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栋
(兵团第一师一团金沃农业经营有限公司,新疆 阿克苏 843008)
一团特色林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张万栋
(兵团第一师一团金沃农业经营有限公司,新疆 阿克苏 843008)
本文介绍了一团林果业发展现状,对制约团场林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推进南疆垦区林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
一团;特色林果业;产业化发展
1.1 林果业缓慢发展阶段
一团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大团,自建团以来一直以棉花为主,种植面积占全团播种面积的80%~90%。农业既是一团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一团产业发展的优势所在。
2003—2008年期间,一团为解决棉花一枝独秀的产业格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林果业面积由原来的333.33hm2增加到1066.67hm2,但林果业的比重仍然太小,产业结构调整不合理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林果业仍然是短腿,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单一的种植结构明显制约了团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1.2 林果业迅猛发展阶段
2009年以后,一团党委把林果业发展确立为团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尤其是把红枣产业做为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亮点工程来抓。首先制定了“稳棉、增粮、兴果、扩畜”的发展战略,按照“矮密、早丰、高效”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红枣产业,鼓励职工走“田+园”的承包经营模式,拓宽致富之路,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次在“三园”上下功夫,落实“领导指挥园、高产攻关园、科技示范园”建设工作,全面推广直播建园、红枣精量播种、套种辣椒等栽培技术,红枣种植每年以667hm2的规模增长,以红枣为主的优质高效林果基地,经过几年的优化、调整、发展,初步完成了基地建设、规模扩张,并正在向精品果园、特色果园、效益果园方向迈进,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截至2015年年底,一团特色林果面积0.29万hm2,其中红枣0.26万hm2,香梨0.03万hm2,基本形成了以红枣为主,苹果、香梨为辅的林果业品种格局,为林果业大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大调整奠定了坚实基础。
2.1 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和职工认识不到位
认为产业化就是规模化,或是种植业带一些加工业,对加快推进产业化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产业化发展对团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认识到产业化是实现现代林果业的重要途径,没有充分认识到产业化是致富职工群众的必由之路。
2.2 一团经济主要是大农业经济
长期以来以一产为主,种植业以棉花为主,林果业总产值低,对团场经济拉动缓慢。
2.3 果品加工业相对滞后,加工分级率低
一团林果业产业化的弊端在于林果产品加工环节跟不上,部分优质林果产品没有达到规模化生产,多数果品仍然以原始或初级产品投入市场。销售的产品中,原料产品多,中高端品牌产品少,产品的科技开发能力薄弱,精深加工程度低,转化率低,林果业产业链的优势没有很好发挥。
2.4 缺少龙头企业
一团没有林果业生产和加工龙头企业、没有自己的主打品牌,造成整个林果业产业化体系的综合竞争力弱。直接或间接带动果农参与的组织化程度低、带动能力弱。
2.5 基地建设不够完善,果品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
一团的果品种植还未达到规模化和专业化,只涉及简单加工,大部分仅以原始产品进入流通,林果业的产业优势没有充分发挥,果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不够规范,果品专用程度和品质尚不能满足加工业的需求,影响了果品加工的质量和加工品种的开发。
2.6 产业化联结机制不够完善
产业化经营组织与果农的连接方式多是合同契约关系,在这种关系下,果农与企业之间是纯粹的市场交易关系,果品生产、加工和营销企业没有形成有机的内在联系,更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农户和团场(企业)之间产品产业化链条较短,农户从中受益的程度有限,产业化内部各市场主体之间的权、责、利不够明确,诚信意识淡薄,利益纠纷时有发生。不够完善的产业化联结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产业化的发展。
3.1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3.1.1 正确理解产业化的涵义
用产业化思路提升林果业,以工业化的思维发展林果业。探索适合一团林果业产业化的发展模式,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组织体系,以资产为纽带,在共同利益目标驱动或经济合同的约束下,实现农工贸一体化,使龙头企业有可靠稳定的原料基地,果农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形成林果业与加工相互依托、共同发展的格局。
3.1.2 坚定一团林果业产业化发展的信心
提高加快推进林果业产业化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林果业产业化作为团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促进优势林果产品和工业联姻,切实把林果业优势发挥出来。
3.2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切实加强基地建设
3.2.1 跳出惯性思维的约束
调整“农”字当头的经济格局,加快发展二、三产业,特别是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发展团场工业,通过一二三产联动发展提高林果业产业化水平。
3.2.2 高度重视基地建设
切实加强林果业基地的建设,推行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充裕的原料。
3.3 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3.3.1 尽快建立龙头企业集群示范基地
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得”“谁有能力谁发展,谁有本事谁牵头,谁当龙头扶持谁”的原则,充分依托农产品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发展,以一团工业园区和小城镇为载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逐步形成“龙头”。
3.3.2 全面实施品牌战略
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注重新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促使产品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培育和发展名、优、特、新品牌,关键是要使产品的品质与品牌相适应,提高龙头企业的辐射和带动力[1]。
3.3.3 加大对龙头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龙头企业成为管理先进、技术雄厚、高效运用的现代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以产权、品牌为纽带,实行跨区域、跨所有制联合,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以增强市场的竞争力。
3.4 强化加工环节,力求在果品精深加工上有新突破
据资料显示,发达国家果品加工转化后增值远高于我国,这意味着林果产品加工能力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要大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加工增值率,既要注重发展农产品的分等定级、包装、储藏、保鲜等初加工和半成品加工,又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把初级农产品变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使职工从农产品产业链的延伸上受益。
3.5 加快科技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动力
3.5.1 加大科研开发与推广力度
围绕师市标准园建设工程,以科技创新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为动力,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整个链条的科技含量和最终产品档次,提高科技进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贡献率。
3.5.2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通过技术创新发展绿色农业,把基地建设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以循环、优质、高效实现农业生产的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益。
3.5.3 加强技术攻关
加大推广林果业10大主体技术的力度,以围绕产品质量、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为目标,加强科技联合攻关,注重技术引进和成果的转化。
3.6 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3.6.1 将落实团场基本经营制度作为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
由于兵团体制的特殊性,团场和职工都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主体,要求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选择、农资集中采购形式与供应价格的确定、土地承包费的提取、农产品订单收购的形式和价格、利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都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各经营及利益主体的意愿,特别是承包职工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3.6.2 正确处理好农业产业化中各种利益关系,注重保护广大职工的利益
要不断完善“产品订单收购”的具体实施措施,规范订单内容,明确权利责任,增强诚信、法律和市场意识,提高订单履约率。加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通过“最低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二次分配”等措施反哺基地和职工。
3.6.3 完善利益协调机制
必须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基本原则。提倡建立以基地(团场)为主体、职工参与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损失的风险基金,提高共同抵御风险的能力。
[1]罗万杰.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新疆农垦科技,2012(8):16-18.
2016—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