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璨
(周口师范学院 设计学院,河南 周口466001)
历史文化名城的现代改造探析
刘 璨
(周口师范学院 设计学院,河南 周口466001)
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遵守价值原则、生态建设与遗产保护双管齐下、尊重自然和保护历史真实性等四个方面,探讨解决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城市发展和谐共生的对策。
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发展;和谐共生
自1982年2月15日国务院公布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迄今共有122座历史文化名城。然而历史文化名城的存续与现代城市发展创新过程中的问题需要我们去探讨并加以解决。
历史文化的存续与现代城市的发展是一对矛盾共生体。城市现代文明的发展需要通过不断创新来顺应时代要求,遗产保护则追求尊重历史、保持文化的原真性。历史遗存本身就是文化[1],其作为历史文化的精髓需要在城市中继续传承,而城市的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并与时俱进,作为一对矛盾共生体,它们客观存在并相互依存。许多城市发展推崇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化建设,从而导致在城市化进程中拆旧建新,盖高楼、建大厦,大片历史街区被改造,历史风貌荡然无存。部分不可移动遗产,由于未划分保护区和缓冲区,历史遗产无法跟随现代城市发展的节奏,逐渐被现代文明的构筑物包围,形成遗产孤岛,与现代城市格格不入。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现阶段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强调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主张还原遗产真实的历史信息。这种观点以《威尼斯宪章》为依据,以意大利文物修复为代表,在日本、意大利等国家中较为常见。第二种注重文化遗产在当下具有的社会价值,强调遗产是社会发展中的有机体,应满足时代需求。可通过传统的材料、传统工艺等,再现往日的辉煌。简而言之就是前者注重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后者强调遗产发展的时效性。
日本的遗产保护和修复尊崇真实性,这一观念起源于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而《威尼斯宪章》作为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原则,对于文物的保护修复以及发掘都提出了要在历史见证的基础上,来展现文物的真实性。然而现在的古城复建工程往往忽视了遗产的原真性原则,盲目还原古城风貌,使得古城复建工作有精无神,造成了文化精神的丧失。我们将芝加哥古城1000米及500米地表纹理和荆州古城1000米及500米地表纹理进行对比可以看出,在历史风貌上人为改造的因素较小,保留了原有建筑的外观形式,其历史街区的布局更新周期较长,地表纹理随着时间的延续在自然改造中形成了一定的历史叠层,这也使其造型风格及建筑形式在变化中趋向统一,在统一中寻求变化,具有较强的系列感,与周围环境能够自然衔接,整体感觉较为和谐。从视觉肌理上讲,这些也恰恰符合了形式美的法则:统一与变化,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调和与对比,比例与尺度。然而荆州古城复建的明清街,由于一致的样式设计和统一的建筑规划,打破了形式美,新建的痕迹明显且形制单一,与古城的风格格格不入,在整体的地表纹理中显得突兀。这不仅违反了遗产保护原真性的原则,也与现代文明的创新精神背道而驰。
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推进城市建设,同时也促进了社会文明的进步,然而城市的不断扩张也凸显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的问题。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问题
一是“假”, 样式走形,型制变样,材料替换,逾制超规。从现有的古镇保护和改造工程中可以看到,盲目造假屡见不鲜。2012年10月26日,滇池湖畔的昆明市晋宁县投资220亿元的“七彩云南古滇王国文化旅游名城”破土动工,确保3年时间再造一个古滇国;2012年底,大同古城墙即将合龙,投资500亿元的古城再造令这座城市再现明代风华;2012年8月,河南开封爆出千亿打造古城新闻,力争4年内重现北宋汴京繁华。诸多的古城穿越其实质是在建造“古城”,忽略了遗产保护原真性的基本原则。其建筑形式和材料也是统一规划和设计,打破了原有民居的自然风貌。
二是“大”,在城市建设中追求大尺度、大空间,盲目攀比规模投资。古城的复建工作投资巨大,且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在建造过程中忽略了对缓冲区的设计,大片的硬质景观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为了开发当地的旅游业促进经济,却忽略了传统文化和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将它们当作敛财的工具和噱头,这就失去了传统文化的内涵和价值。
三是“空”, 遗产复建缺乏精神内涵,有形无神,大规模地新建新区,但入住率低下。大量的仿古建筑为了建设而建设,缺少其原有的精神内涵;按照统一的街区设计,以单一的个体来衡量整个片区的社会历史价值,更多的是基于商业考虑。实际上民居并不按章法出牌,原始的民户一般按照宅基地的大小以及当地的建筑风格、材料特色及自身的财力来进行建设,形成多元化却又统一的民居特色。
(二)现代城市发展中的问题
一是圈地收费,全域皆商——公益性国有资产沦为利益集团的赚钱工具。2012年凤凰古城实行收费制度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争论,圈地收费现象受到关注,暴露了其商业本质。旅游业的壮大虽然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地方性的文化风情,促进文化传承的交流和融合,但在旅游业迅速成长过程中,地方性的文化遗产变成当地人圈地敛财的工具。古镇古街商铺林立,逐渐成为以购物餐饮为主体的商业街,这不仅破坏了古城古镇的整体环境和谐,也忽略了对地方性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二是文化侵蚀,传统丧失——外来文化侵蚀,传统文化、民风习俗难以传承。在旅游业带动文化交流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文化副产品的销售,但也导致赝品、副产品同质化的出现。本地文化受到外来文化侵蚀严重,大量的模仿、雷同使地方文化的标志性日渐模糊。
三是资源浪费,产业断层——经济发展减速、产业转型危机。在运用历史建筑及景观开发旅游资源的过程中,资源浪费现象屡见不鲜,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费,历史资源的错误解读,导致产业断层。
四是假道宗教,唯利是图——宗教场所变景区,政治化、市场化运作。近年来,借佛敛财、假僧假道现象充斥着宗教行业。许多宗教场所被改造成旅游景区,商业化现象越来越明显,这些做法影响了宗教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环境,影响了人们对于宗教的整体印象,并对宗教产生消极的认识。宗教作为具有历史底蕴的文化信仰,需要以正确的渠道去发扬和传承,宗教寺庙的复建工作也要在文化内涵和历史的基础之上进行。
1.遵守价值原则。遗产保护的价值观要转变,社会公众价值要先保护再利用,切莫本末倒置,在尊重文化遗产历史原真性的前提下,进行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明确现阶段保护和利用的原则和目标。从宏观把握城市发展方向,从中观整理现有的文化遗产资源,从微观上建设美丽新城市。
2.生态建设与遗产保护双管齐下。生态问题与文化问题如何共存一直是缠绕在现代城市建设中的严峻问题,应在尊重生态环境和文化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城市的建设和修护。根据现有的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将生态廊道和人文廊道精品化,避免盲目建造影响生态的大景观,尤其对大面积硬质景观、大尺度的景观要尽量有节制地建造。当地居民对于历史遗产旅游发展的功能性依赖必然影响到居民的资源保护态度与行为[2],因此,历史文化名城的环境整治要以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原则为主,使生态环境与景观建筑环境和谐共生。
3.尊重自然,提倡永续发展。历史文化名城归根结底在于处理好场地内外、新与旧、传统与时代之间的关系[3],在开发旅游环境的过程中要强化非物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可以利用中华老字号、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来开发特色旅游产品,使地方的标志性更加深入人心。依据文化线路和遗产廊道宪章,整合现有的生态资源、人文资源,计划几条精品线路。将文化与自然相结合、文化与生态相结合、文化与现阶段的发展模式相结合,实现永续发展的目标。
4.保持历史真实性。历史街区应具有三个特征:完整的历史风貌,真实的历史遗存,有一定规模、视野所及范围风貌[4]。因此对于存留已久的城市文化遗产,应以保留其历史真实性为基础,再现传统文化的完整性,在发展传统文化的同时还要与自然生态相结合。中国园林讲究“天人合一,宛如自然天开”,历史文化名城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传承要与城市环境相结合,因地制宜,在原真性、完整性的前提下完成的环境整治。遗产的复建也不能急功近利,要顺势而为。以开放心态看待旅游经济,摆脱对门票经济的依赖,做好景点之外的文章。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现代城市发展对接的问题在城市日益加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受到关注与重视,保留文化遗产的原真性是进行文化保护的基石。在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保护时也不能盲目守旧和复建,要根据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来定夺,保护具有文化意义的地方性文化线路[5],而在继承传统文明的同时也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实现与现代城市发展的和谐共生。
[1]阮仪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呼唤理性回归[J].城市观察,2011(3):27.
[2]唐文跃,张捷,罗浩.古村落居民地方依恋与资源保护态度的关系[J].旅游学刊,2008(10):87-92.
[3]朱育帆.文化传承与“三置论”[J].中国园林,2015(4):11.
[4]阮仪三.历史街区的保护及规划[J].城市规划汇刊,2000(2):52.
[5]李伟,俞孔坚.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动向:文化线路[J].城市问题,2005(4):18.
2016-04-01;
2016-09-20
刘 璨(1989-),女,河南项城人,助教,硕士,研究方向为景观设计。
TU986
A
1671-9476(2016)06-0076-02
10.13450/j.cnki.jzknu.2016.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