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福建福州 350007)
研究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
陈慧(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福建福州 350007)
针对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探析当前互联网金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基于问题提出构建互联网金融业务许可证制度,健全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体系以及打造完善的金融法律保护模式等相关发展建议,以期能够降低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
相较于传统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具有参与成本较低、操作比较便利等特点,广受大众的喜爱。特别是在当前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更需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型沟通方式,相关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尚不够健全,积极探究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有助于降低各类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发生率,构建完全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保障体系。文章将结合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一些相关监管与预防对策。
纵观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开展情况,主要存在着商业信息泄露的法律风险,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风险,网络直销基金的法律风险以及网络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等相关问题。
1.商业信息泄露的法律风险
为了获得投资人的信任,使投资人能够更加了解借款人,当前很多P2P网络贷款平台会将借款人的姓名、电话、公司住址以及家庭住址等各类信息发布到互联网上,以便于投资人的查阅与筛选[1]。这种问题比较易于发生商业信息泄露的问题,造成借款人商业信息被潜在竞争者获取,同时也会对借款人带来不良的影响,造成个人隐私外泄问题。
2.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风险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网络虚拟货币形式多样,比如比特币、元宝币等等。其中比特币是一种基于互联网金融所产生的数字货币,可以用于支付[2]。比特币不同于传统的货币亦或者是Q币等,它不依赖于任何一个货币机构或者是网站,具有固定的算法。比特币在当前P2P网络中的应用范围较广。但是这种虚拟的货币需要匿名流通,这种交易方式下则会增加法律风险,造成交易过程难以追踪,洗钱现象频频发生等问题,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3.网络直销基金的法律风险
吸引网民眼球,博得网民关注,互联网金融中常见的销售方式之一,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很多机构销售方式存在着打法律“擦边球”的问题,网络直销基金的法律风险便是其中的代表性问题[3]。
比如百度所推出的“白发”基金,承诺标语为“零风险”。但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基金销售不能承诺零风险,这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符。
4.网络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
互联网时代下很多网贷平台通过互联网金融进行企业融资,但是实际法律中规定,网贷平台没有经过监管部门批准,是不能进行企业融资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很多企业承担高额回报,借助互联网进行公开融资,这些问题均增加了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发生率。
互联网时代下,可以通过构建互联网金融业务许可证制度,健全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体系以及打造完善的金融法律保护模式等方式规避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发生率。
1.构建互联网金融业务许可证制度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处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状态下,所涉及的主体众多,但是却取法互联网金融业务许可证制度,对相关互联网金融法律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直接增加了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发生率。
比如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监管,证监会实施对第三方证券基金销售业务的监管。银行对第三方的资金存管制度,银监会又要对银行进行监管。在这种管理方式下,跨市场交易中,仍然存在着监督管理单位不够明确的问题,造成各类监管盲区出现,增加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中的各类不良问题发生率。
在当前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为了全面提升监督管理的效率,需要全面发挥各类相关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力量,充分借助各类资源实现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全面管理,降低金融法律风险发生率。
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制定互联网金融业务许可证制度,主要包含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制度、中间业务学科正制度以及基金网络许可证制度等等,确保各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有序性、规范性开展,使消费者的知情权能够得到维护,一旦发生互联网信息泄露等问题,需要及时进行处理,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环境。
2.健全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体系
当前时代发展背景下,需要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体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信用问题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首先,可以制定征信制度,基于我国相关法律要求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辅助的发展模式,构建分工明确、相互合作的征信管理组织管理体系,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
其次,需要加强征信机构的专业性建设,建立更多专业性的征信机构,提升征信管理的质量,保证信息安全以及征信管理的有效性。
3.打造完善的金融法律保护模式
完善的金融法律保护模式,有助于调节金融纠纷,促进互利网金融业务运营者的自我完善以及自我管理。
针对于当前互联网金融法律管理现状,可以建立健全当前互联网金融管理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资格、形式以及规模风险等等,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信息发布的范围,参与主体的信息保护内容等等,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管理体系。
研究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加强金融法律风险分析,能够在明确互联网金融管理中存在问题基础上,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降低各类不良问题发生率。互联网金融法律可以基于时代发展特点进行针对性管理,真正改善商业信息泄露的法律风险,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风险,网络直销基金的法律风险以及网络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等,将风险发生率降到最低,不断提升互联网金融管理的综合效果。
[1]张少东.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分析——基于金融秩序与金融创新的利益衡平[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04(15):65-70.
[2]宋琳.互联网社交金融的法律规制——由“微信红包”引发的思考[J].南方金融,2015,08(23):92-98.
[3]姜宇.论互联网金融之法律监管进路——兼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J].上海商学院学报,2016,04(16):8-17.
10.19312/j.cnki.61-1499/c.2016.12.050
陈慧(1980--)女,汉族,福建罗源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金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