候、水质的掌握,五味的调和等,其中涉及的鱼肉、菜蔬、水果、调味品达几十种,极尽铺陈之能事,但所述道理较为浅薄,曰:“天子不可强为,必先知道。道者止彼在己,己成而天子成,天子成则至味具。故审近所以知远也,成己所以成人也。圣人之道要矣,岂越越多业哉!”很多学者从义理浅薄处着眼,谓其当为小说家之《伊尹说》。如鲁迅指出:“《吕氏春秋·本味篇》述伊尹以至味说汤……说极详尽,然文丰赡而意浅薄,盖亦本《伊尹书》。”[28](P12)王庆华也认为《吕氏春秋·本味》中的文字“应劭《汉书》音义,许慎《说文》曾引用,所称书目,俱曰《伊尹》……此段文字义理浅薄,必非道家之《伊尹》,而应为小说家之《伊尹说》”[38](P74)。

班固《汉书·艺文志》认为小说家《伊尹说》“其语浅薄,似依托也”,所以鲁迅、王庆华等人的推测也不无可能。如果《吕氏春秋·本味》可以被归为小说家《伊尹说》的话,那么,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也会被归为小说家《伊尹说》,李学勤就认为:“《赤鹄之集汤之屋》的性质可说与《伊尹说》类似,但成篇年代要早一些。”[1](P69)甚至我们推测得更大胆一些,《赤鹄之集汤之屋》也有可能位列于《汉书·艺文志》27篇小说家《伊尹说》当中。

“说”在战国时代已然形成为一种文体,这种文体与讲故事关系密切。正如司马贞《<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索隐》云:“《说林》者,广说诸事,其多若林,故曰‘说林’也。”又如今人曾祥旭指出:“诸子百家为阐述自己的主张,纷纷著述立说,他们有时援引信史,有时为了适应自己的学说需要借助一些传闻故事,如刘向辑历史故事名曰《说苑》。后来人们把凡是带故事性的都归于“说部”。“小说”这个概念,实际是对“说”概念的直接继承。”[39](P225)而廖群认为《汲冢琐语》“实属先秦多以‘说’‘传’‘语’相称的‘说体’文本,相当于目录书中所列的杂史杂传”[40](P113),既然“说”属于讲故事的文体,那么《伊尹说》亦可谓之《伊尹的故事》。倘若《吕氏春秋·本味》谓之《伊尹的故事》没有问题,则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谓之《伊尹的故事》也同样可以成立。鲁迅指出《汉书·艺文志》中著录的小说家作品“诸书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者也”[28](P2-3)。若用这一判断去衡量清华简《赤鹄之集汤之屋》,也是十分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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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庆瑄]

刘成群,北京邮电大学民族教育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北京100876

I206.2

A

1004-4434(2016)08-0100-06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清华简与古史新建”(2015RC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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