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和创新管理方式的意见
近日,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市属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后实施分类改革和创新管理方式的意见》,对市属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后实施分类改革和创新管理方式的基本原则、改革路径、方式方法等作了明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职能归位,分类改革;二是坚持总量控制,优化配置。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保障重要领域的机构编制需求;三是坚持区分功能,创新管理。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功能特点的机构编制配置标准,规范现有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编制规模、领导职数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路径上,行政类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根据中央、四川省部署,提出交通运输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对转企改制条件成熟的,由主管部门制定改革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转企改制不到位的,由主管部门继续完善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按比例核减事业单位空余编制,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一方面,从严审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明确职责任务、机构类型、领导职数、编制数额等。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从严核定编制,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另一方面,区别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强化机构编制存量调减,更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事业发展。对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等,探索实行备案制管理。
(成都市编办郭秋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