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张金根副厅长赴湖州市督导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8月24日至9月6日,张金根副厅长带队的省环境质量督导组赴湖州市督导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督导组一行先后前往湖州丰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普朗特电动汽车公司、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华宝玻璃、杭翔玻璃、上海长兴石灰石矿等地进行实地督导,深入企业车间,查看工艺流程,了解企业保障环境质量的具体做法,并听取了相关企业实施节能减排,保障空气环境质量的情况介绍。
督导期间,张金根副厅长指出,环境质量事关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对外形象和投资环境,事关群众人居环境、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必须抓实抓好。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对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各级党委政府、单位要以最高标准、最好效果,抓好整改工作,切实把各项环境保障工作做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企业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底到边,各项监管工作有人做、做到位。三是要进一步落实好措施。企业要按照自身制定的节能减排方案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把各项管控措施抓细抓小抓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