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声健
“素质测评”助推音乐教育惠及每一个学生
■郭声健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可以说是近两年我国基础音乐教育领域里引人关注且众说纷纭的事件。为什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要出台这一政策举措?作为测评重要方面的“音乐素质测评”目前试点工作进展如何?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予以解答和分享。
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我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得到新一轮的快速发展,诸如新课程标准的制订与修订、教材的编写、师资的培训等,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与此同时,学校艺术教育作为整个学校教育中最薄弱的环节这一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对此都做出了客观的评价,如2015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指出:“总体上看,美育仍然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不到位,重应试轻素养、重少数轻全体、重比赛轻普及,应付、挤占、停上美育课程的现象仍然存在;资源配置不达标,师资队伍仍然缺额较大,缺乏统筹整合的协同推进机制。”再如2014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也指出:“艺术教育依然是学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艺术课程开课率不足、艺术活动参与面小、艺术师资短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农村学校缺乏基本的艺术教育,艺术教育的评价制度尚未建立,这些问题制约了艺术教育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应该说,上述两个文件对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现状及问题的评判是客观和准确的。在广大农村学校,艺术师资缺额大、艺术课程开课率低的状况的确普遍存在,大约有百分之五十左右的农村孩子甚至根本就没有享受过最基本的艺术教育。
如何采取有效举措来改变艺术教育面临的如此严峻的局面,真正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最基本的艺术教育权利,这是包括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以及广大一线教师在内的所有关心艺术教育的人士共同关注的问题。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教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14年1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中引发热议的一个重大创新就是提出要建立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促进艺术教育规范发展。要求建立的评价机制包括三个方面,即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以及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其中尤以艺术素质测评最令人关注。《意见》就艺术素质评价制度提出了如下明确要求:“依据普通中小学艺术课程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力量研制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2015年开始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该《意见》的印发,可以说“一石激起千层浪”,而这“一石”便是“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对于素质测评,有人欢呼它预示着“艺术教育的春天来了”,有人担忧它会导致“艺术教育走向应试之路”,还有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则趁机刻意误读文件精神以便谋取更大的商业利益。本人作为相关政策制定的参与者,自始至终抱着较为冷静的态度来审视“艺术素质测评”这一新生事物。我认为,建立素质测评制度的出发点和初衷是好的,这一点不容置疑,就是希望通过施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来形成倒逼机制,“逼迫”那些没有配备艺术教师的学校配备教师,让那些从不开设艺术课程的学校开起课来。这种倒逼机制有人形容是“用应试教育的手段来推进素质教育”,却也实属无奈之举,因为在当下教育与社会大背景下,似乎唯有测评或考试学生才能受到各方的真正重视。然而,我也深知,艺术素质测评不管如何测,总会与考试脱不了干系,而作为目前中小学校唯一没有背上应试教育重负的音乐美术课程,一旦被纳入到考试科目,那么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绝对不容忽视的,甚至是令人忧心忡忡的。
据了解,对中小学生进行全面的艺术素质测评至今在世界上都没有先例。尽管其初衷值得理解和肯定,但必须要把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以便它能真正成为有效推动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的最重要抓手,并最终让更多的学生特别是那些从来没有机会享受艺术教育的孩子们受益。可以说,艺术素质测评直接关系到千千万万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务必要极为慎重,如何具体实施必须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为此,教育部有关司局组织各方人士成立多个调研组,于2014年3月开始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专项调研,重点听取一线教师、学生、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校长、教研员等对此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在上海、浙江、安徽、四川、宁夏、黑龙江6省市的51所中小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座谈,共回收有效学生问卷4477份,教师问卷532份,校长问卷133份;参与座谈的老师约近五百人;接受个别访谈和座谈的校长、行政管理人员近二百人。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特别是将其结果作为升学考试参考依据,被调查者表达了截然不同的观点。支持者认为这一举措会对促进艺术教育的普及起到很好的实质性推动作用,反对者则认为这必然会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并且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
在广泛听取本次调研所获得的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教育部组织专家研制《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并于2015年5月正式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通知要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自2015年开始试点实施。该《办法》构建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如图1),即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办法》还明确: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应该说,该《办法》的制订较好地遵循了艺术教育的自身规律,坚持科学的艺术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特别是充分考虑到了尽可能减轻学生学习负担这一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将测评明确定位为达标而非选拔测评,也就是说,如果学校能够在开设艺术课程与开展课外活动两个方面都基本达到国家要求,那么学生是完全可以在艺术素质测评中获得合格以上分数的。
图1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在上述指标体系中,“校外学习”与“艺术特长”是备受关注和容易被误读的两个方面,对此,《办法》特别做出了明确界定。所谓“校外学习”,既不包括学生接受的家庭艺术教育,也不包括学生参加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或个体培训者所组织的艺术培训,而只是指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实践性、体验性学习。而“艺术特长”,则是特指“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出来的艺术特长,社会艺术考级与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上述界定,将艺术素质测评与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艺术考级划清了界限,不会助长艺术教育的功利化与技术化倾向。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地要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抓好一批试点地区和试点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艺术素质测评正式写入我国有史以来规格最高的美育文件,这也意味着,艺术素质测评已经上升为一种国家行为。
自2015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 [2015]34号)下发并确定102个实验区以来,艺术素质测评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近一年的时间,现如今试点工作进展如何?效果怎样?这无论对于艺术素质测评的拥护者、观望者或是反对者来说,都是非常期待了解的问题。本人于今年五月中旬考察了作为全国艺术素质测评试验区的四川宜宾市翠屏区,该实验区在学生音乐素质测评方面所进行的实践探索及其所取得的初步成效,不仅令我印象深刻,更是让我对学生音乐素质测评这项富有开创性的音乐教育行动充满了前所未有的信心。
2016年5月,翠屏区开展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中小学生音乐素质测评活动,全区所有94572名中小学生全员接受了测评。这次测评原则上根据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来进行,区测与校测结合,笔试和面试互补。其中笔试部分紧扣课标和教材的内容要求,检测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听力题和客观题为主,三年级以上的学生采用填写机读卡的方法进行答题,一、二年级学生则做一些简单的连线题、选择题、判断题。笔试由区教育局统一命题,全区同时测试,校际间循环交叉监考,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进行。面试部分则抽调全区音乐骨干教师近一百人组建乡镇小学、城区小学、近郊小学、城区初中、民办中小学等类别学校的测评组,循环交叉深入到包括村级学校在内的校区进行面试。面试部分则重点放在歌曲演唱方面,学生6人一组演唱歌曲或进行歌表演,演唱的歌曲从教材中现场抽取,测评人员当场打分。这种大规模的全员面对面测试,令人意外地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欢迎,而在面试的过程中,很多孩子表现出来的那种在课堂上从未有过的自信和认真,让测评老师们感动不已,尤其是许多初中学生。许多学生参加了音乐面试之后,回家与家长分享自己的快乐感受,引得好奇的家长们纷纷到学校观摩测评并主动充当测评组织与后勤工作的志愿者。翠屏区中小学音乐素质全员测试一共持续了十天,刚开始的那几天就吸引了宜宾市内各区县前来“取经”,宜宾市教体局也组织各县(区)艺术专干、音乐教研员、音乐骨干教师先后前来观摩测评。大家发现,无论是城乡结合部的学校,还是城市中心的学校,孩子们都展示了较好的音乐素养。测评中,孩子们载歌载舞,连等候测评的同学们也忍不住随着音乐的节拍哼唱、摆动,甚至有的测评老师也跟着手舞足蹈起来。就这样,音乐素质测评现场变成了学生汇演的剧场,全然没有了“测评”“考试”的那种紧张气氛,变成了学生快乐的展示。
近十万名中小学生,全员接受音乐现场测评,这在翠屏区是第一次,在全国恐怕也是第一次,组织工作的复杂与难度可以想见。翠屏的一位资深音乐教师说:“相比单一的文化课卷面测试,音乐测试的操作要复杂一些,但是越嫌麻烦,越走不出这一步,音乐学科就越难以得到公正的待遇,而长期遭受其他主课的挤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样的测评极大地鞭策着音乐教育不受重视的农村学校把教师配起来,把课开起来。于是翠屏区下了大决心,要大胆走出这一步,“摸着石头过河”。作为艺术素质测评的实验区,“要试就试个样子出来!”翠屏区教育局黄耀学局长说:“在国家要求不断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肩负责任,主动迎战。”
在与翠屏的教育局领导、校长和一线音乐教师的交流中,他们以“两个促进”“三个提高”“四个建议”向我介绍了这次音乐素质测评所产生的积极意义以及有待进一步改进之处。他们说,通过音乐素质测评,促进了学校音乐课程的落实,即便是最偏远的乡村学校,也用“走教”“空中课堂”等形式将音乐课程带到了孩子们的面前;促进了校长对音乐课程的重视程度,有的校长甚至亲自督促音乐老师的课堂,出面为音乐老师调课。通过音乐素质测评,提高了音乐课堂的教学质量,老师们认真研读课标与教材,认真对待每一节音乐课,耐心对待每一个孩子;提高了音乐教师对自身地位的认识,使得音乐教师重新定位了自己的角色,也进一步认识了自己的价值;提高了家长对音乐教育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家长们通过参与音乐素质测评活动,重新认识了音乐教育,更认同了音乐课程在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而通过本次音乐素质测评的实践探索,大家对测评工作也提出了如下改进建议:一是测评工作应该常态化而非突击式;二是测评的形式与内容应该多样化而非单一化;三是测评时间应该调整到学年末而非学期中;四是要设置测评题库而非临时性出题。
尽管翠屏的音乐素质测评只是第一次尝试,也存在着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特别是测什么、如何测,还需要经过长期的探索以积累更多的经验。但翠屏的测评实践探索告诉我们:音乐素质测评是当前推动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特别是促进农村学校音乐教育全面普及的有力举措;音乐素质测评不会必然地导致应试教育倾向,也不会必然地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就如参与测评的孩子们所说的,音乐素质测评这样的“考试”,让考试变活动,把考场变舞台,学生积极参与,自信展示。孩子们对于这样的“考试”,唯有喜爱与快乐。翠屏的音乐素质测评实践充分表明:在中小学校实施面向全体的音乐素质测评是完全可行的,让学生在充满自信与快乐的氛围中参与音乐素质测评也是完全可行的,通过测评推进学校音乐教育的全面普及进而让音乐教育惠及每一个学生既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郭声健 湖南师范大学美育发展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刘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