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曹凯云
猪场环保之路,如何避免跑偏?
□本刊记者 曹凯云
年初以来,张子明一直在为自己猪场未来的出路忧心忡忡。
他是河北省正定县某养猪场老板。2015年年底,当地畜牧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处于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治,而张子明的猪场恰恰就在这个范围内,按照相关要求,需要限时搬迁或关闭。
像张子明一样面临同一问题的养殖者们都知道,环境保护是关乎当前与长远、国计和民生的大事,趋势不可阻挡。但是如何在实现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战役中生存下来,这是他们的共同困惑。
2016年10月,环境保护部在官方网站公布了环保部和农业部联合制定的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五类地区划定为禁养区。
张子明的猪场距滹沱河不足1000米。
滹沱河作为河北省省会——石家庄的母亲河,肩负着全市地下水源供给的重任。据张子明介绍,猪场处于三十多年前还是干涸状态的滹沱河的河床位置。上世纪80年代,当地政府号召开荒地,打井、通电,人们开始在河两岸种植果树、搞养殖。2003年,他承包了十亩荒地,2010年建成猪场,主要进行商品猪育肥。情况类似的,还有附近沿河而建的4家猪场。
2015年年底,根据《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案)》规定,张子明以及附近4家养猪场的位置处于滹沱河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
张子明也按照要求采取了一些防治污染的措施,比如进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三级沉淀等,“但因为离河边实在太近,对河水还是有影响的。”
在畜牧业生产发展迅猛、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畜禽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产生量也迅速增加,导致环境承载压力增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同时,养殖布局不够合理、生态养殖覆盖面和废气物深化处理能力较低等一系列问题,对养殖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严峻的考验。据媒体报道,2015年,太湖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严重。9000余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中,无治污设施的约占三分之一,其中太湖一级保护区内有16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约80%无治污设施。
今年7月以来,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从督察组调查反馈情况来看,养殖污染也是重点调查对象且结果并不乐观。江苏省盐城、连云港、泰州、南通、扬州5市仍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规建设70余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部分甚至无污染治理设施,带来污染隐患。
实际上,对于养殖业来说,环保这把达摩利斯之剑早已出鞘。
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了以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为规模化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指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并对禁养区划分标准、适用对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激励和处罚办法进行明确。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施行。新《环保法》明确指出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同年,4月16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又称“水十条”,计划明确要求,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8月10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配合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禁养区划定工作,及时报送禁养区划定情况。
2016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且提出要“确保农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得到遏制,治理明显见到成效”。
在密集出台的新法规及相关限养政策的背景下,养殖业进入了环保高压期,轻则被罚款整改,重则被停产拆迁。
在高压政策下,全国各地的养殖场都经历了一番风风雨雨。2015年多个省市地区的拆迁、禁养活动陆续展开;2016年,禁养、限养区已经由南及北,整治范围逐渐扩大。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2014年9月底,浙江省禁限养区内已关停搬迁养殖场户69597个,占应关停搬迁数的97.92%,涉及生猪存栏490.18万头;广东省提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珠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其中,广东河源自2014年起依法取缔禁养区养猪场1085家;福建省仅2015年下半年就关闭拆除猪场近1.3万家;重庆涪陵区生猪养殖户由于猪场被拆退出产业的近50%。
此外,湖南省农委发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河湖围网养殖清理两个专项行动方案,洞庭湖区内湖沿岸陆域水平纵深1000米、农村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取水点周边陆域1000米,均划为畜禽禁养区。要求年出栏生猪300头以上及牛羊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在2016年底前退出或搬迁;
北京市将在2016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除了育种、科研用途外,全市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
2015年12月3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了 《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2016年底前要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17年底前要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此举意味着生猪禁养由南及北,土地资源丰富、环保压力较小的北方养猪大省辽宁也要开始“拆猪场”。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均已经启动生猪禁养区的划定,大部分省区将在2017年底完成退养或搬迁工作,最迟是在2019年完成退养或搬迁工作,在十三五末(2016-2020)基本完成污染整治工作。
业内人士预测,2015年,因禁养限养政策退出养殖业的就有500万户之多。这场声势浩大的环保革命风暴对我国生猪出栏量的影响到底有多大,目前并没有权威的官方数字。然而,限养及最严环保已经是行业未来发展不争的事实。
根据农业部规划,到2020年,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要达到70%以上,这意味着未来数年内小型猪场的命运依然是风雨飘摇,过去的粗放运营及环保问题成为养殖者迫在眉睫的问题,特别是距离居民区、市区及工业经济区比较近的猪场,进行改造或者搬迁乃至转型成为最现实的问题。
“以前生产队的时候是一亩一猪,现在美国是三亩一猪,由消纳粪尿的土地面积规划养殖数量,养殖废弃物直接还田。我国有18亿亩耕地,还有山坡草地,水果种植也能消费粪便,按照这个面积算,我国至少能养6亿多头猪。”李伟向本刊记者谈到。
他是国内某大型生猪养殖集团负责人,他的生猪养殖公司年出栏种猪超过10万头,商品猪20多万头,也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虽然他所在的企业未雨绸缪,投资上亿元完善治污设施,同时成功探索出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但从内心来讲,他并不完全认同这一现象,“畜禽粪尿原始就是植物的有机养分,直接还田利用就行,不存在治理的问题。粪便经农作物利用,提高产量又降解了污染。现在把畜禽粪尿作为污染物是主观的、不科学的说法。”
在记者的调查采访中发现,围绕观念差异、政策理解、执法偏差等问题,导致养殖从业者和政策制定者、执法部门之间出现诸多分歧和争议。
首先是观念上的严重差异。在养殖从业者看来,“猪场粪尿不是污染,而是改良土壤的有机肥,是一种难得的资源,养殖场粪尿在产出后没有造成污染就不能叫粪污,要合理引导应用。我国现行法规也将畜牧业废弃物治理指向了资源化利用。但是,在部分人员眼里,猪场粪尿就是污染,因此按工业标准要求处理满足达标排放标准,根本不考虑粪尿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理成本。”
其次,不同政府部门对环保法规理解各有不同,尤其环保部门与畜牧部门针对环保条款的理解标准不一致、要求也不同,对企业造成了很大影响。
“比如以水泡粪理由不批建,要求一个猪场必须要建立一个污水处理厂。这对于养殖企业来说负担太重,猪场环保投入太大,运营成本也很高。”在记者采访中,多位养殖场负责人表示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猪场的正常运营。
从养殖企业反馈情况来看,一个能繁母猪规模在8500头拥有8个猪场的企业,环保固定设施设备总投入在2400万以上,平均每个猪场上环保设施投入在300万以上,污水处理成本在3~5元/吨以上,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经营压力。
如果说畜禽污染整治成为猪场环保革命风暴的话,那么,新环保法规在基层执法中存在偏差堪称风眼。
“部分地区政府随意扩大限养区、禁养区,甚至将原来多年来一直是农业用地的区域突然直接规划成工业区。饲养区越来越小,有些养殖场即使百分之百符合环保要求,地方政府仍然对猪场进行了关闭或逼迫搬迁。”河南郑州某大型猪场老板王建表示,同样的问题在广东、福建等经济发达、土地很值钱的地区尤其突出。
他认为,这对多年从事养殖并做了大量投入的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企业家最大的精力不是花在生产上,而是放在如何应对政府环保部门的“检查”。
更让他倍感无奈的是,环保部门在新环保相关法规具体执行时往往重点针对大型企业,造成的实际情况是小猪场不搞环保不罚,大猪场搞了环保重罚的奇怪局面。
一刀切、以工业环保的要求套用到养殖行业,成为受养殖场(户)们诟病最多的问题。“不考虑养殖的产品是生物,有生长周期,造成养殖企业没有整改或关停时间,直接面临当地政府巨额罚单及关停。”
此外,不管猪场如何处理,即使最终达到零排放,或者周边有足够耕地林地消纳粪尿,完全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也仍然要被收取排污费的现象多次被媒体曝光。
12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 《规划》),其中,《规划》中多处提及养殖业,强调要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并再度强调,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还是希望国家能够根据环保法的要求,完善配套法规实施细则和规划,重点增强面源污染治理的可操作性,调整针对畜牧业规模养殖相关的考核方式,这样也许才能真正达到畜禽粪污防治工作的初衷。”李伟表示。
“我们现在最想知道的是,我们的猪场是搬迁还是关闭?如果搬迁的话,搬到哪里;关闭的话,是否有相应的补贴?”张子明和附近几家猪场负责人一直在为这个问题多方打听,希望得到一个确切消息。
对此,记者了解到,目前河北省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谋划相关政策,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对禁养区的划定工作,并正在对赔偿监管等问题进行论证。(应采访者要求,张子明、李伟、王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