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地矿专家信用监管暂行办法等5则
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自愿登记和聘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全省统一的地矿专家库,实行专家入库、出库动态管理和成果绩效信用监管,原始地质资料虚假或严重失实的、项目成果评审结论严重失实的专家将从专家库除名。《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专家库的专家分为主编专家、审核专家、评审专家;专家信用信息分为个人信息、监管信息和失信信息。其中,失信信息包括年度考核不合格,承担财政出资地矿项目中发生违约,登记的个人信息存在虚假或严重失实,从事地矿中介服务项目业务因违法违规受到党纪、行政处分,违法违规受到刑事处罚的信息。《办法》规定,地矿专家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出库:一是主编专家,原始地质资料虚假或严重失实的,承担财政出资地矿项目有3次及以上无故逾期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2次及以上无故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内,2次无故逾期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和1次无故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内,1次及以上无故逾期1年以上;二是主编、审核专家项目成果经评审不通过的;三是评审专家有3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审的,参与涉及本单位和本人利害关系的评审业务的,考核不合格的,评审结论严重失实的;四是个人信息虚假或严重失实的;五是违法违规受到刑事处罚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将依据考核和抽查结果,在每年一季度发布一次解聘、出库专家名单公告。解聘、出库的专家,自公告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登记或聘任入库。
近两年来,天津市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向“六度空间”要地。最新统计结果表明,天津建设用地较三年前下降39.9%,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用地、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同比分别下降一成、三成和四成。集聚发展,向空中要空间。通过发展楼宇经济、打造集群式总部基地实现局部土地资源的高强度开发。华苑产业园区建设了全市最大的智能停车楼,在占地仅600平方米的土地上可同时停泊300辆小轿车;以海河为依托,天津建成了津塔、津门等建筑集群,形成了海河服务型经济带和南京路商务商贸经济带两条亿元楼宇带。立体规划,向地下要空间。不断优化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采用打造地下交通、商业综合体的模式使地下空间得到最大化利用。盘活利用,向存量要空间。通过腾笼换鸟、老旧厂房改造等多种手段,盘活利用低效土地资源。滨海新区集中实施天津碱厂、大沽化工厂等企业搬迁腾退,将腾挪出的土地用于发展商务、商业等现代服务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填建分离,向海洋要空间。对海洋滩涂开发利用与保护采取先围堰后吹填的作业方式,实施“填建分离”管理探索,解决了单个项目申请用海面积小与填海成本增加的矛盾。滨海旅游区完成21平方公里土地吹填,5平方公里起步区初具规模,成为我国北方知名的国内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高品位的休闲区。绿色发展,向废弃地要空间。充分利用街头巷角桥下空地,因地制宜地营造绿色景点。天津市在盐碱荒地和废弃盐田统筹利用方面进行了探索,在盐碱荒地和废弃盐田中建起中新天津生态城。规模管控,向违法违规用地要空间。多措并举消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天津市土地批供率已达69.2%,2015年全市闲置土地处置实现归零目标。建立市、区县两级部门联动机制,将各用地审批与治理违法用地成效相挂钩。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据悉,该平台基于湖南省级发证矿山数据库建设而成,主要面向省级发证矿山提供服务,旨在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服务矿山企业,适应信息化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该平台置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右侧,分为首页、矿权信息、矿业市场、交流互动4个专栏,内容包括矿政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办证服务指南、矿业权到期提醒、提问交流等多方面信息。为加强平台信息采集和资源共享,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明确,由厅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厅矿保项目办”)负责服务其日常更新。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建设本地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并与省平台进行板块对接,基本实现宣传、提醒、互动、指挥四大功能;明确一名兼职采矿权信息管理员,收集采矿权人基本信息,并将变化信息于每年6月和12月统计报厅矿保项目办。同时,为增强服务平台的活跃度,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需定期向厅矿保项目办报送矿政管理相关信息,以市州为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得低于2条,这将作为年底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通知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大对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不仅要做到各级矿政管理者自觉了解和运用平台进行管理,更要使广大矿政管理相对人了解知悉平台,并有意识地通过服务平台获取所需信息。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20年,全省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2个百分点,推动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跨越。《方案》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制定推进高标准农田投资、建设和管护指导意见。整合建设资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加强指导与监管,鼓励支持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提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展农业多功能性,使休闲农业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城市居民旅游度假的新去处。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方案》强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保2016年底全省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强化土地确权成果后续利用,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建设为重点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确权登记颁证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和确权常态化机制,引导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块实现连片耕种。《方案》强调,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示范联合体分别超过2000个、1000个、500个,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
近日,甘肃省发布新修订的《省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省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省级土地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资金分派等立新规。《办法》明确,省级土地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城市建设,含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省级土地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公务用车、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弥补行政经费支出,不得用于产业投资基金注资和对外投资(含出借),不得用于其他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支出。《办法》提出,省级土地专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下达到扶持项目后2年内完全支出,2年内仍未用完的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由市县财政部门按程序交回省级财政。一旦发现市县存在项目申报资料不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编报项目申报资料套取省级土地专项资金的;项目建设内容和项目资金预算不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和降低项目建设质量等标准的;未按规定范围使用省级土地专项资金的;截留、挪用、挤占省级土地专项资金的;被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机构查出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等,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停止安排省级土地专项资金、扣回省级土地专项资金等措施,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