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
(福建中医药大学 党校,福建 福州 350122)
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之核心目标是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最坚强的政治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1]。而好干部养成的关键是从道德他律向道德自律的转化和超越。那么,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视域中,领导干部主体道德自律养成应把握哪些思路?本文从若干伦理思想的启示出发,旨在探寻领导干部道德自律养成的若干思路及设计。
领导干部主体对道德规范实践的自律性与他律性既相互区别又紧密相连,是领导干部这一主体之道德实践的两个阶段(或者说两个方面)。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们探究领导干部主体道德自律必须与其道德实践的他律性放在一起来谈。以下,笔者根据“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和“道德规范的自律性”的有关理论,结合实际进行剖析。
“在规范伦理学中,道德他律的直接涵义,就是指人或道德主体赖以行动的道德标准或动机,首先受制于外力,受外在的根据支配和节制。这些外力或外在的根据,是超出道德自身和道德主体自身之外的。”[2]187“无论是什么性质的规范伦理,它们之所以要强调道德规范的他律性,核心目的是要表明人在道德领域内没有绝对自由,人总是受制于某种外在的必然性,在这种必然性的前提下来行动的。”[2]188据此类推:领导干部实践与主体角色相应的道德规范,首先是“受制于外”、“受制于必然性”、“受制于社会”。换句话说,领导干部实践道德总是从经历“他律”阶段开始的,或者说,领导干部的道德实践的他律性是自律性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文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规范做出了若干明确规定,比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克己奉公,勤政廉洁,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又比如“三严三实”等等,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以及人民群众等外来力量对领导干部主体的道德期许。领导干部主体道德实践的他律性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客观存在,不可规避,不可逾越,是实现主体道德实践的自律性的前提和基础。同时,根据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对道德他律性做出的阐释,即“从社会存在中寻找道德规范他律性的根据”、“从个人和集体辩证统一的关系上,来看到道德规范他律性的正当合理性”、“从社会存在、从集体利益的角度来理解道德规范的他律性,也就必然把道德规范的他律性,理解为社会的或集体的理性”[2]189,我们推论:推动领导干部道德自律的涵养及养成,首先要激励领导干部正视并自觉主动地强化对自身主体道德实践他律性的“理性”,即“人认识客观对象的一种智能”、“人把握欲望的一种道德能力”[2]189。
“停留在他律阶段的道德规范,无论人们怎样尽职地去遵循它,它终究是一种外在于道德主体的‘异己’的力量;只要道德主体尚未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道德品格,尚未走完从他律到自律的历程,那么道德规范的道德性就是不完全的,即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道德规范。”[2]199“道德规范的他律性总是同自律性紧密相连的。没有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固然没有道德规范的自律性,但没有道德规范的自律性也同样没有道德规范的他律性。换言之,道德规范的他律性如果不转换为道德主体自己的规律,那么对道德主体是无道德意义可言的。”[2]200同理,领导干部主体道德实践的他律性也必须转化为自律性,才能够使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关章程或文献所规定的道德规范真正具有现实的意义,也才能使领导干部用其自身主体世界所储备的足够丰富饱满而坚强的自律性要素铸成铜墙铁壁,去填充人性弱点的沟壑,进而成功地抵御住各种诱惑和挑战,切实主动、自觉、积极地按照符合与主体身份相对应的德性要求付诸实践。换言之,对领导干部主体道德规范的要求如果没能被转化为主体的自律性,就会使一切的规范成为空文或口号。由此,不难得出结论:培养好干部,培养积极实施符合德性的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激励领导干部主体在深刻理解与自身身份相适应的道德实践他律性的基础上,积极涵养道德实践的自律性,推动其道德实践他律性向自律性成功转化。例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一切党的理论所明确的对党员领导干部以一贯之的道德要求、精神要求和境界期许。这一要求一旦转化为领导干部主体内在自律性要素,就能成就共产党人的坚强意志,也必须转化为领导干部主体自觉,才能使其坚守党性人格,从而坚守好共产党人领导干部所应该具备的道德操守。
领导干部主体道德实践的自律性的内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对道德规范或标准的理性认同乃至真挚敬仰。“道德主体自身的意志约束,表现为对道德规范他律性的认同。认同不等于一般的认识。……主体认同的阶段,是理智活动与意志活动相统一的阶段,是道德价值判断与道德价值选择相统一的阶段。认同的动因,是主体在对道德规范他律性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由内心涌动出来的对这种他律性的真挚敬仰。”[2]202正如康德所言:“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时常、愈反复加以思维,它们就给人心灌注了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3]164同理,领导干部主体道德实践的自律性首先表现为对其道德他律性,或者说道德标准、道德规范的发自真心的认同乃至真挚的敬仰。例如,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必须深刻理解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内涵及其所蕴含的客观真理和伟大价值,才可能真正认同,乃至敬仰这一崇高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进而立足实际为其努力奋斗。
(2)对实践领导干部道德规范或标准的自我立法。“道德主体自身的意志约束,表现为主体自己为自己立法”[2]202。且“道德的立法与法律的立法有原则的区别。法律的立法,从指定到实施靠的是国家机关,在很大程度上,它不是出于人们的自愿,而是出于人们的被迫;……道德的立法,……就个人而言,个体道德主体自己为自己立法,则已经把这种外在的道德要求,内化为心中的道德法则。……道德主体自己所立的法,一方面把基础建立在对道德他律性的认同上面,另一方面又是对认同的进一步发展。即不但从静态上敬畏、服膺道德规范的他律性,而且从动态上自己给自己制定具体的道德行为准则。”[2]202同样,领导干部有了对与党员领导干部身份相应的道德规范的深刻认同和真挚信仰仅仅是道德实践的开始,道德的实现在此基础上,还需要领导干部主体为自己实践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规范或标准而进行“立法”,即自愿、主动并且严肃、严格地给自己的道德行为实践设定或规定具体的实施标准或原则,以确保良好习惯和道德人格的养成。例如,大多数领导干部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党的历史教育后,都比较容易理解和认同“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党性要求,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等道德要求,且比较容易有共鸣和共情,但实践起来,常因现实生活环境中客观存在的各种负面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动摇。这就特别需要领导干部切实解决“自我立法”的问题,即领导干部主体在认同乃至敬仰道德规范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个体自身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自身实践相对应的道德规范或标准的具体原则,并成为自身能够坚守的信条。
(3)实践道德规范或标准的情感力量。“道德主体自身的意志约束,集中表现为意志对爱好和欲望的把握”[2]202。“个人的爱好和欲望,正是个人利益在某一方面的具体表现”[2]202。“在自律意义上的理性的节制,则内化为道德主体自身的理性节制。这里的理性,既具有社会的特征,也具有个人的特征,是个体化了的社会理性。……在个人理性把握个人爱好和欲望的过程中,理性必须表现出一种意志的能力。意志已不仅仅是一般的理性,也不是一般的情感,而是一种融合了理性与情感的力量。这种力量能够保证理性在与爱好和欲望旷日持久的抗衡之中,掌握主动权,并取得最终胜利。”[2]203同理,领导干部主体有了对道德标准的“敬畏”,且有了“立法”,还不够,毕竟当“敬畏”和“立法”遇到需要牺牲主体自身“爱好”、“欲望”或利益时,再严密的组织程序都难以完全保证主体真正实施符合道德他律性(即符合社会理性的要求)的行为,甚至可能走向完全违背与自身领导干部之身份相对应的道德规范或标准的极端。例如,现实中,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腐败”、“堕落”等乱象,理想信念动摇、人生价值观或人生追求受到“功利主义”、“物质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诱惑等情况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少部分领导干部还受到“官僚主义”、“官本位主义”等封建思想余毒的影响,在实践与自身身份相对应的道德规范或标准的过程中,打折扣、形式化,有形无实,或表里不一、言行相佐等情况依然存在。究其症结,往往是私欲或情感暂时战胜了理智而犯下错误。因此,在认同、敬畏、敬仰道德规范和标准,并为自身道德实践立法的基础上,领导干部主体道德自律还必须包括积聚情感力量,修养情怀,一种“融合了理性与情感的力量”,一种强烈的“意志”,这种意志不是与生俱来,需要不断修养而得。
前文从分析领导干部道德实践他律性、道德实践自律性以及二者的转化中,得出一个结论:领导干部道德实践的实施必须首先经历他律性,并在其基础上修养自律性,实现道德实践他律性向自律性转化,一言以蔽之便是道德自律的养成。正如前文所述,领导干部的道德自律主要包括对道德规范或标准的理性认知,乃至敬仰、自我立法、情感力量等。那么,组织和个人如何激励领导干部道德自律养成?中西方伦理思想中,不乏若干伦理命题在历史的河流中历久弥新,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中领导干部主体道德自律养成也具有重要启示。本文撷取其中富含人性洞悉的若干经典,探究领导干部主体道德自律养成的思路。
苏格拉底曾提出“一个未经省察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和“美德即知识”两个经典命题。他认为:“一个人有理性才是最重要的,要用理性去思考问题,去回归内心,这样才能发现内心善良的火花。而要获得理性,就要去学习,去接受教育。”[4]31斯宾诺莎发挥了苏格拉底的“知识即美德”,认为“人的道德发展水平与人的认识发展水平或阶段是一致的”[4]31。他说,“心灵由片面的、零碎的、不清晰的知识达到了完整的、系统的、清晰的知识,心灵才有了正确的观念和真知识;与此相应,人的情感发展为主动的情感或意志。”[4]31“在理性的正确指导下,人的行为就成为自觉的、前后一致的道德的行为”[4]31。并提出,“当人在认识上处于感性阶段时,人的认识经常是混淆的、错误的认识;与此相应,人类的行为是一种自发的激情行为,这种行为当然也是混乱的,毫无连贯性或统一性。当人在认识上处于理性阶段时,人的行为就自觉地听从理性的支配而成为自觉的理性行为和道德行为,从而保持统一性和道德性。”[4]32亚里士多德认为为了达到至善,人首先应该获得至善的知识。比理性、认知更高一层级的是智慧。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表达了一个观点,“在人所拥有的德性中,人的理智德性比人的实践德性要更高级和更优越。”“是一种关于认识对象的、以理性为工具的、追求真理的心灵品质。它由教育和训练而来,在道德行为中处于主导地位。”[4]37-38
由此推论:领导干部的道德实践从他律转化到自律,必须具备成熟的理性认知,而不是浅薄粗浅的感性认知,而成熟的理性认知在现实中主要表现为成熟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因此,无论是组织的培养,还是领导干部个人主体的修养,都必须切实重视道德理性的获取。对于此,在传统领导干部培养模式中,不缺乏经常性的理论教育,但理论教育缺乏系统科学性,不少干部并不具备过硬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在这种现实下,更要注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政治经济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规定等理论及相关管理学科、人文学科的系统教育和熏陶。因此,必须改进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设计和安排。
亚里士多德提出“幸福是符合德性的实现活动”,他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现实的幸福,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而那‘合于本己德性的实现活动就是完满的幸福’。”[5]219大卫·休谟认为,“道德的区别不是从理性得来的”,而是“由道德感得来的”[6]495。“理性可以通过道德感对道德区别产生间接影响。即:理性可以为情感提供确切的对象而刺激情感的发生;理性可以发现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提供情感进行道德判断所必需的手段和途径。实际上,德与恶的区别是理性和情感共同发生作用的结果。”[6]510此外,马斯洛认为:“人的行为动机来自于人的需要,一个人有什么样的需要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不同的需要就会产生不同的伦理。”[4]310-311
由此推论:情怀、意志、情操等情感因素在领导干部道德自律养成中具有重大影响,理性认知的力量最终要内化成为领导干部的情感需要或人生追求,才能发生其在道德自律养成中的作用。领导干部从他律飞跃到道德自律,需要将共产党人的党性要求内化为自身崇高的人生追求。因此,无论是组织的培养,还是个人主体的修养,都不能忽略情感的作用,都必须特别重视日常的意志锤炼、情怀熏陶、情操培育。正如中国大思想家孔子提出的“克己、内讼、慎独、内省,反省、修身、‘澡身’”[7]8等言论所反映出的逻辑:理性要战胜情感,需要修养。领导干部主体要围绕这些方面进行严肃的“自我立法”,铸造坚强的意志,树立高尚的情怀和情操,以此战胜“个人私欲膨胀”所可能带来的“腐败风险”。无论对于组织的培养,还是对于领导干部主体修养,这都是一个曾经被忽视或不够重视的方面,应当成为当前领导干部培养中的重要方面。然而,在传统的领导干部培养体系中,“重理论教育轻情感熏陶”的现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是需要进一步创新改进的方面;少数领导干部自我修养的意识和实践也不够,一旦遭遇诱惑,容易造成个人私欲战胜理智的情况,这也是需要改进的方面。
“卢梭认为,人类社会的道德状况并不是随着物质文明的发展而进步的;相反,社会的物质文明每前进一步,都伴随着道德的堕落……卢梭敏锐地洞察到了文明发展中所包含的矛盾,他鞭挞文明社会产生堕落,并不是笼统地指全体社会成员都会腐败堕落,而是指社会上层人士中的腐败堕落。”[4]111这里一方面指明了社会物质文明的进步带来“物欲膨胀”的现实,而“物欲膨胀”容易引人走向堕落消极。事实上,无论从历史警示看,还是从现实看,确实存在社会物质文明发展带来功利主义盛行、社会上层人士腐败堕落的情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行严厉的反腐败斗争,揭露出了不少腐败问题。党内领导干部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各种腐败堕落现象,不少领导干部腐败堕落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物欲膨胀”。
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正如费尔巴哈所认为“生活的基础也就是道德的基础”[4]183;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认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牧民》);王充认为,“礼仪之行,在谷足也。”(《论衡.治期》)[7]6。这些伦理思想给我们的启示又是:合理的生活追求和物质需求对道德主体实践道德规范或标准具有重大影响。
从以上两个方面逻辑的启示来看,在领导干部培养中,应该全面分析物质和生活追求在领导干部培养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要通过道德的培育来警示领导干部锻造坚强的意志,约束容易膨胀的物欲,抵御物质诱惑;另一方面要正视领导干部正当的生活追求和物质需求,这又是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中培养好干部的又一个必须仔细考量的因素。
“弗洛姆强调,科学提示人性既要研究人的心理属性和生理属性,也应当研究人生存的社会文化环境,二者相互作用才构成人格特征。”[4]297-298赫胥黎认为:“人们反对社会倾向的最大约束力是对其同类的舆论的惧怕”[4]203。斯金纳认为:“对文化的有意识设计,意味着对行为的控制”[4]305。他说,“没有任何帮助,个人很难在自然性或社会性相倚联系的作用下自发获得道德或伦理行为。”[8]173狄德罗认为“道德是对法律的一种服从”[4]108。
由此推论:良好的环境,尤其是良好的执政文化、道德舆论、制度、组织、纪律等环境对领导干部主体道德自律涵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例如,党中央自上而下地推行肃清腐败的行动意义重大,以反“四风”为重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各类领导干部优秀典型学习活动正当其时,塑造了良好的道德舆论环境,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在当前及未来长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中,应该在已有的良好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长期坚持,长期鞭策,从各个方面推进良好环境的营造,弘扬“官场”正能量。这是激励领导干部道德自律养成的又一个关键点。
领导干部主体道德自律养成是一个从他律转化到自律的实现过程,这一过程并不容易,需要组织激励和主体涵养协同推进。根据前文总结出的中西方若干经典伦理命题对此的若干启示,笔者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中领导干部道德自律养成的路径设计需要关照以下思路。
加强领导干部主体道德自律,必须综合关注理性要素、情感要素、生活要素、环境要素等各类要素在其中的影响。因此,构建系统的外部激励机制,至少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并协调衔接好各个方面,发挥协同效能。
(1)创新和改进领导干部的组织培养和教育的设计,充实和优化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环节,并强调学习过程监督和实际效能评估,切实对领导干部道德自律产生激励。
首先,优化和充实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在传统的领导干部教育培养体系中,理论教育多,情感熏陶少,这不利于激励领导干部同时获得实践道德自律所必需具备的理性基础和情感因素,也不利于发挥理性基础和情感因素在领导干部道德自律养成中的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协同效能。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背景下,要激励领导干部具备从道德实践的他律转化为自律的理性前提和情感要件,必须改革创新教育培训内容,增加情感熏陶内容,并充实教育培训的理性和情感协同环节。例如,厦门市委党校曾经开设的“音乐与领导干部道德修养”就是很好的课程,应当更多鼓励从事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养的有关专家、学者及政工干部围绕理性教育和情感熏陶开展调研、探索和实践。其次,构建全面系统高效的教育培训模式。现有的干部教育学习模式与传统模式相比已改进不少,途径更多元、形式更多样、方法更灵活。但还存在若干有待改进之处:讲座或实地考察的实际效能不高,真正触动到领导干部灵魂、引发领导干部真正认同或者敬畏与其身份相应的思想、理论、观点、激励领导干部主体道德自律涵养的环节不够,建议将教育学习过程延伸到日常工作和组织生活中,并注重设计、监督、考核、考察学习过程全面协调。为此,建议在更大程度上鼓励各级各类党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教育培养职能,鼓励其在领导干部教育培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上,在设计、部署、组织干部培训、干部教育学习等活动上下功夫、出成果。例如,强化各级各类党校在领导干部道德教育、道德监督、道德评估中的职能;理顺并优化各级各类党校与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在领导干部道德审查上的合作区间;从改进干部选拔和培养的机制上突出道德教育经历、道德审查评估等指标的比重。
(2)正视领导干部主体的人本需求,以人为本,建立覆盖面更广、内容更宽的领导干部物质关怀、精神关怀和心理干预机制,引导和帮助领导干部涵养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情操,自觉主动抵御各种人生诱惑,坚守党性标准、党员意志和优良作风。
首先,拓宽关怀的范围,不局限于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对更多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关怀,让领导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激发归属感和主人翁情怀,自觉修养党性、修炼为政之德。其次,增加关怀的形式和内容,不局限于物质关怀,拓展精神关怀和心理关怀。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国家发展进入改革攻坚期,国内外各种挑战与日俱增,领导干部主体面临的各种挑战、困难或诱惑层出不穷。要成功抵御住挑战和诱惑,需要主体自身强大的意志力和坚强的党性人格,这不仅要依靠主体自身的修炼,也必然需要组织给予充分的精神关怀和心理干预。最后,建立各级各类领导干部谈话机制。常规性的领导谈话机制通常是直接上下级之间,并且多限于晋升考核时段,这种谈话机制重在考核,对领导干部的成长过程和道德自律激励的干预性不够强。如果在原有基础上能够进一步拓宽旨在关怀领导干部精神成长和心理调适的谈话路径,并创新形式,将有助于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3)结合文化环境建设、道德舆论环境建设、体系制度建设、党纪党规建设等环节,建构严密、丰富的领导干部组织生活。
如何在建设文化环境、改善道德舆论环境、健全制度时,切实有效地使各种正义理念进入领导干部的头脑、生活和工作中,需要重点把握的途径是过好组织生活,正面积极地影响领导干部道德自律的养成。回顾我党组织生活的历史,不难发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留下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比如经常性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整风运动,此外,在革命的特殊年代里,组织生活往往夹杂着领导干部主体之间深邃的革命同志友谊,组织生活的形式十分鲜活。然而在进入和平年代之后,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物质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领导干部的内心,造成的负面影响之一就是:部分领导干部面对组织生活或革命同志,夹杂了功利色彩,甚至受到帮派主义思想的干扰。这对领导干部道德自律的养成十分不利。只有优化组织生活的土壤,才有益于实现优良环境塑造人格和陶养性情的目标。因此,应牢牢遵循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主旨,在体制机制、文化环境、党纪党规的严格执行中,建设和巩固好党的组织生活,这是在推动党建过程中必须要改善且长期坚持的。为此建议:围绕当代领导干部的思想特点和情感需求,以人为本地探索和创造更多鲜活的组织生活形式,鼓励各级各类党组织依托“党的重要节日或纪念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生活。过去,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存在不少流于形式的情况,为了避免流于形式,可依托各级各类党员干部教育培养有关的部门,如党委领导下的党校、组织部、纪委、工会等,协同指导,激励和督导重要组织生活的策划和举办,进而将理性培育和情感熏陶做细做实。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孟子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这两位思想家都道出同一个道理:即一个人无论是思想,还是行动上的成熟都不是与生俱来的,都是需要经过一番修炼的。在修炼的过程中,往往要经历各种痛苦和蜕变。刘少奇同志在其党性修养论中指出:“一个人要求得进步,就必须下苦功夫,郑重其事地去进行自我修养”[7]1040,讲的也是这个道理。同理,领导干部道德实践要从他律转化为自律,需要持之以恒的修养。
(1)积极主动地增强领导干部主体道德理性。如前所述,对与自身身份相应的社会性道德标准的充分认同乃至真挚敬仰,是领导干部道德自律养成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组织培养干部的第一突破口。因此,在党组织把好入口关,设好成长道后,领导干部主体自身必须珍惜组织的信任,对组织负责,积极主动地修养道德理性。具体说来,领导干部的道德理性至少包括: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比如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剩余价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等,这是领导干部道德理性系统的总指南,是指导领导干部进行道德实践的带有根本意义的标准;二是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人文学科,这是帮助领导干部获取道德理性,并促进道德理性升华为道德情感的重要学科,比如对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的理性(认知)、公民与国家的伦理关系的理性(认知)、公民与社会的伦理关系的理性(认知)、人与人的伦理关系的理性(认知)、“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个体自身的物质和精神平衡的理性;三是世界历史、国家历史、党的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等,这里给领导干部提供丰富的智慧和精神养料,需要领导干部去学习、体会,从而获取道德理性修养力量源泉;四是党章理论及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理论或规定,这是领导干部抵御诱惑的法纪约束,在组织程序的完善下,应该成为领导干部坚守道德理性的利器。这些都需要领导干部在外部激励和内部觉醒相并行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地去学习、思考和体会,并且强调真学、真思考、真体会。
(2)着重抓好党员干部道德情感的培育。道德理性是道德情感的前提,道德情感是道德理性的升华,道德情感一旦形成,就意味着离道德自律越来越近,道德自律的养成也必然需要道德情感的养成。领导干部获取了道德理性,还必须注重培养自身的道德情感,明辨善恶是非美丑。众所周知,“七情六欲”是人性使然,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不仅时常会遇到“物质主义”、“功利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腐蚀的风险,还时常会遇到金钱、美色的现实诱惑,如果没有坚强的主体道德意志和道德情感构成的坚实堡垒,就很容易堕落、消沉。基于此,领导干部必须要受党纪党规、体制机制制度的约束,必须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的基础上,做到自觉乃至慎独,才能切实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化,进而成功抵御层出不穷的诱惑和腐蚀。具体来说,领导干部主体道德情感至少应该包括:一是对党组织的忠诚和热爱。只有忠诚和热爱,才足以敦促一个人保证不做违背党组织的事情;二是对人民的真诚爱护和关怀。人民是衣食父母,人民是历史的主体,只有保持对人民的爱护和关怀,才不至于做出危害百姓的卑鄙的行为;三是对国家、民族命运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个人,只有涵养对国家、民族命运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才能够不辱使命,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做出牺牲和贡献;四是对个体人生追求的调适。时刻提醒自身,共产党人的追求绝不能唯利是图,要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谨言慎行,以身作则,引领良好风尚。
(3)在组织生活和个人生活中,持之以恒地进行领导干部主体道德实践的自我立法,实施领导干部主体道德实践。道德理性的获取和道德情感的形成构成领导干部主体道德实践的前提,然而理性和情感的巩固需要各种各样道德实践的持续积累和反复练习才得以实现。因此,领导干部主体道德实践也是领导干部道德自律养成的必要且重要环节。领导干部所具备的道德理性和道德情感只有付诸实践,才不会成为空谈。具体来说,领导干部主体道德实践集中表现为:一是走群众路线,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多实地调研,多听取民生,为民多办事,为民办实事;二是维护党的形象,坚定党的立场,办任何事讲任何话都要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进行,来不得半点马虎;三是积极过好组织生活,认真对待组织生活,在组织生活中培育和强化自身道德责任感;四是在个人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行之有效的“自我立法”。
领导干部道德自律的养成要经过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而能否有效转化,一方面依赖于创设激励环境,另一方面依赖于主体自觉的内部涵养。此外,还需要开拓联结这两个缺一不可的方法的渠道,并设置或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以更加充分地推动外部激励和内部涵养协同效能的切实实现。例如,在现有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体制、领导干部监督检查机制中,强化个人伦理道德情况审查及考核,拓宽审查及考核渠道,加强领导干部的组织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及人民群众等多群体参与的、多方位的综合监督及评价。
[1] 习近平. 建设一支宏大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EB/OL]. [2013-7-1]. http://cpc.people.com.cn/n/2013/0630/c64094-22020855.html.
[2] 罗国杰. 伦理学[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3] 康德. 实践理性批判[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
[4] 唐凯麟. 西方伦理学经典命题[M]. 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
[5] 亚里士多德. 尼各马科伦理学[M]. 苗力田,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6] 休谟. 人性论:下册[M]. 关文运,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7] 罗国杰. 中国伦理思想史[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8] 斯金纳B F. 超越自由与尊严[M]. 王映桥,栗爱平,译.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