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力
(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佛山 528333)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里特兹(Joseph Eugene Stiglitz)在新世纪初曾提到,“以美国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新和以中国为代表的城市化进程将会是新世纪对人类影响最大的两个事件”,此预言已经越来越被证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率从1978年的19.72%迅速攀升至2015年的56.1%,随着城市化率提升的还有各大城市“以人的需求为导向”的升级改造,这种升级改造集中体现在器物的完善上,比如美化环境、修马路、建高楼、盖商场。但是城市升级并不意味着城市升值,随着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外表光鲜美艳的城市,却越来越不适宜人类居住,它已经“异化为人类的垃圾堆”(卢梭语),这诚然与城市资源和环境承载力有限有关。但究其原因,更深层次的是由于部分城市过度开发后导致的人文精神发展方向与市民精神需求的严重背离,城市所本应涵有的人文关怀功能趋向“异化”,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城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也是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城市现代化不仅仅指城市在经济、科技、社会生活等方面物质文明的现代化过程,也包含政治、文化等精神文明方面的现代化过程,城市现代化伴随着城市化而不断演进和发展。在个人发展与城市现代化之间的关系上,有学者提出:“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不可缺少的因素。它并不是现代化过程结束后的副产品,而是现代化制度与经济赖以长期发展并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1]4-5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城市的发展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奋斗,市民的整体素质宣示城市的整体形象,市民的精神气质也影响着城市的“精、气、神”,而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又反哺着市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因此,可以说城市现代化的核心与本质就是市民的现代化,市民人文素质的养成对于推进城市人文精神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从词源学意义上讲,“人文”一词最早出自《周易》贲卦:“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在这一层面上主要与“天文”相对照,意指礼乐教化,表示与自然界发展规律相对应的人类文化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对于人文精神,我国古代并没有太多描述,该词最早来源于西方,广义上指欧洲始于古希腊的一种文化传统,表现为人对幸福和尊严的追求,即人道主义精神,狭义上是指始于文艺复兴时期关心人、重视人的价值取向,崇尚人的理性的一种人类身心全面发展的精神圆融。可以发现,中国和西方对于人文精神的理解,本质上都比较重视和崇尚人的价值与自由的实现。因此城市人文精神可以理解为:它是人文精神在城市“历时态”和“共时态”的立体发展格局中,以城市物质风貌为介质的综合呈现,是一座城市在思想意识层面被全体城市居民所遵循和恪守的思想理念、人文情感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本质上是城市的文化灵魂,标志着城市发展的文明程度,集中体现在“器物成果”和“非器物成果”两大方面。
因此,我国当前城市现代化进程下的城市人文精神,其实就是一种文化形态,这种文化形态的核心和本质就是一种价值观,其基本内核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和善恶追求。按此理解,其特质应当包含如下四个方面:第一,在根本核心上,应体现对城市人的主体性价值关怀,即以人为本。这就是要在理顺市民与其交往对象的复杂关系中,不仅为市民提供谋生的手段和生存的场所,而且要凸显市民的政治权利和精神需要,为人提供心灵的栖息之所,在对人的主体性尊重基础上,重视对人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开发,实现城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第二,在历史刻度上,应涵有对地域历史文脉的传承与超越。城市文脉是城市优秀历史文化的沉淀,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所做的努力和获取的文化成果的总和。城市的魅力来源于其独特的文脉传承力量,城市随着历史的变迁,其整体风貌在不断变化,但城市的人文精神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其核心特质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沉积下来,并随着时代的变化加入新的元素,体现地域城市文化的生命力和传承性。第三,在现实维度上,应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城市除了具有自己独特的地域魅力之外,还应该观照整个国家、民族和时代的精神力量,城市人文精神除了需要融入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下形成的民族意识、民族文化和民族价值观外,还应该与时代同频共振,激活民族精神的当代意蕴。第四,在未来方向上,应该以中国梦引领大众理想,催生地域文化自信和人文自觉,引导市民精神和城市内涵建设不断自我完善。
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城市人文精神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如政府主导评选和创建了几批文明城市,城市凝练和弘扬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精神与城市口号,积极推行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展示人文意蕴和人文关怀。但部分城市人文精神缺失的现象依然存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城市人文精神建设与培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城市管理者和全体市民协同推进。根据葛兰西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一个时期内国家(城市)的意识形态(精神文化)是通过政府主导力量和市民主体力量在国家(城市)的公共管理和双向博弈中逐渐构筑的,尽管官方力量在制定方针政策、集聚社会资源、加强社会动员和维护社会稳定层面,对城市人文精神建设作用巨大,但是也不能忽视市民这一主体力量,否则其行政管理会遭受到信任危机,继而出现合法性质疑,最终影响国家与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所以,城市的人文精神建设既不应否定政府在城市可持续发展上的积极作用,也要在此基础上给市民提供充足的条件和平台,让市民群体有机会参与到整个城市的人文建设之中。从城市管理的效果看,现实中民间力量参与得越充分和全面的城市,其城市人文精神的培育建设工作也就做得越扎实,取得的成效也就越持久。遗憾的是,部分大城市的政府基本包揽了这个工作,缺乏对普通市民意愿足够的重视,城市精英阶层的力量也得不到有效尊重和发挥,导致无法调动民间力量的积极性,形成了政府和民间对于城市建设两套认知的局面。这种局面造成了城市建设的诸多问题,一是易使城市建设落入“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舆论风口,二是政府主导的人文精神建设可能会因为主政者的换届而“昙花一现”,这两种做法都使得城市人文精神培育缺乏实效性和持续性动力。
城市人文精神的涵育,核心就是要梳理总结、继承发扬这个城市人文传统的“来龙”与“去脉”,也即“城市文脉”。“来龙”是指该城市在千百年来通过文化滋养而留存在城市之中的记忆与基因;“去脉”是指在观照传统“来龙”的基础上,融合该座城市历史背景与现实境遇而形成的的主体性认知,形成“文化自觉”,并在自觉践行地域人文精神的实践中,提炼出既衔接传统记忆又指向未来家园的城市精神价值。现实中,一座城市的地形地貌、山川河流、风土人情等是城市记忆的强力印证,它集中展示了一座城市居民生活的精神特质,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化底蕴和人文风骨,使得该城市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能够持续不断地为地域居民提供人文养料。然而,这些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城市印记,却在部分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大规模的城市拆建和旧城改造中被人为抹去[2]。比如不少城市在人文精神的塑造与培育中,忽略历史文脉传承,不注重自身传统文化的底蕴挖掘,过多考虑了现实经济需要和未来商业规划发展,热衷于高楼大厦的建设,认为只有耸入云霄的高楼大厦和热闹繁华的商业街区才是一个现代化城市应有标志,即便这些城市开展所谓的人文精神建设活动,更多的仅仅是从其现代表现形式入手,导致城市的发展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水之木;部分城市规划设计者在改造城市历史街区和文化古迹时,往往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开发改造,人为破坏富有历史记忆感的人文环境,造成地域居民精神家园的永久性破坏。
经济与人文在发展的原初意义上,其本质是一体两面的,但在部分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城市管理者奉行的是“经济”与“人文”相互疏离的实用主义态度,“见物不见人”大行其道。第一,部分城市管理者在城市文化建设和人文精神培育过程中,出发点和落脚点往往是看重该项目的实用性和经济效益,而不是从项目的艺术表达和人文传承上来考虑,忽略了建筑本应具有的实用性和观赏性的有效统一,忽略了城市审美本应具有的与市民情感共鸣过程。有学者这样形容此种情感共鸣的过程:“当人们漫步在一座城市的大街小巷,目睹一栋栋建筑,像浏览一页页翻过的书页,人们就是在体验品位这座城市的风格,在和这座城市的精神文化对话。在这种对话中,人们不仅追溯了它过去苍老的往事,也可以触摸到它未来的心跳。”[3]现实境遇是,在密如蛛网的交通线路和耸入云霄的高楼大厦的遮蔽下,人与城市很难有情感的共鸣与心灵的触碰。第二,部分城市人文精神建设出现“经济”与“人文”背离割裂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城市执政者对城市GDP的一味追求上。在他们的执政观念中,城市人文精神的锻造、文化品质的提升、居民精神世界的满足等,都必须为城市经济发展让道,他们一面高调宣传人文精神塑造的重要性,而另一面却在大肆鼓吹一个文化展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订单合同对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还比如近几年诸多城市出现的名人故里之争、城市名称恣意变更、城市迎合流行影视硬造地名等现象。实质上,这些都是以“文化搭台”来行“经济唱戏”之实,让原本充满人文观照的城市情感趋于“异化”。
城市的文化特色和显著个性是其独有名片,它是在一个城市历史传承、物质生产、文化发展和人口地理环境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产物。但是,一些城市在规划建设中,“复制越来越多、传统越来越少”,“模仿越来越多、个性魅力渐趋模糊”,“千城一面”的文化特色危机日趋严重。这种牺牲地域文化特色的雷同化发展模式,消解了城市人文建设所做的努力。一是遮蔽了城市人文所应涵有的排他性特征。“个性是城市人文精神的灵魂和生命,消解个性等于消解城市的人文精神”[4]。开展城市人文精神建设工作,其出发点就是挖掘和激活城市灵魂深处的特色历史资源和人文精神传统,结合现时代需要赋予它的独特精神风骨,如果城市建设模式趋于一致,从开发和规划的本源上看,城市人文精神培育也失去了其应有之义。二是脱离城市个性的人文精神建设,削弱了城市精神的凝聚导引功能。一座城市的整体风貌和外在形象如果不是基于本土化的构建,而是靠舶来品支撑的话,市民在人文情感中难以产生心灵上的触碰和情感上的认同,导致人文精神涵育所需要的价值观凝聚功能难以实现。三是“千城一面”的文化格局,难以构筑市民心理认知上的区域“文化自觉”。一座城市只有通过对自己文化特色和个性的彰显,才能激活和形成市民对地域文化的“自知之明”,市民对生活城市的文化自觉认同度越高,在情感上也就更愿意去践行城市特有的人文价值观念。因此,彰显文化个性与特色,与市民的文化自觉和人文建设意愿,是相辅相成的。
人文素质是指人们在人文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个性心理特征、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的总和,它集中表现在人们在主客体改造的社会实践中。在人文认知的基础上历经人文体验和人文交流,通过认知、积累、改造、提升和积淀等过程,而形成的个人追求自我全面发展的精神品质。它主要由运用人文方法、恪守人文精神、探求人文知识、塑造人文思想四个方面组成,其核心是人文精神。人文素质是人文精神的先决与保障,人文精神是人文素质的核心支撑。只有在提高城市市民人文素质的基础上,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人文精神的涵育。要从涵育目标、涵育内容、涵育载体上多重施力,才能提升市民人文素质的整体水平和发展空间。第一,注重教育目标的层次性。可以针对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市民群体,考虑其各自特殊性,细分教育目标,切忌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划定教育目标。第二,充分考虑教育内容的独特性。既要满足大众需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也要充分体现和挖掘地方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突出“文脉”的传承。第三,多样化拓展教育载体。如依托地方文化资源,以“三贴近”原则为指导,开展各类市民喜闻乐见和有精神需求的公益讲坛,潜移默化提升民众“文化自觉”;编写教育读本,用直观、简明的形式和可读性强的内容吸引市民;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技术,完善数字服务体系,把人文素质培育的素材搬上屏幕、载入网络,提供更多渠道方便市民获取更多人文资讯信息。
城市人文精神是城市文化的灵魂,是城市精神文化的精神依归。城市的人文精神通过城市的历史发展和现实境遇,涵育在城市有形无形的“硬件资源”与“软件资源”之中[3]。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在“历时态”传统人文观念变迁和“共时态”多元流行文化合频共振的双重挑战下,需要寻求“物质效益”与“精神效益”、“经济效益”与“人文效益”、“历史价值”与“当代价值”等方面的有效整合,实现人文精神涵育效益总体提升的“最大公约数”。第一,注重人文资源“器物形态”与“非器物形态”的糅合。比如号称“南粤第一城”的广州,是岭南文化分支广府文化的发源地和兴盛地,具有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和物质传统,这样的有形文化资源也孕育出广州“敢为人先、团结友爱、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人文精神。在实践路径上,应该充分融合广州人文环境中的物质和精神资源,实现从“文化广州”到“文明广州”和“人文广州”的转型升级,增强广府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第二,注重人文资源“经济效益”与“人文效益”的整合。城市的发展,既要注重经济效益的提升,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动力,但是也应考虑城市人文环境建设和传统底蕴涵养,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人文心理品质的融通共生。第三,注重人文资源“历史价值”与“当代价值”的整合。在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中,既要考虑城市原有传统风貌和人文情感的延续,又要梳理和总结传统文脉中与现时代和谐共生的文化元素,激活传统资源、盘活现实资源,实现古为今用、共生融合。全面客观认识传统文化资源的当代价值,当城市管理者们沉浸在能为区域带来巨大效益的大型现代文化项目的自豪中时,也应该观照到城市发展历程中保存下来的传统文化资源,避免让堙没在乡土古镇、城市街巷中的文化资源在城市化进程中日益凋敝,营造城市人文资源环境持续发展和与市民人文精神互促共进的现实图景。
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5]243。市民既是城市的主体,也是城市的主人,城市为市民提供居住的物质场所,也为市民构筑心灵的栖息家园,城市的人居环境与其滋养下的市民之间的互动,深刻宣示了人与环境的主客体互动关系。在物质层面,城市独特的气候地貌和生活环境,养成了市民独特的生活习惯;而在精神层面,城市的人文精神所透射出来的人文思维和价值观念,对市民的价值取向、人文情感、文化秉性和行为规范都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第一,深刻凝练城市精神口号。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是一种文明素养和道德理想的综合反映,有利于为城市市民提供“文化共根”的认同需要和“文化指引”的价值诉求。第二,培养城市管理艺术。城市管理者履行自身管理职责的同时,对广泛市民群体具有直接的示范效应和行为引领功能。应转变城市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和艺术,让广大市民充分感受城市管理活动中的人文关怀和人文意蕴,在管理中潜移默化地提升市民对城市的人文认同感。第三,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该以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增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向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发展,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人文精神的养成,体现着人文精神的魅力,这必须依靠市民对于城市文化生活的直接认知和自觉践行。构建人文精神养成工程,主要是通过其首属群体为核心、以多层次的培养机制为驱动、以城市文化活动为突破,实现城市人文精神培育与市民日常生活践行的深刻转向。将城市人文精神熔铸到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通过市民潜移默化地体悟、感知、践行,逐渐形成市民的人文精神。第一,突出“首属群体”的作用,强化家庭的熏陶作用。美国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库利认为,人的情感自我是在“首属群体”中确定的,而“首属群体”是指具有亲密的、面对面交往与合作特征的群体[6]81。家庭通过亲情感化和威严约束,对市民的价值观念、认知模式、处事态度和精神风貌的形成和固化有着积极作用,中国传统文化中十分重视家庭的养成教育,通过父辈传承、宗族协立等方式,塑造了市民一生中最原初的人文情感,对于传统文化相对深厚和宗族力量较为强大的区域,应该尊重和强化家庭这一“首属群体”的教化作用。第二,打造多层次的培养机制,形成涵育合力。市民的人文精神从形成到确立再到自觉践行,是从“首属群体”逐步扩展到“次属群体”这样一个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多层次格局。既要注重家庭这一个“点”,培育家庭美德和个人品行;也要注重社区、学校和行业这一个“线”,通过抓重点、树典型,形成群体示范效应,积极提升市民人文素质;再到全社会这一个“面”。通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责任感与人文理想与地域传统文化相结合,促进市民在人文养成的自觉实践中体认到城市人的主体性价值。第三,积极利用好城市文化活动,将文化活动开展熔铸到城市人文精神建设之中。比如不少城市以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为契机,以活动促建设,扩大市民的公共参与度,打造坚实的城市人文精神基石。
总之,城市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城市的人文精神建设也应该尊重和传承城市文脉,在这一过程中,形成市民对城市“同根”、“共情”的文化认同和心理纽带是城市人文精神建设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推动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的协调发展,才能够真正有效地促进城市人文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通共建,才能铸造城市人强大的精神家园。
[1] 英格尔斯. 人的现代化[M]. 殷陆君,译.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2] 梅伟霞. 我国城市建设中人文精神的缺失与反思[J].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0(6):110-111.
[3] 鲍宗豪. 城市精神文化论[J]. 学术月刊,2006(1):17-24.
[4] 陈宁. 城市人文精神培育中需要避免的几种倾向[J].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5(2):78-81.
[5]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查尔斯·库利. 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M]. 包凡一,王源,译. 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