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诚
·智库新锐·
以碳金融活跃碳市场发展
王诚
2015年11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黎气候大会上承诺,中国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为确保实现减排承诺,国家已明确建立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减少碳排放,预计将在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浙江作为能源消费大省,面临着严峻的节能减碳形势。推进碳市场建设,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优势,是响应国家节能减碳要求、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的必由之路。
从本质上看,碳交易本身就是一种碳金融活动。碳金融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具体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碳交易市场通过“碳金融”形式将金融资本与低碳经济紧密连接起来,使得金融资本的作用不再局限于资本增值与经济利益最大化,更是体现在为实体经济的低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碳金融对于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和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碳金融有助于辅助碳交易市场推动社会的低碳转型。一方面,碳交易市场的存在,能够通过将碳排放量视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一项生产要素,使其转化为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将企业的减排成本内部化。而碳金融市场则通过为企业提供跨地区、跨行业和跨期的碳排放权交易等途径,使得碳减排的最终承担方转移至减排效率高、减排成本低的企业,降低了减排难度相对较大企业的减排成本,最终使得社会整体的减排成本最小化。另一方面,减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及减排项目的实施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企业一般难以依靠自身能力筹集到所需的足额资金。针对这一问题,碳金融市场能够通过信贷、证券等金融工具,为企业减排提供更多样的融资渠道,为企业减排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减排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其次,碳金融能够帮助企业和项目规避在碳交易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第一,政策风险。碳交易市场本质上是各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产物,具有很强的政策依赖性,碳交易市场的活跃与否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环境政策的力度大小。政策方面的不确定性将会给碳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带来较大的风险。第二,市场风险。在碳交易市场中,参与者的组成较为复杂,包括纳入碳交易的企业、碳金融机构、碳排放产业的投资者等。参与者组成的复杂性使得碳交易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大大增加,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也更为明显,市场参与者所需面对的风险也随之增加。针对以上风险,碳金融市场为参与者提供了各种金融工具,使其能够将风险分散或转移给第三方,降低了参与者在碳交易市场中所需承担的风险,减少了其参与碳交易的顾虑,促进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的省份之一,浙江正处于金融业发展的黄金时期,金融产业规模增长迅速。如何在碳交易市场建设时期把握机遇,将碳减排目标与金融工具相结合,探索利用碳金融工具活跃碳市场发展,是浙江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和机遇。从国内外已有经验来看,碳金融发展对浙江省碳市场建设有以下几点重要启示:
一是积极拓展碳金融参与主体范围。目前从国内部分碳交易试点开展碳金融业务的经验来看,在众多金融机构中,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很少涉足,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程度虽然相对较高,但参与深度和广度较小。浙江省应发挥自身优势,探索拓展碳金融参与主体范围,推动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及基金公司在内的更多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提高市场的活跃度。
二是积极创新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借鉴学习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探索符合浙江实际的碳金融创新,包括低碳项目的融资产品、业务、服务创新,以及包括碳远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多种碳金融衍生品的创新,提高浙江省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
三是加强碳金融人才培养。要逐步培养、建立多层次的碳金融专业团队,积极储备专业人才。要加大对碳金融从业人员的能力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低碳专业素质、金融专业素质以及行业认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