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磊 王汉涛
02围绕精准救助 创新工作举措滨州市沾化区全面推行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
马洪磊王汉涛
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创新救灾资金管理模式,实行“全过程管理、全方位规范、全阳光操作”的“三全”精细化管理模式,救灾资金实现了由“平均”发放向缩面提标、精准救助的转变,达到了使用发放无违规挪用、无优亲厚友、无投诉上访的目标。《民政部参阅文件》(民阅〔2015〕66号)《山东省民政厅简报》(第20期)对沾化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全文刊发推广。
一、突出政策引领,完善管理制度。率先出台了《滨州市沾化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明确了救灾资金的资金来源、发放原则等具体事项。按照《实施办法》,区民政局根据常年灾情与区财政部门协商编制救助资金年度预算,遇有重大灾情时,区财政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增加救灾资金投入,严格落实了本级分担救灾资金不少于上级下拨资金10%的要求,确保了救灾资金分担常态化。面对2015年严重旱灾、雹灾,沾化区按照预案及时启动三级救灾应急响应,共发放救灾资金360万元,其中,上级下拨248万元,区财政配套112万元,全年共救助受灾群众1.3万户、1.5万人次。
二、细化程序流程,从实规范管理。一是规范两本台账。根据全区受灾情况,村、乡镇、区局分别建立《受灾情况及受灾需救助人员台账》,并根据救灾资金总量和受灾群众受灾情况,结合家庭生活困难程度、自救能力,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公示无异议后建立《救灾资金发放台账》。2015年沾化区共发放救灾资金4次,建立台帐11本,涉及11个乡镇、438个村、1.3万受灾困难农户。二是严抓三个对口。灾情统计对口。从村到区逐级层层统计上报灾情,从区到村层层逐级核查核实,区、镇、村灾情统计三对口,确保了救灾工作因灾施救。救助方案对口。区民政局、乡镇、村根据具体受灾和需救助情况,拟定各级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区、镇、村资金分配方案三对口,确保无截留、挪用等问题的发生。资金发放对口。乡镇民政办根据村级《救灾资金发放台账》,对救助对象抽查和实地核查并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拟救助对象进行重点抽查,无异议后通知乡镇民政办,乡镇民政办通知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通知乡镇银行发放救灾资金。区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灾民的台帐和“一本通”三对口,实现了救灾资金一次性全过程无缝管理。三是抓准四个环节。灾情核实到户。对因灾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户,采取村委会审查、镇政府核查、区民政局抽查的方式确认,并整合其他资金给予重点救助。村级评议到户。村委会组成评议小组,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范围、救助的依据和原则,对需救助对象进行逐个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榜公示到户。村委会、乡镇、民政局分别在在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公示本次《受灾情况及受灾需救助人员台账》《救灾资金发放台账》,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一本通救灾资金到户。把所有救灾资金一律纳入财政专户专账管理,实行“民政管对象、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管理模式,由乡镇本级银行将资金直接打到受灾群众“一本通”上,将实现资金直达农户,确保了救灾资金封闭安全运行。
三、加强跟踪管理,从严问效督办。加强对救灾资金的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惠民作用。一是实行救灾资金“一关二管”。“一关”是指对救灾资金的进账、分配、使用进行层层把关;“二管”是指对救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人管理。二是深化跟踪问效。由区民政局会同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成立督导组,每年都对救灾资金进行联合大检查,对任务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根据日常管理和暗访督查情况,年终出情况通报,成绩纳入民政考核成绩,汇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