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琴 姜丽娟 童晓云 刘晓萍 谢娅萍
(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科教科,昆明 650021)
中医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实践与思考※
方琴姜丽娟*童晓云刘晓萍谢娅萍
(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科教科,昆明650021)
摘要:继续医学教育是针对上岗之后的卫生技术工作人员,继续学习医学科学发展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以及新方法的一种终身教育。本文在继续医学教育发展的基础上,立足云南省中医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发展现状,总结了医院继续教育的实践经验,并就医院继续教育的开展提出几点心得体会,对综合性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体系构建和完善进行了有益的思考。
关键词:继续医学教育;中医医院;实践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终身性、连续性医学教育,目的是使广大卫生技术人员能快速了解医学科学的前沿动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也是医疗机构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1]。结合《云南省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的方针政策,以医院作为中医医疗集团抓手,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向前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我院为核心,辐射全省的中医药网络,并在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中医医院,同时为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总医院、云南省针灸推拿康复医院、云南中医学院临床医学院,也是全国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每年除承担大量的临床医疗工作外,还承担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康复、护理、检验、影像等业的教学与实习,积极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2012—2014年间,获准并举办国家级项目29项;获准并举办省级项目41项。同时积极开展医院继续教育活动,平均每年开展45次院内讲座,接收进修156人,基本可以满足全院继续教育培训需求。此外,教育经费占全年收入比逐年提高,2014年占比1.14%。
2.1医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医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把继续医学教育作为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加快学科建设、促进人才培养、提升诊疗水平及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医院党委更新教育观念,逐步推行以继续医学教育为基点,提升学历教育为出口的政策导向,把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医院设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安排专人管理,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定期、不定期召开继续教育工作相关会议。在执行继续教育相关管理规定时,院党委行政统一思想,真正落实了继续教育不合格职称晋升一票否决的制度,为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继续教育制度建设,并纳入医院规划及规章制度中,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是继续医学教育得以持久、深入、全面发展的根本保障。为此,2012年以来先后10余次修订了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制订和修改继续教育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规定所有人员每年总分必须达25分。①临床医学(含中医)、检验、影像、药剂等卫生专业人员的学分具体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项目学分不低于20分。I类学分不低于15分,且国家级I类学分不低于5分,远程学分的I类学分不超过5分(推广项目除外,以下类同),II类学分5分,且不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中级卫生技术人员项目学分不低于20学分,I类学分不低于15分,且远程学习的I类学分不超过5分,II类学分5分,且不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初级卫生技术人员项目学分不低于20学分,I类学分不低于10分,II类学分10分,均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②护理、公共卫生类卫生专业人员的学分具体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项目学分不低于20分,I类学分不低于12分,且远程学习的I类学分不超过5分,II类学分8分,且不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中级卫生技术人员项目学分不低于20学分,其中I类学分不低于10分,且远程学习的I类学分不超过5分,II类学分10分,且不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初级卫生技术人员项目学分不低于20学分,I类学分不低于10分,II类学分10分,均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对院内继续教育活动的参与情况进行了特别要求[2]。在制度落实上,不断规范继教对象及学分审核、登记、验证等环节,逐步完善继教工作的过程管理。同时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的约束力与强制性,保证继教工作有序开展。并将继教项目的申请、举办、全员培训项目达标率、合格情况等与科室年度考核、晋职晋级、任期考评等实际利益挂钩,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2.3改革传统教学模式教学形式多样化双轮驱动院内外人才培养依据教学内容特点及培养对象的不同,遵循启发、互动的教学理念,突出理论、实践与实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同时采用启发式、案例讨论式、互动式及邀请院外知名专家到院开展学术交流的方法,充分发挥现代技术(多媒体教学等形式)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医院长期开展“学经典、用经典”系列活动、名医讲坛等中医课程以及法律法规、心理培训、科学前沿等课程,营造良好的中医学习氛围;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临床实践,围绕“以患者为中心,注重医学人文关怀”针对性开设人文知识、伦理道德学习。并通过临床技能模拟实验课程的学习与掌握,让来院临床实践各类人员“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全程临床”,还针对性的开设了社区实践、门诊跟师等2个环节的临床实践,并开展特色教学,成立科研兴趣小组、基层适宜技术培训、双语教学、“小老师”计划等课程,为学生毕业后继续医学教育、职业发展奠定基础,为全科医师、骨干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才培养,采取带教老师与受训学员的角色互换模式培养。
2.4传承与创新名医经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了进一步将老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全面有效、真实客观地予以保留,实现传承与创新,建立名医工作室,规定了名医工作室的遴选程序,工作室的建设目标、工作任务与工作要求及各级各类工作人员职责;逐步建立起规范的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示教室、观摩室、资料室。同时在名医馆选定房间安装一套摄录系统,可实时记录名老中医药专家带教情况,将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传承经验较好地应用于临床及教学中。出版了《云南省中医医院名医学术经验》系列丛书,全套共13册,该系列丛书详细记载了名老中医医事传略、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及跟师心得、体会与临床应用,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的挖掘、整理与传承有较强的指导作用。整总结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擅治常见病、疑难病的诊疗经验和学术思想,形成系统的诊疗方案20种,并推广运用于临床及我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疗效显著,社会反响好。
2.5完善软硬设施环境搭建现代平台为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的支撑条件,设满足100人以上学生上课的大教室3间,示教室28间及专门的多媒体教室和移动多媒体设备。医院图书馆有藏书2万余册,每年订有各种期刊250余种,位于院本部备有60台计算机,可供职工、进修、实习人员上网学习。同时备有专门的临床思维训练及评测系统、医学在线考试系统及医院科研、教学、继续教育、人员技术档案专业软件。医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及计算机考试系统的启用为远程教育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使更多的卫生技术人员能够就近、方便地参加和学习相关的卫生技术知识。
2.6因地制宜标准化培训积极开展面向全省,乃至基层的云南省中医药标准化培训为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实施推广等工作需要,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发挥中医药标准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作用,根据国家中管局《关于印发2012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中医药标准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法监政法便函【2012】20号、《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发【2012】553号、《云南省卫生厅关于下达中央补助我省2012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2】87号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中医药标准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云南省中医医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省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全国首批42个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之一,自2012年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以来,积极开展中医药标准化知识推广培训,对标准化的发展形势、标准化相关知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中国标准化运行体系和国际标准化运行体系、中医临床指南评价技术和方法、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制定方法学、针灸临床实践指南的制定和应用、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等内容都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推广,并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贯穿于整个培训当中,也为大家指明了具体的研究方法和实施步骤,提高了中医药人员的标准能力素质,培训了一支高水平的中医药标准化人才队伍,为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医院共举办了云南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骨干专业人员培训、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实施推广培训及中医临床各科常见病诊疗指南实施推广培训8期系列培训,完成了2500多名人员的培训。立足中医药标准化本土人才培养的同时,加大基层医生自身“造血”功能,积极培养中医药标准化技术骨干。
3.1变被动为主动转变观念目前,在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上,仍然存在高职人员不再受职称晋升限制,医务人员对学分获取途径单一,学习过程存在重学分、轻学习的现象,这就要求医务人员提高认识水平,加强观念转变,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同时医院要通过奖惩并举、激励引导等措施,提高医务人员学习新业务、新知识的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3.2利用信息化平台建设改革继续医学教育模式当今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网络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并在继续教育档案管理、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审验平台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借助远程医学教育模式的开启真正使继续医学教育的学习适用于不同学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卫生技术人员的需要,体现了“按需学习”的教育理念,合理解决了工学矛盾,并为学习者提供了极大的选择空间[3]。
3.3健全制度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必经之路规范管理是继续医学教育运行的关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的流程及规范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学分管理,注重学习效果,严格学分审验的每一道关口;建立科学、合理、实用与竞争、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作为衡量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有效手段,务必健全考核评估体制,完善项目质量控制及反馈机制。
3.3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经典与医学前沿为导向,丰富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内容名老中医经验及中医经典的学习在各中医医院中已逐渐淡化,为此,举办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必须在内容和方法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和吸引力,这样才能有效地吸引各类人员参与继续教育。因此,需要我们继续推行“跟名医、学名师、颂经典”及引入中医药标准化培训,不断在授课教师、授课内容上下功夫。结合三基知识系列讲座、前沿学科进展及开设公共课类课程学习(心理、人文、传染病防治等),通过专科间的沟通与交流,优化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中医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为中医继续教育工作逐步迈向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现代化而努力。
参考文献
[1]郭海涛,陈自强,彭霞,等.综合性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实践与思考[J].重庆医学,2007,36(2):116-117.
[2]王红英.医院继续教育项目学分管理的问题与思考[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03,10(3):289-290.
[3]何红媛.关于我国医疗人员医学继续教育模式的探讨[J].继续教育研究,2007(2):12-14.
Practice and Thinking of 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 in Hospit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FANG Qin, JIANG Lijuan, TONG Xiaoyun, LIU Xiaoping, XIEYaping
(Science and Education Department, 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Yunnan University of TCM, Kunming 650021, China)
Abstract: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 is a lifelong education in the field of medical science, new technology, new knowledge and new methods for health technical staff to continue to study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science.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 and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in Yunnan Province 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 in Hospit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the hospital continuing education was summarized, and a few experiences on the hospital to carry out continuing education was put forward.The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of the 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 system in general hospital were considered.
Keywords: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 hospit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ractice
收稿日期:(本文编辑:杨杰本文校对:姜丽娟2016-01-07)
基金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医大师孙光荣传承工作室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张良英传承工作室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doi:10.3969/j.issn.1672-2779.2016.07.001
文章编号:1672-2779(2016)-07-0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