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善和(上海市司法局局长)
努力推进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
郑善和(上海市司法局局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全面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明确了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发展的主要目标,指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我国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绘就宏伟蓝图。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忠诚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注重提高创新意识和服务能力,努力推进上海司法行政工作新一轮改革发展。
《建议》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司法行政工作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的重要力量。一方面,司法行政系统肩负履行监狱管理、戒毒管理、社区矫正等执法职责,要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各项“刚性”要求准确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等工作优势,主动服务开放发展、服务创新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各项职能,都要紧密围绕防控风险、服务发展,自我审视,找准定位,汇聚合力,履职尽责,最终打造成一个目标统一、集约高效、统筹开放、互为支撑的工作整体。上海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主动回应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使之成为工作的基本遵循。
(一)把加强风险防控,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上海司法行政系统要增强系统的风险观、全局的稳定观,坚持内外结合,既做好内在的风险防控,又维护好社会面的安全稳定。要在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惩罚、劳动、教育等手段,发挥好执行矫治功能,帮助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做守法公民。特别要加强对暴恐犯、危安犯、邪教类罪犯的监管,加强对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防止再次危害社会。要推动落实对各类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要发挥好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独特优势,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突出对重点领域、热点矛盾纠纷的化解。要深化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发挥好预警、预防的作用,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变为社会风险。
(二)把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既要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为化解产能过剩、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化解房地产库存、扩大有效供给、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提供法律服务,也要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区改造等发挥作用,更要为“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建设等贡献力量。要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为积极利用外资、加强国际产能和设备制造合作、开展国际并购、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等提供有效法律服务。
(三)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第一准则。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善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提升管理能级。坚持执法为民,带头践行法治,争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表率。加强行政审批改革和行政权力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改革,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深化部门基础管理,提升行政监督实效,切实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坚持依法监管、高效运作、动态适应、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鼓励守信,惩戒失信。
(四)把服务基层和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追求。在抓好管理能级提升的同时,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更多地作用于社会,生发更大的社会效益。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老年人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不断健全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
司法行政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人民群众的热忱期待,正处在整合拓展、破解难题、蓄势提升的关键时期。面对职能的不断增多,管理幅度不断增大,理念思维、能力素质、工作方法都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上海司法行政工作已经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前进道路上仍然面临着一些工作难题,比如在国际环境更加错综复杂、不确定因素增多,不稳定因素加大的形势下,如何应对监管安全压力;在法律服务行业处于稳步增长的阶段,如何解决行业的结构性矛盾,化解由“低端”服务领域的过度竞争和“高端”服务的供给匮乏带来的问题;在“互联网+”和信息化时代,如何既发挥“互联网+”对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引擎作用,又稳妥化解它可能带来的系列风险;在作风建设新常态下,如何既从严管党、带队伍,又激发干部的活力和动力;等等。解决这些难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科学谋划,要求我们讲究科学方法论,要学会选择最优、最合适的路径与方法破解难题,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
(一)注重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不适应是最大的短板。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在体制机制,出路也在体制机制。在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强化的当下,亟需凸显改革创新,推进关键领域的改革,从而形成有利于各项工作转型的体制机制环境。监狱管理的体制优势已经在发挥作用,戒毒管理的体制调整也基本到位。体制一旦建成,则要依托体制优势,建好机制,明确结构要素,追求最优配置,激发内生动力,实现最佳效能。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既有发展理念的更新,又有思维定势的转变;既有发展惯性的纠偏,更有利益格局的调整。我们要围绕社会治理创新,聚焦司法行政改革,深化一批、改进一批、重塑一批体制机制,从而实现执行矫治、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司法保障整体顺畅、高效运作。
(二)注重资源整合的优势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要善于整合资源,巧于借势发力。例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要打造一个服务社会、服务百姓的大平台,考验的是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有效整合资源、改进服务供给方式等能力。上海司法行政部门要统筹好政府各部门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参与,主动服务百姓需求;要研究制定一些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律师、公证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为小微型企业提供清单式的法律服务包,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最终就是要实现从管理走向服务,不断优化司法行政资源,不断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再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也是考验资源整合能力。目前,上海市各区县政府都在积极探索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可谓百花齐放,成效显著。本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在新形势下充分利用依法治市平台将二者有机融合,实现“1+1>2”的融合效应。
(三)注重运用标准化、信息化助推工作。去年以来,上海司法行政部门明确提出标准化、信息化“双轮驱动”。标准化工作既注重顶层设计,又推出一批覆盖各领域的国家级、市级标准化建设项目,取得良好成绩。一些区县主动呼应,在司法所等基层建设上作出了成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促进标准化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中,涉及司法行政的分量很足,明确把“强化司法行政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司法行政服务和保障能级提升”作为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加以推进。我们要努力推动工作从规范走向标准。信息化工作要主动解决发展不平衡的瓶颈问题,加强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初步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战斗力、要服务效能,使之成为工作利器,尤其要树立大数据、大平台理念,突出司法行政专业数据运用,开辟信息技术应用的崭新空间。
“发展”是贯穿于《建议》全文的主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议》提出必须遵循“六个坚持”的原则。上海司法行政部门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不断开拓新局面。现阶段,要紧紧抓住效能建设和项目化管理,稳步实现上海司法行政工作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通过效能建设推动有效管理。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形式,是把管理的各个要素有机结合,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上海司法行政部门已成立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法不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法有规定的,政府部门必须为”,提出推进行政权力标准化建设、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深化部门基础管理、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改革、提升行政监督实效和开展政府部门效能评估等七大主要任务,把转变政府职能、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政府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坚持法治引领、改革推动,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充分履行法律保障、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职能,切实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二)坚持通过项目化落地推动工作发展。上海司法行政部门以项目化管理的方法,全面贯彻市委提出的“抓落实、抓推进、补短板”的工作意图,在做实基础工作的同时,集中优势和力量瞄准重要目标、抓好重点工作。2016年,上海司法行政部门重点瞄准七大目标:一是围绕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力保障平安上海建设;二是执行矫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积极推动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开创新局面,努力推动法治上海建设;四是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作用;五是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六是效能建设全面推开,有效提升司法行政现代化治理能力;七是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重点抓好监狱工作内涵式发展项目、戒毒工作转型升级项目等18个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要求有明确的工作导向、可量化的指标、明确的责任分工、清晰的时间节点,并将通过问责问效,确保责任、项目、目标“三落地”,实现工作推进方式的重大转变。
(三)坚持通过效能评估确保工作实效。效能评估是上海司法行政部门政府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就覆盖范围而言,应当纳入系统内各行政单位、部门日常管理全过程,落实到具体岗位;就评估内容而言,应当围绕基础管理、行政权力运行、部门内部管理等情况,就部门管理资源是否科学配置、部门管理要素是否优化、部门运作方式是否完善、部门工作作风是否改进等,进行全面评估。目前,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效能评估体系仍处于探索完善的过程中,我们将重点探索建立负责综合协调的工作平台,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各类渠道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建立效能数据库,建立和落实效能数据质量控制和检查审核制度;建立效能评估人员数据库;将效能评估工作和年度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相结合。同时,要重视对效能评估结果的运用,一方面,将评估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以及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干部考核;另一方面,对效能评价报告提出的工作改进建议,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并开展跟踪监督。根据效能评估结果,确立效能目标,明确效能努力方向和要求,制定提高效能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新形势下,要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重思想引领,激队伍活力。思想建设历来是我们党抓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源头之策。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牢牢把握新时期思想建设的科学内涵,既重视强化政治自觉,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增强理论自觉,坚定“三个自信”;也重视以人为本,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牢牢把握思想建设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梳理队伍现实困惑,突出严管厚爱的工作理念,把握“活”的思想动态,出台“实”的对策措施,不断激发队伍活力和内生动力。
(二)重作风肃纪,扬务实之风。习总书记曾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指出:“要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对照总书记改进“五风”的总体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动态分析、培训教育、宣传引导、谈心谈话等机制,定期与不定期检视队伍的思想作风是否纯净、学风文风是否求真、工作作风是否务实、领导作风是否清正、生活作风是否端正,通过对标找差,锻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重文化凝神,聚发展共识。对于司法行政工作来讲,文化“软实力”也能够成为工作的“硬动力”。近年来,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努力打造“崇法、秉正、鼎新、善治”的系统文化,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今后,要继续大力弘扬司法行政系统文化,不断丰富其内涵,更加注重基层实践创造,实现全系统文化的互促共融。
(四)重廉字兜底,筑廉政铁墙。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努力做实“两个责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确保权力不出笼不脱轨;主动研判、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任务、风险点,增强廉政教育的感染力、说服力、震撼力,警醒干部不踩“红线”、不越“底线”;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摆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遵纪守法。同时,积极推进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努力做到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牢记政治使命、厘清职责,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
(责任编辑赵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