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先行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访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

2016-02-13 19:13本刊编辑部
中国考试 2016年7期
关键词:改革方案浙江素质

本刊编辑部

试点先行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访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

本刊编辑部

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标志着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序幕正式开启。9月9日和18日浙江、上海先后出台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点工作相继启动。目前,多个省份已出台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各地的实施方案是否落实了《实施意见》的基本精神,浙江、上海率先启动的试点在时隔两年之后的总体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对后续省份即将启动的实施方案有何参考和借鉴。带着这些问题,本刊专访了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教授。钟秉林教授作为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多次赴浙江、上海等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专题调研和督察工作。

1 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有何新的认识和解读

问:国务院发布《实施意见》已近两年,您作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考改革试点方案跟踪与评估”的首席专家,多次赴浙江、上海两地开展专题调研和督查,对这项改革有何新的认识和解读?

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改革,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不仅涉及基础教育,还涉及高等教育;不仅涉及高中学校的改革,还涉及高等学校的改革;不仅涉及教育内部的改革,还涉及教育外部的配套改革;不仅涉及方法和技术层面的改革,还涉及教育观念和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落实和推进这项改革,需要对这项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

问:从各地陆续出台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您认为是否落实了《实施意见》的基本精神和总体要求?有何特点?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难点在哪里?

答:浙江、上海已于2014年启动试点方案,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从目前情况看,总体进展平稳。从各地出台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看,基本体现了《实施意见》的精神和总体要求。各地出台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三个目标、两个权利。三个目标:第一是促进公平,即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第二是科学选才,即科学选拔适合不同类型高校培养的合适的人才;第三是引导基础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两个权利:第一,进一步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以学生为本,关键就是要尊重学生的选择权。从各地出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可以看出,学生的选择权比过去有明显的增加。比如,分类考试、英语等科目一年两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自选3科,增加春季高考等;第二,扩大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招生是学生和高校之间的双向选择,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实行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统考成绩不再作为高校录取的唯一依据,而是综合了统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的等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录取依据和重要参考;高校可以采取自主录取、注册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多种方式,还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改革、一项综合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面很广,问题也很多。难点在于:第一,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迫切。高校的自主权扩大,办学主体地位和质量建设主体地位必然会进一步增强。如何引导高校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学校社会声誉来吸引生源,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这与老百姓想上好大学的急迫期盼形成强烈反差,某些方面已经超出了高考的范畴。

第二,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增多。不同的利益群体强烈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体现出的价值取向是不同的,有的甚至是相互矛盾和冲突的,这就使得改革方案的制定和改革举措的实施比过去难得多。高考改革政策的设计和出台往往伴随着利益博弈,要平稳推进改革,必须在形成改革共识和改革合力方面下功夫。

第三,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一项改革政策设计初衷是好的,但出台后往往受到社会公信力的质疑,尤其是涉及扩大学校自主权方面的改革举措,比如高校多元录取、自主招生等,老百姓担心是否有暗箱操作、是否存在教育腐败方面的问题。改革的宏观社会环境还要进一步优化。

第四,教育观念的问题。要树立先进的教育观和科学的人才观,对高考改革方案进行全面、科学的解读,避免碎片化和应试化的解读。尽可能凝聚共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是平稳推进高考改革的重要基础。

问:您前面提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一步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学生可以选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可以选择参加多次考试。多次考试在增加学生选择性的同时,可以分散考试的压力。但是目前社会反映一年多次考试,从中选择一次最好的成绩计入总分,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学生压力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增强了,您怎么看这个问题?高考综合改革能否真正缓解学生压力?

答:首先,我认为学生在成长期间要有压力、有竞争,没有压力、没有竞争是不可能成长的。但是压力、竞争要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不同的年龄段,学生的竞争压力应该是不同的。我们对美国等一些国家的教育在认识上有误区,认为那里的学生一边玩儿一边学就能轻松成才。实际上,在任何教育制度下,孩子要想成才,要想出类拔萃都是需要艰苦付出的。

其次,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竞争压力过大,应试教育倾向比较严重,影响了学生全面发展。要减轻这种压力,必须进行高考综合改革。一年一次的高考对于学生来讲,集中备考的心理压力过大,高考综合改革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了扭转“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的倾向,通过改革入学考试方式和内容,创建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将学生从“分数至上”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引导他们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我相信,随着高考综合改革的推进,随着传统的考试观、人才选拔观和教育价值观的转变,一定能逐步缓解考生的应试压力。

2 浙江、上海的试点经验有哪些值得借鉴

问:浙江、上海作为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已于2014年9月率先启动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2017年将全面实施。近两年来,这两个试点省份推进改革的总体情况如何?对其他省份可以提供哪些有价值的借鉴?

答:从我个人的感受看,总的来讲进展平稳。上海和浙江的地方政府、高中学校、高等学校下了很大功夫,使改革方案平稳落地。在有些方面的改革进展超出了我们的预期,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上海、浙江的经验和启示主要有三点:第一,各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各种形式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和解读。包括举办有关会议、论坛、培训,利用报纸、刊物、新媒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让学生、家长、教师和公众了解改革的目标及具体措施。这是平稳推进改革的基础。

第二,地方政府根据《实施意见》的精神,依据本省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适时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平稳落地,必须要有政策的保障。上海、浙江分别都有十几个配套的改革政策出台,这样才能够保障改革平稳有序地向前推进。

第三,引导、组织学校积极参与到改革进程当中。要尊重学校的首创精神,引导学校围绕改革目标进行多样化的探索。我国教育规模很大,教育的差异性也很大,有区域差异、城乡差异,即使是同一个地区的不同学校之间也有差异,要使高考改革方案落地,必须结合区情、校情进行多样化的改革探索。比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选3科后,学生的选择性增强,这就使得选课制、分层教学、走班教学等成为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的新常态,而过去仅是部分学校的改革尝试。在实践探索过程中没有唯一的模式,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学校创造自己的经验,比如上海和浙江的走班教学模式就有不同。要鼓励学校结合校情进行多样化的探索,殊途同归,只要最后达到目的就可以了。我认为以上三点是值得其他省份学习和借鉴的。

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由高中学校组织实施,两个试点省份是如何实施的?高校录取时是否会真正使用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参考?如何建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

答: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上海和浙江作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浙江的综合素质评价确定了5个维度: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每个维度下分出若干指标。在评价程序和方法上采取客观记录、民主评议、公示确认、形成档案4个环节。上海的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4个项目,每个项目下都有记录要点。此外,为配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开展,浙江、上海建立了社会实践基地,为学生进行社会服务、开展公益活动等提供平台;两个省份还都建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省级电子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管理来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综合素质评价要做到有效,我认为以下三点很重要。第一,要可信。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不能弄虚作假;第二,要可比。综合素质评价要反映每个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要基于证据(包括事实、数据等),不能千篇一律、万人一面,不能都是空话套话;第三,要使用。主要指高校要使用,不管“硬挂钩”还是“软挂钩”,要将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高校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具体如何使用,要通过高校和中学加强沟通互动,开展试点进行尝试,不断总结经验。

综合素质评价机制的建立,首先,需要政府和社会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创造条件,要营造科学的学校评价制度和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其次,要提出明晰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使高中学校和学生了解综合素质的评价内容和评价要求;第三,借助互联网,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网络平台,让高中学校、学生都参与到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可以自主记录个人成长档案,高中学校可以对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进行写实记录,高校可以通过平台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在高校招生录取中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目前是一个难题,需要在试点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它不仅是招生录取评价体制的突破,同时也会带来人才培养体制的新突破。

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对高中课程、班级建设、教学管理、教师队伍、教学资源等方面带来深刻影响,这两个试点省份是如何应对的?有哪些经验值得推广?针对由此带来的困难和问题,应该采取怎样的配套措施加以解决?

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不仅对高中学校的教育观念带来挑战,同时对教学改革、课程改革、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管理、教师队伍、教学资源配置等都带来一系列的挑战。目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上海是6门选3门,有20种组合,浙江是7门选3门,有35种组合。在给予学生充分的选择权下,浙江、上海高中学校的选课制、分层教学、走班教学进入一个新常态。目前,浙江高中的选课走班有完全走班、高二重新选课走班、语数外行政班固定之后的选修课走班等形式;上海则采用全走班(所有学科都实施走班)、中走班(部分学科走班)和小走班(少部分学科走班)等形式。针对教室和教师资源紧缺问题,浙江高中积极探索挖掘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和学校周边社会公共资源开展选课走班教学,采取在一定区域内统筹调配教师资源等措施;上海探索部分区县建立高中教学联盟,通过借调教师临时补位,有效缓解了师资结构性短缺问题。

选课制和走班教学使高中学校面临教室资源不足、教师资源不足、教师工作量增加等诸多问题。在教学组织方面,行政班和教学班的管理如何协调,班主任的工作如何开展等,都面临很多新的问题。

选课制和走班教学将使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发生深刻变化,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都要转变观念,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针对出现的问题,政府、学校要各负其责,共同协调,推进改革,学生、家长、社会要给予理解和支持。教室、教师资源不够,增量应由政府规划和支持;存量也要提高使用效益,比如通过信息化手段排课表,发挥现有教室的使用效益等。部分教师工作量增加,需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薪酬分配体系。新的教学模式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选择权的增加对教师发现学生兴趣特长、指导学生选课和规划职业生涯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要加强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总之,高中学校要与时俱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带来的新挑战。

问:针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提出“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就目前各省的方案来看,多数省份只提供一次考试的机会,为什么?提供两次考试的困难在哪里?

答:《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外语科目一年两次考试,针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没有硬性要求。两个试点省份高考的选考科目和等级考次数有差异,上海是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6门中选择3门,每年考一次;浙江是从7门中选择3门,每年提供两次考试。每年提供两次考试对考试组织管理、试卷质量以及两次考试的等值问题等提出新要求,需要在技术层面和操作层面深入研究。在改革试点阶段,应该允许各省去探索。当然这也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对考试的规律性、考试命题的科学性和考试技术的实用性要加强研究,对考试机构的专业化建设要高度重视。

3 高等学校如何应对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挑战

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强调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给高等学校带来新挑战,这些挑战表现在哪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要明晰和优化人才选拔标准。高等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从目前浙江和上海的情况看,高等学校是否提出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如果提出了要求,是按照学科专业大类提出的还是按照专业提出的,各有何优劣?就您目前了解到的情况,高校对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态度是怎样的?采取了哪些积极的应对措施?

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在对高中学校带来挑战的同时,对高校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比如取消本科招生录取批次,要求高校必须增强质量意识和竞争意识,努力办好每一个专业。而更直接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高校招生录取的挑战,另一方面是对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挑战。

考生综合评价机制的建立,要求高校结合自身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办学特色,确定本校的人才选拔标准以及相应的人才评价方式。针对上海、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多数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都提出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有的指定3科,有的指定2科,有的指定1科,还有的是3科选2科或者3科选1科,每个学校的情况都不一样,体现了高校人才培养的标准及选拔方式的多样性。

提出选科要求的高校大部分都是按照专业类或专业群提出的,这点我很支持。因为每个高校都有几十个专业,如果每个专业都提出3科要求,从操作层面讲不现实,考生、家长、教师很容易混淆;而按照专业类或专业群提出选科要求,体现了很强的导向性作用。以某大学为例,按照学科专业分为人文、社科、理科、工科、教育5类。在人文、社科类指定的3科里,都包含了理科课程的要求,理科、工科类指定的科目里也包含了文科的课程要求。尽管按照上海、浙江的高考方案,只要学生选考科目中有1科在高校指定的选考科目范围内,就可报考该专业(类),但很重要的导向是,给学生、家长、高中学校释放一个强烈的信息,即高中学生不能偏科,若想学好文科,必须具备理科基础;若想学好理科,也必须具备人文基础。

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选科要求给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带来了冲击。按照专业类录取的学生,是进校后马上细分到专业,还是先不分专业进行宽口径培养,到高年级后再让学生选专业?如果学生进来即细分到专业,那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分专业?如果进行宽口径培养,那么现在就要抓紧进行改革的准备,包括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此外明年还面临新的情况,上海、浙江考生宽口径招收进校,而其他省份的考生按照传统的专业模式录取进来,两种类型的学生应该如何培养、如何衔接?目前高校对这些问题的反应还不够敏感。我呼吁高校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应对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带来的挑战,抓住难得的改革和发展机遇,促进自身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

问: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下,高校招生录取的自主权扩大,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督以保证公平公正?

答:保证高考改革平稳推进,需要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良好招录环境。首先,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健全招生录取机制,比如考务公开、信息透明、“阳光工程”,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等。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严厉打击高考舞弊行为,出现问题绝不姑息。比如,增加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人数,体现了针对弱势群体的政策补偿,应该认真落实;同时也要避免身份作假。因此,一定要加强制度建设,保证高考改革顺利进行。

4 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未来有何预期和建议

问:您对本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下一阶段工作有何预期和建议?

答:2017年上海、浙江将全面实施新的高考方案,另外将有北京、天津、山东、海南4个省份启动试点。目前两个试点省份的开局良好,进展顺利,社会满意度比较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尽管也存在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但我相信随着教育观念的转变、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深入、政策措施的调整完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要坚持积极稳妥、遵循规律、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高考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一个过程,不能急功近利,不能片面追求政绩。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中小学和高校要加强交流、沟通与合作,抓住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契机,扎实推进学校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

(责任编辑: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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