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鸿标
(广东海洋大学图书馆 广东 湛江 524088)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机械与设备”类目探讨
蒋鸿标
(广东海洋大学图书馆 广东 湛江 524088)
通过对《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设置的“机械与设备”类目进行调查发现,该类目存在类目重复设置、类目设置不规范、类目注释不规范、类目名称不规范、类目编码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共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完善、充实“TH”类目,删除其他学科设置的“机械与设备”类目,以集中所有涉及机械(设备)制造问题的文献;二是完善总论复分表“-33”类目,以类分涉及机械(设备)在学科上的应用问题的文献。实施此方案,不但可以解决所有问题,而且有助于减少《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篇幅。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 “机械与设备”类目 制造主题 应用主题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第5版)设置的“机械与设备”类目集中在自然科学类目(N~X类)中①,根据不同的学科或用途还使用了器械、器材、器具、工具、用具、机具、装置、仪器、仪表等称谓,如“R197.39医疗器械与设备”“TJ56军用侦察器材”“TS952.1田径器具”“O1-8计算工具”“TS951.7教学用具”“TS951.4誊印机具”“U664.1船舶动力装置”“P24测绘仪器”“TQ056.21调节仪表”等;或与其他类名合并,如“P204测绘仪器与方法”“N33实验方法与设备”“TQ111.16生产过程与设备”“U674.706制造工艺与设备”“V261制造工艺过程及设备”等,总数量高达1 053个[1]。“机械与设备”类目的形式主要有3种:一是设置为专论性类目,如“O652.2化学仪器”;二是设置为“一般性问题”类目的子目,如“TQ05化工机械与仪器、设备”;三是设置为专类复分表的复分类目,如“TH2/6各种机械”专类复分表的复分类目“05制造用设备”。但这些类目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中图法》的编制质量和分类标引的准确性。有鉴于此,本文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以期为《中图法》的改版提供参考。
1.1 类目重复设置
(1)同种机械(设备)设有多个类号。例如,“挖掘机”对应的类号有“S222.55”“S776.262”“TD422.2”“TU621”“TV534”“U415.511”等;“起重运输机械”对应的类号有“TD422.4”“TG231.1”“TH2”“TV532”“U653.92”等。此外,一些学科列出的仪器仪表,如质谱仪、振摆仪、磁力仪等,在“TH7仪器、仪表”中也有对应的类号。更令人费解的是,“TQ0一般性问题”中竟然设置了“TQ016.5实验设备及仪器”“TQ056.1化工仪器、仪表”等皆属于“化工机械与设备”的类目,如“TQ016.51实验室分析仪表”与“TQ056.16分析仪表”,“TQ016.55机械设备”与“TQ051/056各类化工机械”等。
(2)总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与专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重复[2]。例如,“TQ化学工业”已设置了总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TQ05化工机械与仪器、设备”,但又在“TQ1/9”中设置了类名皆为“机械与设备”的“TQ110.5”“TQ330.4”“TQ920.5”等19个专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TS轻工业、手工业、生活服务业”已设置了总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TS04机械与设备”,但又在“TS1/9”中设置了类名皆为“机械与设备”的“TS103”“TS203”“TS210.3”“TS803”4个专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总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是为专论性类目仿分而设的,目的在于“对具有共性问题的专论性类目进行仿照复分,以减少分类表的篇幅”[3],但《中图法》(第5版)未能发挥总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的作用,形同虚设。
(3)专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与专论性类目重复。例如,“TQ17硅酸盐工业”设置了专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TQ170.5机械与设备制造”,但又在专论性类目“TQ171玻璃工业/TQ177人造石及其它胶凝材料”设置了类名皆为“生产机械制造”的“TQ171.5”“TQ173.5”“TQ177.35”等8个类目;“TS19染整工业”设置了专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TS190.4机械与设备”,但又在专论性类目“TS192练漂/TS195整理”设置了类名皆为“机械与设备”的“TS192.3”“TS193.3”“TS194.3”“TS195.3”4个类目。
(4)专论性类目与专论性类目重复。例如,专论性类目“TQ35纤维素质的化学加工工业”(上位类)连续设置了类名皆为“机械与设备”的“TQ351.35”“TQ351.45”“TQ352.5”“TQ353.5”4个专论性类目(下位类)。同一类目下设置多个“机械与设备”类目令人费解,有滥设、乱设之嫌疑。
这些重复设置的类目,一方面造成了分类标引的困惑,另一方面增加了分类表的篇幅,同时降低了《中图法》的实用性和编制质量。
1.2 类目设置不规范
(1)立类不合逻辑。例如,“P634.3钻探机械及仪表”和“P634.4钻头、钻具及工具”都属于“钻探机械与设备”的范畴,将它们设为同级类目是错误的;将“拖拉机”(S219)从“农业机械及农具”(S22)中分离出来也是错误的,因为农业机械包括农业动力机械,而拖拉机是农业动力机械中的一种,但其上位类目“农业工程”(S2)并不涉及农业机械的制造问题,只涉及农业机械的应用问题,故在“S22”类目中设置与“制造”主题有关的设计、计算、工艺等类目也不合逻辑。
(2)类目关系混乱。例如,“TK14气体透平(涡轮机)”注释为“总论蒸汽与燃气轮机的著作入此”。但“蒸汽轮机”和“燃气轮机”已设有专类“TK26”和“TK47”,分别是“TK2蒸汽动力工程”和“TK4内燃机”的下位类,而“TK14”与“TK26”“TK47”并不存在隶属关系。
(3)交替类目设置不妥。例如,“[TU197]勘探仪器与设备”“[TU198.7]测量仪器、制图仪器”是作为交替类目使用的,注释分别为“宜入P631”“宜入TH761、P286”,但“P631地球物理勘探”所设置的多种“仪器”类目(如“P631.23”“P631.53”“P631.83”等)和“P286制图仪器与设备”反映的文献主题是“仪器的使用”,“TU197”“TU198.7”两个类目反映的文献主题也是“仪器的使用”,而“TH761测绘仪器”反映的文献主题却是“仪器的制造”,故设为交替类目是错误的。此外,“[TD41]勘探机械、钻孔机”“[TE91]地质勘探机械设备”“[TU61]起重运输机械”等交替类目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4)专论性类目与其“一般性问题”子目不一致。例如,专论性类目“TQ171.5生产机械制造”与“TQ171.6生产过程与设备”,“TQ175.5生产机械制造”与“TQ175.6生产过程与设备”等,与其“TQ170一般性问题”的子目“TQ170.5机械与设备制造”“TQ170.6生产过程”不一致,区别在于“一般性问题”类目将“机械与设备”合二为一,而专论性类目将其一分为二。
(5)总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中包含专论性“一般性问题”类目和专论性类目。例如,总论性“TQ0一般性问题”类目中设置了专论性类目“TQ050一般性问题”及专论性类目“TQ051/056各类化工机械”,而“TQ1/9各种化学工业”中设置的“机械与设备”类目也属于专论性类目,因而这种做法不但犯了重复设置的错误,也违反了类目设置从一般到具体的立类原则。这个问题充分说明,将“机械与设备”作为“一般性问题”类目的子目是错误的。
(6)类目名称与其子目内容不符。例如,类名皆为“生产过程与设备”的“TQ111.16”“TQ111.26”类目只列出了与“生产工艺”相关的内容,并没有相关“设备”,故类名不宜包含“设备”;“TP2自动化技术及设备”的子目“TP205制造、装配、改装”是就“设备”而言的,其专论性类目“TP21/27各种自动化组件、部件、装置、系统”指的也是“设备”,没有涉及“自动化技术”,而且就“自动化技术”而言也不存在制造、装配、改装等问题,故类名也不宜包含“自动化技术”。
(7)将方面因素设置为专论性类目。例如,“TS941.5加工机具与设备”的下位类“TS941.51基础理论”“TS941.52设计、计算、制图”“TS941.55制造工艺”等的类名皆属于方面因素,原则上只能作为“一般性问题”类目的子目或专类复分表的复分类目,将其设置为专论性类目无法反映与其上位类的逻辑关系(即“TS941.5”与“TS941.51”“TS941.52”等不存在隶属关系);“TS941.56各种机械与设备”虽可作为专论性类目,却不能成为“TS941.5加工机具与设备”的下位类,因为两者的内涵相同,不存在隶属关系;“TS941.561家用缝纫机”“TS941.563粘合机”“TS941.565缝纫机具、编织机具”等类目虽与“TS941.5加工机具与设备”存在隶属关系,却因前面几个类目的不合理设置而导致类号多出1位数(类号的编制宜短不宜长)。故“TS941.51/.56”的设置缺乏专业水准。
(8)分类标准不一致。例如,“TH7仪器、仪表”设置的专论性类目“TH71计量仪器”“TH81热工量的测量仪表”“TH83成分分析仪器”等是按照用途划分,“TH73物理学与力学一般仪器”“TH75天文仪器”“TH79生物科学与农林科学仪器”等是按照学科划分,而“TH841波谱仪”“TH842能谱仪”“TH843质谱仪”等却没有按照任何属性划分,故这样的分类不仅造成交叉重迭,也对图书分类和检索带来不便。
(9)类目细分方式不妥。例如,“P335水文测验仪器与设备”(上位类)设置了“P335.1仪器”和“P335.2设备”两个子目(下位类),但从类名来看上位类与下位类并不存在隶属关系,只有列出具体的仪器仪表名称才能达到细分的目的。
1.3 类目注释不规范
(1)缺少注释。例如,“S951水产机械仪器”“S969.4饲料机械”“S972渔具与捕鱼设备”“TU986.32园林机具”等众多类目都没有注释,对于论述相关机械(设备)“制造”问题的文献如果归入这些学科则与其性质严重不符。
(2)注释不完整。例如,“O652.2化学仪器”的注释为“总论入此。各种分析法所用仪器入有关各类”。后一条注释表明论述化学仪器“使用”的文献入有关各类,而前一条注释缺少对文献主题的描述,对于总论化学仪器“制造”的文献如果入该类目也是错误的,因为“化学”学科不涉及“仪器制造”问题;在“P62地质、矿产普查与勘探”类目(包含“P63”各个子目)中设置的相关“仪器”以及“S932.9水产资源调查设备”等众多类目中,仅仅列出“××仪器(设备)入此”,也没有对文献主题(“制造”或“使用”)的描述,对于论述相关仪器(设备)“制造”问题的文献同样不能“入此”,只有关于“使用”问题的文献才能“入此”。
(3)注释与类目设置相矛盾。例如,“TQ05化工机械与仪器、设备”的一条注释为“各类化工机械仪器、设备入有关各类”。“TQ1/9各类化学工业”正是“有关各类”,但“TQ05”类目下又设置了“TQ051/056各类化工机械”,从而造成“有关各类”的混乱;“TG8公差与技术测量及机械量仪”注释为“机械量仪使用入此。设计制造入TH82”,但“TG80一般性问题”却设置了“TG802设计”,属于“仪器制造”问题的类目;“TD44矿山固定机械设备”注释为“制造入TH3/4有关各类”,言外之意是“使用入此”,但“TD44”属于指示性仿分类目“TD41/45各种矿山机械”的范围,并且“TD41/45”的注释为“仿TD40分”,而“TD40一般性问题”类目的部分子目如理论、设计、工艺等与“TH2/6各种机械”专类复分表的类目一样,属于“机械(设备)制造”问题的方面因素,表明矿山机械制造入“TD4”。故这些注释是矛盾的,不能发挥分类指引的作用。
(4)交替类目注释与其宜入类目注释不对应。例如,交替类目[TH722计算机具]注释为“宜入有关各类。例:算盘入TS951.9;手摇计算机、电动计算机和电子计算机入TP3”。而“TS951.9其他文教用品”的注释为“票夹、台历托等入此”,并未提及“算盘”;计算机具包括“计算尺”,注释也未列出。如果计算机具“宜入有关各类”,那么计算尺也应入“O1-8计算工具”,但该类目注释为“计算尺、电子计算器等的使用入此”,不包含“制造”主题,故这些注释难以起到分类指引的作用。
(5)参见注释不妥。例如,“P286制图仪器与设备”的一条注释为“参见TH761.8”,“TH761.8绘图仪器”的注释又“参见P286”,意思是涉及“绘图仪器”的文献可入“P286”和“TH761.8”,但“P286”的另一条注释为“坐标仪……数控绘图机等使用入此”,表明关于“绘图仪器制造”问题的文献并不入“P286”,故相互参见是错误的。
(6)分类指引范围不当。例如,“R197.39医疗器械与设备”的一条注释为“各科医疗器械设备的使用入R5/78有关各类”,表示归类范围不包括“R4”和“R8”。然而,“R44诊断学”注释为“各种诊断器械与设备的使用入有关各类。例:电子诊断设备的使用入R444;X射线检查入R816;放射性同位素检查入R817.4”,表明归类范围包括“R4”和“R8”;“R45治疗学”注释为“各种治疗器械与设备的使用入有关各类。例:电疗器械的使用入R454.1”,表明归类范围也包括“R4”。“P204测绘仪器与方法”的一条注释为“各种测绘仪器的使用方法入P21/23有关各类”,表明关于“测绘(测量)仪器使用”问题的文献仅入“P21/23”。然而,在“S29农业工程勘测、土地测量”“S758森林计测学”“S771森林测量、林业测绘”“TB22工程测量”“TD1矿山地质与测量”“TU19建筑勘测”“U212铁路线路规划、勘测与设计”“U412道路规划、勘测与设计”“U44桥涵勘测、设计与计算”等众多类目中也涉及“测绘仪器的使用”问题,故这些归类指引都不准确。
(7)分类指引不一致或与其指向类目不符。例如,“[TU61]起重运输机械”设置为交替类目,注释为“宜入TH2”,而“TV532起重运输机械”设置为正式类目,注释为“参见TH2”,意即相关文献可入“TV532”和“TH2”,但只有入“TH2”才是正确的,因为“TV水利工程”所涉及的“机械与设备”属于“使用”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TS803机械与设备”注释为“专论各种印刷的机械设备入TS81/87有关各类”,但“TS85特种印刷”并未设置“机械与设备”类目。
(8)改入类目不存在。例如,“TK513太阳能转换装置和设备”注释为“总论太阳灶的著作,5版改入TK515.2”,但“TK515太阳能加热装置”并没有下位类“TK515.2”,只有注释“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太阳能干燥器等入此”,同样未明确主题归属。
(9)仿分类号错误。例如,“TQ315机械与设备”注释为“仿TQ05分”,但“TQ05”的子目包括“TQ050/056”,其中,“TQ050”为“一般性问题”类目,“TQ051/056”为专论性类目,故“TQ315”不能仿“TQ051/056”分,只能“仿TQ050分”,如“TQ205机械与设备”的注释为“可仿TQ050分”。
1.4 类目名称不规范
(1)类名表达不当。例如,“P634.4钻头、钻具及工具”类目中的“钻头”是一种钻探工具,是工具的专称,钻具则是钻探工具的简称,而工作时所使用的器具泛称“工具”,钻头显然属于“钻探工具”,再往上靠则属于“钻探机械和设备”;“TD178矿山测量仪器与工具”类目中的“测量仪器”就是测量工具。故将这些具有从属关系的事物并列违反了命名规则。
(2)“一般性问题”类目中涉及“制造”的类目名称不一致。例如,“TB486.05制造”“TG705制造用设备”“TM205制造工艺及设备”“TQ150.5机械与设备”“TQ170.5机械与设备制造”“TQ420.5机械设备及仪器仪表”等类名五花八门。“一般性问题”类目的子目既可以直接类分文献,也可以作为专论性类目仿分的依据,但类名只能使用方面因素而不能使用事物因素,故只有“TB486.05制造”是正确的。
(3)专类复分表中涉及“制造”的类目名称不一致。例如,“TB85/858.2各种摄影机具与设备”专类复分表的“05制造”、“TH2/6各种机械”专类复分表的“05制造用设备”、“TV531/539各种施工机械与设备”专类复分表的“05制造用机械设备与自动化”、“U463/464汽车各种结构部件及发动机”专类复分表的“05专用设备”等类名也是五花八门。专类复分表中的复分类目也是作为专论性类目仿分的依据,类名同样只能使用方面因素而不能使用事物因素,故只有“TB85/858.2各种摄影机具与设备”专类复分表的“05制造”是正确的。
(4)专论性类目名称不一致。例如,“TB486包装机械设备”“TB65制冷机械和设备”“TQ114.15机械与设备”“TQ175.5耐火材料生产机械制造”“TQ177.35生产机械制造”“TQ340.5生产机械设备”等类名也是多种多样。专论性类目须使用事物因素命名,不能包含方面因素,否则会降低类目的适用性,故“机械+制造”的命名方式是错误的。机械的本意是指利用力学原理构成的装置②,设备一般是指具有特定实物形态和特定功能,可供人们长期使用的成套装置,设备有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之分。通用设备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特种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车辆、仪器仪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专用设备包括矿山设备、化工设备、航空航天设备、公安消防设备等[4]。故“机械和设备”代表两类事物,但设备的内涵比机械更为广泛,甚至可以包括机械,而“机械设备”仅代表一类事物,属于设备的范畴。
(5)指示性仿分类目名称不一致。例如,“TE91/978各种石油机械设备”“TF31/37各种金属冶炼机械与生产自动化”“TU61/69建筑施工机械和设备”等类名也是多种多样。“生产自动化”是机械(设备)制造业中先进技术的应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将两者并列是错误的。
(6)指示性仿分类目与其专论性类目名称不一致,且仿分标注不合理。例如,指示性仿分类号“TE91/978”的类名为“各种石油机械设备”,并设置了专类复分表,但其专论性类号“TE938”“TE968”分别对应的类名却是“油气开采机械化、自动化”“油气加工机械化与自动化”,与“机械和设备”不是同一事物,而且类名右上角标注了复分标记“⑨”,表示可以再仿其专类复分表分,但“自动化”不可能与“04”(材料)、“05”(制造用设备)、“06”(制造工艺)等复分号组配成有效的主题。
(7)上位类与其下位类所述事物不一致。例如,上位类“S776”的类名是“林业机械”,其下位类“S776.2”的类名却是“营林作业机械与设备”,造成下位类的内涵大于上位类的内涵。
(8)用大概念代替小概念。例如,“TD4矿山机械”所设的“TD40一般性问题”的子目“TD401机械原理”“TD402机械设计、计算、制图”“TD403机械结构及构件”等类名都冠以“机械”一词,但“矿山机械”仅是机械中的一类,故以大充小不妥。
(9)类名不简洁。例如,“P715调查与观测技术设备”“S817畜牧业的机具及设备”等类目中出现的实词“技术”和助词“的”,都显得冗余拖沓;而“机具及设备”是从属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机具”是机械和工具的统称,“设备”包括机械和工具)。
1.5 类目编码不规范
《中图法》(第5版)对“机械与设备”类目的编制,号码不统一,助记性差。例如,“S951水产机械仪器”“S22农业机械及农具”“TG43焊接设备”“TK64生物质能机械与设备”“TK05动力机械”“TB486包装机械设备”“TH7仪器、仪表”“TG8公差与技术测量及机械量仪”“S969水产养殖设备”等,类号末位用尽了数字1~9。甚至误用总论复分号,如“O1-8计算工具”类目中的“-8”是总论复分表中表示“通用概念”的类号,强行当作“计算工具”的复分号违反了编码的一致性原则和约定俗成原则。
从“机械与设备”类目设置的3种形式来看,其性质分为两种:一是作为事物因素,凡是设置为专论性类目者皆属此类(不规范类目除外)。二是作为方面因素,凡是设置为“一般性问题”类目的子目和专类复分表的复分类目者皆属此类。但从“机械与设备”的词语特性来看,它应该属于一个表示事物因素而不是方面因素的类目,如“TH2/6各种机械”“TH71/89各种仪器、仪表”等专论性类目皆是如此。如果将其当作方面因素不仅是错误的,也无法实现专论性类目仿“一般性问题”或专类复分表分的目的。例如,专论性类目“TQ171/177各种硅酸盐工业”设置的“机械与设备”类目(原类名后冠“制造”一词不妥),与“TQ170一般性问题”的子目“TQ170.5机械与设备”相同,原则上“TQ171/177”可仿“TQ170”分,但仿分后的结果却是“机械(设备)的机械(设备)”,不能揭示文献主题。同样的,专论性类目“U464汽车发动机”仿专类复分表“05专用设备”分的结果“汽车发动机的专用设备”也不能揭示文献主题。只有与方面因素组合才能完整揭示文献主题,如机械的制造(包括设计、计算、制图、工艺等方面因素)、机械的使用(包括安装、维护、维修等方面因素)等。因此,“机械与设备”的主题也就包括制造(生产)和使用(操作)两个方面。
目前,《中图法》(第5版)涉及“机械与设备”制造问题的类目只有“TH机械、仪表工业”类(“TS91五金制品工业”和“TS953其它轻工业、手工业”是涉及金属和非金属制品制造的类目),除此之外都是“机械与设备”在相关学科中的应用(使用),但《中图法》(第5版)将“机械与设备”分散在各个自然科学类目中,而且制造和使用不分,使得此类文献的归类非常混乱。
“机械与设备”是一个表示事物因素的类名,故“机械与设备”只能设置为专论性类目,表示方面因素的“制造”和“使用”则可纳入“一般性问题”类目和专类复分表类目。为了避免重复设置,节省《中图法》篇幅,本文提出以下两种解决办法。
3.1 充实、完善“TH2/6各种机械”和“TH71/89各种仪器、仪表”类目,以解决“机械与设备”制造方面的文献归类问题。
“TH机械、仪表工业”是总论“机械与设备”制造和使用的类目,但数量严重不足,分类标准严重缺失。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行业分类标准,涉及机械(设备)制造业的行业有7大类、53中类、196小类,分别为“34通用设备制造业”(9中类、45小类)、“35专用设备制造业”(9中类、52小类)、“36汽车制造业”(6中类、6小类)、“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它运输设备制造业”(8中类、23小类)、“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8中类、31小类)、“39计算机、通信和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8中类、20小类)、“40仪器仪表制造业”(包括通用仪器仪表和专用仪器仪表5中类、19小类)[5],这些标准按照机械(设备)的性质划分,逻辑性强,检索方便。故《中图法》修订时,宜按照GB/T4754-2011国家标准设置类目(适合所有制造业的分类)。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仪器仪表”是用以检出、测量、观察、计算各种物理量、物质成分、物性参数等的器具或设备[6],因而“仪器仪表”也属于“设备”的范畴,故宜将“TH机械、仪表工业”的类名修改为“机械与设备工业”。设置路径为:“TH0一般性问题”—“TH1/7各种机械与设备”,并添加注释“可仿TH0分”。将目前本属于“一般性问题”的子目却作为专论性类目设置的“TH11/18”,经修改、完善后作为TH0的子目,并删除与“TH0”子目相同的“TH2/6各种机械”专类复分表和“TH70一般性问题”类目。该做法与国家标准分类一致,不但集中了所有“机械与设备”,而且避免了重复设置问题,对文献分类和检索也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3.2 完善总论复分表“-33”类目,以解决“机械与设备”应用方面的文献归类问题。
在《中图法》(第5版)的总论复分表中,与机械(设备)有关且普遍适用的类目为“-33实验、试验的方法与设备”(“-46教学设备”只适用于教育科学,应用范围小),但类名不简洁、主题也不明确,故宜将类名修改为“实验设备”,并添加注释“设备的使用(操作)、安装、维护、维修等入此”。这样,对于涉及机械(设备)“使用”问题(包括安装、维护、维修等)的文献,都可在相关类目上使用“-33”复分,如化学仪器在分析化学上的应用,可编码为“O65-33”;诊疗仪器在诊断学上的应用,可编码为“R44-33”;矿山机械在矿产开发上的应用,可编码为“TD8-33”;污水处理设备在环境污染防治上的应用,可编码为“X5-33”等。因为“-33”是作为分类法主表类目的复分号,无需在主表中设置,故能大大节省分类法篇幅。
《中图法》(第5版)“机械与设备”类目存在的诸多问题,根源于每个学科由不同的人编制,他们普遍对其性质不清楚,从而造成既作专论性类目,又作“一般性问题”和专类复分表类目的逻辑性错误;对其主题不明确,从而造成“制造”与“使用”不分的混乱局面。甚至在同一学科中,也存在诸多问题,特别在“TQ化学工业”的相关类目中尤为突出。因此,编制者首先要明确“机械与设备”的性质,不能把它既作事物因素,也作方面因素。其次,要明确“机械与设备”的主题归属,不能“制造”与“使用”不分,只有弄清这两点,才不至于滥设、乱设。
本文提出的解决方案,逻辑性强,实用性大,既体现了TH类的文献归属,也发挥了总论复分表的作用。这些解决方案涉及《中图法》诸多类目,能够产生重大变化,但可能对图书改编工作造成不利影响。我们需要的是权威性高、逻辑性强、实用性大的分类法,需要的是科学合理、使用方便的分类法,故彻底修正存在的问题是《中图法》改版必须遵循的原则。
注 释:
①“社会科学总论”类目设置的“C33试验方法与试验设备”是一个违反常理的类目,因为社会科学不存在试验设备的制造或应用的问题。
②装置是指机器、仪器和设备中结构复杂并具有某种独立功用的物件。
[1]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辑委员会.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M]. 5版. 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0:9.
[2]段昌华.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一般性问题”类目问题探讨[J]. 图书馆工作与研究, 2013(2):74-77.
[3]吴为民.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S82和S83编码存在问题及对策[J]. 农业图书情报学刊, 2014(12):104-108.
[4]设备[EB/OL]. [2016-04-10]. http://baike.baidu.com/view/209665.htm.
[5]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S]. 北京, 2011.
[6]仪器仪表[EB/OL].[2016-04-10].http://baike.so.com/doc/2395142-2532449.html.
Discussion on the Category of ''Machinery&Equipment'' in 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5th Edition)
It is found that there exist lots of problems by investigating the categories of ''machinery&equipment'' in 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 (CLC, 5th edition), such as repeated categories setting, irregular categories setting, annotation, naming and coding. Two solutions are put forward:first, improving the category of TH, and deleting the category of ''machinery&equipment'' in other fields to put together all documents on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second, perfecting the category of -33 in the general compound table to classify documents involving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applying. Implementation of the plans, not only can solve all problems, but also greatly reduce the length of CLC.
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 (5th Edition); ''Machinery&equipment'' category; Subject of manufacturing; Subject of applied
G254.122
A
2016-04-27]
蒋鸿标 男,现工作于广东海洋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已发表论文8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