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福平
(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 四川成都 610039)
语言存在的统一性辨析
肖福平
(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四川成都610039)
【摘要】在先验哲学的理性视野下,语言存在的统一应该是基于理性存在的统一。语言存在的统一性既要体现在经验过程的语言现象里,又要体现在理性过程的纯粹语言形式里。前者呈现为了知识性对象存在的语言现象统一,后者则指向了纯粹理性对象的语言形式所在。自然世界的语言呈现形式,与理性世界的语言原因形式统一于理性主体的存在。语言存在的统一性,实现于理性存在的世界之中。
【关键词】语言; 理性; 统一
如果语言存在的统一只是就传统语言学的研究对象而言,那它无疑是在指向自然语言现象的存在统一。自然语言现象仅仅是作为经验过程中的语言形式存在,这样的形式存在依赖于理性主体的存在,即决定于作为有限理性的语言行为者的存在。因此,自然语言现象的存在统一可以体现为自然世界的存在特征,但又绝非仅仅体现为自然世界的特征。这样的统一世界必然地体现人类自身的语言存在规定性,其内容应该被视为理性主体所创造的“第二自然”对象,即作为语言存在统一中的经验形式而存在。
语言存在的统一性既体现为“第二自然”的对象性统一,也体现为理性语言形式存在的统一。前者呈现于语言存在的经验现实,后者体现于语言存在的纯粹理性原因决定中,两者统一于理性主体的存在。于是,任何关于语言现象经验的纯粹理性形式说明,都要联系于语言存在统一的理性“模式”进行。当然,这里的“模式”不是一般语义学的对象,而主要是一个关于语言现象经验成为可能的纯粹理性源泉的说明“模式”。它基于自然语言现象统一存在的理性原因确立的需要而预设先验语言形式的存在,并通过先验演绎的方法,取得关于自然语言现象统一的纯粹理性原因说明,即确立理性存在统一中的先验语言形式存在。在这样的“模式”里,自然语言现象的统一性源于理性的先验语言形式存在的统一性。尽管,这样的先验语言形式及其统一性地位在“用已知实体的构造物来代替对未知实体的推论”[1]的“简单性原则”要求下,不会被接受;尽管逻辑实证主义将它归之为虚假的“幻想”,要坚决地予以拒斥,但关于语言存在思考的纯粹理性地位问题却并不会因此而消失。对于语言存在的纯粹理性地位探讨,将有助于理性语言原因的分析,有助于理性统一中的语言存在原因呈现。
一、语言存在统一的自然形式及其特征
如果语言存在的统一性,是关于语言作为自然形式和作为理性存在形式的统一,那么语言存在的统一性问题就可以转变成以下问题:语言作为“第二自然”形式存在的统一是什么?语言作为纯粹理性形式存在的统一又是什么?而且,两种“统一”的统一是否又具有必然的关系呢?
依据康德先验哲学的理性论,理性存在建立了一种统一的“事实”,也带来了纯粹理性形式下的自然世界的统一“事实”。在这样的统一“事实”中,语言存在的统一问题不可缺失,即:语言就是理性存在的语言,语言存在的原因性可以体现为其现象过程的规律性,但又决不仅仅是现象过程的规律性,其理性过程的规律性必然存在,并要体现为语言存在的先验形式规定。为此,语言存在统一可以被展现在两个层面,一个是关于语言现象经验的层面;一个是关于先验语言形式的层面。
在提及第一个层面时,我们特别使用了“第二自然”这一概念来说明语言现象的存在地位,并在一般意义上阐释语言现象作为认知对象的统一性特征。当然,要说明“第二自然”的对象性统一,如果仅仅局限在一般意义上的阐释,问题还是不会得到清楚而真实的说明的。所以,我们只有回到语言现象之中,回到问题的具体范围与内容之内,一种探讨问题的具体视角才会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必须清楚,作为语言现象的“第二自然”的对象性统一,就是语言存在作为知识对象世界的统一。不论是关于语言现象的全体,还是关于语言现象的部分,其统一性都可能在不同范围里得以体现。正是因为具有了这样的统一性存在特征,人类自身关于语言现象的知识才会是系统的和拥有规律性的,也才会具备成为意义表达之统一性体系存在的现实可能。不论我们是否意识到了语言现象统一性的存在,也不论我们是否作为语言研究者而关注了这样的统一性存在,我们都没有权利去否认关于语言现象统一性存在的现实与经验,除非我们不再是当下语言现象的经验者和承载者。
从经验语言现象的生活到关注语言现象的专门研究,作为语言现象存在的内容总会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范围上体现着它自身的关联性和规律性。倘若语言现象的统一可以限制在它的音、形、义方面来加以体现的话,问题的说明或许会变得更加明白。如作为语言现象的发音体系,它总是不能离开那些可以描述声带振动的响音,即元音,同时也离不开那些描述声带不振动的音响,即辅音,以及那些介于两者之间的响音状态。显然,不论是元音的系列,还是辅音的系列,尽管其个体具有自己的发音位置和发音效果,但这并不影响各个系列中个音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过渡,也不影响各个系列的统一性和规律性。当然,这样的统一性和规律性还要继续扩展开来,表现为元音与辅音的结合规律;表现为轻重音的结合规律;表现为所有发音因素的自然和谐与统一。所以,从语言现象的自然经验层面看,我们尽可以说语言现象的“统一性”表现不完全,其规律揭示的完整性仍然缺失,但我们不能说这样的“统一性”或规律性不存在。
作为语言现象的自然形式体系,其实质就是关于认知对象的存在。这样的“自然形式”或“第二自然”因为人的“制造”,似乎变得“直观有限”和“经验可证”,尽管这样的感觉并非语言现象存在的完全真实。如果在该问题上能够抛开语言现象存在的“本体论”,我们会认为,作为认知对象的语言存在如标记的语音、文字、文法等,总是一种历史的传承与积淀,总是相对于无限语言现象存在的有限描述和展现。因此,语言现象存在不可等同于现成的语音、文字、文法等标记系统。从这样的观点出发,我们就不难理解语言学研究的一个现实:关于语言学知识或规律的获取总呈现为一种开放的进程,或者说,完美的语言学知识体系总是未能来到我们的面前,总是未能让我们人类拥有如此知识的“理想”与“完美”,结果,“直观有限”或“经验可证”所指向的,就只能是人们关于语言现象的研究成果或经验记载。不过,在此需要特别指出一点:语言现象作为认知的对象世界,总要在直观与经验的条件下存在。显然,语言现象成为了可认知的存在,但远不是已知的存在,任何从未知到已知的过程都要在语言现象的统一性中发生。
在我们谈及语言现象作为“第二自然”存在的统一性时,语言现象的“统一性”通常是在其中一个方面被加以了说明,即在一般词典学研究对象的意义上被加以了说明,其着眼点就只能是语音系统、文字系统和释义系统之内的统一。如果我们简单地将这样的统一视为语言现象世界的统一,那它就只能表现为一种狭义的统一。因此,在我们步出狭义范围的统一性时会发现,语言现象的“统一性”还涉及了自身与自然世界的对应与统一。或者说,从“对应”的意义来看,语言现象同自然现象之间存在着一种被维特根斯坦称之为“同构”的关系。而从“统一”的意义来看,自然总是语言描述的全体,语言总是自然标记的整体,两者的各自呈现因为“统一”而成为可能和现实。所以,“对应”是两者统一的结构区分与解析,是两者统一的内在成分的平衡展示。至于说两者的“统一”本身的存在决定,我们不能在“对应”的关系存在中获得原因,也不能在语言现象和自然物对象的任何一方获得原因。任何立足于语言现象与自然对象的原因寻找和说明都会是徒劳无益的,因为自然语言经验过程的统一双方都不会具有如此统一的自我规定能力。于是,这种“统一”现象的原因就只能是一个独立于(自然语言与自然物)双方之外的原因;一种涉及理性主体存在的原因,即外在的自然世界得以呈现和经验的理性主体原因。
在此,我们已经提出了“对应”(同构)与“统一”的问题,而且以一种肯定判断的方式提了出来,那么关于这种判定的有效性又该如何面对呢?
首先,在我们宣称语言现象与自然现象的对应关系或“特定的投影规则”[2]时,出发点就是关于有效经验常识的前提,即关于经验归纳(尽管远非逻辑真的推衍)过程的“无例外则有效”的前提。这样的前提尽管在其必然性方面难以肯定,但它在一种有限、相对的经验层次上却拥有自己的有效性。它所带来的是关于语言现象和自然杂多的解析与限制性朔源,不论是在语言现象的研究领域,还是在自然科学的研究领域,“有效经验常识”都在为我们的研究过程与成果获取提供着一种保证,提供着一种科学的现实依据。就语言现象而言,众多语言学者的研究就是一种关于具体语言现象的、并基于“归纳”的经验实证研究。也正是在这样的“实证”研究中,我们才有了涉及门派众多的语言学研究领域,且导致了在语音学、词汇学、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等学科领域之内的“偶然”原则和“相对”规律,并由此开启了语言存在研究的必然之路。因此,经验常识的、使用归纳推理的语言现象研究既带来了“偶然”知识的取得,又带来了进向语言存在必然的现实起点。或者说,朝向语言存在研究的必然之路总会在其有限、相对和偶然的过程中绽显出来,否则,语言学之路会让人觉得越来越困惑、越来越繁琐、越来越让人无所适从。
其次,无论是“对应”还是自然现象与语言现象的“同构”,关于语言现象的经验过程无时不在指示自然,无时不在联接物与关系的存在。从语言现象的不同层面看,每一个语音标记都可指示着物质的运动和功能;每一个名词都可指示一个物的存在;每一个连词(或可上升为逻辑常项)都可指示一种关系或逻辑空间;……每一个句子,都可以指示自然世界的一个事实,即“事实是由句子表达的,我们就会想到一个与事实构成的世界相对应的由句子构成的集合体”[3],等等。总之,自然世界的久远与宽广,所对应的就是语言现象世界的久远与宽广。在经验直观的意义上,它们两者之间就是一种“对应”,正是依靠这样的“对应”,语言现象世界里的意义源泉才可能被“言说”、被“建立”起来。也正是依靠这样的“对应”,语言现象世界里的内容才具有了作为“第二自然”的存在条件和区分性特征。例如,在我们言说“文章写在电脑上”时,不管是作为名词的部分,还是作为动词和介词的部分,以及作为句子的整体,它们在这里不仅仅是语言现象的东西,而是已同自然世界的对象、行为和关系的指示结合在一起,并内涵一种思想,表达了一种意义。
最后,在我们经验语言现象之时,所经验的不仅是语言现象的音、形、义,更是关于自然世界的现实图画。于是,在完全自然对象的层面上,任何言及语言现象与自然现象的“统一”,都不可能建立在单独一方存在的基础之上。换句话说,我们根本无法知晓缺失“语言现象”或“自然物”的“统一”是什么。这样的“统一”,在目前的讨论范围之内就是一种关于现象对象的“统一”,它一定是一种不离语言经验、不离自然物的存在状态。语言现象与自然现象的“统一”状态,既表现了作为认知对象的自然整体性(从广义上说,作为“第二自然”的语言现象也属于自然的范畴),又表现了作为认知对象之表象模式的同一性。前者强调的是双方都在一个自然的范畴之下构成一个整体,形成关于“知识”,关于“此在”,关于“世界”得以如此呈现的基本条件。不过这样的条件还算不上具有最后决定意义的本质规定,因为我们一旦缺失了关于语言现象(第二自然)与自然现象统一的整体性,语言现象与自然物世界之间的关系就难以确定,更谈不上它们之间的“对应”与“同构”,其可能的结果要么语言现象的存在超越自然世界,要么自然世界大于语言现象世界。无论哪一种结果,语言现象与自然物世界的结合都会变成一种“偶遇”,人类的知识也自然成为了关于这种“偶遇”的知识。如果我们对于人类自身,或人类理性决定一切现象的观点深信不疑,那么我们就制造了两个不相干的现象世界:语言的现象世界和自然物的现象世界。倘如这样的结果不容辩驳,人类理性自身的统一性存在该面临如何的拷问?一切关于“知识”的必然性地位存在又该面临如何的拷问?诚然,我们不能经验所有的“对应”和完全的“同构”,可我们无法否认“对应”或“同构”双方在认知过程中所形成的整体性存在,即“统一性”的存在。两者的“同一性”展示,不是关于两种现象存在的无差别性,而是两种现象在被认知过程中都是出自相同的认知模式。或者说,语言现象和自然现象,都是源自相同主体和相同直观形式的表象结果。
不论是关于语言现象的知识,还是关于自然物的知识,我们都不可缺少关于两种现象的直观。显然,没有关于语音、文字、句型等方面的表象,我们不会有相关的语音、词汇、句子等的表象和知识。同样,没有关于自然物、自然物之延续状况、自然物之空间关系等表象,我们就不会有相关的自然学科的知识。所以,从知识的形成条件来看,作为“第二自然”的语言现象和自然现象拥有相同的被直观和被表象的模式,基于相同模式的外在现象呈现,便具有了某种内在的联系。正是通过这样的内在联系,我们才具备了从两种现象的“对应”到其“同一”的进程,并取得了关于两者“统一”的内在基础。
二、语言存在统一的纯粹理性原因
在讨论语言现象作为“第二自然”存在的统一性问题时,我们主要在两个方面加以了关注,即语言现象自身的统一和语言现象与自然世界的统一。并且,通过这样的“统一”前提,我们才可能去面对语言现象揭示的真实,以及语言现象与自然“同构”揭示的真实。当然,“真实”的意义在这里就是经验现实的存在。至于说语言现象作为“第二自然”存在的统一性原因,语言现象或自然过程除了提供一种统一结果之中的因果联系之外,并不能提供“统一”本身的原因。或者说,不论是语言现象存在的“统一”,还是语言现象与自然现象的“统一”,其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开启这种“统一”本身的理性主体存在。在我们提及理性存在的统一性并视之为自然过程中的“统一性”原因时,理性存在的统一性该如何决定语言现象及其自然世界的统一呢?或者,理性存在的纯粹语言形式统一如何体现为自然经验中的存在情形?
在探讨这一问题之前,我们首先有必要进行概念上的说明:语言存在问题既涉及作为“语言现象”的结果存在,又涉及作为“语言现象”的原因存在。因此在结果的意义上,语言存在就是人类言说世界的所有经验形式及其标记系统的自然对象性存在,其最为明显的存在特征就是它的可经验性,而且是关于人类自身存在过程的可经验性。也正是在这样的范围限定条件下,语言存在的自然形式才会在“我们的世界里”的产生,语言存在的自然形式才会真正成为“我们的知识对象”。于是,人类言说世界的过程不仅带来关于自然物世界的认知,也带来关于言说形式的认知,即关于“语言现象”的认知。在原因存在的问题上,“语言现象”有其理性存在的纯粹原因根据,这样的原因根据不在“语言现象”之中,也不在自然物世界之中,而在作为理性存在的人类自身之中,即语言现象的产生根据源自理性存在的先验形式规定或“立法”。[4]对于这样的“先验形式规定”,我们“不可名”、“不可知”,它是一种语言存在意义上的“非常道”,一切经验过程的语言现象因它而果,因它而统一。如果说,语言现象表现为了时空里的经验形式存在和发生,那么语言存在的先验形式就应该作为了某种超越时空的纯粹原因存在。因此,语言存在问题不可能单单是一个语言现象及其经验,它更涉及了一个语言现象为何如此呈现、如此经验、如此统一的理性原因存在问题。正是基于后一问题的思考,回归语言存在的探究之途从此才可具有正确的方向,语言存在的统一从此才可具有超越有限语言现象统一而进向无限统一的可能。任何局限于“有限”层面的语言现象探讨之举,都会面临语言存在之绝对统一的缺失,尽管这样的过程一定作为了朝向绝对统一的部分环节。于是,在语言存在问题上,我们所展示的不仅是关于“语言现象”与“理性语言原因”的区分,更是关于理性的纯粹语言形式规定下的两者统一。那么,语言存在作为纯粹理性形式的统一该如何实现呢?理性存在的统一在人类这里就是人与自然的统一,而这样的统一必然要表现为语言存在的统一,以及语言存在与世界的统一。
在我们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判断某种自然物的是什么,总是在判断某种自然语言对象(语言现象)的是什么,似乎那种自然物或那种自然语言对象本身的样子或特征就出现在了我们面前,于是我们会相信自然物本身被我们发现了,自然语言本身被我们认识了,我们也会确定无疑地说“那颗古树长在深山里”或者“The old tree is growing in the deep mountains”,等等。就自然物世界的经验而言,我们所涉及的对象既有自然物的存在,又有相关空间方位的存在。这样的情形同样要体现在语言现象的经验中,即,我们所涉及的对象既有名词、动词等文字形式的存在,又有文字组合结构等的存在。不论是作为自然物的对象,还是作为语言现象的对象,一旦我们经验了这样的“对象”,或许就“认知”了这样的“对象”。而所有的“经验”或“认知”,都要得益于关于对象的“遭遇”,即理性主体与自然客体的“遭遇”。这样的“遭遇”完全不同于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也不同于单词与单词之间的关系,它一定要体现为理性存在过程的表象发生,体现为所“遭遇”对象的“被映照”。而“被映照”的根本前提,就是理性存在的直观①形式给予,一种成为了所有现象存在条件的先天感性形式的给予,即时间和空间的给予。于是,这样的直观形式源自理性存在的纯粹原因世界,一切在时空中“被直观”的自然对象只有在合符纯粹直观形式的规定时才可能进入理性的视野(或者人的视野),依据“表象”的自然语言创造也才能得以进行。因此,不论是关于自然物的表象,还是关于语言现象(第二自然)的表象,都应该区别于自然物或语言现象本身而成为理性存在的直观成果。
理性主体的表象成果,总是要体现直观形式的规定和要求,总是要体现为直观形式的经验应用成果,总是要体现为直观形式里的发生和存在。自然语言或自然物的表象世界的如此种种,不是因为自然过程的如此种种,而是因为直观形式中的如此种种。那么,这样的直观形式应该是什么呢?在康德的哲学思想里,理性存在的直观形式具有纯粹的理性形式地位,并因为纯粹理性的实践特征而决定经验的过程。假设没有理性存在的实践经验过程,这样的直观形式就会内在于纯粹理性自身而不外显。所以,理性的纯粹直观形式在表象的过程里必然地被赋予经验的内容或对象,成为一种经验的直观,而不是我们可以设想的“理智直观”(intuitus riginarius)。[5]当然,对于人类而言,我们的直观只能是感性的,一种基于纯粹时空条件下的经验直观。不管自然物的世界多么繁杂,也不管作为“第二自然”的语言现象多么变化不定,它们作为表象的呈现结果总是要受制于直观形式的规定,即时空形式的规定,任何逃离这种形式规定或者不符合这种规定的对象都是我们无法知道的。
作为表象结果的时间与空间特征,与其说是属于自然对象世界的,不如说是属于理性主体世界的。只有在理性主体存在的直观形式下,关于自然对象(自然物或自然语言对象)的表象才会具有共同的时空模式特征。或者说,自然对象世界在时空里的统一是关于表象的统一,是基于直观形式规定的感性统一性呈现。因此,在我们指向自然的统一或语言现象的统一时,我们首先是在关注对象世界作为直观表象的统一,而非对象世界本身的统一。例如,“那颗古树长在深山里”,不论是作为语言现象呈现的“古树”,还是作为自然物出现的“古树”,它们一旦进入语言行为者的认知过程,就只能作为表象的结果而存在,并必然地成为时间形式里的持存和空间形式中的占据,任何缺失这种持存和占据的表象在认知的主体世界里都不会出现;任何背离时空直观形式的存在都不会有其表象的结果。所以,关于“古树”的时空特征表象和认知统一性,源于理性主体存在的先验直观形式规定和统一。也只有在这样的规定和统一之下,作为自然物的“古树”与作为语言标记的“古树”,才都拥有了同一性时空特征的赋予与呈现。尽管我们可以说前者的存在是如何不同于后者,甚至可以说,作为文字标记的对象与作为自然物的对象,在常识性理性看来,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前者等同于后者不合常理。如果说它们在常识里的差异与区分无可置疑,那么这种差异和区分本身就揭示了一种前提的存在,即:两者一定作为了“被映照”的表象基于了相同的直观模式;这样的直观模式就是理性存在的纯粹时空形式。于是,两者的差异就是同一直观模式之表象内容的差异,这种表象内容的差异并不能等同于现象世界之中物体自身的差异。因此,作为语言标记符号的“古树”与作为自然物的“古树”的差异,在我们这里最终还是一种表象的差异;一种被同一时空直观形式所规定的差异。
当然,“同一”所指向的不仅是一种时空形式,而且是一种标准。否认标准的“同一”也就是取消了表象差异的可能性,无差异的表象内容显然有悖于表象的经验真实,但凡表象材料得以区分之时,外在的语言文字符号与自然物不能提供任何区分的标准,这样的标准只能内在于表象的生产者——理性主体的存在,即人的存在。倘若我们将人的存在视为必然地使用语言现象的有机生命体,那么“语言(现象)就是有机生命体在感性和精神活动中的直接表现,所以语言(现象)也自然的具有一切有机生命的本性”。[6]
结语
在思考“语言存在的统一”问题时,我们所关注的语言存在的统一应该是基于理性存在的统一。不管语言存在的自然现象过程如何体现“统一”的特征,也不管自然语言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如何体现对应与统一的特征,所有统一性特征的体现都只能实现于理性存在的世界之中。因此,在从语言学的视角来探讨语言存在的统一时,我们只是选取了语言存在的经验世界;只是在关注语言存在的经验对象性特征。作为语言存在的经验对象性内容及其特征,只能作为理性存在下的结果,任何离开理性存在的自然语言现象及其统一性存在特征都是无法确立的。所以,一切关于自然语言现象研究的普通语言学只能是关于语言存在的现象世界研究。这样的研究常常被确立为自然语言知识的获取过程,整个的语言现象体系及其所有的对象个体都要在“是什么”的问题下拥有自己的答案,就如我们认知自然物对象的情形一样。显然,语言现象的经验与知识性地位获取并非它自身作为了自然进程中的决定对象,它在代表语言存在的自然过程结果时,又必然地宣示了带来这种结果的原因存在。当然,这样的原因区别于语言现象世界的经验性原因,它应该是关于语言现象为何如此显现、如此统一和如此经验的理性主体原因,“即纯粹的先验语言形式存在”[7]。由此可见,语言存在及其统一性的特征在先验哲学的理性视野中,首先是作为理性的先验形式原因和统一性特征存在,然后才是语言现象经验中的对象性统一和特征呈现。
在先验哲学的理性主义世界里,语言存在及其统一不再单单是作为语言行为者的认知对象而存在,它还要作为理性主体的原因规定而存在,即语言存在的纯粹原因在于理性世界的先验形式,所有涉及语言现象经验过程的统一性和关于“第二自然”的创造根据,都只能源于先验语言形式及其先验统一性的存在。所以,我们在此讨论的语言存在统一,应该是关于理性世界的语言存在体系,是要将语言视为“理性语言”的存在统一,其中既有语言现象的统一,又有理性的先验语言形式的统一,更有先验语言形式与语言现象经验形式的统一。如果语言存在的理性原因与现象结果分属为了两个不同的世界,那么这样的二元划分也是基于语言存在统一中的结果,也是基于了语言行为者作为有限理性存在的结果。语言存在统一中的二元划分,并非是要消除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况且,这种必然联系也完全不可能消除。这样的划分结果,更多地是顾及了有限理性主体的语言现象认知需要,因为一旦将语言存在世界展示为经验对象,我们就会在一种直观、清晰、全面而透彻的世界中回答“语言是什么”的问题。当然,这样的结果只是语言行为者的一种奢望。语言存在的统一会依然体现为纯粹理性原因与语言现象经验过程的统一,依然会体现为理性存在的必然结果。
注释
①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中,“直观”有先验与经验之分,先验直观不涉及感性材料,因而是先天纯粹的,经验直观以先验直观为前提,它形成于先验直观的经验应用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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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Flitner,K.Giel,编. 五卷本洪堡特选集(第3卷)[M].达姆斯达特:科学书屋,1960:2-3.
[7]肖福平. 走进语言哲学[M]. 新华出版社,2015:299.
The Analysis of the Unity of Language Being
XIAO Fu-ping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Cultures, Xihua University, Chengdu 610039, Sichuan, China)
Abstract:In the rational view of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 the unity of language being should be from that of rational being; the unitiness of language being has been embodied in both natural language and pure language, the former gives the unity of language phenomenon, the latter indicates the transcendental unity of language being; the unity of natural language and rational language and its realization has been established and brought out by the rational being.
Key words:Language; Reason; Unity
收稿日期:2016-03-20
作者简介:肖福平(1962-),男,重庆璧山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西方哲学的理性主义、语言哲学。
【中图分类号】H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4860(2016)04-0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