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农村部分宅基地及农房利用粗放,退出不畅问题日益凸显,宅基地的资产价值与农民行使住房财产的权利难以体现。
开展集体所有耕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两权”改革试点,将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盘活农村资源和资产,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
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可以暂时避开法律障碍,但在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试点地区如何在保障农户基本住房权利和激发金融机构放款积极性的同时,化解相关风险?如何建立有针对性的农业农村投资保护和支持政策,并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衔接和协调?从试点到修法,还要走很长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