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16-02-12 03:52李华培山东省司法厅
中国司法 2016年4期
关键词:执业律师队伍

李华培(山东省司法厅)



新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李华培(山东省司法厅)

2014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积极推进律师队伍建设。2015年8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新形势下,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律师队伍的亲切关怀,为新时期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笔者认为,如何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值得研究与思考。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队伍建设是律师工作的根本和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律师队伍,既是关系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性、关键性问题,也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客观要求。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盘子,提出要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30次提到了“律师”,特别对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完善执业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等提出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律师事业和律师队伍建设迎来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重要时期。在当前法治成为时代最强音的背景下,我们必须从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重要作用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律师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如何更好适应、把握和引导经济发展新常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这些对我国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给律师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发展方式转变加快,迫切需要加强对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新兴业务领域的律师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分工,增强服务能力;深化全方位对外开放,实施“走出去”战略,迫切需要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着力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人才,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既是律师队伍的重要职责,也为律师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崭新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必须把律师队伍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推进,抓住切入点,找准着力点,以作为谋地位,借势借力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客观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律师队伍作为与社会各阶层群众密切接触的职业,其触角深入到社会的深层,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有利条件。可以说,“春江水暖鸭先知”。当前,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律师执业越来越深入到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食品安全等方方面面,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作用、地位有了很大提高。但也应当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职业水准和服务能力还有一些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与现有法律服务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律师制度价值不断彰显与社会认知不足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与规范文明服务、依法诚信执业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等等。对此,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采取务实、管用、创新的措施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律师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

二、山东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认真贯彻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坚持不懈地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律师业的发展。

(一)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律师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根本,先后联合省委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在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省干部学院举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党外律师和参政议政等4个培训班,在全省律师队伍中扎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做政治上合格的律师。依托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成立山东律师学院,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格局初步形成。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律师岗前培训、业务培训之中,对全省律师普遍进行了一次职业道德轮训。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律师业行风建设的意见》,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加强考核、案卷质量评查等多种手段,促进律师行风持续好转。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强对律师高端人才培养,省司法厅联合人社厅、商务厅组织实施“百名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程”,该项目在国家外专局立项,省财政给予1000多万元的资金支持,连续五年共选拨95名律师赴美国、澳大利亚进行培训。省司法厅、人社厅连续两年共联合选拔41名优秀律师赴美国攻读MBA,被列为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专项。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业务帮扶,青年律师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抓好党建工作,增强律师行业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党员教育培训、权利保障、激励帮扶、廉洁从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等10项机制、30项规定,构建形成管人、管事、管党建“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单独、联合以及设立联络员等方式,实现了党的组织在律师行业的全覆盖。二是做好结合文章。积极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党建与管理紧密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决策管理层有效衔接、党组织政治领导与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有机结合;坚持把律师党建工作与律师文化建设、群众路线教育等各种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党的活动;注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上活动阵地,畅通党组织、党员和群众联系交流的渠道,活跃党内生活。三是注重典型引领。引入品牌理念,创建了“律师党员茶座”“有事找党员”等党建品牌。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分别被中组部、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山东卫视《齐鲁先锋》栏目播出10集纪录片宣传全省优秀律师党员的先进事迹。

(三)优化执业环境,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加强权利保障机制建设。推动省13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涵盖了律师执业所涉及的主要部门、行业以及业务活动,并对法律赋予律师的各项执业权利以及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及责任追究机制作出明确规定,是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第一个涉及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颁布后赢得了普遍好评。二是加强服务保障机制建设。与省法院联合开通“律师服务平台”,由全省三级法院依托互联网统一面向律师提供网上提交、申请、送达等7大类25项服务,贯穿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全过程。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律师会见看守所在押人员预约工作规定》,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三是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经过争取,7名律师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成员。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连续三年选派33名律师到政府、政法机关等部门挂职锻炼,加强交流互动,在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四)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中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一是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组建了“蓝”“黄”两个律师服务团,与省商务厅联合成立了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律师服务团,与省工商局、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联合成立律师服务团,为“一带一路”、“两区一圈一带”发展战略、经济转型升级等提供专业化、团队化法律服务。9家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山东省服务名牌。二是服务平安法治山东建设。鼓励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全省425名律师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社会治理和科学立法积极建言献策。总结推广“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会客厅”“律师社区工作室”“法律管家”“百名律师包千村”等做法,截至目前,全省律师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4.2万家。与省法院联合开展律师代理申诉案件试点工作,制定《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暂行办法》,在全省选拔确定了45家律师事务所和430名律师作为首批试点,效果显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山东调研视察时给予充分肯定。中央政法委在山东召开专题培训会,总结推广了山东经验。三是服务和保障改善民生。建立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在全省设立了13家青少年法律工作维权站,组建了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成立了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积极响应司法部、团中央号召,先后选派96名律师赴西部参加中国“1+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充分彰显了律师队伍关注公益、奉献社会的优秀品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一是优化行政管理。出台《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责的规定》,将部分管理权限下放到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初步构建了一套权责一致、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新型律师管理体系。制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规则》,规范投诉查处流程,加大了执业监管力度。二是强化行业管理。注重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构建“1234”工作体系,成立了18个专门委员会和27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履职评价、服务保障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省及17市律师协会全部按照“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设立,会长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省律师协会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是受表彰的298家单位中唯一的一家律师行业组织。三是加强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意见》,保障律师依法、规范代理重大法律事务。强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管理层的监管责任,建立了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机制,实现了管理责任明晰化、科学化。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律师队伍素质高低,事关律师业兴衰,事关律师职能作用的发挥。笔者认为,新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必须主动适应律师制度改革和管理手段的新变化,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切实增强“五种意识”,不断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一)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律师队伍正确方向。坚持党对律师队伍的领导,确保律师队伍正确方向,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强化政治引导,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引导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律师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切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纳入律师培训、考核体系之中,通过各种形式,邀请专家、学者和党政领导,讲授国情、政情、社情和党对律师工作的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教育广大律师始终绷紧政治这根弦,在执业过程中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鉴别力,特别是在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法律事务时,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部颁规章和行业规范进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要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党建带队建,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彰显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队伍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增强职业意识,提升律师队伍社会形象。律师以法为业,以律为师,担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要以孟建柱书记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严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的四条基本要求为指引,努力培育律师行业精神,推动律师文化建设,增强职业认同感,不断丰富精神内涵,形成行业文化品牌。要教育广大律师牢固树立认真负责的专业精神,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精益求精地办理好每一项法律事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恪守职业良知的自律精神,把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操守、维护职业荣誉作为立身和执业之本,讲气节、重品行、有诚信;树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人文精神,通过积极参加弱势群体维权、法律援助、法律六进、扶危济困、公益捐款等一系列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展现律师队伍良好形象。要积极推进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公开承诺、诚信档案、社会监督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要加大典型宣传的力度,向社会推出一批律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律师工作,树立律师、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律师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增强服务意识,彰显律师队伍职能作用。为中心和大局服务,是律师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实践证明,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才能有作为、有地位,才能最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律师队伍的良好发展。要组织引领广大律师把服务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等方面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要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搞好服务,积极为党委政府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改革文件、推进改革措施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法律审核等服务,主动帮助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破解改革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要把推进法治作为重要职责,继续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充分发挥律师在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司法公正、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中的作用。要不断健全完善律师代理申诉案件制度,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增强能力意识,提高律师队伍专业素养。律师以其智力资本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精深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前提。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努力搞好分类培训、分级培训和按需培训,加强诉讼、仲裁、调解、普法、涉法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实习律师、青年律师基本技能与能力的培养,加强欠发达地区律师、县域律师的新兴、前沿业务培训。要按照“高层次、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通过专门培训、理论研讨、境外深造、网上远程授课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培训的覆盖面、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鼓励律师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律师队伍学历层次。要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律师人才三个环节,通过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培训力度等措施,引进国(境)外博士、硕士和具有国(境)外律师执业经历的高端人才,努力使律师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配置更趋合理。要适应对外开放需要,通过选派优秀律师出国培训、攻读MBA或LLM学位等方式,加强对海外并购重组、反倾销、反垄断、金融衍生品、国(境)外上市等涉外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

(五)增强改革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律师业是一个充满活力、快速发展的行业。律师管理工作必须适应律师业的发展需求,创新管理理念,改革管理体制,探索管理方式,以改革促管理,以管理促发展。要深化“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以合为魂、统筹规划、分工实施、共促发展”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行政、行业及律师事务所三个层面管理的叠加效应。要突出行政管理的主导地位,按照宏观管理、有限管理、层级管理的原则,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对全局性、普遍性、基础性问题的研究上来,通过协调制定政策、改善执业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指导队伍建设,推动律师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出有别于行政管理的自律管理和服务特点,真正把协会建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律师的桥梁和纽带,增强会员认知感和行业凝聚力,使广大律师真正感受到“会员之家”的温暖。要夯实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健全完善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力量建设,大力加强对管理干部应知应会管理知识、方法、技能的培训,不断提升管理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一批管理工作的有心人、明白人。

(责任编辑 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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