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斐斐 陈立旭(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 杭州 310012)
“大众文化”:在反抗中生成
——费斯克大众文化理论的解读及启示
陈斐斐 陈立旭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 杭州 310012)
[摘要]费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强调,文本是一种具有多义性和开放性的表意结构,它使得传统意义上的“作者”和“读者”的内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作者”不仅是文本意义的赋予者,而且还是意识形态的维护者,“读者”则能够直接参与对文本的解读并形成独特的文化,对“作者”的权威构成威胁。大众文化产生于“读者”对于文本意识形态的反抗,是一种在反抗中“生成”的文化类型。文本和大众文化的这种特征对我们理解当下我国的大众文化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文本;作者;读者;意识形态;大众文化
当前我国大众文化的发展渐趋繁荣,对此的研究因此也成为时代的要求。费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是大众文化研究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直到现在他的理论仍然具有非常大的启示作用。在《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这本书中,费斯克和他的合作者们以“辞典”的方式来阐发自己的理论立场,这是一种独特的论著方式,每一个“辞条”都如一面小镜子那样反映着费斯克的理论缩影,在其中,我们发现,“文本”及与之紧密相关的“作者”、“读者”和“意识形态”几个概念能够形成一个清晰而富有张力的思想场域,对我们理解费斯克学派①的“大众文化”概念及其理论具有关键性作用,而且对理解我国当下的大众文化、特别是影视文化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费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中,文本是一种表意结构,它内部具有多种结构性因素,其中“作者”和“读者”是两种最为主要的因素,而“意识形态”则是将这两种因素与文本紧密联系起来的第三种结构因素。要理解文本的多义性,必须从这三个因素中入手。
1.“作者”的政治“霸权”
在《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一书中,费斯克匠心独运地把“作者”(author)与“出处”(ship)两个概念放于一起,视为某种程度的同义词,“作者”被定义为:“将意义归于某个具有创造性的个体化源头,以此解说意义的常识性概念。”[1](p19)作者就是文本意义的“生产地”和源头,因而也就是文本及其意义的“所有者”:“通常认为,作者意图制约并赋予文本以特定的、理当如此的解读,其意义被视为某种私
陈立旭,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教育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有财产而归属于作者(尽管文本本身在某部书中可能归属于读者)。”[1](p19)正像其它的“所有者”一样,作者对于自己的“财产”的拥有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其身份和地位具有不可被误解或忽略的权威性,其他人对文本的解读必须根据作者的“原有意图”加以进行,任何对原有意图的“另有企图”的解读都将被判为“误解”。
费斯克这种关于“作者”的理解,表面上与传统的理解区别不大,但实际上却蕴含着很大的不一致性,他通过结合“文本”的概念来阐明这一点。
在费斯克看来,“文本”(text)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书籍、报纸等以承载文字为主要任务的东西,而且还更一般地包括一切能够产生一种或多种意义的东西。文本是一种“表意结构”,是如同“讯息”(message)一样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费斯克对“讯息”的定义是:“由传播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符号与符码所组成的某一表意结构。这种结构可以具有千差万别的形式,诸如讲话、写作、电影、穿着、小车设计、手杖,等等。”[1](p291)任何东西都能够传达一定的意义和表达一定的内涵,它们都是一种表意结构,因而都是文本。因而广泛而言,文本可以是任何东西,在费斯克看来,海滩、草地、寓所、售货亭乃至整个世界在隐喻的意义上也可以被理解为文本。[2](pp182~183)
文本的开放性和多义性使“作者”致力于维护和巩固自身在文本中的合法性与权威性。由于文本的开放性,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赋予文本以某种意义,因此,“原创作者”在文本中创造的意义面临着被淹没甚至被取代的危险,为此,作者不得不加强自己对文本的统治力量。他将自己与自己文本的其它一切“作者”(意义赋予者)区别开来,从政治的角度对自己进行意识形态化,强调自己“原创”的唯一性和不可挑战性。这是在大众文化语境中,“作者”所获得的一种政治身份和色彩。哈特利说:“作者身份是加诸写作领域的一种社会制度,它不是书写的行为或职业。它是在该领域产生等级制度的一种制度。作者是劳动的一种社会分工的产物,而作者身份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观念,其功能不仅在于赋予某些作品与作家以特权,而且更重要的是赋予某些思考文本意义的方式以特权。”[1](p20)这是对“作者”的政治“霸权”的揭示。
作者身份的意识形态特征使得它试图把文本的多义性降到最低限度,力图“关上”文本对外开放的“大门”,只允许某种符合它自身的意识形态的意义的存在。这是意识形态的“闭合”功能。“闭合”是费斯克大众文化理论中的一个专业术语,“这个概念指的是种种文本策略,借助这种策略一位观众或读者被鼓励按照某种特定途径或遵循某种特定的意识形态框架,去理解一个真实的或虚构的叙事。”[1](p38)在意识形成闭合中,“作者”似乎重新回到了传统意义上的作者,因为它又重新成为文本意义的所有者。但与之不同的是,现在的“作者”已经不再纯粹是意义的赋予者,而更是某种意识形态的维护者和捍卫者,它多了一层政治的身份。
在费斯克大众文化理论中,“作者”不是个别人,而是与“大众”相对立的社会主流文化阶层,它们擅长于对文本进行意义形态的闭合,以维护自己的主流身份和地位。费斯克在《理解大众文化》中举了穿牛仔裤的例子[3](p5)。在美国白人父权制的社会中,牛仔裤本来是被当作一种“非主流”的、象征着个性与反叛的服饰;但是,在大众普遍接受牛仔裤以后,它在美国社会中的意义开始转变为一种符合美国核心价值观——自由、个人主义、美国精神等——的文化象征,牛仔裤作为一种文本所具有的意义从最初象征着美国核心价值观的对抗者转化为这种意识形态的“共谋者”。这是“作者”对文本的政治统治。
但是,文本的开放性和多义性在使得“作者”得以转变的同时,也使得与文本必然相关的另一个结构因素——“读者”——得以转变,作者维护的意识形态闭合因而必然面临着来自于读者的强大挑战。
2.“读者”的反抗
在传统意义上,读者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它对文本的解读行为以作者的权威性作为参考,而且始终围绕着文本的“原创”意义,不触动作者的权威性。这种意义上的读者相对应的文本是“读者式文本”。“读者式文本”是巴特(Roland Barthes)提出的一个概念,它与“读者”概念一样反映着一种被动性和接受性:“简单说来,‘读者式文本’吸引的是一个本质上消极的、接受式的、被规训了的读者。这样的读者倾向于将文本的意义作为既成的意义来接受。它是一种相对封闭的文本,易于阅读,对读者要求甚微。”[3](p127)
但是,费斯克认为,由于文本具有开放性,因而任何一个读者都可以不顾作者的权威而对文本作出自己的解读。他由此对“读者”概念进行了新的定义,他说:“作者读者(author eader)这些术语涉及编码与解码的符号化行为。读者像作者一样具有创造性,因为双方都是通过自己所用的符码为文本带来自己的文化经验。”[1](p257)读者由被动的意义接受者转化为意义的再造者,从这个角度来看,它也就转化为作者了。它在解读文本的同时,赋予文本以一种新的意义和内涵,从而形成对“原创”作者的挑战。与这种意义相对应的文本,费斯克称为“生产者式文本”,它强调文本作为意义的载体和生成与交换中心的内涵,它允许、邀请读者走进自己一度被作者刻意封闭起来的世界中,创造出符合读者自身需求的内容。这也就是为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对立与斗争提供了“战场”。
在费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中,“读者”相当于“大众”。对“大众”概念的定义,是费斯克思想里最为精彩的内容之一。对费斯克来说,大众不是一个固定的社会学范畴,它只是一种政治关系中的概念:“大众、大众的、大众力量是一组变动的效忠从属关系,它们跨越了所有的社会范畴;而形形色色的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内,可以属于不同的大众层理,并时常在各层理间频繁流动。”[3](p29)“大众”是权力关系中与权力拥有者相对立的效忠从属者、与统治者相对立的被统治者,它们不是某种固定的社会阶层或某“一批人”,而是可以在文本意义的生产和被反抗的过程中流动变化的范畴,凡是在反抗文本的意识形态的一方,即为“大众”。大众是文本的解读者,这种解读原应是对文本“固有”意义的被动接受,是对“作者”的效忠从属,但是,由于文本的开放性,读者获得了自己生产意义的空间和权力,再造了文本的意义。
读者或大众与作者之间的斗争是一场持久的战争,费斯克借用艾柯的“符号学的游击战”的表达,把这种斗争行为形象地比喻为游击战。读者或大众是跨越所有社会范畴的、零散的,因而无法对文本的意识形态或统治阶级进行集中的、阵地战式的斗争,只能以一种零散但永不妥协的微观政治形式来进行斗争。费斯克说:“游击战是弱势者的进攻艺术”,“视之为理解大众文化及其抵抗主流意识形态之能力的关键。”[3](p25)这种对意识形态及其收编行为的抵抗和斗争是费斯克视阈里大众或读者固有的政治性质。
面对读者的挑战,作者充分利用了自己的政治权力,将意识形态一种固有的特征发挥到极致,这种特征就是在对文本的多义性和开放性进行“闭合”之后,意识形态倾向于把自己所“闭合”的文本意义宣称为唯一的、普遍的、自然的东西,以此来维持和巩固自身的统治特权。这是意识形态的一种政治行为。
3.意识形态的微观政治行动
在《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中,费斯克对意识形态(ideology)的定义是:“阶级社会中关乎表意(知识与意识)的社会关系。它常常被简化以指那些关系的产品;即具有某个阶级特征或符合某个阶级利益的知识与表述。”但是,“经过拓展……意识形态被看作任何一种这样的知识,即摆出自然或通行的使用架势,特别是其社会性来源被压抑、被隐藏或被认为了不相干之际。”[1](p128)费斯克这段话自然会让我们想起马克思相类似的一段话:“因为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地位的新阶级,就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就是说,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4](p100)
对特殊阶级利益的偏袒,通过将这种特殊性宣称为普遍性,从而将特殊的阶级利益幻化为人们的普遍利益,这是马克思所揭示的意识形态的虚假性。现在,现实政治的阶级斗争或革命热潮或许已经不再是主要的社会革命形式,但是,在费斯克看来,这种宏观政治斗争并没有消失,它正慢慢转变为微观的政治行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更深层次地发生在大众文化领域和文本的政治关系之中。“微观政治”是费斯克思想的一个术语,它指的是一种日常生活当中的政治和权力关系,“它关注的是发生在家庭、切身的工作环境、教室等结构当中,日复一日与不平等权力关系所进行的协商。”[3](p68)更具体来说也就是“意识形态”对于所有的“文本”的意义的控制领域之中。“作者”通过对大众文化中的文本加以意识形态的控制,排除不符合自己利益的意义,而将其中某种意义加以绝对化和普遍性,掩盖它的特殊来源,称其为“自然”之物,这是在大众文化领域中意识形态虚假性的表现,它的结果就是在大众文化领域对大众的行为和思想进行控制。这种微观政治的行为不以“文化”的名义进行,而是以“自然”的名义进行。
“自然”(nature)概念在费斯克学派那里具有特殊的意义:“自然常与文化相对照;作为同人类相对的非-人类。不过,这种非-人类的自然本质常被作为人类自身的一个固有性质或本原性质。”[1](p182)属于“文化”的东西往往被认为是一种“主观”、“人为”的东西,与此相反,属于“自然”的东西由于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而被冠以客观、公正、合理的头衔,例如地球与月球的关系那样,是对一切人平等的。自然概念的这一层含义被意识形态所窥见和利用,将一种属于“文化”的东西宣称为属于“自然”的东西,这样就能够把这种东西绝对客观化和合理化,意识形态“把那些实际上依据历史条件而定的社会安排作为自然的东西予以表述。”[1](p129)这个过程就是意识形态“将文化与历史的东西作为自然的东西进行表述的过程。”[1](p181)这样一来,“自然成为一个意识形态的范畴”[1](p182)。
意识形态的“霸权将历史上属于某个阶级的意识形态予以自然化,使之成为一种常识”[1](p123)而成为“自然”的东西,也就是成为“常识”的、符合绝大多数人的“认知”和“习惯”的东西。以这样一种方式,从文本所透视出来的世界就被大众理解为符合人的“常识”和“习惯”的“合理”世界。这是意识形态阴险的诡计,它“揭示出一种情景,其间所积极寻求的乃是人们对理解世界的那些方式的认可,而这个世界‘恰好’符合拥有霸权的阶级联盟或权力集团的利益。因此,我们越是积极介入对自己、对社会关系以及对广大世界的理解活动,结果我们就越是在自己的依附状态中与统治阶级形成共谋关系。”[1](p122)大众的反抗意志被无形的力量以无形的方式泯灭,反抗者则以同样的方式被收编,与此同时,他们的智慧和洞察力也就以同样的方式被愚弄,这种方式不是别的任何方式,而是从“文化”状态向“无文化”(“自然”)状态的倒退的方式。
“作者”、“读者”和“意识形态”共同构成了文本多义性的关键因素,在此基础上,我们能够更进一步地理解费斯克对于“大众文化”概念的理解。
在费斯克的理论中,“大众文化”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现象,而是一个通过反抗“文化”现象而产生出来的“亚文化”现象,在反抗中生成,是“大众文化”的产生方式。因此,在这种互文关系中,我们必须结合“文化”概念才能将“大众文化”的含义阐述出来。
费斯克学派对文化(culture)的定义是:“感觉、意义与意识的社会化生产与再生产。将生产领域(经济)与社会关系领域(政治)联系起来的意义领域。”[1](p62)社会化的生产和再生产是对文本中的某种意义大规模复制和销售,费斯克把文本理解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品,这种商品是对资本主义体制的再生产,例如好莱坞电影,每生产一部,都是某种意识形态生产或再产生,是这种意识形态的艺术或物质表现形式向观众的再次宣传和渗透。但是,由于文本的开放性和多义性,文化也就具有了多重话语,“对每种话语来说,文化的意义都取决于关系,或者说取决于否定性,即取决于它的特定话语中同其他意义的差异,而不是取决于什么肯定性,即取决于什么内在的或不言而喻的、永远都被指认为文化本质的属性。”[1](p63)否定性在这里也就意味着一种排斥性,意识形态在文本中的“闭合”就是通过将其它全部不符合它自身利益的意义排斥和否定掉,而只培植符合自己的意义,并且通过社会化生产使之成为“文化”。
费斯克利用文化(culture)的词源来阐明文化的内涵。culture词义上是耕种培育之意,它最初产生于农业文明。培育不仅意味着自然成长,而且还意味着人为的调理、提炼和改良,通过人为地栽培和扶植某种具有利用价值的自然物种,使之从其它物品中突显出来,成为人们的财产,这是文化的原初含义。费斯克说:“文化就是具有出产优异统治者之‘自然’能力的人为农业。”[1](p63)在他的理论中,文化是对人这种“物种”的人为筛选与培育,它挑选其中“优秀”的“品种”并将其培植为意识形态的代言人和统治者,但同时,它又刻意地强调这种被培植起来的代言人和统治者的“自然”来源,宣称他们是以自然的方式成长起来的,其所获得的统治者的地位和身份是自然成长的结果,而非人为的产物,因而是公正、合理、不可避免而且不可质疑的。意识形态的虚伪性在文化中被扩大和增加,“一般来说,文化被看做这样一种领域,其间阶级、性别、种族和其他方面的不平等都被自然化,都以(尽可能)隔断这些不平等与经济政治不平等之联系的方式被表述。反过来说,文化也是不同的附属群体借以和由以生存以及抗拒其附属地位的方式。”[1](p65)当文化成为一种精英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最大共谋者的同时,效忠从属群体(大众)只有“依赖”于这种文化才能保持其地位。但是,这种依赖不是共谋,而是反抗与对立,大众文化从对文化的反抗与对立中产生。
大众文化产生于对文化——精英的、主流的、“官方”的文化——的社会性来源和政治本质的反思、察觉和反抗过程。作为一种“人为农业”的精英文化并不能把自身的社会根源完全掩饰起来,“自然化”进程、即对大众的蒙骗和收编过程会由于大众或读者的反抗而不断受到破坏。大众在反抗过程中撑开了自己的生存空间。由于意识形态对文本的强权统治已经“霸占”了文本意义的生产空间,大众对文本的意义闭合的反抗只能通过反抗意识形态的方式来进行。费斯克用一个精确的概念来表达大众对意识形态在反抗中利用的这种行动:“权且利用”。
“权且利用”(making do)是费斯克在《理解大众文化》中使用的一个关键术语。与精英文化相反,大众文化就是一种“权且利用”的文化:“大众文化不能生产它自身的存在条件,而必须权且利用它现有的条件,通常去用这些条件来对抗生产这些条件的体制。”[3](p190)这个概念虽然表达了一种无奈的情绪,但却也表明了大众文化顽强的生长和生存能力以及在反抗中生成这种独特的产生方式,因为它不需要产生它自身的专门条件,它以自己的“敌人”为自己的生产条件,只要文本的意识形态或精英文化存在,那么大众文化也就必然能够在对其的反抗中获得自己的生存条件,“大众文化是围绕着大众与权力集团之间各种形式的对立关系加以组织的”[3](p193),这或许说是一种“敌强我强,敌弱我弱”的斗争策略和境界。
大众对意识形态的反抗是以游击战方式进行的持久战,它具有灵活多样和层出不穷的对抗方式。牛仔裤被美国的精英文化收编之后,穿牛仔裤也就是最初对美国“官方”价值理念的反抗行为转化为共谋行为,但是,大众并没有被收编,他们具有多种多样的新的反抗方式,撕裂牛仔裤就是其中一种。穿撕裂的牛仔裤成为一种新的反叛方式,它是对完整的牛仔裤所表达出来的意识形态的一种反抗和蔑视,因而也就是对美国精英文化的一种反抗。大众以撕裂牛仔裤的方式获得自己的生存空间,被撕裂的牛仔裤因而也就成为一种大众的文化。费斯克说,任何时候,“大众能够而且的确在撕破他们的牛仔裤。”[3](p31)在关于文化的权力游戏中,大众对权力集团的对抗与“权且利用”的方法层出不穷,永不枯竭。如果说,“大众文化乃是一门艺术,它权且应付着体制所提供的东西”[3](p31),那么,大众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家”,它深谙各种权力游戏,并根据这些权力游戏而存活。在战斗中诞生,在反抗中成长,这是大众文化独特的存在方式。
费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不仅具有哲学上的深度,而且还具有非常大的现实启示作用。当前我国的大众文化发展渐趋繁荣,特别是在影视领域,影视文化已经开始形成我国大众文化独有的景观。费斯克的理论能够对我国影视文化的发展形成一些重要的启示。
一方面,文本的多义性和大众文化独特的产生方式给我们的启示是,影视作品只有消除内部的一些人为的界线才能够产生更为繁荣的文化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观众基本接受了对国产电影的三种分类:主旋律电影、商业电影和艺术电影,每一类电影都由于基本的价值理念不同而占据着各自不同的受众群体,彼此之间难以融合,相互约束着电影产业的发展。例如主旋律电影由于其基本理念是宣扬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因而受众呈现“官方化”的特点,电影产品往往不为广大观众主动接受;商业电影由于基本定位是商业性,向来又被定性为一种商品时代下的“商品”,“难登大雅之堂”;而能够登上大雅之堂的艺术电影却往往由于品味“过高”而曲高和寡,难以获得票房方面的支持。但是,通过费斯克的理论,我们知道,任何一类的电影作为一种“文本”都应具有自己的开放性,不能刻意地进行意识形态的“闭合”,封闭在自己的领域之中;它应主动打开自己的“大门”,放弃在观念上和作品理念上的一些成见,以开放性的方式面向全体的观众。而实际上,我国的电影产业也正是沿着这个方面发展的,近年来,这三类电影之间的界限开始变得模糊,不少“越界”的电影获得了成功,主旋律电影商业化、商业电影主流化、艺术电影商业化已经成为了我国影视产业的一种趋势[5]。例如,《建国大业》、《建党伟业》等一些主旋律电影在保持着主旋律的格调下,适当地采用了商业电影的一些创业理念(例如加强了明星的号召力和注意市场的商业化运作),最终获得不菲的成就,赢得多项奖项;像《唐山大地震》《集结号》和《一九四二》等一些商业电影在创造理念和主题上向社会主旋律观念靠近,不仅获得票房上的成功,也赢得极好的口碑。这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电影产业呈现出来的可贵的趋势,它符合费斯克大众文化理论中文本多义性和大众文化生产方式的基本观点,是我国电影产业必须坚持下去的一个发展方向。
另一方面,在对国产影视产品的评价上,费斯克的理论也给我们提供了非常大的启示作用。
2015年7月,由著名导演陈凯歌导演的《道士下山》上映,但一经上线就立刻引来了巨大的争议,7月19日,认证为“丹东市道教协会”的微信公众号“道扬天下”发布题为《道教界向导演陈凯歌提出严正谴责声明》的文章称,《道士下山》电影严重背离我国传统文化价值观,肆意丑化道教、道士形象,违反多项政策法规,并要求《道士下山》电影必须马上停止所有播映、对道教界向社会做出公开道歉、消除所有因电影《道士下山》所带来的对道教界的不良影响。虽然中国道教协会后来澄清,此“声明”并非由中国道协发出,该影片的制片方在上线之前也与中国道协沟通过,并按照要求对剧情做了修改,因此道协对于影片持有包容心态,这一“道歉”事件由此而平息。但是,这件事情向我们提出的问题却仍然值得思考,那就是应如何评价影视作品对于一些历史题材或历史人物形象的“艺术化”问题。从费斯克理论的角度来看,现实世界中任何一种事物都是“文本”,它本质上允许任何读者对它用任何一种方式的角度,赋予它以任何的意义和内涵,如果对文本进行强行的意识形态“闭合”,那就是微观政治上的文化霸权行为。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对历史题材和历史人物形象可以进行多角度和多方面的解读诠释,角度多样化和表现手法多样化,这是发展影视产业乃至文化产业必要的做法和途
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对历史题材和历史人物形象进行一些过分的神化或丑化,以及毫无艺术价值的解读,如“手撕鬼子”这样一些只追求眼球效应而不追求艺术价值的“抗日神剧”并非是一种真诚而具有艺术意义的文本解读方法,这种解读方法必然会在具有“抗争性”和“流动性”的大众文化中被摒弃。影视文化作为大众文化的主要部分,对于它对不同“文本”的解读方式的评价,我们必须根据大众文化的特点及其发展的基本规律来进行。
总之,费斯克的大众文化理论提供给我们的是一种在哲学上对“作者”、“读者”、“文本”、“文化”和“大众文化”等一些概念的可贵的理解视角,掌握这些理论,尝试从这种视角来理解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大众文化现象,将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思考和启示。
[注释]
①出于叙述方便和本文的主题,我们把《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中几位作者权且合称为“费斯克学派”。我们在涉及到这本书的相关内容时,以费斯克本人的思想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
[参考文献]
[1]约翰·费斯克等.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第二版)[M].李彬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2]陈立旭.重估大众的文化创造力——费斯克大众文化理论研究[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9.
[3]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M].王晓珏、宋伟杰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陈旭光.大众、大众文化与电影的“大众文化化”——当下中国电影生态的“大众文化”视角审视[J].艺术百家,2013(3).
责任编辑:梁一群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79(2016)04-0053-07
[收稿日期]2015-12-28
[作者简介]陈斐斐,女,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