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编牢织实困境儿童保障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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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综合性的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重大转型为构建我国现代儿童福利体系奠定了良好政策基础对儿童福利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儿童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有学者指出,看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首先要看它怎样对待儿童。
6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困境儿童的保障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意见》明确提出,对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困境儿童,要从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强化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等五方面实施分类保障。同时,《意见》还要求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
《意见》的出台具有标志性意义。它第一次对各类困境儿童保障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对困境儿童作出分类界定,对改善其生存发展条件制定具体措施,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体现了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分类施策、实行精准帮扶的目的与要求,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保障对象、保障内容等方面,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儿童保障体系。在保障理念上,突出了以儿童权利为本的思想,强调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安全的全面保障;在保障对象上,将以往对弃婴、孤儿的单一保障延伸至困境儿童,拓展了儿童福利的范围;在保障内容上,由保障基本生存、基本生活向教育、医疗、救护、康复、服务等方面发展,既是对现有保障政策的有效整合,也是对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的有力提升。这一综合性的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重大转型,为构建我国现代儿童福利体系奠定了良好政策基础,对儿童福利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意见》是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基本遵循。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思路和原则明确各方治理任务。家庭作为儿童抚养监护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抚养监护责任;国家对维护和保障儿童权益负有最终之责,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兜底保障能力;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具有贴近基层、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独特优势,要发挥其重要补充保障作用。二要把握保障关键。对困境儿童进行科学准确分类是落实好保障政策的关键,要尽快建立翔实的工作台账,明晰保障对象和范围,摸清底数和情况,按人建档,动态管理,精准帮扶,综合施策,满足困境儿童需求。三要健全工作体系。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服务主体在基层,要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儿童工作网络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快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并明确其具体职责。大力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载体建设,确保各项儿童保障政策得到贯彻实施,各类困境儿童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
“对待弱者的态度,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困境儿童是最脆弱和最需要保护的儿童群体。推进困境儿童保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兜底能力,又要鼓励多方积极参与,形成保障合力;既要坚持动态管理下的精准帮扶,又要逐步实施全面保障提高整体水平;既要加大物资资金投入力度,又要增加服务供给递送;既要突出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又要加强各项保障政策的有机衔接、保障资源的合理整合,避免政策“碎片化”和提高保障效能。如此,困境儿童保障之网方能织密织牢。
“抚养和关爱儿童是人类发展的基石”。儿童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近年来特别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儿童权益保护和福利保障的“国家行动”持续发力,以“儿童”为关键词的政策频频出台,从建立孤儿保障制度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新10年远景目标的确立到国家对贫困地区儿童实施营养、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制度性保障,从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到规范化培训儿科医师,无不映照着党和政府加快建设儿童保护与福利体系的不懈努力。但从整体看,我国儿童福利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匹配,困境儿童保障依然是儿童福利发展的短板,儿童权益保障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构建现代儿童福利体系,使全体儿童的福利权益得到保障,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不仅是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集体关切,也是党和政府确立的发展目标。加强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的出台,就是朝着这一目标迈出的坚实一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重视儿童福利,加强困境儿童保障,织密织牢困境儿童保障之网,让困境儿童和所有孩子一样更健康、更快乐地成长,就是对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负责的切实行动。因为儿童是什么样,中国就是什么样。
(联系:cgeditor@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