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眉
救助管理机构引入社会工作的实践路径
吴建眉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改变了以往收容遣送制度的弊端,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流浪乞讨人员的成分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 现行的救助工作也出现了新的瓶颈。
一是救助服务的协同性不足,资源整合有待加强。《办法》确定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原则为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对于不愿意到站求助的人员,包括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职业乞丐以及有胁迫未成年人行乞等违法行为,没有任何约束力,只能告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而公安部门对此类人员也并无有效管理办法。
二是救助方式简单化,难以满足救助对象的多样化需求。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众多,且成分复杂,导致需求个性化、多样化。但救助管理站的救助方式基本都是“食宿+通讯+车票”,这种程序化的救助方式,导致“跑站”和恶意求助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救助服务的专业化有待提升。现行的救助过程中,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者主要以了解求助者的个人或家庭信息为主,讯问式的谈话使得求助者的心理变得自卑封闭,不愿过多透露真实需求和想法,导致无法提供有针对性的有效救助。
社会工作服务对象多数为弱势群体,工作强调以综合性的专业知识、价值和技能帮助服务对象认识到其所面临的困境,整合各方资源帮助解决提升服务对象自身能力。作为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支持力量,开展社会工作介入模式具有以下几方面优势。
(一)国家政策为社会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民政部2007年3月下发《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从2007年开始,集中2年左右的时间……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储备社会工作人才,明确社会工作岗位,积累社会工作人才评价经验,为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规提供依据,为民政系统和民政范围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条件。”国家对社会工作的认可和推动,是社会工作长期、快速发展的有效保证。
(二)社会工作核心价值观与救助管理精神具有内在一致性
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包括“以人为本,回应需要”“注重和谐,促进发展”“平等待人、注重参与”“道德与责任并举”“个人潜能提升与社会发展相结合”五个方面。社会工作充分尊重服务对象个人价值的尊严;鼓励和协助个人在顾及他人权益的情况下实现自我;运用社工的专业知识推动个人和社会的进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公正;待人真诚守信;注重服务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帮助建立良性沟通交流关系。这些价值观同样也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精神所在,只有在这些价值观的指导下工作,才能让流浪乞讨人员真正感受到国家和社会带来的关怀,逐步被社会接纳并最终实现自我价值。
(三)社会工作具有助人服务的专业优势
社会工作方法分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开展多样化服务,并与社区服务有效结合,实现流浪乞讨人员的源头治理和妥善安置。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承担起服务提供者、支持者、倡导者、资源筹措者等多种社会角色,从而形成一套社会工作独特的专业助人技能。在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解决生活困境的同时,不断鼓励其提升和挖掘自身潜能,重新回归社会,从根本上解决恶意求助和 “跑站”现象的发生,最终建立起救助管理工作长效化运作机制。
在今后的救助管理工作中,要逐步改善传统的以解决温饱、护送返乡为主的救助模式,建立以政府救助管理机构主导,社会组织和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以社会工作理论体系为支持,采取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救助管理机构常规救助相结合的政社互助合作的救助管理格局,不断拓展救助管理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帮助流浪乞讨人员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一)转变理念,步入流浪乞讨人员的“同心圆”内层
流浪乞讨人员身处社会边缘,因此他们在交流时常有戒备或自卑之心,不愿透露过多信息。这时,就需要借助社会工作的专业技巧,消除流浪乞讨人员的戒备心理,进入他们所构建的“同心圆”。社会工作者通过表露出真诚的助人意愿,倾听、鼓励受助者,逐步取得服务对象的信任,步入服务对象的“同心圆”内层,进行高质量的互动。此时再将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职能和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助人技能介入救助中,在保障生活的基础上,不断激发服务对象潜力,最终实现“助人自助”的目标。
(二)合作互助,构建社工介入的多元化救助管理模式
结合目前全国救助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借鉴郑州、济南等地社工介入救助管理领域的先进经验,我们设想分三个阶段开展政社合作的多元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模式。
阶段一:以个案工作为主,初步实现站内社会工作介入。以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在职人员为探索者,尝试社会工作介入救助管理模式,开展一对一的个案工作模式,通过社会实务专业理念的技能,塑造“救助精神”。首先对上门求助对象实行生活救助,并进行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利用社会工作行为治疗和人本治疗等专业救助模式进行服务。针对想回家的求助者,可与流出地的救助管理机构联系协调,实施社会工作的个案转介,并做好追踪和回访工作。在社会工作的价值观的指导下,加强站内社工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的培训,促进救助管理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阶段二:根据不同的对象需求,逐步实施分类介入。可将社会工作根据求助对象的不同身份和不同需求分为多个救助小组,分类进行。如街头社工外展工作组主要负责上街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接受救助;妇女支持组侧重于开展妇女维权、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儿童协助组重点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提供特殊教育、技能培训和心理干预,促进其健康成长;社会预防组注重家庭走访、心理咨询和行为矫正,实行源头预防治理。各工作小组采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模式,为不同类型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专业化的介入服务,开展物质帮扶,关注心理和精神层面,帮助其最终摆脱流浪乞讨的生活方式。
阶段三:以救助管理站为平台,拓展强化社会工作。在社会工作充分介入救助管理的同时,救助管理站也要依托各社工组织,发挥社会工作对各方资源的整合作用,吸纳更多的社会救助资源和人才队伍,将救助管理工作由站内向全社会拓展。通过新闻媒体、志愿者和社工的积极宣传,树立大众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包容、关心和接纳的态度,使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重新树立回归社会自信,实现助人自助的目的。
(三)强化核心能力,提高社会工作自身建设水平
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组织大多还处于起步阶段,谋求社会工作和救助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一是需破除社工组织现有的行政依赖、依靠政府等思想,转变到自主发展、自谋出路的轨道上,倡导社会工作的活跃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自身治理、创新、协调等各方面的能力建设。二是适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确保社会工作组织的公平竞争,促使各组织间赶超发展,提高自身服务水平,杜绝出现公共服务资源垄断等现象。三是加快社会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救助管理站在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并与当地的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等开展交流合作,充实社会工作专业课程的师资力量,培养出一批具有优秀道德力、专业力、创造力和敬业精神为核心能力的社会工作人才。
(作者单位:浙江省金华市救助管理站)