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玉松
(遵义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贵州 遵义 563002 )
国权与民俗:试论改土归流与土家族饮酒习俗的变迁
郗玉松
(遵义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贵州 遵义 563002 )
从唐代开始,土家族地区就盛行咂酒习俗。咂酒是土家族地区民众交往的重要习俗,反映了土家族民众日常交往中的热情好客,追求自由、平等的精神。清代雍正时期,湖广土家族地区普遍改土归流。改土归流后,国家权力直接深入民族社区,流官在土家族地区推行乡饮酒礼,其目的是推行国家价值理念,迅速建立尊卑有别的社会秩序。之后,土家族地区的咂酒习俗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改土归流;咂酒;乡饮酒礼;习俗变迁
改土归流前,土家族地区流行咂酒习俗,不管是土司宾客宴饮还是土民之间的亲友交往,咂酒是土家族人际交往的重要礼仪。咂酒作为礼仪体现了土民交往中平等的特征,不分宾客,齐聚一堂,每人轮流咂取。席间,不拘亲疏、不分长幼,欢聚一堂,“蛮歌俚曲”,打笑唱闹,宾客尽兴。土家族咂酒的历史记忆还与土民的爱国情怀紧密相连,是土司时期出征的重要礼仪。
改土归流后,清政府派遣流官进入湖广土家族区域,他们在文庙中举行一年两度的乡饮酒礼。流官推行乡饮酒礼,其礼仪过程完全按照官方固定的程序运作,所有参与饮酒礼的宾客、官员和诸生都代表了不同的身份,在狭小的空间中和固定的时间段内,展演着不同的角色。宾、介、众宾是宾客的等级,知县、佐贰、杂役以及诸生则代表了主办方的等级。每个等级在饮酒仪礼中的席位不同,所展演的内容不同,目的是向民众宣告每个人代表的社会级别,迅速建立尊卑有序的官方控制的社会秩序。饮酒礼“非为饮食”,每年六两的饮酒礼经费也不是为饮酒所设,官方期待的是固着在饮酒礼仪中附加值,即建立等级分明、尊卑有序而稳定的社会秩序。
乡饮酒礼的推行,并非意味着土家族区域的民众饮酒必须按照官府复杂的仪礼进行,但乡饮酒礼的示范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之后,貌似混乱无序的咂酒退出酒席,咂酒停留在土民的口口相传的记忆和骚人墨客的诗赋,以及地方官编写地方志记载的土民曾经的风俗中。土民的酒礼未必按照乡饮酒礼复杂而严肃的程序进行,但饮酒礼中的许多礼节还是被土民所接受,在酒席的席位安排上,尊老敬老有所体现,敬酒代替了轮流咂取。乡饮酒礼的强势推行和咂酒习俗的逐渐弱化,反映的是官府权力向民间渗透的过程。
(一)土家族咂酒的历史考察
唐元和十三年(818)冬,白居易被任命为忠州(今重庆市忠县)刺史,担任忠州刺史期间,白居易参加宴饮,对当地的藤枝酒颇为好奇,“勿笑风俗陋,勿欺官府贫。”他在几首诗歌中都提及藤枝酒。在《郡中春宴》诗中他写到:“熏草席铺座,藤枝酒注樽。中庭无平地,高下随所陈。蛮鼓声坎坎,巴女舞蹲蹲。”白居易在《春至》诗中写到:“闲拈蕉叶题诗咏,闷取藤枝引酒尝”,宋朝祝穆《方舆胜览》注释说:“蜀地多山,多种黍为酒。民家亦饮粟酒。地产藤枝,长十余尺,大如指,中空可吸,谓之引藤。屈其端置醅中,注之如晷漏,本夷俗所尚,土人效之耳”。[1]1076《方舆胜览》在同一卷中载明了藤枝的来源:“引藤山,在龙渠县①(宋)祝穆:《方舆胜览》卷六十一,载:“(咸淳府)唐改忠州,又为南滨郡,复为忠州,隶荆南。皇朝(指宋朝)隶夔路。咸淳元年(1265年)八月旨,系今上潜藩之地升为咸淳府,今领县五,治临江。”《施南府志·沿革志》载:“(忠路)宋为龙渠县。”同治版《利川县志·疆域志》:“忠路司,考在利之西北……宋属龙渠县,为施州属。”龙渠县当在忠路。东十五里,山上出引藤,俗用以取酒”。[1]1072根据祝穆的注解,土家族的咂酒习俗应为蜀地传入。
土家族地区未必尽有咂酒所用的藤枝,但青竹盈山遍野,土家人用竹竿咂酒,打通其中的环节,用作咂酒。土司统治时期,土司每逢带兵出征,辄让士兵饮咂酒以鼓舞士气。战胜归来,亦让土兵享用咂酒,作为犒赏。明代永顺土司彭翼南领土兵抗倭,即在抗倭前线,让土兵饮咂酒,鼓舞士气,凝聚军心。“据传,永顺土司彭翼南,在剿灭倭寇天差平海大将军徐海时,于沈家庄外杀白水牛祭天、授旗。每个舍把(将领)依次吸一口咂酒,接旗后在各自兵器上涂上牛血,贴上牛毛,跪下发誓:‘只向前,不退后’,然后持旗立于队首。彭土司就以这种方式激励将士,土家军在取得‘第一战功’王江泾大捷后,又获得沈家庄大捷,使倭魁徐海授首,东南沿海一带倭寇荡平。因而土家咂酒流传至今。”[2]
咂酒的历史早于明朝,但土民更愿意相信土家族的咂酒习俗起源于明朝,其原因在于土民对于本民族历史时期重大事件的选择性记忆与传承,与其相信土家族咂酒习俗起源于唐代以前的蜀地,莫若相信土家族咂酒习俗来源于土司抗倭的历史。土兵英勇善战,抗击倭寇,屡立战功,彭翼南和他的土民在抗倭中的表现,被朝廷授予“东南第一功”。土民为了纪念土兵抗倭的历史功绩,因而将咂酒的起源与土兵抗倭的伟大胜利结合起来,咂酒的起源也随即与忠君报国、英勇善战的土兵联系起来。
(二)咂酒的酿制与饮用
咂酒的酿制,以五谷杂粮与曲蘖置于坛中,经年而成。《恩施县志》载“晏饮多用咂酒,以曲蘗贮杂粮于昙中,酿成酒。”[3]《龙山县志》引《峒溪纤志》咂酒一词:“酒一名钩藤酒,以米杂草子为之。复以火酿,不篘不酢,以藤吸取,多鼻饮者,谓由鼻入喉,更有异味。”[4]关于咂酒的酿制,清代土家族区域的府州县志多有记载,其酿制原料为五谷杂粮。清代以前,咂酒的原料主要为糯谷。至清代,苞谷在土家族区域广为垦殖,咂酒的酿制以苞谷为主。《鹤峰州志》中记录了当时以苞谷酿酒喂猪的情形:“酿酒喂猪,糜谷最甚。然邑产包谷,十居其八,其性逾岁必生虫,民食有余,即不酿酒喂猪,亦不可久贮。且贩猪他邑,可市布棉杂货,以有易无,于山氓较便,故烧熬之禁,只宜行于歉岁。”[5]《长乐县志》载“土俗尚咂酒,按杜诗云,芦酒多还醉。注云,糜谷酿成,不醡也。杨升庵曰:以芦为管,吸而饮之。一名钩藤酒,即今之咂酒。”[6]土家族咂酒制作的过程,先将五谷杂粮蒸煮,晾到适宜温度,后伴以酒曲,封坛,一年后即可开坛饮用,贮存愈久,口感愈佳。同治《长乐县志》记载了咂酒的制作过程:“邑唯产包谷酒,上者谓堆花酒。又土户张、唐、田、向四姓家酿咂酒。其酿法于腊月取稻谷、包谷并各种谷配合均匀,照寻常酿酒法酿之。酿成携烧酒数斤,置大瓮内封紧,俟来年署月开瓮取糟,置壶中冲以白沸汤,用细杆吸之,味甚醇厚,可以解暑。李焕春竹枝词:‘糯谷新熬酒一壶,吸来可胜碧筒无。诗肠借此频浇洗,醉咏山林月不孤’。潘炳熏七言律:‘深山饮食勿拘墟,天地施生美可茹。露浥黄梁村酿早,雪翻白溢米炊初。晚松待买烽头饭,新釜留烹洞里鱼。更有高田洋芋熟,也堪宴客伴嘉蔬。’”[7]
咂酒的饮用过程,据《施南府志》载,“饮时开坛沃以沸汤,置竹管于其中,曰‘咂筸’。先以一人吸咂筸,曰‘开坛’。然后彼此轮吸。初吸时味甚浓厚,频添沸汤,则味亦渐淡,盖蜀中酿酒法也。”[8]同一时期的《龙山县志》、《恩施县志》均记载了类似的饮咂酒的程序,“饮时,开坛视客量小大,酌沸汤泡之,置竹管于其中,曰‘咂杆’,先以一人及咂杆,曰‘开坛’然后彼此轮吸。”[9]咂酒的饮酒过程,先开坛,“沃以沸汤”,然后将竹管置入酒坛,一人先吸,谓之“开坛”,然后彼此轮吸,不断往坛中添加沸汤。《咸丰县志》载,“冬初,煮高粱酿瓮中,次年夏,灌以热水,插竹竿于翁口,客至分吸之,名曰:‘咂酒’。龙潭安抚司田某诗曰:‘万颗明珠共一瓯,王侯到此也低头。五龙碰着擎天柱,吸尽长江水倒流。’即谓此也。”[10]
《长阳县志》和《长乐县志》中均记载了土司待客饮用咂酒的详细过程,“土司有亲宾宴会,以吃咂抹坛为敬。咂抹云者,谓前客以竿吸酒,以巾拭竿,请客饮也。酒以糯米酿成,封于坛中。款客则取置堂荣正中,沃以沸,令满,以细竹通节为竿,插透坛底。”对于咂酒饮用,辅以菜肴,则以土家族的特产土家腊肉为主,“堂中则鸡肉、蔬果、碗用最粗三级者,曰莲花碗,肉以两头盖通碗口为度,谓之过桥。”鸡肉、蔬果无甚要求,惟有对所用猪肉有严格的定制,必须用三级莲花碗,且肉要两头盖碗口,称之为“过桥肉”,体现了土家族民众对腊肉的喜爱及待客的虔诚。“每一坛设桌一,桌上位及两旁,则各置箸一,而不设坐。客至,以次列坐左右,毕,主人呼长妇开坛肃客。妇出,正容端肃,随取沸汤一碗,于坛侧就竿一吸,毕,注水于坛,不歉不溢谓之‘恰好’。每客一吸,主人一注水。前客吸过赴桌,再举箸,而后客来,彼此不以为歉也。凡吸歉溢皆罚再吸,故酒虽薄亦多醉。”饮者每次吸后,皆将一碗水注入酒坛,要求不歉不溢,谓之恰好,意即每位咂酒者,每次咂酒一碗。若有吸歉溢者,罚酒再吸。饮酒过程中,均不拘礼节,谈笑唱闹,无所拘谨,“客喧哗,随意唱蛮歌、俚曲,欢然而散。但不吸者,主人亦不强。今闻其酒尚有旧俗,略变。”[6]
(三)土家族咂酒的特点
咂酒体现了土家族人民热情好客的品格。土家族是古老的山地民族,个性淳朴、与人为善、热情好客。每有客至,俱捧出珍藏一年甚至是多年的咂酒坛,开坛与客畅饮,不醉不休。下酒的菜肴为瓜果蔬菜、鸡肉等美食,尤重腊肉,自家珍存的腊肉,有客人来到,即做好盛入碗中,且为大块肉,肉两头要盖住碗口,方显主人热情。长阳土家族诗人彭淦的竹枝词赞美咂酒:“蛮酒酿成扑鼻香,竹竿一吸胜壶觞。过桥猪肉莲花碗,大妇开坛劝客尝。”
咂酒与土家人保家卫国、英勇善战的爱国情怀相关联。传说中,土司领土兵征倭寇,土民为其送行,置咂酒坛于路口,内置竹管,土兵轮流就吸,其目的是鼓舞土兵士气,让土兵奔赴抗倭前线,英勇杀寇,保家卫国;彭翼南在江浙抗倭前线,置咂酒坛,让土兵饮酒,目的是一鼓作气,扫清敌寇,早日立功还乡。土兵、土民对咂酒的记忆来源于此,后世即把咂酒与抗倭战争联系起来,而忽略了土家族的咂酒来源于“蜀地”。
土家族咂酒具有随意性。土家族咂酒的饮酒过程,所有主客均用一根竹管,围坐一起,无高低贵贱之分。饮酒渐酣,则“客喧哗,随意唱蛮歌、俚曲,欢然而散。”对不善饮者,主人亦不强求,虽每次咂酒,要求“不歉不溢”,但“不吸者,主人亦不强”。反映了咂酒过程中的随意性。要求客人咂酒“不歉不溢”,每次咂一碗,不足者罚,其目的是要客人都咂足咂好,但对于不善饮者,则没有严格要求。且喝酒过程中,随意唱歌欢闹,“蛮歌、俚曲”,其乐融融。
与咂酒的随意性相比,乡饮酒礼则是官府推行的酒文化,其严肃性和礼仪性的特征尤为突出。
(一)乡饮酒礼的起源与发展
乡饮酒礼是中国诸多传统礼仪的一种,起源于上古时代的集体活动。乡饮酒礼正式的仪式始于周代,以致仕的官员为乡饮酒礼的组织者和主持人。参加酒礼的客人分不同等级,其贤者为宾,次者为介,后众人。仪式严格以尊卑长幼为序,升降拜答,具有仪制。贞观六年(632),唐太宗下令各州县均要举办乡饮酒礼,自从开科考试以来,考生在州县考试完毕,州县官均要用乡饮酒礼招待,“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讲管弦,牲用少牢,歌用《鹿鸣》之诗。”[11]宋代,乡饮酒礼增加乐章,明代则在乡饮酒礼中增入读律的程序,“执事举律令案于堂之中,读律令者诣案前北向立读”,“有过之人俱赴正席立听”[12]。律令读毕,还要继续宣讲刑部的其他律令。洪武二十二年(1389),规定了里社饮酒的等级,年高德高者,无公私犯过者为一等;拖欠户税差役及曾犯公杖私答招犯在官者又为一等;犯奸盗诈伪,说事过钱、起灭词讼、蠹政害民、排陷官长及一应私杖徙流重罪者又为一等。三等级及其子弟按照次序分别入座,不得混淆,不遵座次者以违律论处,可告官流放。明代的乡饮酒礼,已经与基层社会的管理结合起来,具有控制民众的目的。
清代的统治者延续了乡饮酒礼的程序,顺治初元,沿明旧制,“令京府暨直省府、州、县,岁以孟春望日、孟冬朔日,举行学宫。”雍正时期,谕:“乡饮酒礼所以敬老尊贤,厥制甚古,顺天府行礼日,礼部长官监视以为常。”乾隆八年(1743),“以各省乡饮制不画一,或频年阙略不行。旧仪载图有大宾、介宾、一宾、二宾、三宾,与一僎、二僎、三僎,名号纷歧。按古仪礼:‘宾若有遵者,诸公大夫。’注云:‘今文读为僎,此乡之人仕至大夫,来助主人乐宾,主人所荣而遵法者。’戴记:‘坐僎于西北,以辅主人。’其言主人亲速宾及介,拜至献酬辞让之节甚繁,无一言及僎,所谓‘不干主人正礼’者也。嗣后乡饮宾、介,有司当料简耆绅硕德者任之,或乡居显宦有来观礼者,依古礼坐东北,无则宁阙,而不立僎名。五十年,命岁时举乡饮毋旷。”[13]
(二)土家族地区的乡饮酒礼
乡饮酒礼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从宾客的选择、主人、执事的职责,到迎宾的程序,饮酒的礼仪,以及读律等,官方都有系统的要求。土家族地区的乡饮酒礼除按照官方的要求外,也有土家族地区的特点。初行乡饮酒礼之时,应为改土归流之初,土家族地区尚未科考,更没有致仕之官员。乡饮酒礼主宾的选择没有致仕的官员,只有选择地方年高德重者为之。改土归流前,土家族地区从没有举行过乡饮酒礼,改土归流后,流官在土家族地区推行乡饮酒礼,典礼前一天进行演习,准备周至。
乡饮酒礼主宾的选择以致仕的官员或者是地方年高德高者为之,依次为介、三宾、众宾。“乡饮酒,岁以孟春望日、孟冬朔日预期举办,老致仕德望懋著者一人为宾,次介,次三宾,次众宾。均以齿德兼优者为之。”[14]改土归流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湖广土家族地区尚没有致仕官员,其兴学校,培育士林,均在改土归流后。因而,乡饮酒礼主宾及其他宾客的选择只能是按照年高有德为度遴选。《施南府志》载,“岁孟春望日,孟冬朔日举行乡饮酒之礼于学宫。以县令为主人,以乡之年高六十以上有德行者一人为被宾,其次一人为介,又其次为众宾。”[15]具体的宾客人选要儒学公举“齿德兼优及致仕名宿”,并由“印官询访确实”,“具文通报”,以保证参加乡饮酒礼众宾客的质量。宾客由地方官上报备案,“各宾由儒学县详报直省,责成各布政使及该督抚秉公查察核定。举行仍将所举宾介姓名、籍贯,造册报部定。”[16]典礼前,则由众廪生赴各处延请。《来凤县志》载:“每岁孟春望日,孟冬朔日,举行大典。先期饬儒学公议,齿德兼优及致仕名宿,公举正宾一人,介宾一人,僎宾一人,印官询访确实,先具文通报,临期给封启。令廪生亲诣各处延请。”[17]
乡饮酒礼举办严格按照官方的标准,改土归流后,湖广土家族地区的府州县始推行乡饮酒礼,因而,他们典礼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前一日具演习典礼过程。“先一日,设坐次于座之讲堂,设律令案于堂东,司正官率执事诸生习仪。”[14]“前一日,执事者于儒学之讲堂依图陈设坐次,司正率执事习礼。”[18]主人、执事、司正的选择“以知县为主人,教官一人为司正,赞礼执事以生员。”[14]“以教官一人为司正,学弟子习礼者二人司爵,二人赞礼,二人引礼,一人读律令。”[14]坐席安排要求严格,“先一日司正率执事者诣讲堂,肄仪,设监礼席,次于庭东北面;布宾客席,于堂西北南向;主人席,于堂东南西向;介席,于堂西南东向。从宾之长三人席于宾西南,向东上皆专席,不属众宾。于西序东向,僚佐席,于东序西向,皆北上。司正席于主人之东北向(如有乡大夫来观,礼者坐于东北,三品以上席南向;四五品,席西向,无则阙之),设律令案一,于主介间,正中东西肆设尊案一,于东序端南北肆设乐于西阶下。”[15]图式为明洪武十六年(1383)所定,“十六年、颁行图式。一各处府州县、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学行乡饮酒礼。”[15]清因之。
典礼当天,所在府县的官员均要参加,官员要穿“朝衣”,宾客俱要“盛服”。“至期,各官服朝衣诣儒学明伦堂候宾。”[19]“乃使人速宾介,盛服到。”并按照顺序排列“序立庠门之右。介居宾南,从宾居介南,皆东面北上。”主人迎宾,“执事以宾至,告于主人,主人出,迎宾,西面揖,宾介以下东面答揖,主人入门左,宾揖介、介揖众宾,以次入门右,当阶。主人揖,及阶,揖,宾皆答揖;主人与宾让升,三让,宾三辞。主人升,宾乃升,主人东阶上,宾西阶上。赞者赞:‘拜’。主人西面再拜,宾东面答拜,兴。”[17]即席后,司正宣布乡饮酒礼的目的:“恭惟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党。无或废坠,以忝所生。”读毕,司正饮酒。
读律是乡饮酒礼的重要内容,“司正复位,宾、介以下皆坐(右扬觯)。赞:‘读律令。’执事者律令案于中堂,引礼引读律令者,就案前北面立,宾、介、主人以下听赞,咸起立,旅揖。如司正扬觯礼,乃读律令曰:‘律令,凡乡饮酒,序长幼,论贤良,高年有德者居上,其次序齿。列坐有过犯者,不得干与。违者,罪以违制。失仪则扬觯者以礼责之。’读毕复位。宾、介以下皆坐(右读侓令)。”[15]与施南府所读律令相比,龙山县所读律令更加严肃,对“奸顽紊乱正席者”的惩处为“全家移出化外”。龙山县乡饮酒礼所读律令:“读曰:‘大诰乡饮酒礼,序长幼,论贤良,别奸顽,异罪人。其坐席闲高年有德者居于上,尊年淳笃者并之,以次序齿而列,其有违条犯法之人,不许干与良善之席,主者若不分别,致有贵贱混淆,察知或发觉,罪以违制。奸顽紊乱正席者,全家移出化外。’读毕复位。”[16]
读律令之后,执事者为宾主供馔、斟酒等,完全按照严格的礼仪要求,酒后则奏乐,“讫赞饮酒,酒三行,赞,奏乐工升歌。”礼毕,又按照固定的程序送宾客,“宾、介、众宾、主人以次下堂,分东西行出庠门,一揖退。监礼者出,主人送礼毕,乃皆退。”[16]
(三)土家族地区乡饮酒礼的影响
乡饮酒礼是一种思想控制的工具,官府举办乡饮酒礼在各府州县城进行,参加的主宾、介宾、众宾也不是寻常百姓,但乡饮酒礼的理论与实践都在表明官府控制乡村的意向。
乡饮酒礼当天,官员皆“朝衣”到儒学明伦堂候宾。只有拥有官衔或头衔的人有资格穿官府规定的服装。在乡饮酒礼的严肃场合下,官员、诸生穿不同的服装,目的是向民众明示等级秩序。一县之中,知县官级最高,为正七品,顶戴为素金顶,着五蟒四爪蟒袍,补服为(溪鸟)鸟和(束力鸟)鸟。县丞为正八品,顶戴为起花金顶,补服为鹌鹑。巡检为从九品,顶戴为镂花金顶,补服为蓝雀。其他未入流的官员的补服为黄鹂。除文官外,武官也按照品级分别着官服出席盛典,廪生则穿法定的雀顶蓝袍的生员服装参加宴会。而受邀的主宾、介宾和众宾等宾客则“盛服”,他们必须穿戴材质较好的服装,而不管他们在乡饮酒礼中处于什么位置。
乡饮酒礼作为府州县举行的盛大仪式,所有参与者分别穿着不同的服装,代表一定的社会等级。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地区的官员重视乡饮酒礼活动的开展,几乎所有的清代土家族地区的府州县志中均记载了这一隆重的仪式及其繁复的礼节。土家族地区流官热衷于乡饮酒礼,其原因在于他们急需向该区域的民众表明自己的身份,以期建立君臣父子的等级秩序,达到“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党”社会稳定的目的。
土家族各府州县的乡饮酒礼选择的主宾都是年高望众者,儒家学说要求尊老,统治者则把尊老美德当成另一个思想控制的工具,这是因为“年纪大的人比年轻人不容易成革命分子,对他们的长辈真正敬爱的人,也比较不会对推翻既有秩序感兴趣。因此,除了在乡约宣讲中宣传尊敬长上之外,清朝统治者自己也以各种方式表现其对长者的尊敬,希望以此作为臣民的表率。”[20]241进入到土家族地区的流官将尊老作为教化土民的重要内容,以期达到社会稳定的目的。在清代土家族地区的府州县志中均有对耆寿的记载和表彰,如“彭可成、李钟杰、张宗文、彭冲林、彭元,永顺县人,皆耆寿,雍正八年旌。”[21]早在明代,官府就确定了乡饮酒礼对主宾的选择,标准即为年高德重,“百家内除乞丐外,其余但系年老者,虽至贫,亦须上坐;少者虽至富,必序齿下坐,不许搀越,违者以违制论。”[19]对于介宾的选择,重在德行,对地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可以举为介宾,如,“钟杰,善医。远地、贫家,有招辄往。行乡饮,礼举介宾。”[21]479
清代,湖广土家族地区乡饮酒礼的经费,都是由官府拨给,标准为每州县每年六两,《施南府志》有载:“乡饮银陆两(各县同)。”[15]永顺府所属四县,其乡饮酒礼的经费也是每年每县六两。凑巧的是,各府县的吏员、差役,其年薪俸亦是每年每人六两。乡饮酒礼的经费为一个普通差役一年的薪俸,照这样的情形,办一次酒席,经费应该够用。况且乡饮酒礼“非为饮食”,举办这样的典礼,看重的是其象征意义。
咂酒,是古代土家族民众待客饮酒的礼仪。关于土家族咂酒的起源,一说来自“蜀地”。一说认为咂酒是土家族的传统习俗,“鄂西地方昔为少数民族聚居地,之后才陆续迁入汉民。故咂酒当系本地土著民的遗法和旧俗,并不是来自蜀中汉民。另外,鄂西地方的古代咂酒,与外地不同者是‘沃以沸汤’而不是加冷水,是热饮。”[22]土家族的咂酒习俗,反映了土家族民众待客的热情与真诚,体现了深刻的社会内涵。主客围聚一起,轮流到酒坛中咂酒,众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互不嫌弃。通过这样的礼仪方式,促进了友谊,拉近了主客、客客之间的距离,增强了民族社会的内部凝聚力,民族内部关系融洽。饮酒的过程,也体现平等,不论主客,要求每人咂取一碗酒,每次咂酒“不歉不溢”。但又不强人所难,“不吸者亦不强求”,可为文明的饮酒礼仪。咂酒的气氛极其欢快,谈笑打闹,唱“蛮歌俚曲”,无所拘束。
改土归流后,清政府的流官在土家族地区推行乡饮酒礼,咂酒的习俗逐渐消失,只停留在流官们组织编纂的府州县志的习俗中。乡饮酒礼注重规范社会秩序,提倡建立君臣父子的社会等级秩序。乡饮酒礼从选择宾客,到主客座次,都有严格的规定,违者严惩。程序也是事先进行排演,不容许出现差错。酒礼中的奏乐,也是官府规定的乐曲,绝对不能唱“蛮歌俚曲”。之后,土家族民众饮酒的礼仪,虽不像乡饮酒礼这么繁复,但是尊老的传统,酒桌的座次等饮酒礼仪逐渐在土家族地区传播,咂酒逐渐退出了酒桌。改土归流后,土家族饮酒礼仪的变迁是官府强行介入的强制性变迁,目的是按照官府的标准,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
[1](宋)祝穆.方舆胜览·卷六十一[M].北京:中华书局,2003.
[2]彭瑛.咂酒——土家族酒文化的精髓[J].酿酒科技,2007,(8).
[3](嘉庆)恩施县志·卷四·风俗.
[4](同治)龙山县志·卷十二·物产.
[5](道光)鹤峰州志·卷六·风俗.
[6](咸丰)长乐县志·卷十六·杂记志.
[7](咸丰)长乐县志·卷十二·风俗志.
[8](道光)施南府志·卷三十·杂志·杂记.
[9](嘉庆)恩施县志·卷四·风俗.
[10](光绪)咸丰县志·卷三·风俗.
[11]新唐书·选举志.
[12]明史·礼志十.
[13]清史稿·卷八十七.
[14](同治)永顺府志·卷之五·典礼补编.
[15](道光)施南府志·卷之八·典礼.
[16](同治)龙山县志·卷之八·典礼.
[17](同治)来凤县志·卷九·仪礼制·乡饮.
[18](同治)永顺县志·卷二·学校志.
[19]明会典·卷七十九.
[20]萧公权,著.中国乡村:论19世纪的帝国控制[M].张皓,张升,译.台北:联经出版社,2014.
[21](同治)永顺府志·卷八·人物.
[22]傅一中,主编.建始县志校注(第三编)[M].建始县档案馆,2000.
(School of Historical Culture and Tourism Administration, Zunyi Normal College, Zunyi, Guizhou 563002, China )Abstract: As a custom, drinking beer through a pipe was popular in Tang Dynasty in areas of Tujia People. This custom reflects the hospitality, freedom and equality of Tujia people. In Yongzheng Period of Qing Dynasty,power-shift was carried out in Tujia areas of Hubei and Hunan, after which the national officials began to perform the village drinking ceremony in order to implement national values and build social hierarchy. From then on, the custom of drinking beer through a pipe gradually faded out the stage of history.
State Power and Folk Customs: Power-shift and Change of Drinking Custom of Tujia Nationality
XI Yusong
power-shift,drinking beer through a pipe,village drinking ceremony,change of customs
K289
A
1673-9639 (2016) 01-0050-06
(责任编辑 黎 帅)(责任校对 郭玲珍)(英文编辑 谢国先)
2015-10-20
本文系遵义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成果。
郗玉松(1972-),男,遵义师范学院中国土司文化研究中心,博士,研究方向:中国少数民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